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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有眼力的人顿时都吃了一惊,夏国士兵所用的铜剑在煅炼之时已然掺杂了其他的矿物,锋利异常,柔韧性更是得到了极大提高。
大唐居然能干脆利落地空手折断,难道他的护体气机真的已经达到如此浑厚的程度?
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的作风,自己人因偷盗被抓个现形,不但不解释,反而强势折毁对方武器。
对方,那可是六殿下!
等众人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大唐才不疾不徐地问道:“你是奴是平民?或者是谁家的主子?”
那士兵突然被问到这个问题,诺诺不肯回答。
其实也不用回答,所有官二代的跟班都与军队中服役的士兵不一样,后者可以通过军功得到擢升,但前者多半是一辈子为奴的命。
大唐又道:“既是奴隶,又是谁教你不分尊卑!我商唐便是真有不对的地方,那也轮不到你来教!”大唐边说边绕到姒平壬和六殿下诸人都看不到的角度,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掌拍向那士兵。
士兵虽然是奴隶,但经年累月的训练却做不得假,反应速度较之一般人已经快上许多。可对上已经洞玄七品的大唐明显不够看,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掌。
“啪”
这一巴掌打的干脆利落,可落到六殿下的耳朵里,就好像结结实实打在他的脸上。
六殿下将手里的铜爵掼下,酒水撒了一地,他腾地一声起身冷声喝道:“来人,把这丑公子绑起来,把那小畜生给我剁碎了喂狼!”
大厅顿时涌入十个兵甲,个个身着甲胄,明显是有备而来。
面对这些人的虎视眈眈,甲尖啸一声,四周气机涌动,玄鸟九人顷刻之间也聚拢到一起,与六殿下对峙。
又是剑拔弩张。
姒平壬微微皱眉,对大唐刚刚攒起来的一丝好感也荡然无存,商伯和白素怎么可能生出来这样一个不知轻重的儿子。
第一次在部落之外他还可以帮忙说和说和,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可凡事可一不可再,如此不长脑子怎堪大用。
想到这里便也没了说和的心思,在他看来,大唐死个把奴隶得一顿教训,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于小七是不是真的偷过六殿下的麒麟玉,这本来就是无足轻重的事情。
于是他说道:“唐世侄,你怎可如此鲁莽,这些奴隶手脚不干净,教训一顿也在情理之中,你总该为这事情解释一二。六殿下宽宏大量,未必便非要他性命不可。可如果纵奴行凶,老夫身为地主,这事于情于理都要严查不待。”
他走下台阶,气机涌动,看那架势竟要帮助六殿下制服大唐。
大唐没有回答姒平壬的话,反而厉声喝道:“来人,这手脚不干净的兵奴敢偷我玄鸟兵符,拉出去断了四肢,丢到深山喂熊!”
针尖对麦芒,分寸不让,大唐气势之强已近似嚣张。
姒平壬听出了端倪,心思一转问道:“唐世侄,你说这话可有凭据,空口白牙污人清白,若是其他人也就罢了,如今六殿下在此,你万万不可血口喷人。”
大唐悠悠地走到那士兵身侧,伸手在他怀里抽出一只黑色玄铁牌,其上刻着一只凶鸟。
其余众人看的目瞪口呆,这士兵与大唐不过第一次见面,哪里有机会盗取玄鸟兵符,明显是被大唐栽赃了。
要栽赃也就是这么一会的功夫,可现在堂上有两个洪荒修士都没有当场发觉,到现在便是说也说不清。
同理,只怕那个小孩也是被陷害了。
六殿下回头看看身后那个洪荒修士,后者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
这种事情也不需要明说,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只不过一切摆到台面上还是要有个看上去的合情合理,倘若大唐不这样以牙还牙,就只能吃了这个糊涂亏。
大唐对姒平壬说道:“姒叔叔有所不知,寻常事物也就不说了,只是这兵符是小侄离开亳城之时,家父亲自交到手里的。凭此符可以调动一万兵马,如果真要丢失了,小侄可是万死莫辞。”说完转头看向六殿下。
六殿下的之前针对大唐的安排虽然看似简单,却没有什么办法破解。小奴隶被抓时正独自游荡,周围无人目睹,他一个奴隶的身份说出来的话,没有丝毫分量,可没想到却被大唐反咬一口,这一手反击将六殿下打的措手不及。
大唐将他视如无物,当着他的面栽赃他的属下,更为关键的是,大唐如何做的手脚他居然没有丝毫察觉。
六殿下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牙齿咬的嘎嘣响,一巴掌重重地打在那士兵的脸颊,狠声说道:“不成器的狗奴!”然后带着众人悻悻然离开。
走出帐篷之后,他身边的那位洪荒境修士轻声说道:“殿下,道理只有在打不过的时候才能管用,我们现在没必要这么麻烦,只需要挑个时间而已。”
六殿下此时正在气头上,听到这样话反口就骂:“不成器的奴才,他何时下的手你都不知道,要你有何用!”
