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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簧业娜现布浔浪恕滴醵四晟衲晔强滴跞哪辏蚁赂鲈缕吆怕辍滴醵四辏辏滴酢。】滴酰渴裁矗壳宄渴惫獾沽髁�300多年?是时光倒流?还是我回到了这个已经过去时空?正不断地想不断地想,突然觉得头很痛,伸手摸去发现头上缠了好厚一层的纱布。抚着胸口,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慢慢理清思路。
“饿了吧?娘做了莲
子粥,这就给你端来。你别乱跑,先坐着啊听话。”不等我回答她便起身走了出去。
一秒,两秒,三秒…大概过了5分钟,我终于理清楚了自己的思路,我,陈夏七,24岁三好女青年,2012年8月23日晚上在地下停车场被车撞到,然后醒来到了这康熙三十四年这具六岁的小女孩身体里,她名字跟我一样,生日跟我一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穿越时空?我的灵魂穿越了300多年来到了这里?那么21世纪的我呢?我死了?我再也见不到我的馋鬼加酒鬼的爷爷了?还有我在上海工作的爸爸妈妈也见不到了?还我好不容易精心打理起来的茶庄……
想着想着…“我”娘就端着一个小托盘折回来了,她端起那碗冒着热气的粥,用勺子搅拌着,扑鼻的香气阻止了我的遐想。“咕噜…”下意识伸手抚着肚子,的确我饿了,确切地说,是我现在这具六岁的身体饿了!算了,不想了,吃饭大过天,身上没有力气,任由她一勺一勺地喂我吃完了粥。
吃饱喝足,身上有了力气,我现在第一件想干的事情就是照镜子!我想知道这七岁的“我”长的什么样,于是等“我娘”端着托盘走出去我下了床,来到一个梳妆台前,透过模模糊糊的铜镜看到了现在的“我”。虽然不太清楚,可是依稀可以看到一张有点婴儿肥的小脸上缀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神有些呆滞,秀挺的小鼻子和一张小嘴,脸蛋身体还未长开,跟“我”娘有六七分相似。
看完我抚了抚胸口,长吁一口气:呼… 安心了,不算丑…既来之,则安之!当是一次奇幻的跨时空旅行吧…
、客串才女
第三章:客串才女
在床上躺尸了十来天,终于能跑能跳了。我狠狠地泡了两个钟的澡,这大夏天的每天只是擦擦可难受死我了。这段时间我渐渐知道了周遭很多信息,现在是康熙三十四年的扬州,我也接受了现在这个六岁的身体,我的爹叫陈世渊,我的娘叫夏锦娘,我呢,还是叫陈夏七。我的爹好像做的也是一些古玩生意,跟我21世纪的爷爷是本行,不过看爹一身经卷诗书的气质,真的一点都不像古董商人。娘是个温柔如水的江南女子,生得纤纤弱质美丽动人,一颦一笑都充满了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娘是个很能干的人,待人也很和善,家里外院还住了管事吴大伯和打杂的吴妈,据说他们还有个女儿,不过我从没见过他们的女儿,应该是远嫁了不能回来吧。不过从这十多天的相处来看,这位美丽的娘和气质爹感情十分深厚,两人鹣鲽情深,爹和娘在一起的时候经常牵着手相视一笑。这白得来的爹娘对我却是极好的,从衣着饮食到喜好事无巨细让我感觉很是亲切。好吧,反正我也既来之则安之了,我会代替这个身体好好孝顺她的父母的。
这天清早,百无聊赖的我开始逛起了自家庭院,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到处都是泥土清新的气味草啊叶啊经过一夜雨水的洗刷也绿得惹眼。走到中门外发现家里有一个花园,前面还有个人工湖,正值盛夏时节湖里的荷花开得正俏,荷叶上还有好多大大小小如数珍珠般的水滴,或一滴,或一洼,或一汪,映着光线晶莹剔透的。荷叶间有数朵开得盛的伸出头来,却被太阳和微风羞低了头,还有干脆羞羞答答地藏在荷叶后面,不是风带过荷叶很难发现,还有的欲开未开风一过就被带动了身体在接连不断的荷叶中轻盈起舞,还有的只是个花骨朵,苞尖上一点粉嫩嫩的颜色煞是可爱,偶尔飞过一两只蜻蜓在上面小憩,还真是“早有蜻蜓立上头”啊。我在就近摘了一朵开得不错的荷花捻在手里把玩,又觉得太阳越来越热了,又摘了一片大荷叶当伞撑着,刚好可以挡住我现在这个小小的身体,真好玩!看着手里的荷花,不由得想起一首诗不由得念了出来:
“荷塘倩影几千重,秀丽无端坐正中。
月洒澄塘鱼璀璨,风吹扇叶水玲珑。
羞云附体霞光动,烈日当头露点空。
晓赏荷花昏赏影,若逢宿雨两朦胧。”
正沉醉着,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好!好个晓赏荷花昏赏影!果然是我陈世渊的女儿,虎父无犬女啊!”
