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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最无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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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了半小时小时左右的车,周明凯在一家五星级中餐厅门口把车停下来了,然后把车钥匙给了餐厅负责泊车的人,便和于莫一起走进了餐厅。

   这家餐厅是高档,但却不是周明凯平时会选择的,我敢打赌周明凯绝对是把和于莫吃饭当做工作应酬,一切事情按平时工作的程序来。

   周明凯和于莫一起进了包厢,服务员拿着菜单进来了,一人递了一份。

   于莫把菜单合上,“不太会点餐,你吃什么我吃什么。”

   周明凯开始念菜名,“麻婆豆腐,糖醋排骨,红烧鱼,青椒肉丝……”

   “你很喜欢吃辣吗?”于莫打断问。

   周明凯明显怔了怔,拿着菜单的手明显也缩了一缩,然后抿着唇没有说话。

   “我听说前些日子你刚因为胃溃疡住院,”于莫说,“听冯总说,还挺严重的。”

   周明凯吃不了辣,也不喜欢吃辣。
无辣不欢的那个人是我,以前我们一起吃饭,点餐的时候我也是让周明凯凯点餐,他点得太素,我便吃得少,点了我喜欢的,我就吃得欢。

   刚刚点得那些,都是我爱吃的。

   果然不能小看人的习惯啊。

   于莫盯着周明凯,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明凯最终把菜单收了起来,还给服务员,然后说,“刚刚那些都不要了,上一些主打菜吧,荤素搭配一点。”

   服务员微笑,“请等待一会儿。”

   等到服务员把门带上了,于莫才开始嬉皮笑脸,确实有些孩子气,说,“周总真的是让人看不透,点了那么多,一个都不要。”

   “刚刚那些太辣,”周明凯说,“吃坏了于少的胃,我可负责不起,还是清淡一点,还可以养养胃,对身体好。”

   我就不爱听了,怎么以前我吃的时候不见你这么说。

   “周总周到,”于莫笑了笑,一双眼睛圆圆的,但是格外地好看。

   不一会儿,菜上了桌,明明都是简简单单的菜,却做得很精致,连摆盘都很有讲究,看着便让人很有食欲。

   于莫似乎很喜欢吃,连夹了好几筷子,说,“真的不错,我以前在国外都吃不上这些中餐,天天吃牛排都快吃吐了,真的。”

   周明凯还是一副礼貌周到的样子,“于少喜欢就好。”

   饶是于莫再涉世未深,再没有眼力劲儿,也感受到了周明凯的客气应付,但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埋头吃得欢快。

   周明凯在于莫还在吃的时候去买了单。

   从中餐厅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路灯都亮了起来,于莫倒是没有继续厚着脸皮让周明凯送他回去了,而是叫来了一家司机。

   “再见,周总,”于莫说。

   周明凯开车离开,开出了很远的距离,我回头去看,于莫还站着没动,一直看着周明凯车的方向。

   我想着到底是二十出头的男孩子,那点小心思连我这个鬼都看得出来,只是奈何遇上了周明凯这个前任男友刚刚死去的主儿,注定了一时半会可能不会有什么进展了。

   那之后呢?

   我看了一眼周明凯,什么都不知道了。

   之后怎么样,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明凯回了公寓,换了一身居家服便打开了电脑,然后看到邮箱里有一封新邮件,我凑过去看,是一个陌生的账号。

   周明凯点了进去,发现是林雪。

   她是我们高中时候的班长。

   林雪在邮件里说了她和不少的高中同学都保持着联系,发现高三七班的同学有不少在帝都发展的,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聚一聚,毕竟毕业了八年,好多人这些年就一直没有再见过了。

   最后林雪给了一家KTV的地址,是这次同学聚会的地方。

   时间在下个星期。

   周明凯陷入很长时间的静默,目光涣散地放在电脑屏幕上,也没有在看什么,就是这么静默着。

   正当我以为他会合上电脑去休息的时候,他开始回复了林雪了,只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已知,会到。

   仅仅是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让我吃惊不已,因为周明凯不是那种会去同学聚会凑热闹的人,他一向都不喜欢虚以蛇尾的客套场合,连工作应酬都是身在其位不得不为其事而已。

   没想到,他居然会去。

   发完了邮件,周明凯合上电脑,起身去了卧室。

   刚刚躺上床,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响了,周明凯拿过来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再看内容,是简单的两句话。

   今天吃得很开心,再见。

   是于莫。

   周明凯没有回复,他似乎也没有兴趣知道于莫是从什么地方要到他的电话,毕竟渠道太多了。

   似乎,他也没有兴趣去关心于莫这些反常举动。

   我看着周明凯把手机调成静音,随手放在枕头下面。

   他一直有这个习惯,任凭我说过无数次手机是不可以放在枕头底下,说了无数次,他都不会记得,总是怕错过工作上的事情。

   以前,总是我强行的把他的手机拿走,还因为这个事情吵过架。

   而现在,手机都调成静音了,他还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

   周明凯从床头柜里拿出了安眠药,连水都没有用,直接吞了两粒,然后抱着被子闭上眼睛。

   我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睡着,但是他这个样子看上去很安静,也很易碎,像是一点点的动静都会把他吵醒的样子。

   周明凯是一个睫毛精,我以前老是这么说。

   他的眼睛不算大,只是形状很好看,有点像丹凤眼,但又不完全是。配上长睫毛总是让人觉得动情,看着便叫人陷进去。

   年少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像是藏了星海,如今,像是染了雾气。

   我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睑上,明明什么都没有触摸到,我却因为这个动作感动莫名的心痛。

