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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心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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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迟。”
    牧黎夜抱着她,小姑娘就一直靠在他的肩膀上不言不语,身体微微的发抖,直至肩膀上传来些潮湿,小姑娘这才放开紧紧握住他肩膀的那双手,在一番宣泄之后,她才哑着嗓子摇了摇头:
    “我没事,真的没事,对不起,我想静一静……我知道,我都知道。”
    这时候的风,不像之前那样的闷热,带了些丝丝的凉意,午夜的小花园里偶尔会传来几声知了的鸣叫。
    她说,我没事,我什么都知道。
    这样的理智,让牧黎夜有些心疼,所有的难过,在她的心里都可以在宣泄之后,得到慰藉和安抚。
    所谓的人生,所谓的长大,大概这就是每个人都必须要学会的,不再像十五岁那样的一蹶不振,也不再像父亲去世之后的自我封闭,现在,她可以自我调节,可以闭上眼睛从那些深渊里把自己拉回来。
    他抬手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宋迟暮听到他说:
    “迟迟,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你开心时,你和我一起分享。
    你难过时,我和你一起承担。
    你需要时,我就是你的肩膀。
    我一直在你身边,不离不弃,从一而终。
    这些,都是我想要告诉你的。
    不知道在小花园里坐了多久,直到最后耳边扫过的风都带了些凉意,她抬起头来,正好看到那双在夜灯的映照下格外清澈明亮的眼睛,他一直都在看着她,从未将视线离开过,看到小姑娘终于肯抬起头看她,这才抬手抹掉她的眼泪,将她耳边的乱发勾到耳后:
    “不哭了,嗯?”
    那温柔的声音,就像是三月最和煦的春风,徐徐入耳,他对于她,从来都是这样的耐心备至,温柔尽付。
    她点了点头,继续靠在她的肩膀上,像是小时候对爷爷那样的,用力把眼泪蹭在他的肩膀上,他丝毫不介意,抬手揽住她的脑袋揉了揉她的头发,沉默了许久,她才听到他缓缓说道:
    “死亡和病痛都没有什么好惧怕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难保一世都安稳幸福,很多事情都必须要学会看淡,我好像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的生父,他当父亲的时候不过二十二岁,他的脾性非常冷淡,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说话的时候清冷的嗓音,他对我从来都是不闻不问的,即便这样,我还是在他酗酒过度去了天堂的时候,伤心难过了好一阵子,那之后,当我知道母亲为了家族生意而联姻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奔溃的,我没办法去接受我的人生里突然冒出一大堆毫不相干的人,尤其还是那种对我来说充满着敌意的人,可这就是人生,你永远无法预料到未来会走上怎样的道路,也无法预料到当下会发生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保持者一颗坚强的心,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能一直勇往直前的走下去。”
    那是宋迟暮记忆里,牧黎夜第一次主动说出了曾经的过往,他的语气很平淡,不带着一丝的波澜起伏,他就像是一位叙述者,好像他从来就不曾属于这段往事里的任何一个人。
    那之后,两个人在小花园里坐了许久,牧黎夜这才拉着她的手回去,急救室的灯依然亮着,刺眼又恐慌,迟晴美看女儿红肿着两只眼睛,可脸上并没有刚刚那样的激动,她走过去抬手揽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拍了拍,并没有多说什么,这大概就是家人与家人之间的默契,仅仅只需要一个细微的动作,就能知道彼此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一家四口坐在急救室外的走廊上,宋迟暮一直靠在牧黎夜的肩膀上,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最后满脸困倦的靠在他的肩膀上,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隐隐约约似乎听到迟晴美和牧黎夜在说话,大概都是小时候的事情吧,从爷爷怎样把她捧在手心,到父亲的事情,断断续续的,直到最后再也听不清楚,就这样睡了过去。
    她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境里的她走在漆黑的小巷子里,路的尽头是一盏小小的橘色路灯,那路灯下站了一位身材修长的男人,他靠着墙壁,食指上点着一只香烟,那袅袅的烟雾就浮游在空气里模糊了他的眼睛,宋迟暮怎么也看不清楚那人长什么样子,只是觉得那个身影格外的熟悉,听到她的脚步声,那人才转过身去,用一个像是从深渊处发出来的清冷嗓音和她说:
    “好久不见,小姑娘。”
    猛地睁开眼睛,才发现视线里有些朦朦胧胧的,还是在医院,周围还是充满着刺鼻的消毒/药水的味道。
    “医生。”
    听到宋奕晨说话,宋迟暮这才猛然抬起头来,急救室的灯刚刚熄灭,宋迟暮就听到那医生一脸轻松的说:
    “老爷子福大命大,从鬼门关走了一圈而已。”
    至此,宋迟暮心里才突然有一种尘埃落地的感觉。
    这时候,她才看到迟晴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抬手抹了抹眼睛,笑着说道:“真是万幸,差点不知道怎么和你爸交代了。”
    她一直都记得,丈夫握住她的手说的那些话,她从来没有忘记过。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爱哒木木姑娘灌溉营养液,么么哒(づ ̄3 ̄)づ╭?~
    感谢,木木呐,amy,我爱赵包子,棠棣江山,谢谢姑娘们的留言支持(づ ̄3 ̄)づ╭?~

  ☆、第82章 49。39。59

宋迟暮和牧黎夜这两天都在医院照顾老爷子,得到了医生可以下床的许可,老爷子就嚷嚷着要出院。
    “你们啊,太大惊小怪了,我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死掉嘛。小鬼们接我去阎王殿的时候,我一直和两个小鬼唠叨,我孙女还没结婚呢,不走,不走,说什么我也不走。”老爷子说的有模有样,说话的时候还喜欢手舞足蹈的比划一番,小时候,宋迟暮最喜欢听爷爷讲故事了,尤其是孙悟空大闹天空的那段,宋迟暮百听不厌:
    “后来,一直拉着我的两个小鬼就烦了,踹了我一脚‘去你大爷的,真是个啰嗦的小老头!’”
