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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婚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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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初临抬头反问:“你不是一直都支持我和离离在一起的吗?怎么我真的走了这一步,你却要给我泼冷水?”

    夏初芸摸摸夏初临的后脑勺:

    “亲爱的弟弟,我不是给你泼冷水。我只是怕现实的骨感撑不起理想的丰满,我也怕你受委屈,你放心,我会慢慢的去做妈妈的思想工作,你和江离赶紧生个孩子吧,妈妈那么喜欢小孩,要是她知道你们有了孩子,说不定这事就有转机。”

    夏初临的脸上充满着无奈,夏夫人是何等倔强的人,十年的时光都不曾改变她的性情,一个孩子对她而言,又算什么?

    “好了,姐,你别劝我了,你也是夏家的女儿,你也可以继承爸爸的企业,虽然妈妈对你严苛,但毕竟还是疼你的,说不定哪天你成了夏氏企业的接班人,弟弟还得找你借钱买房子呢?”

    夏初芸扑哧一笑:

    “瞧你这点出息,恐怕也就江离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才敢跟着你,好了。很晚了,你们好好养伤,那套小公寓你们安心住着,妈妈不知道的。”

    夏初芸走后,病房里恢复了平静。

    出去透气的王潇潇和宋安戈也回来了,我还是觉得冷,后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好像有人抱着我,我以为是王潇潇和我挤一张病床,很暖和,睡的也比较安稳。

    早上我很早就醒了,王潇潇趴在我的床边,被窝里很暖,宋安戈不在,夏初临躺在旁边的病床上,睡的很香。

    第一天上班我不能迟到,不管王潇潇如何劝说我,我都坚持要去门店,她拗不过我,只好陪我一起挤公交,请了一天假全程陪我,就是怕我不知道在哪儿突然晕倒。

    其实这不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晕倒。以前我总觉得我和赵筱雅一样有晕血症。

    所以我总是避免和鲜血淋漓的场面接触,但是这种状况并不是每一次都会出现,有时候看到车祸现场,我都没什么反应。

    门店的工作不比跑销售,以前都是拖着箱子,不管风里雨里,还是寒冬酷暑,一天要跑很多家店,磨破了嘴皮子都谈不拢一单生意,偏偏全省的各个小乡镇,只要我们的产品能够达到的地方,我就要去涉足。

    现在就等着生意上门来,坐在店里吹着空调,倒也暖和。

    中午宋安戈给我们送了饭来,说是看在老朋友的份上,帮我照顾夏初临几天。

    我很想问,他不过是割了手而已,救助及时根本没什么大碍。

    但恰恰出乎我所料,夏初临这一病,比我想象的更为严重。

    也因此,我迟迟没有搬进夏初芸的小公寓,依然住在宋安戈家里。每天除了门店,就是医院。

    王潇潇说我命苦,好不容易跟初恋在一起,本以为能甩掉宋安戈这个癌症患者,结果来了个半死不活的夏初临。

    我倒是乐此不疲,夏初临躺在病床上时的样子,比这些年想尽办法博取我眼球时来帅气的多。

    以前潘奕总说我带财,自从我到了湘楚市场后,湘楚的销售总是遥遥领先。

    现在沦落到门店干活,也旺财的很。

    加之年关将近,很多准备走进围城的小情侣们,都会带上爸妈公婆来店里挑选床上用品。

    凭借我这三寸不烂之舌,一天下来的销售额,很可观,起初不太服我的那几个店员,处了一段时间后,都对我刮目相看。

    这天,我刚送走一对腊八结婚的小青年,转身就迎来了陆可儿。

    “听说安戈最近在帮你照顾男朋友?这事儿是真的吗?”

    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店员都被陆可儿那咄咄逼人的架势给吓住了,这段时间宋安戈天天给我送中饭,店里的员工一开始都误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后来才解释清楚。

    看着陆可儿那张写着大写心疼二字的脸,我倒了杯热水给她:

    “我们店里新出了一款新年红,你要不要看看,那天晚上看你戴了一条红色的手链,很衬你的皮肤,如果你买了这个四件套回去,你躺在上面,楚楚动人,美艳万分,说不定邵总会兽性大发。”

    陆可儿把水往店里的桌子上一放,气呼呼的质问我:

    “我问的是宋安戈,你凭什么把宋安戈当成一个备胎,你要是对他没感觉的话,你直接拒绝他就是了,我真想不明白,你有什么好的,宋安戈竟然会心甘情愿的为了你做那么多的事情。”

    我挤出一个笑容来:

    “陆小姐,我的大明星,你现在好歹是签约唱作人了,你每天都这么闲吗?不用练歌?不用练嗓,再说了,你还是邵文信的媳妇儿。不用照顾你老公?”

    陆可儿很生气,指着我的脸:

    “江离,你别岔开话题,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说宋安戈的事情。”

    我指了指桌边的凳子:

    “那就坐下来我们好好聊,宋安戈是你什么人?你竟然为了他专门跑来跟我兴师问罪。”

    陆可儿小声答道:

    “你知道我和安戈的关系,你还问?”

    我眨眨眼:

    “抱歉,我的大明星,我是真不知道你和宋安戈之间的关系,以前呢,我觉得你可能是他的初恋,再后来我才知道你是他爱了十六年的女人,再后来,你无情的把他抛弃了,再再后来,你嫁给了他的好兄弟,以我的理解,你跟宋安戈现在应该老死不相往来才对。”

    陆可儿羞红了脸:

    “江离,我不许你这么对待宋安戈,我嫁给邵文信,有我迫不得已的原因,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爱宋安戈,你知不知道。他得了胰腺癌。”

    我喝了一大口水润润嗓,声音洪亮的回答:

    “知道啊,不就是一个胰腺癌吗?又不是什么传染病,你怕什么?你这么急不可耐的把自己嫁给了邵文信,是怕和宋安戈一起承担这个病痛吗?你一个逃兵,跑我这儿来指手画脚,不觉得可笑吗?”

