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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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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的国家!”

    “现在,你所面对的,所保护的,只是拥有亚当斯血统的人,你知道吗,你真正应该保护的,不是只有血统,还应该有亚当斯当年的初衷。”

    “初衷。。。。。。初衷是么”阿喀琉斯缓缓道:“亚当斯的后裔里,有谁拥有那样的初衷?”

    “很多吧,或许”点了点头,我道:“不过,我只知道一个。”

    “谁?”阿喀琉斯的目光,再度恢复了光亮。

    “卡特·罗德尼。”

    “他已经死了”阿喀琉斯道:“他是在达赛城被暗杀致死的。”

    “谁告诉你的?”

    “达赛城日报”阿喀琉斯补充道:“还有艾瑞城日报。”

    “你见到尸体了吗?”

    “日报上说。。。。。。”

    “我问你,见到尸体了吗?”目光不容置疑,我直逼阿喀琉斯,道:“你亲眼见到卡特·罗德尼的尸体了吗?”

    阿喀琉斯沉默片刻,道:“没有。”

    “你没见到卡特·亚当斯的尸体,你都不肯相信他死了,那你凭什么就说卡特·罗德尼死了?”

    “你是说,他没死?!”

    阿喀琉斯双眼圆瞪,目光中,带着惊讶与惊喜。

    (本章完)

第1340章 判若两样()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卡特·亚当斯不知所踪,多半,成了亡魂,可他的声名,却还活着。

    卡特·罗德尼虽然活着,但媒体说他死了,于是,每个人都以为他死了。

    “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罗德尼还活着。”

    “但是”我话锋一转:“你不能见他。”

    “为什么?”阿喀琉斯瞪我:“如果我不能见他,又如何确定他还活着?”

    “因为,我无法相信你。”

    将最后一滴酒倒入嘴里,随手一丢,瓶碎一地,看着碎裂满地的玻璃渣子,我道:“我无法确定,你会不会杀他。”

    “我怎么可能会杀亚当斯的后人!”阿喀琉斯激动道。

    “我不是你,所以,我不知道,也不相信”轻吐口气,我道:“如果你真想见他,现在也不是好时机,你得等。”

    “等多久?”阿喀琉斯逼问道:“要我等到什么时候?”

    “等他率众屹立艾瑞城外,等他与卡特·斯科特,与大少爷,与艾瑞城城主对峙的那一刻,你就会见到他。”

    “你这话什么意思?”阿喀琉斯上前一步,气势逼人:“你是说,亚当斯的后裔,将会自相残杀!”

    “很意外吗?”我与他对视,丝毫不惧:“或许亚当斯的孩子,甚至他的孙子,都信奉着卡特·亚当斯的初衷,但数代之后,这份初衷就变得模糊又脆弱,好似蚕丝,一扯即断。”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你骗我!”阿喀琉斯指着我,逼视我,喝问我。

    “我没必要欺骗你”我道:“再说,我欺骗你又有什么用?我还能把你忽悠进我的阵营?不可能的,至少,在卡特·罗德尼活生生出现在你面前之前,你都不会加入我的阵营,我一不指望你加入阵营,二又不图谋你什么,何必要欺骗你?”

    轻笑一下,我继续道:“我说的,是历史,也是事实,的确有卡特家族人死于外族人之手,但也只是寥寥数个,且还因为战争,而死于自己人手中的卡特家族后裔,已经不计其数,否则,你以为艾瑞城现任城主真的只会有四个孩子?而且,你难道没有想过,为什么艾瑞城城主没有一个兄弟姐妹还活着?他们都短寿?还是他们经历了残酷的战争?”

    “都不是”我摇了摇头:“他们的真正死因,是内部斗争,是对权利无休止的争夺,艾瑞城城主,只是众多争夺者中胜出的那个,至于失败的,都死了。”

    阿喀琉斯身体一颤,目光也随之頽了下来,逼人的气势,更是消逝无踪。

    他的表情很复杂,在痛苦,也在沉思。

    “或许我这话说的有点早,但给你个警示也是不错的”我道:“战火的燃起已经是必然,至于是哪方燃起的,我就不知道了,在战争期间,你应该会见到卡特·罗德尼的,而且,多半是以敌人的身份,到那时,你是选择让腐朽的艾瑞城继续苟活,还是选择让它新生,就看你自己的了。”

    抛下痛苦不堪的阿喀琉斯,对着小红鱼招了招手:“陪我逛逛,这满是腐朽味道的艾瑞城街道,让我再感受一下,它的沉沦。”

    行走在艾瑞城的街道上,已再没了当年的感觉。

    一些店铺关了门,一些门面却壮大了,曾经火爆的冷清了,曾经冷清的火爆了。

    走到平民街区尽头,那里有一处赌场,生意火爆,不过老板不在。

    他们的老板,在月光城,是我的人。

    “雷恩已经失踪很久了”小红鱼目光流转,望着赌场,道:“有人说,他死了,可我不信。”

    说着,他又转向我,道:“你信吗?”

    “我也不信。”

    小红鱼笑了:“我就说嘛,那个死老鬼,不会死。”

    踏入贫民窟的地域,我不禁驻足,现在的贫民窟,与曾经判若两样。

    曾经的贫民窟,说是贫民窟,只是相对贫穷,还不至于无房住,没衣穿。

    再看现在,许多纸箱搭建的漏风破纸屋比比皆是,一对对男女与他们的孩子蜗居其中,大人因为饥饿面黄肌瘦,孩子因为饥饿骨瘦如柴,婴儿因为饥饿哭啼不止。

    街道因为没人清扫而垃圾成堆。

    随着夜风的吹动,腐烂的垃圾散发出浓郁的臭味儿,堪比腐肉傀儡的体臭。

    这还真是货真价实的贫民窟啊!

