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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英文内容,交给周澜去看,贺驷沉下心研究那个薄薄的信封,就这么一个袋子,简单的很,里里外外看了数遍,也没有找到什么特别。
周澜看报纸的时候抬头扫了他一眼,提醒他:“裁开看看里面。”说完放了一把小匕首在桌上。
贺驷都没看清那把小匕首是从什么地方抽出来的,周澜的动作很随意,可见是随身带着的,看方位,应该是腿上,最可能的是别在脚踝里的。
他时时刻刻都带着防身的家伙。
那袋子从开口就能把里面看个一览无余,不过贺驷还是很听话的拾起匕首,那把小匕首通体银白,十分锋利,刀身软软的,裁纸时压在桌子上都能微微打弯。
信封划开了,还是一无所有,贺驷摸了里面一把,突然就有了微微不对的感觉。
“团长”手停了,他望着周澜,“好像有东西。”
周澜当即放下报纸,接过信封,迎着窗口的阳光看看,并无异常,他又摸了摸,纸似乎有些滑,于是他小心翼翼的闻了闻指间。
“是蜡。”他说。
贺驷立即就明白了,赶紧跑到楼上书房拿了瓶墨水,又抽了一支毛笔出来。
回到一楼的时候,周澜已经去了小会客厅。
贺驷进了小会客厅,反身锁好门,然后不能周澜吩咐径自去拉上窗帘,那窗帘是加厚灯芯绒的,又是暗红色,明亮的小房间瞬间就光线暗淡了。
他这一些列动作无疑是很得周澜的心,周澜打开台灯,将墨水小心翼翼的涂抹在信封上,那白蜡写过的纤细字迹就显现了出来。
“过来看。”周澜一挥手。
贺驷站在窗口,是个望风的姿势,但其实他是怕周澜不想让他看纸上的内容。
他赶紧勉好窗帘缝隙,走到书桌前,挨着周澜,看清了牛皮纸上短短的一行字。
“元月七,我在第一次见你的地方等你!”
没有落款,说明字迹周澜肯定是熟识的。
贺驷扭头看他——他的眼神里有呼之欲出的神情,周澜读懂了。
他是想问:是谁?在哪?
周澜不置可否,只是轻轻的说:“到时候带你一起去。”
会面的日期还有几天,贺驷想,这个人可能是现在不方便就马上见,或者人根本就不在奉天。
周澜没说是谁,贺驷就没问,但他越是不问,越是心里打鼓,这么隐秘的方式,到底是谁呢?
会是大哥吗?
想到这,他心里就突然空了一下。
不过他没有胡思乱想的时间,周澜给了他一个很私密的任务,让他去天津。周澜现在是不方便再出关了,那“五十万”绝不是小数目,进了关,搞不好“仁人志士”要拿他开刀,他还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等他办完想办的事了,就无所谓了。
贺驷去天津的任务并不复杂,就是带周澜的哑巴叔和杜云海来奉天,他们得秘密的来,不能让日本人知道,也不能让关内的人知道。
至于他们来奉天干什么,贺驷还不知道,他只管把人悄悄带来就好。
很多事,周澜不说,他就不问。
毕竟他已经是周澜身边最近的人了,毕竟周澜把整个任务交给他是十分的信任了——周澜在天津的家人,一直都是杜云峰亲自照顾,这团里没人知道地址和家里人的详细情况。
周澜会用别人的家人做手里的砝码,自然深谙此道,不会让自己的家人落进一样的处境。
他把那比利时租界的地址在心里暗暗记下来,一个普通的早上,他车也没开,乔装打扮了一番从保安团侧门出来,乍一看是个送菜的小贩,确定没人盯梢之后,他直奔火车站去了。
宋书栋把课本收进布包里,送走最后一个学生,他抬腿出了门槛。他在小山村里已经很有段时日了,自从金小满得了杜云峰的令,就把他藏了起来,藏得非常严实,就在这人不管鬼不问的村子里扎了根。
想起金小满,宋书栋眼圈红了一下。
那天他看见保安团的汽车浩浩荡荡开过去,捆着的金小满就跪在车上。悬崖下,枪一响,他就吓跑了,他想救金小满,但他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胆量,后面的几声枪响跟催命似的,把他撵得一路连滚带爬,几乎哭出声来。
他想,小满对不住了,我救不了你。
他没什么本事,手工的活计什么都不会,倒是能识文读字,就在这小村子里当了小教书匠。
锁上祠堂的木门,他今天的课就上完了,他得赶紧回家,家里还一个大活人呢。
杜云峰是从鬼门关上熬过去了,身上七七八八的伤无数,亏得年轻身体底子棒,那肉皮子也合,伤疤留了不少,倒是没落下残疾。
如果脑子坏了不算残疾的话。
他一时清醒一时糊涂,清醒的时候能帮忙劈柴做饭,迷糊的时候捂着脑袋撞墙,撞得墙皮噗噗下落,灰头土脸的也肯不停下。
宋书栋无数次在他耳边说:“杜哥你醒醒,我是宋书栋啊!”
