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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骨族长伸手舀出了一点酒,放入口中,只觉得那石馍酒如甘露,似琼浆,简直是天上少有,地上难觅,真的是上上之品。枯骨的眼中顿时一亮,脸上也荡起了微红,兴奋的道:“真是天助我族!大家都来尝尝吧!”
天宝未等众人上前,便直接捧过了那个酒坛,大口了饮了几口。只是几近千年的石馍酒虽然香甜,酒劲却是不减,天宝喝完这几口石馍酒之后,脸色通红,笑意盈盈的道了一声:“好……咯……酒……”随后,竟然软绵绵的醉倒。
众人本来对天宝有气,但已久他居然醉成这个样子,都是又好气又好笑。天宝身边的水娃一把接过了那坛石馍酒,随后放在众人中间道:“弟兄们都来尝尝吧,这是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
众人便都以手当杯,在那石馍酒中舀出一点,放在口中,一时间,众人无不感叹这石馍酒的香醇。
枯骨族长见到这些数以百计的石馍酒,心中终于舒了一口气,方才枯骨族长尝了一口这石馍酒,知道这酒的甘醇要胜于自己最近酿造的石馍酒的百倍,也就是说,这里的一坛酒,就可以勾兑出一百坛自己酿造的石馍酒,这样,秦福寿那边的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众人都已经尝完那石馍酒,虽然大家还都有些意犹未尽,但知道此时并不是饮酒作乐的时候,便都出了那间酒室,等待着枯骨族长的吩咐。
枯骨族长提出了一坛酒,随后便将那酒室的门锁上。
“我们能重回这玉门关,说明我们的祖先在冥冥之中还在庇护着族人,大家分成两队,一队负责照看这玉门关,将这城中洞中都收拾一下,就由水娃带队;另一队随我回去**洞,明日一早,将其余的族人都接回来!水娃,这是那石馍库的钥匙,让大家吃个饱!”
“好!”众人听罢,浑身都充满了力量,高声的喊道。这是压抑了千年之久的喊声,象征着这一族的苦难终于要过去,迎来了幸福的曙光。
凌寒的肩上扛着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天宝,问道:“枯骨族长,我们跟您一起回去吧!”
枯骨族长看了一眼天宝,笑道:“凌少侠,能重回这玉门关,都是你带来的好运,这坛酒,不成敬意!请收下吧!既然天宝兄弟已经睡熟,你们就在这里休息一夜,回去也没有行李,就不要折腾了,明日我们就都回来了!”
凌寒本想退却,但见众人的眼中满是欣慰的神色,又不好推却。
“凌兄弟,若不是你,我们就遇不上那红衣人了,自然也不能如此顺利的回来!”水娃道。
“就是,凌兄弟,换做别人,我只会担心他能不能喝干这坛石馍酒,只是兄弟你,我就大为放心了,还怕这坛酒不够兄弟喝呢!”火娃道。
“凌兄弟拿着吧!”
“凌兄弟收下吧,再不收就是拿我们兄弟当外人了!”
盛情难却,凌寒只好将那坛酒接下。
火娃见凌寒一手扶着天宝,一手提着酒,实在是有些为难,就接过了天宝,直接扛在了肩上,就近找了一个石室,将天宝扔在了那石床之上。
凌寒见火娃如此安排,也十分感激,随手将那坛石馍酒放在了天宝的身边,便出了这间石室,与众人一起送别枯骨族长一队。
枯骨族长走后,已是下午十分,水娃先打开了石馍室的门,拿出了许多的石馍,分发给众人,众人饱餐一顿,又都有了体力。
随后水娃吩咐众人,将那些野蛮人的尸首都抬到了一起。
“水娃兄,这些野蛮人或是要一把火烧了,或是要深埋起来,不然的话,我怕会传出瘟疫!”凌寒不无担心的道。
“凌兄弟此言极是,我正有此意,常言道:入土为安,这些野蛮人虽然曾经霸占了我们的家园,但既然都被正法,那我们就给他们找个风水宝地吧!这个任务还得仰仗凌兄弟你!”
