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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少根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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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卑劣行径,他休想如愿。“展青梅,你还站着像死人干什么,没听见我叫你过来吗?”

“我……”‘叫她过去她就过去未免太没骨气了,她以前也没有听话过。

“请别大声的吼斥她,有失文明人的礼仪。”蓝凯斯冷淡的眼清冷无波,平静得有如一潭深水。

“我怎么对她是我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打她还没出生前我就认识她,我们的感情不是外人可以介入的。”她属于他。

正如青梅配竹马,天作之合。

“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表情浮现冷色,不将段竹马放在眼里。

“很抱歉。你以什么身份大放厥词,她还没弱智到需要别人代言。”段竹马一双凌厉的眼冷瞪蓝凯斯的怒颜。

高瘦清朗的他没有偎琐轻浮的外表,更不是獐头鼠目的街头混混,由他浑身散发的凛然气度可见他是鲛龙之辈。

和蓝凯斯的贵族气息完全不同,他俊朗清逸得宛如时装杂志走下来的模特儿,举手投足间带着令女人尖叫的迷人风采,俊雅的容貌不输蓝凯斯分毫。

有机会走上屏幕他却轻言放弃,不让私生活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目标,而放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保护他青梅竹马的小情人。

至少在他心目中是这么认为,她是他的,不可能有改变的一天。

莫名杀出的情敌让他很不是滋味,他明明防守得几近滴水不漏,怎么还会让人有隙可趁。

“你说呢!”让他自行定位。

握紧拳头死贴着大腿,眼红的段竹马不想让大家当场难看。“你不是她,你不能代她决定任何事。”

那份权利只有他能行使。

“是吗?”他笑得极淡的俯视偷抓耳朵的展青梅。“梅,你的事是不是归我所管。”

全身犯着痒的展青梅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她不会成为某人獠牙下的猎物吧?

“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全无异议。”现在他最大,说什么都是对的。

“展、青、梅——”这该死的笨女人,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蓝凯斯低笑着拿开她抓脸的手,看向段竹马的眼却冷如寒冬。“我说过别吼她,你听不懂委婉的劝告吗?”他对不懂礼貌的人一向没什么耐性。

“我也说过这是我跟她的事,外人无权置喙。”段竹马以同样的态度回道,伸手要将展青梅拉回。

两人就像独木桥上的两头公羊互不退让,一个抢一个挡,同样出色的外在引人侧目,但幼稚的抢夺行为却形同孩童。

夹在中间的展青梅有些傻眼,搞不清他们在上演哪一出荒谬肥皂剧,身为女主角,她的戏分却少得可怜,他们不觉得太抢戏了吗?

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她会兴致勃勃的要求多加几场戏,即使剧本上没有她的台词也会想办法拗上几句。

可是人生有些事是不能等的,譬如她一身吓人的万千星辰,挂在天上是迷人星星,但落在身上可不怎么美观。

看来看去她也不是什么绝世美女,比起好友玫瑰,她算是路边乏人问津的小野花,他们应该不会因她的“美色”起争执,可能另有她所不知情的宿仇吧!

唉!真的好痒,痘痘都被抓破了,明天酒疹退了以后她绝对不要出门,免得让吓哭的小孩伤害到自己脆弱的心灵,要用很多很多的巧克力才补得回来。

“你想去哪里?”

蓝凯斯长臂一伸,拎小鸡似的把她持了回来,离地一寸的展青梅差点喘不过来,幸好身后的大手及时松手。

“她要去哪里轮得到你管吗?我要带她回家。”她不该离开他的势力范围。

擅自离家出走已是大罪一条,公然和其他男人状似亲昵更是罪加一等,不带回家严加管教,难保她不会犯下更重大的罪行。

才几天没注意就学人红杏出墙,要不是他刚好被派去南部出差,她怎么有可能逃出他的掌控。

“恐怕难以如阁下所愿,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着我,包括更衣、如厕。”她的时间已卖给他。

有吗?老板更衣她帮着递衣是没错,难道他上厕所也要人传卫生纸。原来助理的工作这么命苦呀!有如古时的贴身小厮。

“小梅子,你给我援交不成?”段竹马眼神一沉,俊容燃起黑色火焰。

什么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着他,他身体有残缺吗?要人像看护随时盯着。

“祸水男你才给我闭嘴,我这姿色搞援交有人要吗?你脑袋是装了鸟大便呀?!”他还真看得起她。

我要。两个男人用充满敌意的眼互视,心里不约而同的浮现这两个字。

段竹马早就认定她是携手共度一生的伴侣,所以心语坚定而无仿惶,即使他常为了达到目的和其他女人发生肉体关系,但他的心意从未有过更改,就是她了。

反倒是被自己吓一跳的蓝凯斯心底略微踌躇,无法相信他会钟情一名家世平凡的女孩,何时觉得有趣的心态起了化学反应,那份喜爱已令他沉迷。

展青梅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男人争夺的目标,。还以为他们穷极无聊地没事找对方的碴。

不过她的心是偏向她亲爱的老板多些。谁叫她不小心地爱上他,而且在她没发觉他的真面目前遗落了半颗心,现在想拿回来也来不及。

而她的“仇人”一向对她恶声恶气,这会还污蔑她搞援交,她怎能忍气吞声地任他编派不是,她也是有脾气的好不好?!