瞪着眼睛灌了好几天的苞米糊糊,他终于眼珠一转,看着宋书栋说:“书栋!”接下来的几天他又一言不发了。
他虽然叫出了他的名字,却记不清了过往。
直到有天夜里,他被梦魇住了,鬼压床似的醒不过来,扭来扭去十分痛苦,宋书栋睡在旁边被他弄醒了,就见他气都要上不来的样子,就使劲的推他。
杜云峰一个激灵坐直了身体,大喊了一声:“慕安。”
宋书栋也坐起来了,问他到底怎么了,只见杜云峰红着眼睛,转过头看着,他问他:“慕安是谁?我这里好疼。”
他紧紧捂着心口,连呼吸都哽咽了。
话说贺驷到了天津城,这是人生当中他第一次出关。
之前二十年的浪荡岁月里,他过得欢欢喜喜,浑浑噩噩——因为总是欢欢喜喜而显得浑浑噩噩,也因为一路的浑浑噩噩才能一直的欢欢喜喜。
奉天是他呆过的最大城市,刚从黑鹰山下来的时候,他简直眼花缭乱,觉得奉天城里人多车多,搞得他总是想躲闪,活得很慌乱。不过他这人是个灵活的性子,慌乱就慌乱了,却不自惭形秽,很快就能变着法儿的把自己融入新生活。
刚有汽车的时候,他就自告奋勇的学习驾驶,叫几个要好的伙伴把那程家的大汽车推出大门,他就敢在外边宽敞的场院里前前后后,走走停停的练习。
他心里有谱,只要不撞塌了房子,撞倒了人,大哥和军师不会难为他,所以当别人进驻程家大院还忙着争地盘,抢好吃的好玩的的时候,他就开始掌握一门技术了。
还是一门能更接近大哥和军师的技术。
当后来有人发现开车是个好差事,能跟大哥和军师出去见世面,吃香的喝辣的的时候,贺驷的车已经开得又稳又好,那乘客早已经习惯由他掌舵了。
这种不锋利的努力,默默的精明,是与生俱来的性格,也是一路求生经历的造化。
他是个遗腹子,他爹娘是从小的娃娃亲,他爹当年从村里出去前,就和他娘成了亲,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还没热乎够就分开了。很小的时候,他隐约记得他娘讲过,他爹是要出去北平念书,本打算着学成了就在北平安家,到时候把她娘接过去,没成想北平闹□□,一阵一阵的不太平,一次□□时,他爹被军警敲了后脑勺一棍,就再也没醒过来。她娘突然成了寡妇,受了莫大的刺激,生完娃娃没几年就死了。贺驷从小缺少精心的照料,营养也不好,黑黑瘦瘦的,很不起眼,又跟奶奶过了几年,就彻底没了亲人。
他有自己的家,有房子,还有一条小土狗,就是没亲人了。
乡里的人有心善的,看他可怜,隔三差五的施舍点吃的。
当然也有那心里冒坏水的,就欺负他无依无靠。
靠人施舍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他七八岁的时候就上树掏鸟窝打牙祭,夏天蚂蚱蜻蜓,还有洋槐树上的洋辣子,他火苗子撩一把就吃,他最喜欢春天,榆树钱漫山遍野,淘洗干净蒸饼子吃,又香又甜。
一年四季总有他能找到的吃的,哪里产什么野果,他一清二楚,连最难熬的冬天,他也活下来了,别人在河面上打出洞,他上去帮忙收网,总能得点好处,或者干脆等人家走了,他再撒出自己缝缝补补的破网,大群的鱼过去了,总还有零星的落网,吃不饱,也饿不死他。