    陆可儿沉默了片刻,抬起头来时,眼眶蓄着泪,像是委屈的很。

    “那你知不知道,他。。。”

    我打断她的话:“抱歉,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不知道你来找我做什么,我又不是宋安戈的女朋友,我也没让宋安戈为我出生入死,更不是你的情敌,你有什么话,自己去找宋安戈说吧,我现在很忙,每卖出一件商品,我就能多挣点钱拿来还债,请你不要打扰我向着美好生活奋进,好吗?”

    陆可儿打开包包拿出一张卡来摆在我面前:

    “做生意是吧,你要赚钱是吧?叫你的员工帮我选你们店里最贵最好的产品,现在,我不算是打扰你赚钱了吧?”

    我拿起那张卡看了看:

    “有密码吗?”

    陆可儿没好气的说:

    “没密码,随便刷。”

    我把卡递给店员:“就按照陆小姐的意思办,捡最贵的。”

    陆可儿像是有难言之隐,她换了语气跟我说:

    “现在你听着,宋安戈得了病,这个病治不好,我问过医生了,虽然他妈妈很有钱,但是他妈妈并不喜欢我,还有他的公司,他是大老板没错,但他现在资不抵债,公司很难继续下去,我放弃他,有我放弃他的原因,我不跟你明说,但我希望你不要再拖累他,我听说这些天来,他都在为你的事情忙活奔走。”

    照顾夏初临,是他自己提出来的,说是他现在每周要做很多检查,反正在医院里走来走去的,跟夏初临也好有个照应。

    尽管我看他现在身体健康四肢无恙,一点都不像个生死垂危的病人。

    “你是怕他一命呜呼,你以后的生活没有保障,你要出专辑做歌手,但宋安戈的财政大权都掌握在他母亲手里,所以你得不到任何好处,病重加破产,你在这个男人身上看不到未来的希望,所以你就撂挑子走人了,我这样理解,没错吧?”

    陆可儿点头承认:

    “是,我就是这么一个现实的女人,我不可能跟他一起共患难,我。。。”

    后面的那些理由,我不想再听,所以我打断她:

    “你选的产品已经打包好了,是你自己提回去,还是我叫人给你送回去?”

    陆可儿怒不可遏:

    “江离,你一直都是这么不尊重人的吗?”

    我站起身来:

    “抱歉,现在是我的工作时间,如果你一定要在我面前表现的你如何如何爱宋安戈的话,请你收起这副伪善的面孔,如果我是你,我会和自己所爱的人并肩作战,不论是病魔还是贫穷,只要我的双手还在,我就相信未来还有奔头,像你这样既想当女表子,又想立牌坊的人,我看了,恶心。”

    陆可儿气的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久才回击:

    “江离,你个贱人,我就算贪生怕死贪财薄义,也比你这个脚踏两只船的人要好。”

    我依然带着笑:

    “谢谢你的光临,门在那儿,慢走,不送。”

    陆可儿气愤的跺了跺脚:“我会去找安戈的,我会当着他的面揭穿你这白莲花的真面目,总有一天安戈会知道,谁才是最爱他的人。江离,你不配得到安戈的话。”

    话毕,一杯已放凉的水泼向我的脸。

    这段时间我很倒霉,倒霉到经常被人泼水。

    好几个店员急忙过来递纸给我,我深呼吸一口气,很平静的说:

    “送送陆小姐吧,穿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难免不稳。”

    陆可儿嚣张跋扈的上前来,猛的扇了我一巴掌:

    “江离,难道你看不出来,我是故意泼你的吗?你要是敢伤害安戈,我会跟你拼命。”

    我轻描淡写的奉上一句:

    “陆小姐,你动不动就为了别的男人拼命,你老公知道吗?”

    陆可儿打的不过瘾,又扇过来一把,我紧抓住她的手,一巴掌扇回去:“这一巴掌,是替宋安戈给的,你才是不配被他深爱十六年。”

    陆可儿不可置信的看着我:

    “你竟然对我动手?”

    我用了用力,她的手腕很细,整个人瘦弱的站不稳当:

    “陆可儿,下面这番话。我只说一遍,首先,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宋安戈,其次,你想找个地方倾诉你对宋安戈的爱,别找我,我忙着呢,没工夫听你瞎矫情,最后,我郑重的告诉你,我江离不是吃素的,麻烦你以后动手的时候,先动动脑子,宋安戈让着你那是他爱你,我不让着你,是因为我很讨厌你,现在我话说完了,以后别来招惹我,滚蛋。”

    陆可儿完全没料到我会这么过激,她带着那双惊恐的眸子,仓皇从我面前消失了。

    店员们都鼓掌叫好,而我的双腿都是软的。

    我躲在厕所里拿毛巾擦着脸和被打湿的上衣。看着镜子里这个不再软弱的自己,我知道,今天的反应太不正常了,我的脾气越来越不受自己控制。

    或许有些心理上的阴影,就像入冬的雨水,阴冷潮湿的占据了我本应温暖阳光的地界。

    表面上越来越强势的我,身体却越来越弱,不过一杯冷水浇下而已,我就高烧了三天。

    这三天,我都是靠着药效才能睡去,每天晚上都在做同一个梦,梦见夏初临拿着一把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那鲜血喷在我脸上,血迹缓缓滑落到我嘴里,那种滋味,就像鱼腥味一样,然后满世界都被他的鲜血染红,我被困在血泊当中,不管我如何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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