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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赵惊风深深的看了中年汉子一眼,淡笑道:“大叔,看来你也不简单啊!想必曾经也是在魂宝星闯荡过的吧!”
“唉!”中年汉子叹了口气,赵惊风的这句话似乎引起了他的一些伤心事,神色间尽显一片伤感。
在沉默了片刻后,中年大汉这才幽幽说道:“其实,十几年前,我也是一名散修,拥有中级武灵的实力,跟随着一些出生入死的兄弟在魂宝星走南闯北,可自从有一次我们在押送货物的途中遇上一股麻匪之后,我的命运也因此而发生了改变。”
“那群麻匪的实力很强,经过一番苦战之后,虽然我们最终赶走了麻匪,但是我们也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而我的本命魂宝,也是在那次的战斗中被一名实力强过我太多的人毁掉了,虽然我并没有死,但是我也失去了全部的能力,沦落为一名废人,最后才来到这座小山村过上了与世无争的生活。”
听了这话,赵惊风一时间也沉默了下来,他完全能理解中年大汉是何种心情,从当初在魂宝星走南闯北的散修沦落为一名不能动武的废人,这对一名曾经掌握着强大力量,并且拥有雄心壮志的男人来说,绝对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
接下来,赵惊风一边吃着米饭,一边和中年大汉闲聊着,而经过一番交谈,赵惊风也知道了中年大汉的名字庄迟。
庄迟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自从本命魂宝碎掉成为一名废人之后,就独自一人来到了这座小村庄,这一过就是十几年的时间,并且娶了距离这里不远的另一座村庄的姑娘为妻,并且生下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今年都刚好满十岁。
接下来,赵惊风在庄迟的家里暂时的居住了下来,不过他伤势已经痊愈的事情并没有说出去,整天就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以养伤为由让庄迟没事的时候尽量少打扰自己,然后就盘膝坐在床上继续炼化体内的灵力。
虽然之前在大泽城对花费了几日的时间去炼化灵力,但是现在赵惊风却还没有完全的解决用妖丹提升实力过快而留下的后遗症。
转眼间,赵惊风就在这里居住的半个月的时间了,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庄迟果然尊重了赵惊风的意见,没事的时候都没来打扰赵惊风,只是每隔两三天就为赵惊风送一次饭菜。
十几天后,赵惊风终于离开了他躺了半个多月的床铺,光着双脚站在地面上。赵惊风低头看了眼套在自己身上的这件宽大的麻布衣,这件麻布衣显然是庄迟平时所穿的,衣服穿在赵惊风身上非常的宽大。
赵惊风从储物腰带中拿出一套自己以前准备的衣物,然后将身上的这件庄迟的衣服脱掉,然而,就在赵惊风刚脱去身上的衣服时,神色骤然间呆住了,双眼直愣愣的盯着自己身上的肌肤。
只见现在他身上的皮肤已经并非是平日的那么白嫩了,此刻他整个身体皮肤表面的颜色都呈现一片暗红色,看上去十分的诡异。
看着自己身体的肤色,赵惊风呆了呆,眼中也露出一副十分奇怪的神色,对于自己身体上的这种状况,他也十分的不解。
片刻后,赵惊风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从记忆深处猛然翻出了关于这种现状的信息。
第477章 热情村民()
看着自己身体的肤色,赵惊风呆了呆,眼中也露出一副十分奇怪的神色,对于自己身体上的这种状况,他也十分的不解。
片刻后,赵惊风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从记忆深处猛然翻出了关于这种现状的信息。
“这是阴阳金银蛇血液中的抗毒因子已经完全与肉身融为一体的现象,难道,我躺在床上的这十几天的时间里,我的毒王免疫体也达到了完美阶段。”赵惊风惊呼出声,语气中充满了兴奋,激动。
从当初他吸收阴阳金银蛇血液中的抗毒因子以来,到现在足足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他的毒王免疫体,总算是达到完美阶段了,现在,他的身体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毒王免疫体。
“有了这毒王免疫体,以后只要不碰上毒性比阴阳金银蛇更强烈的剧毒,我都无所畏惧了。”赵惊风十分的兴奋,因为放眼整个魂宝星这千千万万的剧毒之后,阴阳金银蛇的毒性也绝对能排上前十,天下间已知的剧毒中,有比阴阳金银蛇毒性更强的剧毒绝对不超过十种,而这几种剧毒,每一种都是十分罕见之物。
“按照道书古籍上所说,当毒王免疫体达到完美阶段时,整个身体,包裹脸部都会变成暗红色,并且会一直持续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之后,这种色泽会逐渐的消失,恢复到正常的肤色,那不是说,我现在的脸上也完全变成这种暗红色了。”赵惊风低头喃喃自语着,可惜他现在没有镜子,不然的话,他还真想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脸上会不会也是一片暗红色。
将自己从空间要带中拿出的衣服换上之后,赵惊风将庄迟的麻布衣折叠好,放在旁边一个干净的柜子上,然后就走了出去。
随着一声“嘎吱”声,赵惊风推开这扇已经有点陈旧的木质门板,当外面的阳光照射进来时,这间有些昏暗的小木屋,也总算有了些光亮。
此时看天上的太阳方位,因该是已经快到中午的时间了。而木屋外面是一个小型的院落,地面上那干硬的泥土已经裂开了蜘蛛网般的裂缝,而在赵惊风的斜对面,有几间用木头搭建的小木屋。&;&;而更远处,一栋栋有大有小的木屋七零八散的搭建在那里,色泽都有些陈旧,几名年龄不大的孩童正在一处宽阔的地方快乐的奔跑着,不断的传来银铃般的笑声。
赵惊风走出了小木屋,这是他来到这里半个月以来,第一次看见这里的环境,这里是一个地势十分偏僻的小村庄,放眼望去,几乎能一览全貌,光是从屋子的数量就能看出,在这个小山村居住的人并不多。
“庄迟,今天的收获真不错啊!这才一个上午的时间,我们就打了两只野猪,这足够我们整个村庄吃上好几天了。”
“是啊!看来明天我们也不用出去打猎了,就舒舒服服的在家里呆上两天,好好轻松轻松。”
“如果以后天天有这么好的运气那就好了,这样我们以后的日子肯定要过的舒坦的多。”
这时,远处隐约有说话声传入赵惊风的耳中,当赵惊风闻声望去时,只见救下自己的庄迟正和几名身材同样魁梧的大汉从远处走来,其中两人的肩上,都扛着一只体型巨大的野猪,看那个头,一头的体重至少也得一百多公斤。
这时,远处的庄迟也发现了站在门前的赵惊风,远远的打招呼道:“嗨,小伙子,你身上的伤好了吗,都能下床走路了啊!”
