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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境迁,风雨飘摇,昔日的大长安城,诸子寓言、高僧说法、真人讲道,真可谓繁华之盛世,非大唐之长安,谁能与之左右?
走在长安的街头,如今的长安,尽管繁荣依旧,比之数年前要差了几分。
曾经的茶馆小楼,民间楼坊,生意依旧,只不过老板也苍老几分,烟花柳巷之所,青春貌美的姑娘换了一拨又一拨。
三年时间,足以让一位红尘女子由万人争宠到残花败柳,豪门子弟一掷千金到如今的败絮花丛,无人问津。
踏着三年前的痕迹,沿途走来,已经没有人记得那位王爷长得什么模样?即便认得又能怎样?揉揉眼睛,一位是幻觉罢了。
谁人敢相信死人可能复生?
从街边摊贩,到茶楼小馆,再至宴会高阁,重走了过去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今此回味,倒是有着一番别样的滋味。
不知是命运的趋势,还是心里面潜移默化的指引,就连李牧尘也没有意识,当他抬起头来,看着不远处残破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字“牧王府”。
只不过,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繁华与热闹,王府无人问津,大门上落满了一层灰尘,悬挂的匾额摇摇欲坠,大有掉落之势,布满的蜘蛛网,自牧王流放之后,再无一人来此造访。
李牧尘心中苦笑,重游故地,悠然升起的情愫,莫名有着一种酸楚的感觉,他纵身一跃,轻松的翻越至院内。
无人打理照料,偌大的王府杂草丛生,足有数米之高,人行其中,淹没其中,根本难辨其影。
李牧尘手臂一挥儿,那长高的杂草被拦腰斩断,踏着布满青苔的青石板,走在铺满枯槁落叶的回廊,一切物是人非,人去楼空。
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莫千雪和石兰皆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经由前院,至回廊穿过中庭,来到后花园。那时候,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空气中弥漫着淡然地清香。
赏百花绽放,看绿林翠竹,听溪水清风,品浊酒粗酿,日子何其的悠闲快活,而今呢?那种向往田园的美好日子,早已经越走越远,一去不复返。
最后,这片悠闲的清幽之地,也逃不掉时间的摧残,终是成为一方黄土,凋零不堪。
正当李牧尘回味过往,品味人生的时刻,‘嗖’地一道黑影,划破虚空,暗器笔直飞来。
李牧尘观六路,区区暗器根本难以伤及他的性命。
却见他纹丝未动,随手打了个响指,那飞来的暗器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强行拦住,当啷地落在地面。
偷袭失败,便是现出真身来,从暗处突然出现一位女子,身姿曼妙,丰腴丰满,一袭干练的青衣,盘起长发,带着面具,看不清她的真容面容。
她话语不多,一经出现,便是毫不客气的向着李牧尘袭来。别看人家是女子,实力却不输男子。
两把不长的匕首,左右各持一把,前进攻击的路线多以曲线为主,迂回前行,如此可模糊对方的视野,不知她的行动轨迹。
看不清楚她的面容,但李牧尘能够通过她的气息断定她是谁?
李牧尘微微一笑,露出温柔的笑容来,待那女子袭来,他不躲不避,站在原地。
唰唰!!
左右交叉,两把锋利的匕首划过绚丽的弧度,只不过,还未至他身,李牧尘信手一撵,一颗小小的石子落入他的手上,使出一招弹射的功夫,将石子嗖地弹出。
别小瞧了那一枚小石子,速度之快,力道之大,击打在女子的身上,登时把她击倒在地。
那女‘啊’地叫了一声,随后从地上爬了起来,怒道:“不想死的话,就赶紧离开此地,滚的越远越好。”
“小妮子,三年之前,实力成长不小啊!”李牧尘笑着说道。
那女子一怔,思忖了片刻,摇了摇头,又说道:“少跟我套近乎,赶紧离开牧王府,不然的话,你会死的很惨。”
这三年来,李牧尘长大了,声音也变了,经过一番伪装后,想要识别他的身份根本是不可能的。
如果连她都忍不住李牧尘的身份,其他人更不可能。潜入长安,不得不小心行事。晋王的耳目重大,小心驶得万年船总不是坏事。
“小水儿,连我也不认识了吗?”李牧尘笑着说。
水儿身体微微一颤,那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让她感觉好温馨,一股暖流从心房深处涌上来。
李牧尘摘下伪装的面具,露出本来的模样,那张依旧帅气英俊的脸上多了几分成熟,不再显得青涩和稚嫩。
水儿傻了,紧握在手中的两把匕首,不知何时滑落地面,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容,她彻底的呆住了。
水儿缓缓地摘下面具,早已是哭得梨花带雨。经过三年的成长,水儿早已经不再是小丫头,真正的长成了一位绝世美人,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见之忘俗。
“公子,是……是你吗?”水儿哽咽着说道。
“傻丫头,当然是我,我回来了。”李牧尘温柔地说。
当看见李牧尘还活着,水儿再也忍不住,放声的哭了起来,没有人知道这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在三年的时间里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和悲伤。
她发誓,要永永远远守护在公子身边,当得知公子死讯后,过于悲痛的她,以至于昏倒了三天三夜。
无数次睡梦之中,她不停地呼唤着公子,然而,梦境之中,李牧尘越走越远,直到从梦中惊醒来。
水儿奋不顾身的扑向李牧尘,三年时间,小姑娘长成了大姑娘,可是她的心一直不变。她要活下去,守护着李牧尘生前的地方。
既然李牧尘死了,她就要守护在李牧尘生前居住的地方一辈子,直到自己生命终结的那一刻。
所有人都以为她离开了长安,实则不然,水儿一直独自居住在这座废弃的王府中,这里是她心灵的寄居所,也是她距离公子最近的地方。
水儿长高了不少,她扑在李牧尘怀中放声大哭,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公子。
“傻丫头,我又没死,哭什么!”