凌寒看了一眼那些高大的野蛮人,心想:这要是挖一个能将这些野蛮人都装下的大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活!但凌寒也不好退却,便道:“我们这一行是否带了工具!最好再给我几个人手,不然的话,我怕自己会挖到明天!”
“哈哈哈!凌兄弟真是风趣,哪能只靠你一人挖啊?并且我们根本不用挖坑!”水娃笑道。
“哦,不用挖坑,那你的意思是我们火葬了他们?”凌寒看了一眼身旁的火堆,要是将这些野蛮人都烧了,也不是一件小事,至少需要相同体积的木柴。
“还是土葬,不过有人已经替我们挖好了坑!而且别说是这几个野蛮人,就是再有这些野蛮人,也能装的下!”水娃依旧在卖着关子。
“是谁帮我们挖的坑?是前辈留下来的么?那坑在哪里啊?”凌寒问道。
“是老天帮我们挖的坑,而且这坑在什么地方,只有凌兄弟你能找得到!”水娃眨巴着眼睛,微笑着道。
凌寒的心中忽然一道灵光闪过,方才理解了水娃这些话的含义:水娃是想让凌寒在城外寻找到一处流沙,直接将这些野蛮人的尸首往那流沙里面一扔,不费功夫就可以将这件大活完成。
“好,我们可以出城了!”难了不会,会了不难,凌寒既然理会了水娃的意思,便要求立即就出城。
水娃自然也想早一点收工,除了要处理这些野蛮人的尸首,水娃还要将族人都分配好石室,免得到时人多眼杂,出什么漏子,除了留下几个负责守卫的汉子之外,其余的人都叫了过来,收拾那些野蛮人的尸首。
那野蛮人大都强壮,一个两个人根本无法拽动,只能五六个人一起围上,才能将那野蛮人挪动、
凌寒这个工作自然是最清闲的,只是发挥他的五感之法,便如一个方士运用了“寻龙点**”的技巧,找到一处流沙即可。
其实凌寒也发现了几处流沙,只是感觉前两个都是小范围的,似乎埋不下这全部的野蛮人,便又带着众人朝着前面走了几步,终于发现了一个可以满足埋葬所以野蛮人的宝地,便高声道:“诸位兄弟,我们就在此吧!”
众人拖着那野蛮人的尸首,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听凌寒说要停下,个个都十分的欢喜,便将那些野蛮人的尸体都扔在地上,在旁边开始大口的喘着粗气。
凌寒看着那些野蛮人的伤口,不禁对那红衣人更加佩服,居然能将这些野蛮人都制服,看来那红衣人的确是个厉害的角色。
。。。
第六百八十二章 老虎今夜不食肉()
夜色如霜,霜枫城的灰烬中,那古树忽然被夜风吹拂,摇曳着干枯的树枝,像是一个佝偻的老人在挥舞着干瘦的手臂。
那个白衣人冷冷道:“你的主子沈潮教你来的吧!”
那个高大的汉子被人看出了底细,额头上渗出了黄豆般大小的汗珠。
那个带着斗篷的黑衣人长叹了一声,转身朝着远处奔去。他身后的那个黑衣人人急忙道:“小姐,你要去哪里!”
而那个高大的汉子也急声道:“贾……贾小姐!你……”说罢,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处境,想要拦住那黑衣人。
但他的穴道早已被那个撞上的黑衣人封住,根本不能动弹。
那个黑斗篷并不理会后面的黑白二人,而是一路疾驰,一直跑到了一处僻静的角落,才停住了步伐。
他靠在了一处石墙之上,大声的喘息着。按说,以他的修为,跑了这几步路程,根本不会出一口大气,但是他并没有使用真气,所以,此时,也是香汗淋漓。
“小姐,你这又是何苦呢?”那个黑衣男子缓缓的走到黑斗篷的身边,柔声道。
那个黑斗篷将自己的斗篷摘下,露出了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一双含着眼泪的明眸在夜色中闪闪发亮。正是贾府的大小姐,贾薇。
贾薇叹了口气道:“黑叔叔,是我心急了,让你们担心了!”
