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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一定的局限性,没有阿宾那个那么优秀。
简单来讲,是李昂的思路被现在的即时战斗类角色扮演游戏限制住了,关注点还在于打怪刷装备上,虽然也尽量想让这个打怪的过程更加有趣一点,但是,事实上游戏模式还是没有脱离《暗黑·破坏神》系列这种西方式即时战斗类角色扮演游戏的框架,本质上还是刷刷刷的无脑游戏。
而阿宾的策划案,玩法上更加的注重的武功本身,加上那不断变化的,巨大的交互性任务体系,算是已经脱离了西式即时战斗类角色扮演游戏的巢笼,不再单纯的打怪刷装备,而是走出了自己的一套体系。而且,那种自由自在,肆意闯荡的游戏模式,也更加符合武侠题材本身的内涵。
但这个策划案对技术的要求非常高,需要的投资自然是极为惊人,在阿宾手上或许一辈子都做不出来。
而且,即便李昂愿意投资,砸几千万下去,凭借阿宾的做游戏的态度,他的能力,他以后能请到的那些程序员,技术大拿的实力,为未必能把这个策划案做好。
所以,李昂还是决定从阿宾手上把那个策划案买下来,自己做。毕竟,有三阶人工智能生命体在手,技术上是不成问题的,完全可以原汁原味的把游戏做出来。
当然,李昂也完全可以不去找阿宾买,反正策划案的大体情况他都知道,完全可以剽窃一下,改改名字,改改美术风格,然后把游戏做出来。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创意往往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比如说有个人说我要发明一个不用电,不用火的灯,他这样干说是没有用的,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只有他花费时间精力,代价,去专研技术,比如说使用生物能的技术发明了这种灯,并且申请了专利,他的这个创意才是法律承认,属于他的。
比如说有个好创意的作家,他没有把这个创意写成书,当然也是没版权的,哪怕别人写的书用的是你的点子也是一样。甚至有人跟风,创意和大神一样一样,但情节文字全都不同,也是构不成抄袭的。
同样的,你的策划案再好,没有做成游戏,那也只是创意,同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便是一些已经做成游戏的,只要规避掉专有名词,美术设计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部分,玩法照抄,那也同样是够不成侵权的。
比如说《英雄·联盟》火爆后,那无数个跟风的MOBA类游戏一样。比如说著名的《刀塔·传奇》,它就告不赢完全抄袭它玩法的《Heroes· Charge》,而米国的爆血公司则可以根据版权明确的美术人物设计来告赢《刀塔·传奇》一样。
像是阿宾的这份策划案,由于游戏没有做出来,里面没有独有的专利技术,所以,它里面的玩法就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它里面的那几个人物设计图,美术原画,则有明确的版权,是受法律保护。
重新做一下人物设计,地图梗概,美术原画对于李昂来讲当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只不过,他还是不愿意去剽窃,去把阿宾的的创意窃为己有。
一来,这种剽窃行为违背了李昂的良知底线。二来,阿宾是他同一个寝室的兄弟,独立游戏研究社的好友。三来,上一次阿宾那么坦诚的把策划案给自己看,自己还剽窃的话,就太说不过去了。四来,他也不缺那么些钱……
出于种种的原因,李昂还是更倾向于把策划案买下来,所以,他叫来了祁部长。
祁部长很快就到了,他三十出头,是一个白白净净,头发油量,西装修身,浑身上下散发着精英气息的人。
他走进来,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于是,李昂开口解释了起来:“是这样的,我希望你去罗山区,找一家少年游戏工作室,找他们老板阿宾,把他手里的一份游戏策划案买下来,这份游戏策划案是这样的……”
“这种策划案根本不值钱吧。”听了李昂的解释,祁部长眉头微皱:“何必买呢?”
“这个你不用管,只要把策划案买下来就是了。”李昂挥挥手:“另外,你以公司的名义去,就说是我介绍来的,但不要说我是公司老板。”
“这样啊……”祁部长若有所思了一会,眉头舒展开来,然后问道:“那老板你的心理价位是多少呢?”
“嗯……”沉默了一会,李昂道:“尽量不超过50万吧,具体你跟他谈就是了,但也不要压榨的太狠,我和他是大学同学,也是同一个寝室的朋友。”
“哦,我明白了。”祁部长笑了起来,点了点头。
“那好,我等等就给他打电话。你到了就给他打电话,他的电话是……”李昂介绍了一些基本信息后,挥了挥手:“好了,你去吧!”
祁部长离开了办公室,李昂也拨通了阿宾的电话:
“喂,阿宾么?”
“嗯,对,是我。”
“你那个像素风武侠游戏的策划案找到投资了么?”
“哦,没有就好,是这样的,我向一个朋友谈了下你那个策划案,他好像很感兴趣……”
“他是一家游戏公司的对外合作部的部长,那家公司听说背景蛮深厚的。”
“对,他的意思是先去你那里看看……”
“看上去确实有合作的意思。”
“他应该今天就会来找你,不过我今天比较忙,没时间陪他去……要不你去地铁站接他一下?”
“嗯,对,我把你电话给他了,他到了会给你打电话的。”
“到时候穿的正式一点啊,人家是正规公司。”
“不用客气,不用客气……用不着,真用不着。”
“好好好,真要是谈成了,我一定赴宴!”
