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棋霸天下-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欣钆滩磺溃砦薹治模坏貌患娜死橄拢扛〉甑目腿朔觳瓜匆录枘讯热眨退闳绱耍锞杖匀幌敕缴璺ù丛焯跫眯『⒆友埃氲蹦辏扑伟舜蠹抑械呐费粜蓿乃甓拢揖称肚睿耷涎В淠敢月言谏车厣闲椿唐涫蹲郑锞账肱费粜尴认椭负纹湎嗨疲籽勰慷茫咨砭趺床焕戏蜃痈锌蚯В纳磁濉�

    秋菊面露苦笑——她何尝不想有更好的条件让晓天可以好好读书,奈何时也命也,力不从心,她现在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把盛水的碗放在桌上,谭晓天拿起秃毛笔伸进碗内蘸水——这支毛笔是田大义前台记账用坏扔掉不要的旧笔,并不适合小孩子的手来用,但谭晓天执笔的动作非常熟练,显然是用这枝笔不知道已经练习过多少次了。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谭晓天写的是百家姓,石板只有尺许见方,写了不到十个字便已经满了。

    拿起青石板,袁老夫子仔细观看,字写的很稚气,但点、横、竖、撇、捺,一笔一划都是中规中矩,写的非常认真,以四五岁的年纪能够写成这样可说是非常的难得,以袁朗近二十多年的教学经验,恐怕上学两年,七八岁的孩子也未必能写得如此工整。

    “好,好,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表现,长大之后必定是前途无限,成为国家栋梁之材。”袁老夫子由衷的赞道。此子之聪慧为其平生所仅见,和这个小孩子相比,以前教的那些还算得上是不错的孩子基本就成了庸材——至于田庆友这样的,差不多就得归到‘榆木疙瘩’那类了。

    “呵呵,天天他姑,恭喜呀,袁老夫子可是轻易不夸人的,他能这样说你的侄子,可见天天可不是一般的聪明,好好培养,说不定以后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呢。”田大义笑着附和道,

    听到‘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八个字时,一种不易察觉的苦涩笑容从秋菊嘴角一晃而过,“谢袁老夫子的错爱,谢田老板的夸奖,我是不指望天天会有那么大的出息,只要他能够健健康康的长大,象普通人那样的生活,我就已经很知足了。”把谭晓天拉到身前轻轻的搂住,秋菊柔声说道。

    “。。。。。。,天天他姑,你这样说就不对了。”袁朗闻听连连摇头,心想,到底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身为男儿,就应该顶天立地,做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所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如果资质鲁钝,身无所长倒也罢了,问题天天这么聪明灵俐的孩子,若是也象是那些凡夫俗子一样庸庸碌碌度过一生,岂不是把好好的一个人才给糟蹋了?

    “呃?请先生指教,秋菊洗耳恭听。”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对于读书人,尤其是教书育人的老师,她是非常的尊敬的,见袁朗对自已的想法有异议,她恭敬的请教道。

    “呵呵,如果我猜不错,《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应该是你教给天天的吧?”捻了捻颌下须髯,袁朗笑着问道。

    “是。”秋菊点头道。

    “呵呵,好,天天,把《三字经》最后一段再背一遍。”袁朗笑着向谭晓天吩咐道。

    听不懂大人在说的是什么意思,扭头向姑姑以目光询问,秋菊轻轻点了点头,示意侄子照着老夫子的吩咐去做,于是谭晓天便背诵起来。

    “。。。。。。,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人遗子,金满?,我教子,性一经。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

    袁朗再次颔首点头——自已随便指定一段小孩子就能背出来,可见谭晓天真的是把学的东西记得烂熟于心。

    “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蚕可以吐丝制衣,蜜蜂可以酿制蜂蜜,供人们食用,而人要是不懂得学习,以自已的知识,技能来实现自已的价值,那就连小动物也不如。幼习业,壮致身,上匡国,下利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幼年时应该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已,长大后能够学以致用,替国家效力,为人民百姓谋利。如果能做到这些,百姓就会赞扬,而父母也可以得到荣耀,连祖先也会增添光彩,也给后代留下好的榜样。。。。。”身为塾馆老师,袁朗对《三字经》的研究可说是精熟无比,边讲边说,娓娓道来,就连王大义这样的粗人也听得是频频点头,不知道是真懂了还是假懂了。

第二十六章 拜师() 
“。。。。。。天天天资聪颖,资质过人,长大以后,必是栋梁人才,若是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只想平平安安,庸庸碌碌的渡过一生虽不能说有错,但却是极其自私的想法。所谓人活一世,草活一秋,试问,那样的人生和草木有何分别?看姑娘识文认字,谈吐不俗,绝非寻常无知妇孺,想必天天夫母也必是人中龙凤,定非等闲之辈,虽不知为何与爱子不在一起,但我想,他们肯定也是希望自已的儿子学有所成,光宗耀祖,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吧?”袁朗表情郑重地说道。

    “。。。。。。”听到袁朗提及谭晓天的父母,秋菊心情黯然,这正是她心中的疼,是她不愿面对却又无法不面对的问题。“。。。。。。袁老夫子教训的是,秋菊受教了。”她作礼感谢——袁朗说的都是大道理,她就算逞口舌之利将其辩倒又有什么意义呢?

