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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穿越之寻回小哥儿傻夫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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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在这一年,林琅再次怀孕,并在来年春天,产下将军府第二位小哥儿,莫奇峰为其取名为莫天筱。
  这一年莫天宝已经五岁,却已经成为整个凤京城里有名的混世魔王,谁敢惹他,他就要亮出拳头,让对方瞧瞧厉害,而弟弟莫天筱的出生,也转移了他的注意力,整日抱着弟弟不撒手,万分宠爱自己可爱的哥儿弟弟,只因这个弟弟和他阿么特别像,从出生就乖乖地,逢人便笑,而他的小哥儿印记则是一朵兰花,生在右眼眼角,别提多漂亮。
  又两年后,林三哥林奕也在科举中大放异彩,夺得头筹,成为新一届状元郎,林氏一门连续三科状元,也让人惊叹,更载入史册,成为名留青史的林氏文豪三兄弟。
  而林奕考取状元后,皇帝却有点愁了,只因三年前他把自己妹妹嫁给了林放,以示对林氏的宠爱,但现在他已经没有适龄妹妹可以嫁了,更何况林奕今年已经二十有三,凤京城里适龄的都要么定亲了,要么门户不合适,总之就是愁人。
  正当凤昌宗心里忧愁的时候,林奕却当众跪地请旨,想请皇帝赐婚。
  原来林奕这些年常常去将军府看哥儿弟弟,以及陪两个小外甥哥儿玩耍,便经常碰见同样去将军府玩耍的莫奇兰,等莫奇兰渐渐长大成人,他们俩便早就互相心生爱慕,也是为了等莫奇兰,林奕这些年才一直拒绝凤京里合适的人家,就等科举考取功名,而莫奇兰也可以嫁人,他才终于说出藏在心底多年的话,并请皇帝赐婚。
  爱做红娘的凤昌宗一听这话,当场哈哈笑起来,然后金口一开、玉笔一提,就给新科状元和莫吉宸的哥儿赐婚,成就了一段圆满姻缘。
  莫奇兰成亲那日,莫天宝牵着走路歪歪扭扭的莫天筱看热闹,却遇上了代替太后前来祝贺的凤连幸,十二岁的凤连幸生得跟前罪妃颐妃几乎一模一样,作为一个男人,却美得甚至有几分妖气,立刻就吸引了莫天宝的注意力,于是莫天宝将莫天筱交给莫奇峰,转头就跑去找凤连幸说话。
  十二岁的凤连幸经过这些年太后的悉心教导,没有长歪,反而彬彬有礼,也真心地爱戴太后和现在的皇帝,只是经过小时候的事情,他难免心头有些自卑,觉得自己亲生母亲是个谋逆罪妃,出身便低人一等,所以性格有些内敛,再加上从小爱读书,所以身上难免有几分书生的酸儒气,等看到一个眉目艳丽、眉心一朵桃花的小哥儿跳到他面前,对他吆喝着说,“喂,我是莫天宝,你叫什么名字!”他反而有些拘谨地往后退了退。
  “我……我叫凤连幸,奉太后之命,前来祝贺。”
  见凤连幸一板一眼的样子,莫天宝觉得没劲透了,便又往前踏了一步,仰头一眨不眨地看着凤连幸,最后他突然呵呵笑起来,还抬手摸了一把凤连幸的脸,笑嘻嘻道:“你长得好看,以后等我长大了,我要娶你当我的夫君。”
  被莫天宝的举动吓了一跳,凤连幸连忙往后退了一步,正要说什么,就见眼前那个张扬开朗的小哥儿突然怒吼一声,冲一个方向跑了过去。
  凤连幸抬头望去,却见那个自称莫天宝的小哥儿跳起来,抓住一个比他还高两个头的男孩儿的衣领,凶狠吼道:“你要对我弟弟干什么!我告诉你,你再碰我弟弟一下,我打得你满地找牙!”