我回头一看,这不是正是我的爹吗!他
一手拎着菜篮子,另一只手牵着我娘的手,两人均盈满了一脸笑意。我马上蹭地奔过去,揪着爹的衣襟踩着爹的鞋子往他身上爬,他见状微微俯身把我抱起来。我也来劲了,把荷叶塞到他手里,把荷花塞到娘手里,用灿烂的笑容对着他们的不明所以说:“爹是绿叶娘是花,我是种子正发芽。长叶开花再结果,相亲相爱是一家。”语罢奉上口水吻每人各一枚。只见他们一愣,然后相视一笑。笑完回亲了我一下脸蛋说:“爹爹竟不知我家小七何时开始变得如此聪慧了?居然无师自通能吟诗了!”
我继续窝在爹的怀抱里撒娇:“爹爹,您教小七识字读书好不好嘛?”爹听了又是一阵畅笑,高兴地说:“好,小七想学什么,爹就教什么!”
“娘也要,娘要教小七学琴,下棋,平日里听娘抚琴可好听了,可是跟爹爹对弈却总是输,小七要学好下棋帮娘赢回来。”我抓着娘的衣襟说着。
娘听了先是一愣,随后笑了笑:“好好好,娘的小七真懂事,娘教你!不过今日不得闲了,娘要做饭,你先跟你爹爹学好吗?乖。”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说:“嗯,好。”
于是娘从爹手里接过菜篮子往厨房去了,爹则抱着我向内院走去。欧也,阴谋得逞,看来年纪小就是有好处,撒娇唬人都不用脸红。
三转两转就被爹抱进了他的书房,借着他抱着我的高度审视了一下内部陈设。一个贴壁式的书架上面摆满了或薄或厚的书,书架前放着一张黄花梨木书案,书案上有条不紊地摆放着笔墨纸砚,还有两个檀木雕花铭文的镇纸一个青花釉里红笔洗,哇塞,釉里红啊,要知道21世纪存世的很少啊,精品更是有市无价啊。爹放下我走到案前往端砚里兑了水磨了墨,提起沾了墨的狼毫笔在纸上写起了东西。我凑过去踮起脚扒着桌案看,“陈夏七”咦…是我的名字。他看到我一直扒拉着桌案就把我抱到太师椅上让我站着看。他拿起那张刚写了我名字的纸吹了吹,待墨迹干了将纸对着我,笑着问:“猜猜,爹爹在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仔细看了看他的的字,字体修长挺拔,左藏锋而右露芒,其间却揉合了一份独特的飘逸隽秀,好一手欧阳询!看完挠了挠头作猜想状:“我猜爹爹写的是小七的名字,对吗?爹爹?”说完用自己觉得看起来最好奇又无邪的眼神看着他。
他闻之笑道:“哈哈哈,果然是我陈世渊的女儿,怎得了聪明二字!”听得我一脸黑线,内心腹诽:爹啊
,您老字写得不错,但是能不这么孔雀么?为了配合我的孔雀爹,我继续装:“爹爹,我也要写,我也要写。”
“好,小七照着这个写,以后爹爹每天都教你不同的字。”说完把我站着的椅子靠案前挪了挪,给我铺好纸沾好墨把笔递给了我。我接过笔调整了一下握笔姿势找了下笔点,可是终究这六岁身体手劲不够,握笔不稳,勉勉强强划拉出了这三个字。还算周正,就是软绵绵的跟隔夜的薯条差不多。
“爹爹,我写好了。”我把笔搁在笔架上,把我的“杰作”从镇纸下抽出来学者他刚才的样子吹了吹,递给他看。
他接过看完洋洋自得地说:“不错不错,吾女可教也!比爹爹第一次写的好多了!”
