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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深不可测!”
亚尔曼神情凝重,道,“罗夏将军曾跟他交过手,没有几招就主动退了下来!”
“嘶竟然连罗夏将军都不是他的对手?!”
所罗门倒吸一口冷气,罗夏将军是斯维因的继任者,现任泣血军团的军团长,可以说是狂风城最强大的高手之一,没想到居然连他都不是这个约德尔人的数合之敌。
“不错,罗夏将军还说,他在这个约德尔人身上感受到了跟索拉卡气息的气息,而且危险程度甚至比索拉卡还要高。”
亚尔曼道,“他建议我们,对于这样的人物,还是不要轻易招惹为妙,他已经传讯回诺克萨斯城,最高指挥部会派高手前来调查,这位约德尔人究竟是有何目的”
说到这里,亚尔曼面露古怪,迟疑了一会才道,“其实我们很多人都猜测,这个约德尔其实就是个神经病,可能是以前在我们这里受过刺激,特地回来找虐找情怀来了”
第七十章 选择()
若是林恩能听到场外这两人的交谈,多半就能猜到他们所说的约德尔人,应该是大名鼎鼎的邪恶小法师维迦。
当然,现在的维迦还谈不上大名鼎鼎,这位心理扭曲、性情古怪的黑魔法师还没有遇到瑞兹,还没有干出那件震惊整个大陆的事情。
他偷走了瑞兹背上的那道卷轴!
雷电法王瑞兹最可怕的是什么?
不是他无穷无尽的魔法,也不是他无人能敌的绝望之力,而是他背着的那道卷轴,灭世书!
这道卷轴跟瑞兹血脉相连,凝聚着瑞兹一辈子的心血,可以说是他最重要也最强大的宝物,向来是片刻都不离身,没有人知道维迦究竟是怎么从瑞兹手上将它偷走的。
而且维迦不仅仅是将它偷走了,还打开看了。
灭世书堪称是大光头压箱底的宝贝,在瓦罗兰的名头非常之响亮,相传它上面运转着数不尽的可怕魔法,储存着毁天灭地的超凡能量,一般的魔法师别说是打开看,就是稍稍碰一下都要遭到剧烈的反噬,一个不好就会形神俱灭。
就是那些强大的魔法师,轻易也绝不敢碰这灭世书——哪怕瑞兹主动给他们看,因为它上面记载着的东西太逆天太复杂了,越是强大的魔法师看了它,越容易对自己认知的一切产生怀疑,大脑会不由自主地开始急速运转,进行各种推演论证,这些推演计算量极大,覆盖面极广,一不留神就会进了死胡同,然后爆了脑袋,身死道消。
所以说,灭世书对魔法师来说简直就是洪水猛兽一般的存在,但维迦偏偏就不信邪,他不但看了,而且还看懂了,整个过程他毫发未伤,波澜不惊,就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样。
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人们才知道这位看不到脸、神经兮兮、喜欢以魔鬼自居的约德尔人,竟是位深不可测的魔法师!
维迦的传奇远不止如此,后世英雄联盟成立,武器大师贾克斯战无不胜,如日中天,连胜一百五十多场,只有两个人能跟他势均力敌。
一个是暗影岛的传奇存在,金属大师莫德凯撒,另一个便是邪恶小法师维迦。
跟众星之子索拉卡一样,维迦也精通宇宙星辰魔法,但不一样的是,索拉卡是用来修复,而维迦却是用来破坏!
维迦曾经受过宇宙黑暗能量的侵袭,身体发生了异变,黑袍下的他就像个黑洞一样,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力量,他能用手上的爆裂魔杖,从虚空中召唤来神秘的黑暗物质,像陨石一样铺天盖地地砸向敌人,他能制造出可怕的扭曲空间,弹指间掌控别人生死
可以说,维迦是瓦罗兰大陆上最强大的魔法师之一,不过由于他最先开始闯荡江湖时,被诺克萨斯人虐得很惨,神智变得不怎么正常,后来又学了阴暗诡异的黑魔法,脑子变得更加混乱,一直像个神经病一样到处晃悠,很少有人能跟得上他的节奏,更别说跟他沟通交流了。
而他这次之所以会来竞技场赖着不走,还真有可能是因为看着这里的高墙深院、阴气森森的环境怪有亲切感,特地来找情怀来了。
当然,林恩现在的处境很不好,脑子里就像是开了电影院,各种惨烈的画面、各种狂热的欢呼充斥其中,压根就没听到那两人的交谈,自然是无暇去想维迦的这些事了。
此时的林恩,在荣耀台阵灵的影响下,已经进入了一种意识恍惚的状态。
“林恩!林恩!林恩”
他仿佛置身于一个空旷的、明亮的竞技场中,观众席上坐满了人,每一个人都在声嘶力竭地叫着他的名字,狂热地挥舞着手,像迎接英雄一样迎接着他。
“这种感觉真美妙!”
林恩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双手,闭着眼睛深吸了口气,一脸的沉醉痴迷,仿佛连空气中都充满了狂热。
他仅存的理智告诉他,这种感觉非常危险,应该马上清醒过来。
然而林恩并没有,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心灵可以如此的空灵轻盈,却又那么的充实美好,有如是要羽化飞升一样!
他其实很清楚,自己是在被一股未知的力量在洗脑,洗去自己的理智情感,洗去心中的花花道道,以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角斗士!
他‘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躺在床上,浑浊地双眼无声地看着天花板,像是最后的回光返照,追忆某些深以为憾的往事。
“这是你一辈子碌碌无为,无波无澜,长命百岁,老死在床上”
他‘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大汉,手杵长刀,一动不动地站在一片尸山血海上,血液顺着刀柄缓缓滑落,如花朵一般惊艳美好。
“这是你一辈子放荡轻狂,壮怀激烈,豪情酣畅,在万众瞩目之下,以最勇武的方式战死,即便身死,依然屹立不倒”
“这样的命运,你会选哪一个?是英勇地战死,还是卑微地苟活?”