看着水儿,总能直击李牧尘心里面最柔软的泪点。如果说,世上所有人都可能背叛他,水儿一定不会。
李牧尘轻轻地抚摸着她盘起的长发,更像是哥哥安慰着妹妹,心中所有的阴霾,看到水儿后,全部一扫而光。
他明知道水儿对自己的感情,但她那不是爱,是为了感谢救命的恩情。爱上不该爱的男人,小丫头应该有着更值得她爱的男人,但绝对不是自己。
“公子,水儿再也不要离开公子,水儿要永远的守护在公子身边。”水儿哭着说道。
“傻瓜,你已经长大了,需要有着自己的人生。”
“不要,水儿就要跟着公子,永远不离开你。”
第559章 入朝面圣()
最难消瘦美人情,面对水儿炙热如火的情感,李牧尘选择了沉默。
主仆二人,以如此方式见面,也算是老天爷给水儿最大的赏赐,她梦中思念的公子回来了,明知自己的爱不会得到公子的回应,可她依旧不后悔爱上公子。
李牧尘短暂的叙旧后,暂且让水儿住在此处,待入朝面圣后,一切自会分晓。只不过,这一次他不是以罪犯的身份,而是功臣的身份站在大明宫殿上。
……
“传兵马大元帅薛仁贵,入朝觐见!!”
太监们的声音,从大殿传至远方,回荡在皇城之中。得到唐王授意后,传召功臣入朝堂,接受封赏。
李牧尘等人先行于宫门外等候,由薛仁贵先入朝堂后,经过上表奏请,唐王召见与否,皆有圣断。
通常武将入宫,皆要解甲卸掉兵刃,经由唐王准许,薛仁贵可持兵刃入宫面圣,无需遵循其他规矩。
经由太监的指引下,薛仁贵轻车熟路的来到大殿之中。此刻,群臣皆至,凡可入朝之官,无不到场而来。
大唐帝国打了一场胜仗,举国欢庆,让万邦来国见识到了唐帝国的威严,更是一举扫平西北最大的隐患,绝对可算是功德一件。
见薛仁贵神采奕奕地走来,唐王见之,从帝王宝座上站起身来,笑着说:“哈哈!!大元帅凯旋归来,壮哉帝国君威,朕代天下子民谢过大元帅。”
薛仁贵来到中央,先跪地行君王礼,李世民则上前搀扶起来,薛仁贵说道:“陛下说的哪里话,身为帝国元帅,为帝国扬国威何以言谢?扫平敌寇本就是我分内之事。
“西凉占据西北要道,今此除之,算解决您的心病,君之所忧,臣之所忧,为陛下分忧,依旧是分内事,而今陛下言谢实在严重,臣不敢当。”
薛仁贵被称之为儒将,他精通兵法古书,亦通晓文学辞典,说话之中,既有着书生味,也不乏血腥气。
“哈哈!!”,唐王仰天大笑,明知他的褒奖之言,却不觉得任何厌烦,他笑着说道:“薛王兄多年不见,口舌依旧能辩,快些入队。”
今此,李世民称呼他为‘薛王兄’,是有着典故的,薛仁贵官封王侯,拜‘一字并肩王’,加之救皇有恩,李世民特此称他一声王兄,乃是谦逊之言。
薛仁贵站在朝臣的队伍之中,唐王回神居坐帝皇宝座,看着地下的臣子,他的心情不错,说道:“诸位爱卿,薛王兄立下不世之奇功,尔等觉得朕该如何赏赐呢?”
普通的农家子弟,薛仁贵的地位已经超然,官至王侯,又为兵马大元帅,如今再要封赏,官爵已至巅峰,赏赐金银珠宝,无法表达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陛下,依臣之见,薛将军官拜王侯,至巅峰也,与其苦思恩赏为何?何不颁下一道诏令呢?”
说话之人,乃是褚遂良,官至中书令,兼任谏议大夫。是魏百策临终前托付的众臣。早在两年前,魏百策身患重疾,已然离世。
而褚遂良也没有辜负的魏征的嘱托,忠言直谏,敢说真话,深受唐王李世民的赏识。
“哦?此话何意?不妨说来听听,且让诸臣工都听一听。”唐王说道。
“将军神功盖世,为大唐扫平边患,开疆扩土,自我朝开过以来,除却李靖之外,薛将军的功劳当世无人可敌。”褚遂良回道:“所以,陛下可于诏令之中,赐薛将军不死之身,可免诛杀之刑罚。”
官至巅峰,已无官可再封赏。如今,扫平西凉,薛仁贵的功劳尽人皆知,唯有设下他的不死令,方可彰显帝王对于功高者的封赏,区区金银,如何能够不死之令相比并论呢?
褚遂良之言,不可不算是好的办法。然而,唐王如若真的颁下诏令,无论发生何事,可免薛仁贵死罪一条。
持有此令,假如以后,薛仁贵为非作歹,哪怕是犯下滔天大罪,亦不能杀了他。当然,薛仁贵也非好恶之人,在唐王的思量之下,觉得在理,便点头答应:“褚爱卿所言,甚是有理,故朕采纳其谏言。”
“薛仁贵上前听封!!”
言归正传的时候,唐王也不再以谦逊的言辞称呼对方,而是要直言其名讳。
“臣在!”
“爱卿为帝国立下赫赫战功,其功勋无人可匹敌左右,一路扫北,荡平西凉,讨灭逆贼,故朕决定颁下一道诏令。”唐王说道,“世上没有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