  看着那哥儿活泼的样子,从来性子沉闷的凤连幸却没由来地勾起唇笑了,只因他觉得那个独特的小哥儿身上有一种蓬勃朝气和一往无前的无畏,让他既羡慕又向往。
  ******
  十年后。
  莫天宝替父挂帅出征,远征南部沿海地区,只因那里近来一直有海盗和流寇侵袭,严重扰民,危及沿海的安全和凤朝的威严,这一战,让莫天宝一战成名,成为闻名天下的哥儿将军,随行的,还有作为监军和军师的当朝皇帝嫡亲弟弟——凤连幸,他们两人一文一武,成就一代哥儿将军传奇。
  同一年,莫奇峰带着林琅以及莫天筱四处游山玩水,他们去了江南、大漠,甚至出海,携手走遍了凤京出名的地方,尝遍了凤京美酒美食,耳边也听到莫天宝闻名天下的传奇故事。
  三年后,远在西图侯国的莫奇峰一行三人,收到莫天宝派人送来的喜帖,上书:天宝将军要娶夫君,爹、阿么、弟弟,你们还不回京?
  率先拿到喜帖的莫天筱,好笑地摇摇头,转头对林琅软软地说:“阿么,哥哥要成亲了,我们过几日就回京吧?”
  林琅摸摸自己乖乖的二哥儿,又转头拉住莫奇峰的手,开心地说:“天宝,终于……要嫁出去啦!琅琅,开心。”
  莫奇峰接过莫天筱手中的喜帖,看到里面大大的一个“娶”字,莫奇峰伸手捏捏林琅的脸,笑着道:“恐怕不是嫁出去,是我们天宝要娶个夫君回来。”
  “啊?”林琅懵懵地看向莫奇峰,又看看莫天筱,最终他只是叹口气,无奈地道,“那好吧,总比,嫁不出去,的好……”
  “哈哈,阿么,哥哥那么优秀,爱慕哥哥的,多着呢!”
  听了莫天筱的话,林琅瞪了一眼莫天筱,插着腰说:“别骗,阿么了!天宝那样,怎么,嫁得出去嘛!”
  耸耸肩,莫天筱想着这些年追着莫天宝不放、挨打了也不放弃的男人们,心里也觉得骄傲,只因这么厉害的哥儿,可是他的亲哥哥呀!
  想想小时候,哥哥保护他的样子,莫天筱不由甜蜜地勾起唇,默默期待起哥哥的婚礼。
  嗯,哥哥一定是世上最美最厉害的哥儿!
  从小崇拜哥哥的莫天筱,毫无理由地就是这么坚信着。
  过了几天,莫奇峰三人踏上回京的路程,这一路来,他们又听了不少关于莫天宝的坊间传闻,说是莫天宝强抢了一个生得极为美丽的男人,也许是把天上的仙子给抢回家了,不管听多少个版本,总之莫天宝这亲,就是抢来的……
  这事儿,听得莫奇峰好笑地摇摇头,林琅则有些担心,害怕回去天宝抢回来的亲事又黄了,而莫天筱则满脸骄傲,觉得自己哥哥就是和别人不一样!
  而当他们回家,看到莫天宝已经顶着个大肚子,莫奇峰气得当场发飙,而林琅则差点晕了过去,而上门来认错的,则赫然是随军出行的王爷——凤连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看到啃鸡腿啃得不亦乐乎的莫天宝,莫奇峰气得拍桌而起,而莫天宝则淡淡地挥挥手,说了句,“谁让他畏畏缩缩不像个男人,我就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他想赖账也不行了啊!”
  “你,你真是胆大妄为!”从来宠爱自己哥儿的莫奇峰,也被气了个仰倒,转而扶着林琅进屋,暂时不想理会家里这个特立独行的大哥儿。
  哎,还是自己的琅琅可爱。
  莫奇峰低头看到已经彻底懵了的林琅,不禁低头亲亲林琅的头,满腹叹息。
  这未婚先孕,胆子也太大了!
  羽翼已丰的莫天宝,让莫奇峰也再无力管教,只能叹息着装作没看见,等莫天宝接管将军印信后,他便彻底辞官,带着林琅离开了凤京,继续去游山玩水,至于莫天筱,则留在了凤京,只因他也快到嫁人的年纪,该早些物色,并学些规矩了。
  最重要的,莫奇峰只想将人生剩下的时间,全部留给林琅,和林琅一起创造更多独属于他们的回忆。
  转头看着在他宠爱下,依旧貌美如花的夫郎,莫奇峰伸手勾住林琅的腰,轻轻吻了吻林琅的侧脸,只觉得此生,再无所求。
  “琅琅,我们去江南买处宅子,在那里定居,怎样?”