林恩忽然感到自己的内心非常的平和,他认真地看着这两个人影,仿佛真的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命运。
老人的一生按部就班,靠着先知先觉和一些小手段,也是骗了一些女孩子的欢心,有过几段露水姻缘,一辈子顺风顺水,也算享尽了人世的繁华和欢乐,此生可算无憾。
大汉的一生波澜壮阔,凭着一股不屈的战意,一辈子都在血与火中打滚,他身经百战,杀人如麻,身上的伤仿佛从来没有停过,他像个受虐狂一样,痴迷于受伤的感觉,每次作战都是疯狂暴烈,以命搏命,以伤换伤,仿佛赶着去投胎一样。
“自己真的会有那么勇猛吗?”
林恩有些怀疑,也有些向往,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当初奥拉夫在看到那个卦象时为什么会那么的愤怒疯狂,会那么迫不及待地、自杀似得去挑战冰霜之蛇。
宁愿死亡,也不愿平凡!
“我选择死亡!”
林恩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男人的一生,就应该由血与火来浇筑,所谓的荣华富贵,不过是那镜花水月,终会变成过往云烟,唯有战斗,才是永恒的存在!”
“自古美人与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我虽不是美人,也不是名将,但也不愿这人间,见我的白头!”
第七十一章()
诺克萨斯的角斗场其实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阴森压抑,恰恰相反,它甚至称得上是非常的自由。
只要登上过荣耀台,跟阵灵签订了灵魂契约,那么这个人便不再是卑微的奴隶,而是高贵的角斗士。
在诺克萨斯,角斗士就像是明星偶像,只要你能打出足够精彩的表演,便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舒适的屋舍、美艳的女人、天南地北的奇珍异果诺克萨斯从来不会对他们的角斗士吝啬。
当然这一切的特权福利,只能在高高的院墙里面享用,若是没有奇迹,角斗士终其一生都难以离开角斗场半步,而且再怎么的光鲜,也掩饰不了角斗场内部的险恶和黑暗,在角斗场中,一切都是以实力为尊,毫无秩序法律、道德人性可言,人命在这里面轻贱如纸,可能小小的一个眼神,小小的一声咒骂,便会带来杀身之祸。
不过林恩他们这一帮人才刚到,被安排在角斗场的外围,离狂暴混乱的核心区域还有些距离,这也算是对新人的一种保护了。
而来到角斗场的第一个夜,林恩一宿没睡。
角斗场里的夜晚可一点都不安宁,绝大多数角斗士早就被各种杀戮和暴戾折腾得心智失常,形如疯子神经病,每到晚上,便会如同鬼兽一般嘶吼鼓噪,那阵势简直就如修罗场一般可怕。
不过林恩一宿没睡的原因倒不是这个,而是一杆枪。
昨日他在荣耀台上作出选择,心甘情愿地接受角斗士的命运后,他脚下便神奇地冒出一杆长枪,主动跑到他的手上。
不只是他,其他的角斗士都得到了同样的待遇,或刀或剑,或斧或矛,那个荣耀台好似是个兵器库,变出了各种武器来武装他们。
当然,只有兵器,盔甲盾牌之类的一概没有。
“难道那荣耀台觉得,最适合我的武器是枪?”
当时林恩就有些小意外,他以前从来没用过枪,而且也不喜欢枪。
他自小在洛克法长大,那里的人都是战斗狂,对兵器的理解自然是没的说,林恩虽然没学到多少真本事,但一些粗显的道理还是懂的。
在洛克法,很少有狂战士用枪,因为它缺点不少,而且明显不合狂战士的脾性。
首先,比起刀、斧这样简单粗暴的兵器,枪的上手难度无疑高了很多,而且还不易携带,趁手程度跟刀斧更是没得比。
其次,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对于洛克法的战斗狂来说,枪太长了,耍起来有些华而不实,打起架来总觉得差点什么,一点都不惊险刺激,还是刀尖上舔血来的痛快。
如果能够看天赋的话,就会发现绝大多数狂战士都点了刀斧精通,而枪术精通上的熟练度往往为零。
林恩也是狂战士,老祖宗传下来的的印记让他打心里就有些不喜欢枪,不过既然都送到自己手上了,总不可能丢了吧,又想到这把枪是从荣耀台下冒出来的,多少会有些不凡之处,于是他决定先研究研究再作打算。
这一研究便是一晚上。
他得到的这把枪,非金非木,通体血红,透着一股邪气,很像是某种大型凶兽的肋骨,被人拆下来打磨炼化,制成了一杆枪。
林恩下意识就想到了他们族里的狂战士胫甲,都是用凶兽的尸骨制造,这里面会不会有联系呢?
他很清楚,用野兽尸骨制造兵器,这里面可是有着大学问,并不是得到了好的材料,就能炼制出称心如意的兵器。
瓦罗兰是高魔武位面,这上面的凶兽可不像地球上的狮熊虎豹一样,任由人类宰割囚禁,它们一样拥有文明拥有智慧,一样精通魔法精通修炼,最好的例子无疑就是九尾妖狐阿狸了,一只小狐狸能够跻身于强者如云的英雄联盟,她的天赋智慧绝对不会差。
当初林恩的父亲林斯特教他制造狂战士胫甲时,就跟他说过,在没有实力之前,千万不要妄想去炼化那些血迹未干的凶兽尸骨,因为这样很容易会遭到反噬。
这其中的道理,林恩自然也懂,凶兽的血肉骨髓,天生带着罡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