赵惊风微微一笑,道:“多谢大叔的关心,我身上有疗伤的良药,经过这十几天的调养,我的伤势已经完全恢复了。”
站在庄迟身边的几名中年大汉同时也发现了赵惊风,立即有人一脸微笑的说道:“庄迟,前段时间是听说你从江边救了一个人回来,难道那个被你救的人,就是这位小兄弟吗?”
庄迟微笑的点了点头,很快,几人就来到了赵惊风的身边,庄迟伸手指了指赵惊风,道:“这位小兄弟名字叫赵惊风,虽然小兄弟年龄比较但是你们可千万别小看他哦,他的命可硬着呢!当初受了那么重的伤,我本以为他已经活不过来了,可没想到,这才过去十几天,就又生龙活虎的站在这里了,光是这一点啊!就不是我们能比的。&;&;”
“哦,是吗?看来赵惊风小兄弟也挺厉害的啊!”
听了这话,其余的几名中年大汉纷纷开口笑道,一个个都显得十分和善。
庄迟又对着赵惊风说道:“小兄弟,我为你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这个村庄里的汉子,这位叫宋高正,这位是周行渠,这最后一位是高愚得。”
赵惊风微笑的对着几人拱了拱手,也算是打过了招呼。
“你们回来啦,哟,看来你们今天的收获还挺不错的啊!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打到了两头野猪。”这时,一道女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只见一名身穿布衣,容貌很普通的中年妇女从不远处的一间木屋中走了出来。
“小兄弟,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庄迟一手搭在赵惊风的肩膀上,另一只指了指那名正迎面走来的中年妇女,道:“这位是我的妻子,名字叫卢莲。”
“你好,大嫂!”赵惊风冲着卢莲友好的打着招呼,对于这名庄迟的妻子,赵惊风虽然是第一次看到,但是这十几天的时间里,他却没少听到过卢莲的声音。
卢莲目光落在赵惊风的脸上,微微一笑,道:“好俊朗的小伙子,早就知道我家庄迟从江中就救了一个人回来,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你呢!没想到原来还是一个长的那么俊朗的小伙子啊!不过,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啊!”
“对啊!小兄弟,这几天我也发现你的脸越来越红,你没什么事吧?是不是受伤留下的什么后遗症。”庄迟也一脸疑惑的问道。
“放心吧!大叔,这估计是我用药物的缘故吧!没事的。”赵惊风毫不在意的摆手道。
“哦,那就好。&;&;”庄迟顿时放了心来,随即继续说道:“现在也快到吃饭的时间了,小兄弟,既然你现在伤势已经康复了,就跟我们一起去吃午饭吧!”
在一间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小木屋里,赵惊风和庄迟一家人坐在一张有些陈旧的木桌上吃着午饭。饭菜十分的简单,只有几盘他们自己种的青菜以及一小碟野兽肉。
庄迟一家仅有四口人,除了他们两夫妻外,就只有两个十岁大的孩童了。
在餐桌上,庄迟夫妇和赵惊风不停的闲聊着,不过他们对于赵惊风受伤的问题以及家事问题是只字不提,只是从赵惊风的口中打听如今魂宝星行的形势以及一些有趣的事情,毕竟魂宝星十分的凶险,而庄迟的妻子卢莲从小就在山村中长大,这几十年以来,几乎从来没有出去闯荡过,至于庄迟,虽然曾经是一名散修,但是自从本命魂宝碎裂成为一名废人之后,就隐居在这座山村中已有十余年的时间,期间从来没有出去过,所以对于外界也是十分的好奇。
赵惊风虽然才在魂宝星闯荡了一两年的时间,并且都是呆在地势偏僻的小城镇中,但是对于庄迟夫妇的问题,他也是知无不言,期间,也偶尔满足一下庄迟夫妇两个小孩的问题。
饭后,赵惊风带庄迟的带领下,去小村庄的其余地方走了一圈,认识了不少居住在这个村庄的人,而同时,对于这个小村庄也有了更多的认识。
这是一个名为庄家村的村庄,据说已经存在上百年的时间了,乃是百年前,由一个姓庄的人建立的,刚开始还只是仅仅拥有几人居住的小院子,虽然已经经过上百年时间的发展了,但也才不过扩大至三十多户而已,总人口才一百多名,除去老人小孩以及身体柔弱的妇女外,剩下的有力气的青年汉子,也不过才三四十人而已。
这里整个村庄的人都是种地为生,偶尔也会有一些年轻力壮的人去附近猎杀一些野兽或者去不远处的江边捕一些鱼回来,以此来为此生计,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
一个下午的时间,庄迟带着赵惊风走遍了整个庄家村,几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