    宋迟暮正在啃西瓜,听到最后那句话,一口西瓜就全部喷出来了:
    “我的西瓜啊。”
    “整天就念着吃的。”宋老爷子瞪了孙女一眼:“你这丫头,什么时候长大,你看人家小牧,这几天又是端茶送水,又是陪解闷聊天的,你倒好,整天抱着电脑,就知道玩!”
    被夸奖的某人刚刚把一束花插到瓶子里,细心的整理花枝,听到这话,含着笑意看了看坐在床边的小姑娘,小姑娘瞪了他一眼,都是他,有了对比之后当然觉得自家的孙女不优秀了,她有多优秀,难道她自己不知道么。
    “这个嘛,这次回来不是还要参加阿琳的婚礼么,帮她写婚礼的致辞,她请了她堂妹做司仪来着。”
    宋迟暮说的话是假的,她最近都在写《天赐》的稿子,牧黎夜和老爷子的聊天内容她不感兴趣,就抱着电脑滚去病房的角落里打字了,老爷子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当然就以为她整天就知道玩电脑了,有一次因为迟晴美突然闯进病房,她啪的一下把笔记本合上,害的迟晴美去牧黎夜那里问,是不是小姑娘在看什么少儿不宜。
    “想想时间过的真是快啊,你发小都结婚了。”说完了关于阎王殿的趣事,宋老爷子又开始感叹起人生来了,他幽幽的抬起水喝了一口:
    “你们的婚事也赶紧啊,小牧也二十九了。”
    一句话把两个人都吓到了,在插花的那人微微一愣,觉得宋老爷子还有后话,宋迟暮则是马上就红了脸颊,像只小猪一样的低着头就开始啃西瓜,就装作没听到,真是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宋老爷子才不管此时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很认真的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不行,出院了我要去找半仙算一下,挑个合适提亲的日子。”
    说完,又看向早已候着的牧黎夜:
    “小牧,我觉得你早上提的问题还是可以的,我们这边提亲,订婚,结婚,章程复杂,早点准备也是好的。”
    宋迟暮默默的把脸转向那人,那人却没有看向她,一脸微笑的看着老爷子:
    “谢谢爷爷。”
    宋迟暮:“……”
    所以她早上为什么要偷睡懒觉,让他钻了空子了啊,简直就是老狐狸无疑啊。(╯‵□′)╯︵┻━┻
    宋老爷子的思想比较保守,宋迟暮也不知道结婚之前需要提亲订婚的规矩,牧黎夜是从什么地方知道的。
    总之那天之后,老爷子果然没懈怠,出了院之后,果真就去了半仙家里算命去了,出院那天是个良辰吉日,也是发小阿琳大婚的日子。有了隔壁那位阿姨的大广播喇叭,宋迟暮带男朋友回来的事情早就传的方圆十里的人都知道了,所以,宋迟暮干脆就带着牧黎夜一起去了。
    宋迟暮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没离开过城海,自然婚礼上免不了要遇见些同学,很多人见到牧黎夜之后,都会惊讶的连连点头,顺便再向她投去艳羡的目光,宋迟暮整个人都像朵花儿一样的,就差没有当场怒放了。
    “宋迟暮?”
    面见了昔日的好友同学之后,宋迟暮正在和一块戳不起来的布丁较劲。听到身后有人叫他,宋迟暮应了一声,下意识的转过身去。
    面前站着一位十分面生的男人,看起来和她的年龄应该也差不多,宋迟暮又想不起来他姓什么,只好讪笑着打哈哈:
    “真是好久不见啊,你好像比学生时候高了许多?”
    男人见她还记得自己,脸上闪过些腼腆的笑:“是啊,上了大学之后身高猛增,青春期发育晚了。”
    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宋迟暮完全不知道接来下需要说些什么话题,只想刚刚去找洗手间的牧黎夜能赶紧回来,然后她就能很自豪的介绍:“这是我男朋友。”
    男人十分的健谈,见他有点尴尬的样子,善解人意的问她:
    “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工作,好久没见你了,听说你大学考去新晨了,今年应该会回来这边工作的吧?”
    “现在在酒店上班呢。”
    宋迟暮自然没有说自己是写小说的,那人已经自言自语一般的说道:
    “你现在就像换了个人一样,差点没认出你来,你初中的时候就是个小胖子啊。”
    这人竟然知道他初中的时候是个小胖子,而且还能准确无误的认出她来,果然应该是个关系很好的人啊,可是她初中的时候好像都没有什么交心的异性朋友啊,宋迟暮心里泛起了狐疑,脸上的尴尬自然不言而喻。
    “我是周勋,咳咳,就是,那个给你表白的男生。”
    男人这么一说,宋迟暮自然是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位,她第一次被告白的小男生么,不得不说这人变化还真的很大啊,那时候好像还带着眼镜来着,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现在反而十分的健谈。
    “我现在开了一家文艺书咖连锁。”那人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电话,有时间我们常联系啊,我经常去新晨的。”
    宋迟暮自然是笑着接过了名片,看了看上面的名字之后,有点恍然大悟的意思,哦,这家咖啡店前不久前宋清还提到过,说是开在新晨的市中心,两层楼,文艺气息特别浓,让她一起去看看,提拉米苏很出名。
    周勋本来还想再说点什么,就被突然出现的牧黎夜打断了,宋迟暮有点不好意思的拉过牧黎夜,正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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