他再穷再饿的时候也没偷鸡摸狗过,他总记得这村里有人对他好过,饿的时候给过他一口吃的。他也隐隐约约记得他娘说过,他爹是知书达理的人,不能偷,更不能去抢。
直到有一天,他到处找自己的那条小土狗,他东奔西跑了一下午,扯着嗓子的呼唤,直到他闻到一股奇异的烤肉香气,才生出了很不好的预感,他一路奔到村西头河边的一个大沙坑。
那大沙坑是村里人挖泥盖房子的遗址,坑挺大,不算深,几个村里的野孩子正围着石头胡乱搭起的炉子,上面架着纵横的杨树杈。
杨树杈上,他的小土狗已经熟透了。
他大喊了一声冲了下去,发疯似的跑过去,还一脚踩到了丢弃的狗肠子。
他大喊着你们偷我的狗,你们为什么偷我的狗,一边和那一群孩子扭打到一起,他太瘦了,不一会儿就被一群人按在了最底下,分不清来的拳脚都是谁的,反正都招呼到了他身上。
临走那帮孩子还在他身上愉快地撒了泡尿,然后一路欢笑的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
他瑟缩成一团,不知是秋风凉,还是心里太冷,他不停的发抖,等到眼泪流干了,他终于不抖了,仰躺在一身的尿骚味中,望着一望无际的夜空,星光闪耀,银河纵贯天际,他竟然不着边际的想:天大地也大,大得只有我一个躺在这!
他爬到石碓边,拾起火镰,拢起一小堆火,肉香再一次弥漫起来。
他面无表情撕啃那小小的尸体,只是将吐出的骨头一块一块的揣进破烂的衣兜里。
他如同嚼蜡的吃着考得冒油的狗肉,边吃边无声地问自己,为什么偏偏我没有爹娘?为什么我连只狗够保护不了?为什么好人不偷不抢还会被人打死?
想着想着,他的眼神就长大了十岁。
那天夜里,他家杂草丛生的小院子里多了一座小小土包,因为太小,根本不起眼,土包前是个缺岔的破盆,那是小土狗最喜欢的小狗食盆子。
第二天早上下了一场好大的秋雨,雨后盆里积了不干不净的泥水,然而也没人去管了,村里那个黑不溜秋的瘦弱的孩子从此不见了。
天津城可真大,比奉天大多了,火车都进了城,还开行了好一段才进站。贺驷穿着一身灰扑扑的黑呢料的上衣裤子,不时髦,但挺干净利索。踏着火车台阶,踩上站台,他想,这就是大天津了。
走出蒸汽氤氲的车站,贺驷抬眼看了看火车站顶楼的大钟,早上八点多,火车还提前了不少。在人头攒动的拥挤中,他大步而行,同时不动声色的观察四周,他这几年个子一个劲的窜,人群中,有那么点高人半头的架势。
没人跟着他,他这一路上都很小心翼翼,连一夜的火车颠簸中都留着半个眼睛。
按照心里牢记的地址来到比利时租界区,并不难找,房子在租界边界,二层普普通通的样式,他知道以周澜和杜云峰的实力,远可以买比这豪华得多的宅子,相比之下,这五尺围墙圈起来的小楼,可真是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