堂堂一个洪荒修士诺诺地低头,连大气也不敢喘。
又过了一会,六殿下气消了一些,心想:我也顾不得想什么花样手段给你泼脏水,只要你死了,姒清自然还是我的囊中之物。至于你那个吃软饭的老爹,哼,一个诸侯国王而已,十年前夏台那一战,再演一次便足够了,顺带烧了你玄鸟旗帜,也算是立了一功。
厅内铜爵倾倒,酒香四溢,一片狼藉。
六殿下发起的算计草草结束,大唐面色平静,对姒平壬微微弯腰示意,带着众人也很快离开了大厅,回到有莘氏特意给他们安排的住处。
这件事情并没有影响到大唐,他回去之后取出了占灵玉甲,与玄鸟九人嘀嘀咕咕半天,不久各自开始修炼,真是十个修炼狂人。
作为地主的姒平壬脑子却并不能很快平静,他依然在回想整个宴席上发生的事情,此时结束之后,便也明白了整个前因后果。
让他惊异的是大唐的手段:被栽赃的时候丝毫不怀疑自己的手下人,毫不慌乱地在第一时间就想好了对策,面对夏后氏六皇子也敢拍桌子叫板,堪称有勇有谋,今天这场戏你来我往,当真是漂亮。
想到这里,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这个丑公子,有趣,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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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南山奇人与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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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莘氏部落南侧有一座山,山腰上有一座孤零零的茅屋,那里便是伊挚的家。
这伊挚确实是个怪人,姒平壬给他良马随从,他不要,只选了头黄牛躬耕南山下三亩瘦田;给他金玉高屋他不要,只在南山搭一间草屋过活;请他做大部落的巫祝首领他不做,只做首领大小姐的师仆
凡此重重怪事,有莘氏的人提起来无不啧啧称奇的,但没有一个人不翘大拇指,声望之高,除了姒平壬这个族长之外再无其他人可以相提并论。
是在这样的舆论中,大唐一行人一路走一路问,一步步接近了南山的那间小屋。
远远地看去,院子没有篱笆,倒是两株粗大的梧桐树十分惹眼。等走进了才看清楚,兀自光秃秃,两棵梧桐树下倒是围了一圈篱笆。
真是个怪人,难道这梧桐树还能被偷走不成?
大唐走到门口之时,一个干瘦的中年人正扛着锄头走出院子,看到他们一行人之后便停了下来。
此人年纪约莫三十七八,穿着一身麻布衣服,衣服上一圈补丁格外扎眼,洗的却是一尘不染。
这便是名誉天下的伊挚。
伊挚腰板挺的笔直,头颅微微昂起,对大唐露出的微微的笑容,看上去无比的骄傲。
这种骄傲与玄鸟九人的骄傲不同,玄鸟的骄傲是不怎么把其余的人放在眼里。但伊挚目光平和,偶尔转动便闪出惊人的睿智光芒,是阅人经事之后的从容自信自然自然外放而成的骄傲。
他把锄头放到地上,对大唐微微弯腰,做了一个标准的奴隶见到主子的见面礼:“老奴刚刚听说,有人连续两次把夏国六殿下的面子驳光,刚想要去见识一番,没想到你这就上门来了。”
大唐急忙把他扶起来,连黑袍提起来都满怀敬意的人,他又怎敢怠慢:“学生一路过来,本意第一件事就是拜访先生,只是路上有一些耽搁,先生不要怪罪才是。”
伊挚扶着他的手臂,上下端详大唐,一道如有实质的目光似射入灵魂。
片刻后拍了拍大唐胳膊,哈哈一笑:“前些年可委实听到不少丑公子的消息,我当时就说商伯和白姑娘生出来的孩子不应该那般不堪才对,今日一见果不其然,虎父无犬子,凰母生凤子啊!唐公子快请进。”
这里的白姑娘,自然就是大唐的生母白素。
大唐随伊挚一道走入屋内,只见屋内陈设简陋,触目所及全都是书。
伊挚去准备倒水的时候,大唐随手翻起来一卷,竹简上面字体隽秀,丰体饱满。
怪异的是,这些书简平凡无奇,并不像亳城书院里面的典籍那般非有毅力之人不可阅读。
大唐轻轻放下书卷,心里依然翻起惊涛骇浪。从上古传来下的典籍,无不刻在龟甲竹简钟鼎之上,然而无一例外都被修士处理,非修士或者大毅力之人不能阅读。
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知识的传播,而这种缓慢的知识传播速度制约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
知识传播断层源自奴隶与奴隶主之间不可逾越的社会阶层,修士与凡人之间不可逾越的实力差距,千百年以来早就已经形成了思维定性。
伊挚现在做的事情虽然只是一卷竹简,可往深了想,竟是对现有某种通行天下的惯例发起了挑战。
也许别人理解这样的事情需要花费很多心思,但是大唐知道了那么多不同的社会形态,自然更能接受,更能站在甚至要远远超过夏后氏的高度来看待整个事情。
所以他当然能理解伊挚,发自肺腑地深深拜了下去:“伊先生心怀天下黎民,视野之高远天下无人能比肩,晚生佩服。”
伊挚急忙拉起大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微笑着把水送到大唐身前,说道:
“别人看老奴是个怪人,只是他们并不能理解而已。就连白姑娘那样聪慧的人,在看到这些书卷的时候也说我是个迂腐的师仆,已经从皮烂到了骨子里。说我浪费了天赐的上佳修真天赋,浪费了天赐的聪慧才智,反而专门研究凡胎典籍、锅碗瓢盆这些细枝末节。”
他喝了一口水道:“子主癸能娶到白姑娘,也算是他的福气,只可惜,这天下对于她来说,还是太小了!”
大唐很少能听到关于他母亲的事情,上次黑袍随意提了几句又不了了之,这让他一直很不过瘾。现在伊挚既然说起了,大唐也就把书简的事情放到一边,对白素的事情刨根问底。
伊挚心里没有这样那样的顾忌,把白素的事情从头到尾地说了一遍。有他亲眼见的,有他听说的,到了精彩的时候就恨不得把每一个细节都说出来,着实把大唐给惊呆了。
桌上的水换成了酒,酒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