    “呵呵,既然如此,从明天起,就让天天到塾馆来上学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他现在正是打基础的年纪,不要耽误了。”袁朗捻髯笑道。

    “哈哈,天天他姑,还不快谢谢袁老夫子,他这是要收天天为弟子了。袁老夫子可是咱们梅龙镇上学问最好的老师,他的‘学无涯’可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能进的。”得知袁朗有意要让谭晓天到‘学无涯’读书,田大义比秋菊还要开心,一连声的劝秋菊赶快答应,同时也不忘顺便夸自已儿子两句(既然袁老夫子招生收人很严,而田庆友又是在‘学无涯’读书,岂不等同于自已的儿子也不一般吗?)。

    “这。。。。。。”秋菊却是并没有如二人所预料的那样欣喜,反倒显出几分为难之色,张口欲言又止。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天天,想不想和庆友一起来‘学之涯’读书?”以为对方是因为孩子太小,一时一刻也舍不得离开身边,袁朗转而向谭晓天问道。

    “什么?您是说和庆友哥哥一起在学堂读书吗?太好了,愿意,我愿意!”小孩子的想法没有那么复杂,知道能和小伙伴一起读书玩耍,他别提有多开心了,一旁的田庆友也是乐不可支,两个小孩子抱在一起又蹦又跳。

    “呵呵,看,知道能一起上学了,小孩子多开心呀。天天他姑,依我看你就答应了吧,别让小孩子失望。”田大义心里有自已的小算盘,自已是个粗人,斗大的字认识不了一箩筐,连客栈的账本看着都吃力,老婆比自已虽然强点儿,但也强不到哪儿去,现在儿子还只是学到《三字经》辅导起来都费力,以后学到更深的时候肯定是没办法给儿子帮忙,而谭晓天在姑姑的督促下小小年纪就把《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背得滚瓜烂熟,而且字写的也是有模有样,比自已的儿子还强,由此可见,秋菊不仅有相当的文化,且很擅长辅导小孩子学习,所以,若是谭晓天和田庆友一起去‘学无涯’上学,到时候不正可以请秋菊帮忙,辅导谭晓天的同时顺带也教教自已的儿子。

    “这。。。。。。,田老板,我现在的情况您也知道,我哪里交得起学费呀。”话说到这种程度,秋菊也不能不讲实话了,她怎么会不知道早期教育对小孩子一生成长的重要性,假如未遇强盗,行李未失,她肯定想方设法也要让谭晓天上学读书,但正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囊中羞涩时连男子汉大丈夫都没有办法,她一个弱质女流又能怎么样呢?所以无奈之下也只能自已来教谭晓天识字,但她也知道,自已的学问其实是陪小姐读书时顺便学的,基础并不扎实,很多东西都是只识其字,不知其意,象《三字经》,她虽然也能做到倒背如流,可里面许多的典故和理念并不清楚,没办法象袁老夫子那样深入浅出,娓娓道来,所以,尽管心里也觉得谭晓天若是能去‘学无涯’读书是件好事儿,但总不能白读书而不交学费吧?

    “呵,这不算是问题,不就是学费吗,我替天天给就行了。”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田大义在梅龙镇虽算不上特别有钱的人,但排进前十问题不大,他儿子也在学费要多少他能不知道吗?对他而言,这根本就不叫事儿。

    “啊;这怎么能行,您能收留我们姑侄俩在这里安身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怎么可以让您再负担孩子的学费,不行,不行,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真的不能让您再破费了。”秋菊连连摆手,坚决不肯接受田大义的好意——田大义人虽然不错,却是一个‘妻管严’,而他的老婆又是一个小心眼儿的女人,因为收留自已姑侄俩在客栈安身已经多少有些不满,怀疑田大义没安好心,见自已有点儿姿色想要收为偏房,如果田大义再替天天负担学费,岂不会引起误会,让人家夫妻失和?

    田大义热心主动帮忙,奈何秋菊态度坚决,死活就是不肯答应,他也没有办法,眼看事情就僵在那里了。

    “咳。。。。。”干咳一声,袁朗再次捻着自已的胡须,提醒正在僵持中的两个人,自已才是‘学无涯’塾馆的老师,‘学无涯’的事情,自已说的才算数。

    两个人于是停了下来,一起望向袁朗,不知道老夫子要怎么表态。

    “呵呵,这个问题我已经想过了,你们姑侄俩的情况刚才田老板已经大致和我讲了一下,以你们现在的情况,要交学费的确很困难,但读书教学费天经地义,这个规矩不能破,所以这样行不行——塾馆里有很多杂事,打扫卫生,整理书籍,浇花整草等等,如果姑娘愿意的话,就让天天上学读书的同时,力所能及的做一些杂物,算是充抵学费,你看如何?”袁朗笑着提议道。

    “呃。。。。。。。,袁老师,您真是太好了,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您。天天,快,赶快向袁老师磕头拜师。”这个提议秋菊能够接受,她感激地向谭晓天吩咐道。

第二十七章 早餐() 
“庆友哥哥,庆友哥哥,好了没有呀?!”清早起来,田庆友千呼万唤才好不容易被从床上哄起来,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被老妈端着一碗稀粥往嘴里喂时,忽然从门外传来小孩子稚气的叫声,不用问,肯定是谭晓天了。

    “呵,天天,进来吧,你庆友哥哥刚起床,还没吃饭呢。”同样喝着稀粥,吃着刚出炉的驴肉火烧的田大义大声答道。

    门推开,谭晓天进来,穿的虽然是一件衣襟上打了几块补丁的旧衣,但洗得却是干干净净,没有半点儿污渍皱褶,脚上穿的布鞋也是昨晚刚涮过的,青布的鞋面已然有些发白,斜肩带背,仔细看,却原来是用几块破旧得不能穿的旧衣服裁剪缝制而成,材质虽然不佳,但缝制的手工却是极好,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几块布拼凑在一起也是象模象样,与镇上相比别有趣味。

    “田伯伯,早上好,田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