“真的吗?那爹爹以后要多教小七,小七还要给爹爹念书听呢。”哇咔咔卖萌的感觉也不错呀。
“当然是真的了,爹爹的女儿是最聪明最优秀的!只要小七肯学,爹爹定倾囊相授!”汗…果然很孔雀哦,不知道会不会传染…
至此以后,我每天多了一项活动爱好就是跟着爹一起玩转书房,重温芊芊学子生活,不然就是跟着美丽娘亲学琴下棋,顺便显摆了一下自己21世纪的一手至此以后,我每天多了一项活动爱好就是跟着爹一起玩转书房,重温芊芊学子生活,不然就是跟着美丽娘亲学琴下棋,顺便显摆了一下自己21世纪的一手功夫茶。数月后,街头巷尾邻居街坊无不知晓古玩老板陈世渊的独女六岁能作诗写字还精通茶艺。
、青梅什么的竹马
第四章:青梅什么的竹马
康熙四十一年七月七日瘦西湖畔夜晚ing…
“小七,你确定这样子可以看到牛郎织女在鹊桥相会吗?我怎么脖子都仰断了什么都看不到呀?”一个十五、六岁的天青色长衫少年戴着一个黑漆漆的面具,脑后垂下一根大辫子不停地摩挲着衣料,他仰着头望着天空向旁边的少女问道。
“当然了,哎呀,瑾哥哥你快点帮我放河灯啦!这面具是我爹送我的,说是一位大师诵经开光过的,戴上可以看见千里之外的景象,既然可以看见千里之外,当然就能看到天上牛郎织女相会鹊桥啦!不过在这之前要先放河灯许愿的,你快点!”说话的少女身着象牙白窄袖襦衣浅粉齐胸百褶襦裙,胸前同色罗带系成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头上挽着未婚随云小髻,不加任何发饰。未完全长开的娇小身形被四周的灯火发现将她的倒影地投在波光渺渺的水面上,一阵风带过,吹起少女耳旁的一丝碎发…
没错,这个少女就是我!时间太瘦,指缝太宽,一不小心我就从当初那个六岁的小娃长成十三岁的小魔王。旁边那个少年就是我青梅竹马的玩伴兼狐朋狗友,也是原来的陈夏七的青梅竹马,自从我来到这里后和他一起翻墙掀瓦、爬树掏鸟窝、祸害花花草草居家旅行必备娱乐人员我家隔壁的酒楼账房先生陆大伯的儿子:陆之瑾!他比我大三岁,脑子有些迟钝〔呃…至少与我相比…他是有点迟钝…〕但是心地善良。年纪小总是能打成一片,我和他混熟以后,通过多次大小破坏事件实践合作产生默契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得到了质的提升与飞跃,故而,便成为了街坊邻里最淘气最顽皮的最形影不离的一对小霸王!呃…这个,说来还有点历史。以前的小霸王是巷子里猪肉铺老板的两个儿子,毛大虎和毛二虎两兄弟,经常欺负附近的小孩,虐待流浪小动物,于是我本着一心为了世界和平与和谐的观念,某一年在七月十五夜晚披头散发一身白衣,堵在他们哥俩的回家必经之路上,用一只做得惟妙惟肖的泥人手吓得这对小霸王屁滚尿流,其实我当时只是幽幽地说一句:“小兄弟,我的手掉了,就在你们脚边,麻烦你们帮我捡一下好吗?谢谢了啊……” 然后他们俩就大呼鬼啊狂奔而去…
回归正题,首先,他头上戴的面具是我昨天在街上小摊淘来的昆仑奴面具,一人一个,其实根本没有开光之说都是我瞎编的。至于为什么要骗人呢,这还得追溯到几天前………
前几天我突发奇想,在现
代很多人用iphone砸核桃,我只是想赶个时髦试试用端砚砸核桃的感觉。结果是悲剧的…我把爹最心爱的端砚华丽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