    “这里很惨,是吧”小红鱼掩住口鼻,低声道。

    “这里原本并不惨,只是相对较穷,但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注视了会儿,我转身离开,脑海中,却印上了难以磨灭的悲景。

    “你不去帮帮他们?”小红鱼问:“不去施舍一点金钱?”

    我摇了摇头:“施舍再多的金钱,他们依旧贫困,说不定,还会给他们酿成更大的悲哀。”

    “哦?”小红鱼不理解。

    “施舍铜币,无济于事,施舍银币,会被盘问,施舍金币,会有灭顶之灾”我淡淡道:“因为,他们在当权者眼中,只是可悲的蠕虫,不配拥有银币和金币,甚至,就连铜币,都只是因为它的价值最低,才以施舍的状态给他们的,至于银币和金币,一旦被人发现他们拥有它们,当即会被当做窃贼,折磨事小,搞不好,当场处决也未必不能。”

    “那你就不打算解救他们吗?”小红鱼问。

    “怎么解救?”我笑道:“靠什么解救,又为什么要解救?”

    “他们之所以越来越惨,不仅是因为当权者的压榨,更是因为他们不肯去拼搏,不肯去争取,在他们看来,只要还有口饭吃,只要还有命活,就要继续将就下去,甚至直到悲惨死去的那一天,他们也不曾想过,或者不敢去想,反抗。”

    “既然他们没想过要去反抗,那么如此下场,便也正常。”

    “可他们一旦反抗,会死的”小红鱼道:“而且,会死很多人,死的很惨。”

    “不反抗,他们死的就舒服了?”我呵呵道:“不反抗,他们就不会死很多人了吗?想想那些骨瘦如柴的孩子,想想那些饥饿啼哭的婴儿,你能肯定,他们就能捱过一个月?”

    小红鱼摇了摇头。

    “那么,即便没有反抗,这里死的人,还少吗?”我淡淡道,之后,深叹口气。

    (本章完)

第1341章 难分伯仲() 
懦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aiyoushenm】

    一旦被懦弱缠身,就会变得贪生,就会畏畏缩缩。

    往往这个时候,要么,一辈子懦弱下去,直至憋憋屈屈的死,要么,被某事惊醒,或遭当头棒喝。

    不过,那些在阴影下如老鼠般生活的贫民,他们的目光是懦弱的,是可怜的,是无助的,但也是不值得同情的。

    或许,当战火燃到这里时,当他们看到可以摆脱现状的希望时,其中的一些人,会站出来,会呐喊,会反抗。

    但那绝对不是所有人。

    甚至不是大多数人。

    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

    所以,我决定不帮助他们,也不同情他们。

    我要让事实将他们逼至死角,再让残酷一刀刀将他们撕扯,最后,我要让他们都拥有同一种感觉,这种感情,叫绝望。

    绝望,也只有绝望,才可能激发起压抑在人们心底的最后一抹斗志。

    倘若绝望都不能让他们奋起,待新政权建立后,我会依旧让那些顺民继续呆在贫民窟,继续过着相对贫穷的生活——以贵族和平民来说。

    深夜,我乘坐魔法飞艇,离开了艾瑞城。

    躺在床上,望着窗舷,我觉得这一趟来的很有价值,因为,我完成了这一趟的目的。

    我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阿喀琉斯。

    找到他的弱点,让他彷徨,让他犹豫,让他在面对卡特·罗德尼的时候,无法出手。

    战争,打的不仅是金钱、实力、还有气势。

    被誉为象征的阿喀琉斯一旦犹豫不决,甚至开始彷徨,他身边的冒险家,也会跟着犹豫彷徨。

    沉浸在负面情绪的队伍,是弱小的,是不堪一击的。

    嘴角噙笑,我接通了杜威大师的通话水晶,并向他描述了之前用黑色晶体骗我钱的老矮人的外貌特征。

    “请务必尽快把这个人找到”我嘱咐道:“他对我很重要。”

    杜威大师道:“没问题,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找到了人,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事情差不多办完了,我也该回凤凰他们那边,一起观看比赛了。

    看看日期,现在,应该已经到二十强争霸赛了吧。

    飞艇是在第二天中午时候到的,下了飞艇,快步朝别墅走去。

    敲了敲门,没有动静,看来,大家都还没回来。

    无聊之际,我去了趟酒馆,边吃烤肉,边听周围食客聊天扯淡。

    果然三句话不离和风争霸赛,众食客咋咋呼呼聊起比赛内容来。

    比赛内容多半围绕哪队厉害,哪队弱鸡转,其中也不乏谈论美女帅哥的。

    不过,谈论最多的,还是来自月光城的玫瑰军团以及来自维奇堡的矮人公会。

    两者实力皆是顶尖,无法辩出谁能笑到最后。

    有人说是玫瑰军团,因为精灵们战法华丽,动作敏捷,而且个个貌美如花。

    也有人说是矮人公会,他们身体素质强悍,力大无穷,战锤巨斧,直来直往,所向披靡,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可不懂得什么怜香惜玉,只要是对手,一概碾压!

    更有人说铁狼公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最重要的原因是,这里是铁狼公会的主场,主场作战,自然要比客场硬气几分。

    在场诸位,众说纷纭,吃得开心,聊得高兴,其间,某个情绪高涨的土豪,振臂一挥:“给在场每个人上一壶酒,我请!”

    众食客纷纷道谢,我也不例外。

    只是这酒,无论怎么喝,都没有滋味。

    与昨天的百年陈酿一比,就如变质的水。

    我喝的呲牙咧嘴,对面桌一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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