   明明我已经没有心了。

   我知道我爱他,这一点没有变过。
事实证明,关于许家阳爱周明凯这件事情,像是太阳东升西落般顺理成章又不可改变,简直像是一场宿命。

   如今,我算是明白了。

   我爱他,这份情不是在心里,也不是骨子里,而是在我的灵魂深处。如今沦为世间一抹飘零忘灵的我,爱不起了也恨不起了。

   唯一折磨我的,便是周明凯了。

   我想着于莫那过分热络的态度,以及突然而来的短信,这多么明显的意图啊,饶是周明凯再迟钝也该反应得过来。

   再者,周明凯何等聪明。

   我这才死多久,就有人惦记周明凯身边的这个位置了。

   是啊,周明凯多好。

   除了眼瞎,不爱我,爱林清逸。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翻手机看到一句话,说想念一个人是什么的感觉,只要岁岁平安,可以生生不见。我当时突然就泪崩了,一边哭成狗一边还在继续吃饭,然后旁边的同学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是啊,每个人都不懂另一个人的人生,也许只是一句略带矫情的话,但其实总会戳到一些泪点。我哭,是因为我想起了那个让我想念了很多年的人,想到,那么那么好的一个人,却是我这辈子都见不到的那个人。如果可以选择,当年我宁愿和他一起死,也许今天会稍微轻松一点。想念一个人的感觉很多人都会有,那么知道什么是无望的想念吗?对生死之事没有过多执念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最无望的死别,没有经历过无论你有多渴望,都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那种绝望。我写这篇,其实除了写写故事,也想表达一种妄想,就是,那个人有没有可能一直还在我身边,没有离开过……算了。





第19章 见不得他好,见不得他不好
   我没有想到才过两天,就再次见到了于莫。

   周明凯一直到了晚上八点过才离开“明风”,刚从公司出来,就看到公司门口停了一辆很是洋气骚包的玛莎拉蒂,炫懒色的车身很是抢眼,饶是我这个不懂车的人,都看得出来着辆车价值不菲。

   周明凯没怎么注意,径直饶开了玛莎拉蒂,准备叫出租车。

   因为这段时间周明凯的睡眠都是靠药物维持的,所以精神状态一直都是在强撑,开车太费心力,他索性直接不开了。

   刚走几步,那辆车直接跟了过来。

   周明凯停下脚步,看向那辆车,而车窗也慢慢摇了下来,露出了于莫的脸,戴着墨镜,带着有些灼人的笑容。

  “于少?”周明凯记得不太真切,“好巧。”

   巧个毛,难不成他来这儿看星星?

   果然,于莫摘下墨镜,一笑,就显得牙很白,带有一些大男孩的感觉。

   “我是特地来找周总的,想回请周总,吃顿饭。”他说。

   周明凯礼貌却疏离,“不了,我回家还有工作,改天再约吧。”

   “周总的改天……是哪天?”于莫并不退缩,“明天好不好?”

   我看着于莫,脸皮比我还厚啊!

   周明凯显然也没有想到于莫会这么说,像这种世家出来的公子不可能听不出他的拒绝,但是却那么装傻,真的是让人不知道怎么应付。

   “我最近工作都挺忙的,”果然是周明凯。

   于莫脸色一下子还是有些难看的,但是随即笑了笑,“周总,你这样的话,我只能用其他方式来刷存在感了哦!”

   周明凯还是一副淡漠疏离的样子,“这次仙魔录的合作,于少是于氏的负责人,这个存在感是不会弱的。毕竟,我们‘明风’是很有诚意和于氏合作的。”

   想拒绝人家还把话往工作上引,这个周明凯啊!

   于莫不再多说了,重新把墨镜戴上,但是嘴角的笑仍然没有消失,甚至笑意越来越浓,说,“那以后工作上,请多指教了。”

   “应该的,”周明凯说。

   于莫又说,“周总没开车?我送周总回去吧?”

   周明凯:“不麻烦了,这个时间打车很方便。”

   于莫似乎还是感到挫败了,说,“周总再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话,我真的很怀疑仙魔录的项目我们能不能合作得愉快了。”

   周明凯皱眉,我知道,他很不喜欢被人威胁。

   于莫的语气软软的,“算我求你行不行,让我送你?”

   我都觉得,再拒绝真的很不是东西了。

   周明凯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妥协了,开了后座的车门,迈着那条大长腿上了车,对着前面说,“麻烦了。”

   接着,报了地址。

   见周明凯都上了车,我连忙跟上,直接坐在副驾驶座上,反正也没有人能看到我。

   周明凯坐在后面看不到于莫的表情,但我这个位置是一览无遗,看得到于莫的每一个小表情。他不停地向后视镜里看,偷瞄后面人的表情,那个小心翼翼的样子看得我很是想笑。

   随后,车子在车道上平缓地开着,于莫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

   我淡淡苦笑,不予置否。

   果然爱情从来就不缺傻子啊。

   从“明风”到周明凯公寓的距离不算远,但硬是被于莫开出了一个多小时,一路上周明凯也不说话,只是把眼镜摘了别在衬衣上,然后开始靠着座椅闭目养神。

   车刚停下,他便睁开眼。

   于莫先开口说话,“要不要请我上去坐坐?”

   周明凯淡淡开口,“我恋人不喜欢我带陌生人回家。”

   拿死人当挡箭牌真的合适吗?

   于莫的脸色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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