  “嗯,好。琅琅,要种荷花,养锦鲤。”
  “好,莫哥哥帮你。”
  “呵呵,嗯。”
  人生太短,只够陪着一人。
  莫奇峰此生最大的传奇,不是打下西图,不是有一个闻名天下的哥儿莫天宝,而是他对自己傻夫郎一生一世的承诺和宠爱,让后世只要提到他,就会说起一句话,“嫁人当嫁,莫奇峰。”
  (正文完)


第52章 番外之转世情缘(一)
  徐琳正在给买蛋糕的小姑娘结账收银; 突然余光一扫,就看到透亮无垢的落地窗外,正趴着一个漂亮得不得了的小孩子。
  只见小孩子只有三四岁大,身上穿着白色短袖T恤、蓝色的牛仔背带裤,和一双英伦风圆头小皮鞋,小脚上则穿着一双雪白雪白还带着蕾丝花边的薄短袜,身后则背着一个粉色的Hello Kitty小书包; 光看打扮有点雌雄莫辩,不知道是个男孩儿还是个女孩儿,但不管男女; 这孩子都漂亮得让人惊叹。
  徐琳是个热心肠的大学生,在这个甜点店也只是暑期打工,此时看到窗外那漂亮孩子趴着一动不动地望着里面的蛋糕,不由心头一软; 又有些担心这孩子是走丢了,找不到回家的路; 于是她送走最后一位客人后,终于走出店子,来到小孩子的身边,并蹲下来; 带着善意的笑容,满是温柔地问道:“小朋友,你是和家人走丢了吗?”
  走近了看,徐琳才发现这孩子简直漂亮得惊人; 睫毛超级长、超级浓密,还上翘!就像贴了假睫毛一样,一对乌黑圆溜的大眼睛,配上漂亮的双眼皮,简直萌到夺魂摄魄。而且让她惊讶的是,这个孩子不是男孩儿也不是女孩儿,而是十分罕见、异常珍贵的凤国第三性别,小哥儿!!!
  只见他大眼睛圆溜溜的,白嫩的小脸蛋有点肥嘟嘟的,看起来特别萌,不过最惹人注意的还是他眉心正中间生的一朵红梅印记,那印记鲜艳欲滴,是漫天雪地里唯一一抹艳色,衬得小孩儿越发玉雪可爱,也昭示他独特而珍稀的性别。
  难怪这孩子穿着打扮和背的包,都这么可爱粉嫩,特别是那Hello Kitty的包,好像还是限量定制款呢!
  心头一阵阵惊讶,徐琳面上的笑容却更甜美了几分,只因她还只在电视上和课本上看到过哥儿呢!
  教科书上写,现在哥儿的出生率越来越低,甚至到了十万人之中也许只有一个哥儿的极低出生率,所以但凡那个家里生出个哥儿,那都是能上新闻的大喜事,只因科学家早已证明,每个哥儿都是天生的大美人、艺术家、科学家或是文学家,注定都与平凡人不同,也难怪徐琳觉得稀奇。
  而看到眼前这个大姐姐露出略略奇怪的笑容,小孩儿明显有点被吓到,他往后躲了躲,整个人都贴上了透明的玻璃,小红嘴巴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只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徐琳,看得徐琳摸摸鼻子,有些尴尬地往后退了退,才说:“姐姐不是坏人。”
  看小孩儿还是没有放松警惕,徐琳便笑着说:“姐姐请你吃蛋糕好不好?”
  听到蛋糕两个字,小孩儿明显眼睛一亮,然后他回头看看玻璃橱窗里放的精致漂亮小蛋糕,又转头看向徐琳,最后终于咧开嘴笑起来,乖乖地点头,还伸手将胖嘟嘟的小手递给徐琳,软绵绵说:“吃,糕糕。”
  心中顿时仿佛中了一箭,徐琳被萌得差点尖叫出来,但她遏制住了,只小心地牵住小孩儿递过来的小胖手,牵着小孩儿走进了甜点屋,问道:“想吃哪个?”
  被琳琅满目的五彩蛋糕吸引住全部注意力,小孩儿一瞬不瞬地看着冰箱里的蛋糕,最后他伸出小胖手,用食指指了指用草莓装点着的奶油蛋糕,软绵绵地说:“吃,红的,莓莓味……”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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