“祸水是形容女人的,亏你念了四年中文系,文法修辞全还给老夫子了。”面对她,他习惯用凶恶的语气加以讥诮。

因为她是懒散的革履虫,从来不在意身边来来去去的人,若不故意找她麻烦引起她的愤怒,她会像忽视其他人一般忽视他。

其实他是爱她的,只是他一直到很多年后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推她一下或拉她的辫子无非是小男孩喜欢小女孩的小举动,他从不知道这反而令她心生反感。

他们走得太近了,以致他不晓得该用什么方法和她相处,老是激怒她才来后悔自己又搞砸了,和平之日遥遥无期。

“要你管,我又不靠你养,老……蓝凯斯可没嫌我念文科的没出息,对我好得没话说。”展青梅踩着三七步用眼神睨他。

怎样,舍弃一流大学企管系不读就是为了摆脱他,那四年她可是如鱼得水快活得很,不用担心他来破坏她惬意的大学生活。

“那是因为脑袋空空的人最好骗,不懂人心险恶误入歧途,男人对女人好只有一种目的,我以为你不会笨得看不出鲨鱼的牙有多利。”维持风度的段竹马最想做的一件事是立刻提她回家揍一顿,省得她识人不清。

“你不要自己不好就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我……”好痒,先抓一下。“人太聪明不见得能得到世界,你也有得不到的东西。”

她突然冒出一句有见地的言语,冷不防在两个男人心里打了个突,似乎有什么闪了一下,却来不及悟出她的箴言。

“梅,你别再抓了,不要忘了明天还要陪我出席演奏会。”她的情形真让人忧心。

“演奏会?”黑眸闪了闪,段竹马蓦然想起看来有点眼熟的他,原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有必要加以调查,查出他的底细,人一定会有弱点。不可能完美无缺。

“可是人家真的痒得受不了,你叫讨厌鬼麦修陪你好了。”明天肯定仍见不了人,她还是别丢人现眼。

讨厌鬼麦修?麦修若知道她在背后也这样叫他大概又会愤愤不平吧I“好。”

“好?”他答得太爽快她反而愣住了,好像“好”得怪异。

“给麦修的工资就从你的薪水扣。”他俯在她耳边低喃,状似情人间的低语。

啊!怎么这样,钱是她的啦!“我不抓了,我不抓了,就算戴纸袋我也舍命相陪。”

红毛鬼休想从她薪水袋里压出一毛钱,她宁可捐给乞丐也不肥了他荷包。

“嗯!我的好梅儿。”他笑着在她脸上低啄了一下,无视满颊边的可怕疹子。

两眼燃起熊熊烈火的段竹马向前跨了一步,以手阻止蓝凯斯打算落在她唇上的一吻。

“别得寸进尺,没人告诉你轻薄别人的未婚妻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自己不会再纵容他为所欲为,笨梅不懂事不代表他能容忍。

“未婚妻?!”语气变得危险的蓝凯斯看向眼神闪烁的展青梅,扬起的嘴角森冷又骇人。

“我……我没承认喔!是他们自作主张订下的。”奇怪,她怎么看到他背上多了一双恶魔的黑翼?

“他们?”复数。

“真的不关我的事啦!当年我还没出生嘛!他们……呃!也就是我的爸妈和他的爸妈自行决定,完全不尊重已成形的胎儿也有自主权,所以搞了个指腹为婚的乌龙。”

她深受其害呀!

不管走到哪里总是听见一群人围着她笑,指指点点说她是人家的童养媳、小媳妇之类,让她从小到大都没男人缘,没人敢追别人的“老婆”。

连学校的老师同学都拿来当取笑的教材,以“长干行”为主题讨论青梅竹马的感情归向,一边主张天长地久,一边主张劳燕双飞,推她上台发表身为当事人的感想。

甚至高中话剧社的社长因爱慕段竹马不成而由爱生恨,拿青梅竹马为话题编写一部戏,形容他们男肥女丑没人要,所以不得不凑成一对好解救天下的俊男美女。

说实在的,她真是受够了,巴不得改名换姓当藏镜人,直到所有人忘记她原来的名字为止。

“指腹为婚?”眉头微颦,蓝凯斯有种回到民初的感觉。

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搞这种愚蠢的把戏。

“我是受害最深的受害人,二十几年来没过过一天像人的生活,他们欺压我、逼迫我、欺凌我、凌虐我、威吓我……”呃!她似乎说得太过头了。

“等等,你说得太顺口了吧!我们几时让你受了这么多委屈。”她爱夸大其词的毛病老是不改。

展青梅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装傻。“我只是说出自己的感觉而已。”

“你……”她埋怨的对象是指他吧!只有他会以欺负她为毕生乐趣。

“梅,回饭店了。”他们已经逗留太久了。

“饭店?”多敏感的字眼。眼半眯的段竹马面露愠色,怒视两人交握的双手。

“好!”

她回答得快又温顺,惹得段竹马非常不满。

“小梅,你不回家吗?展爸、展妈可不会高兴你跟男人上饭店。”她对他要有现在一半的和颜悦色,他会把她当宝宠上天。

“哼!心术不正的人才会想歪,我已经报告过了,你别想打小报告。”胸有成竹的一哼,她得意的扬起下巴。

※※※

“天呀!有鬼!”

自从麦修惊恐的大喊一声后,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他有如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开水不冰凉、洗澡水不够热,连食物都是冰过的。

生平第一次他了解到女人得罪不得,尤其是看起来勤快又笑口常开的那一种,耍起心机才叫人防不胜防,喝口水都会呛到。

他怎么知道吃到泡过酒的樱桃会起疹子,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地蔓延全身,让他猛一瞧,吓得向后连跳三步,以为五星级的大饭店也有脏东西。

就算她泡过加了茶树精油的澡也不见得改善多少,小小的红豆是不见了,可是又红又肿的抓痕真是够难看,让她不够漂亮的脸又失色几分。

如果可以他真想否认认识她,离她三尺远不做交谈,当她是隐形人漠视。

“蓝,你想她还要瞪我多久,我要不要穿上防弹衣以防万一。”若是眼神能杀人,他起码死上一百次了。

她每回头一次便瞪他一次,每一次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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