那白衣汉子此时也赶了过来,道:“小姐,那小子若是有福之人,你们自然还会相见的,我看那小子不像是短命之相!”
那黑白汉子,自然是贾府的两大高手,黑白无常。
自从贾薇护送凌寒逃脱遇险后,被父亲贾倾城救回了府中。贾薇这一次昏迷了三个日夜,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问起凌寒的下落。
但贾倾城也没能救回凌寒,只得如实告知,说凌寒的尸首已经被沈庄的人带回,悬挂与沈庄的门口。
贾薇听此噩耗,痛不欲生,险些以死相陪,但贾倾城怎能让爱女死在自己的眼前,便紧紧的将贾薇拉住,随后道:“薇儿,凌寒的尸骨未寒,你怎么忍心让他曝尸荒野?要死也得将那小子安葬后也不迟?”
贾薇是何等的聪明,一听贾倾城如此说,顿时知道,这事情必有蹊跷。于是贾薇又休息了一日,便匆匆的出了贾府,暗暗潜到沈庄的附近。
趁着夜色,贾薇看到了悬挂在沈庄门口的凌寒尸首,顿时放下心来,贾薇已经看出,城头悬挂的根本就是不是凌寒,而是别人。
正当贾薇面露微笑,想要离开的时候,一个身影却拦住了贾薇的去路。
“贾侄女,既然来了,不如到庄上坐坐,喝杯茶水再走如何?”那人背着手,一身锦衣,面容清秀,只是略显疲惫,不是沈庄的庄主沈潮,还有何人?
贾薇一见是沈潮,先是一惊,随后也略略放心,朗声道:“原来是沈庄主,沈庄主怎么这么有闲情雅致,半夜还出来散步?”
沈潮笑了笑道:“贤侄女,叫庄主不是外道了,按照辈分,你只需叫一声世叔便可!”沈潮说着指了指满天的星斗道:“今夜星光甚好,我只是随便的走走,没有想到在此遇到贤侄女,相请不如偶遇,所以才想让贤侄女跟我回庄,喝杯热茶,解解风寒。”
“沈庄主可真是抬举小女了,沈庄主是岛上第一号人物,叫您世叔,小女子怎么高攀的上!而且这夜色也深了,小女子不便打扰,就此告辞!”贾薇虽然语气上不卑不亢,但心里却是有些害怕。以她的身手,根本不是沈潮的对手,若是沈潮发难,将自己擒获,以为要挟,那父亲可就没有什么好办法了。
“是啊,我家小姐要回去休息了,还是改日在叨扰沈庄主!”一个声音道,正是那白无常,说罢,白无常挡在了贾薇的身前。
而黑无常自然也在一旁,警惕的看着沈潮的一举一动。
贾薇忙道:“二位叔叔,你们还是快走吧,他不敢把我怎么样!”
那黑白无常怎么肯依,一步也不肯挪动。
贾薇不仅暗暗自责,若是按照自己以前的行事风格,自然将一切都准备妥当,即便要来沈庄,也会悄悄的离开贾府,不会惊动任何人。而这一次,因为事关凌寒的生死,贾薇自来就心乱如麻,所以根本也没有在意自己有没有惊动府中的人。
只女莫若父,贾倾城知道贾薇不会听自己说完,就善罢甘休,定然会到这沈庄查访,所以便差遣黑白无常暗中跟着贾薇,保护贾薇的安全。
只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贾倾城知道,以黑白无常的武道修为,岛上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胜过,若是遇到沈庄的普通弟子,这二人怎么也不会让自己的宝贝女儿落入敌手。只是他没有想到,这假的凌寒尸首,不仅是要骗过世人,还是一个香饵,就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