……
电话在阿宾不住的道谢声中落下了帷幕。
放下手机,倚在老板椅子上,看着窗外的景色,李昂怔怔的出了会神。
第五十三章 与其花钱买,不如自己造()
祁部长下楼去罗山区了,盗墓题材动作冒险游戏的问题还是得李昂自己想办法解决。
思前想后,反复斟酌,李昂还是决定不买版权了。
一来,这些大火的盗墓小说的游戏版权买起来比较困难。和其他游戏公司扯皮的事情很多,说不定谈判都要好长时间,李昂现在时间紧迫,没时间浪费在旷日持久的谈判协商上。
二来,作为一个在游戏方面掌控欲非常强的人,李昂希望自己的游戏必须保持独立性,尽可能的不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万一小说版权方在签合同时对游戏的制作提出什么要求,这就很难办。
三来,在李昂看来,现在的这些盗墓小说都有一个非常大的通病!那就是小说的主角都是盗墓贼!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犯罪职业!而这些盗墓贼下墓葬的主要目的,大多数也都是为了钱,把墓葬里的文物盗出来卖钱,甚至有的还卖给洋鬼子,使这些珍贵文物外流。
这是李昂所无法接受的,这些书里传播的价值观也是他无法认同的。这样的游戏做出来,将变成一种传播扭曲价值观的游戏,是会教坏小孩子的。
当然,结局也可以改成“上交国家”,但这个行为和他们盗墓贼的身份是不匹配的,千辛万苦从恐怖的墓穴中盗出来文物,最后却上交给了国家,那和国家考古队有什么区别?
四来,也是最最重要的,李昂还是舍不得钱。单机游戏历来收回成本困难,虽然李昂开发游戏并不需要多少成本,但他之后将要开设的虚拟现实游戏头盔制造工厂是极为费钱的,需要很大的资金支持,赚来再多的钱也不嫌多,可不能这样随随便便的浪费。
所以,最终李昂决定放弃《鬼点灯》,《盗墓手札》之类大火盗墓小说带来的庞大粉丝数量,做原创的盗墓剧情!正能量的盗墓剧情!
当然,李昂自己是没有这样的创作能力的,他只负责提供创作的方向,而由具有创作能力的三阶人工智能生命体从网上搜集素材,创作剧情。
李昂细细的思索着……
要弘扬正能量的话,主角就不能是盗墓贼了,而应该是国家考古队,这样上交国家就不违和了……
具体时间就设定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吧,改革开放正如火如荼的时候,社会上鱼龙混杂,也有一定的时代感……
嗯,游戏名字还叫《盗墓者联盟》,表明游戏的题材,吸引盗墓题材爱好者的关注。
不过要扣题的话,主角们的对手,就是这个“盗墓者联盟”了。设定就是一股由摸金校尉,发丘将军,搬山道人,卸岭力士等等盗墓人才组成的,由境外势力控制的,以发掘盗卖国家文物为目的的反派组织。
故事的一开始,山洪暴发,山体滑坡,露出了一个深邃的洞穴。村民发现这个洞穴有人工开凿的痕迹,便派人下去探查,但派下去探查村民却没有一个回来,不得已,村民们上报了国家。国家派出考古队以及当地公安干警前来查看……
于此同时,盗墓者联盟的人也通过特殊渠道收到了消息,派出了得力干将前来,意图赶在国家考古队之前把墓葬中的宝物盗出来……
无意中,主角们发现了这帮盗墓者,于是,在深邃而恐怖的墓穴中,国家考古队的成员们和盗墓者们的第一交锋就这么开始了……
只是,国家考古队这种东西,玩家没有代入感啊,毕竟,在绝大多数人心目里,还是更想当无拘无束的盗墓者,而不是国家考古队这样的“朝廷鹰犬”,被限制在伟正光的角色里没有自由……
这样的话,想让玩家带入国家考古队的身份,就不得不放大招了!
……
想了好一会,李昂才拿出了那个银白色的火柴盒大小的金属块,开始和它进行沟通。
第三阶的人工智能生命体自然是非常的先进,可以自由变化形态,和其他电子硬件交互,而且直接就能使用意识操控。
但是意识操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人每时每刻都会有无数的杂念,很难清晰,明白,单纯,无歧义的将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
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李昂也是通过电脑的麦克风与打字和它交流的,不过经过这几个月的不断磨合,李昂也能做到一定的意识操控了。
【……大体框架就是这样,开始创作剧情内容吧,先制作两个墓穴的剧情。就以纯文字的方法创作,和现在网上的盗墓小说差不多就行,文笔要好一点,剧情尽量精彩,人物尽量鲜明,差不多80万字左右一个墓穴的样子,先写两个墓穴的给我看看……】
0。0065秒后,人工智能那边传来的反馈。
【创作已完成,已传输入您的电脑,位于桌面《盗墓者联盟》文件夹内。】
好快!
我倒要看看这三阶人工智能写小说的水平怎么样……
咚,咚,咚
李昂正要打开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门响了,然后祁部长走了进来。
一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哦,都下午四点半了,时间过的好快啊。
祁部长面带微笑,把一个厚厚的文件袋放在了桌上:“李总,那份策划案已经买下来了,这里是协议合同,包括策划案本身以及外包的美术资源,都有详细的权利转让文件,我已经让陆律师看过了。”
“噢?那花了多少钱?”李昂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