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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门娇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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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然,那股女王范儿甚至和她古香古色的中国名字“秀娘”都不怎么匹配了。听人说她此前有一阵子去了广东、香港,可见受了不少新式风格的熏陶。
    难道她就是那个神秘的买家?我有些怀疑,但是脸上依然保持客气的神色,依旧称呼她为“林老板”——说不定,经此转折,她真的要成“老板”了。
    闲谈片刻,便转入正题。林秀娘经营舞月楼多年,不愧是生意场上的老手,浏览了一遍合同,便已经知晓交易梗概。她提了几点事项询问,我也很细致的解答了一番,整个过程甚是爽利、友好,完全没有小娘子似的扭捏和计较。而且,林秀娘也很爽快的答应了我所提出的条件:不得辞退原有员工、移出所有王氏古董、保留景元茗府的招牌字号等等。
    “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她签完字,补充说。
    “请说。”我看着她,颇为不解——什么请求需要放在签完字说,而不像一般的买家什么事都是提前说好,以免卖家反悔。
    “思华斋里的那一套永乐窑出产的白瓷茶具不知还在否,如在,可否留下?我方可以多付一笔钱。”
    我听了,片时醒悟,微微一笑,道,“原来是他叫你来的。”
    “不错。不是他,又会是谁呢?”林秀娘坦然的看着我。
    我并不犹豫,笑了一笑,“可以留下,权当赠送。”
    “那就多谢二小姐,我的事情已经办完,先走一步。”
    她的话音未落,一个熟悉的皮鞋声已然走近。林秀娘带着合同起身离开,正好让出对面沙发的位置。
    我抬头看了看来人,果然是元存勖。四个多月不见,他的短发变长了不少,却依然看得出已经经过悉心的打理。皮肤也由此前的白皙变成了小麦色,不知去哪里晒了日光浴。
    然而让我吃惊的是,他的耳根下多了一道大拇指一般长的伤疤。
    不会是被哪个南洋女郎咬的吧,我暗想。忽而又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似乎过于残忍——毕竟他走之前曾帮了我一个大忙。不及多想,元存勖已经坐到了我的对面。
    端详了半天,他方道了四个字,“别来无恙。”
    我淡淡一笑,也回了一句“别来无恙”。
    中学生都知道,这四个字常用作别后通信或重逢时的问候语。可我的脑子却在怪异的想,应该是“你别来,我自然无恙。”——这个说法,有点像《易传》一书对“无恙”的解释:“上古之世,草居露宿。恙,噬人虫也,善食人心,故俗相劳问者云无恙,非为病也。”
    按此解释,“恙”是一种善食人心的虫子。元存勖之于我,简直和“恙”无二。所以,再次相遇,要想继续无恙,恐怕也不能够了。
    他好像看出了我眼睛里隐含的神情,说道,“怎么,不欢迎我?”
    “是客三分礼,怎么会不欢迎?何况你已经成了景元茗府的新东家,怎么能不欢迎?”我道。
    “你还是老样子,一点儿没变。”元存勖看着我,深黑色的眸子更增了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
    “是人就会变,你我都会变。”我的言词虽然是否定他的话,语气却还平静。
    他点点头,“嗯,变老了。人也许没老,但心老了。不然怎么会放弃王家在沪上首屈一指的茶庄呢?”
    我不愿做多解释,只想结束谈话,便道,“自然比不了元二少爷的雄心壮志,我只不过一个小女子,有何本事?如同手中的一杯水,端不起来,只好放下。”
    “这么谦虚,不像你的风格。”他抿了一口茶,带着几分嘲讽似的笑说道。
    “你可曾听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之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之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戒?戒什么?你难道是在戒斗?——或是要跟我和谈?”元存勖双手摊开,向后一靠,目中含笑。
    我放下手中的茶,拿包起身,对他说道,“合同已经签完,没其他事的话你就自己在这里享受吧。这里的好茶应有尽有。”
    说完我便走了出去。元存勖依旧一个人坐在那,双手环抱着脖子,向后靠着沙发,像是睡着了一般。
    想起他耳根下的疤痕,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感——我应该不会心疼这种人的。然而,我终于已经不再那么讨厌他。
    第九十四章闲逛商场
    出售了沪上最大的招牌店,又暂停了将近三分之一的门店,不少同乡商人都以为我是一个不懂生意的女流,在背后指指点点,蜚短流长。对此,我也不去计较,果真做起小女人来,每日只是在家研究各种茶叶知识,偶尔读读旧日的书籍,闲来揣摩一下茶道,幻想着哪一天世界和平了,把王氏茶庄开到欧洲去——而那时,我只愿做康河边上的一个小店主。
    一日,明曦从学校回来,要拉着我去南京路的百货商场看服装。我很是纳闷,平时家里的衣服多是从制衣坊定制,她怎么突然心血来潮的要去百货商场?她只说家里的样式太土。到了才知道,原来学校要表演现代剧节目,要求表演者统一着新式洋装。
    “既然是洋装,为什么不借我的呢?”我又不解。
    “不行,你的又太“西洋”了!况且,也难统一。”明曦说道。
    哦?太土也不行,太洋也不行,到底要什么样的?
    “叶浅予,知不知道?”她神秘的问我。
    我摇摇头,表示从未听说过。
    “姐姐,想不到你这么跟不上时代!如此有名的设计师,你竟然没有听说过!”她见我不知道她口中的名人,甚是为我感到惋惜。
    “哦,想起来了——你是说《玲珑》上经常刊登服装设计作品的那个人?”我恍然大悟。
    她听了,高兴的拍手道,“就是就是!这次表演就要统一选择他设计的服装。喏,就是这个样子!”她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的一页,指给我看。
    原来是《玲珑》杂志推荐的一个作品,一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早些年在国内读书时,看过几本这类杂志——大多是讲时尚设计,在女学生之中很流行。可是《玲珑》早在一九三七年就停刊了,现在她所拿出的都是旧刊物。
    哈,还说我跟不上时代,其实她才是留在旧时代里不愿出来的孩子。我暗笑道。不过我并不计较她的话,只管跟她走。
    明曦引着我走进一家店,里面有服装,也有鞋子,风格上颇体现出一种港式的新潮,也算是中外结合吧。展示的女装包括连衣裙、套装裙与学生装等,多少借鉴了欧美当下比较流行的款式,明显区别于中国传统而古典的服装风格。
    明曦所推崇的叶浅予的设计,就是仿照西式西服套裙的造型,在衣领、门襟等款式的细节上采用西式的燕子领或青果领,并在领襟上饰有绢花,如此,古典之中不失时尚。如果再配以手袋、高跟鞋、丝袜等,就更为洋气了。
    店长给我们拿出那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其实也就是比普通的学生装洋气了一些,不过价格上比后者要贵上三倍。我很怀疑家里没钱的学生怎么办——难不成被排除到表演人选之外?
    明曦解释说,“你放心,我们表演社已经得到了一位同学的父亲的支持,所有的服装费、化妆费都由她父亲来负担,不需要我们花钱。”说着,她冲我眨了眨眼睛,意思是看人家多么大方,而我对她和德元的零花钱却有所约束。我权作不知其意。
    试完了这件衣服,她又看中了一双鞋——是一*白色的女士皮鞋,看那纹路、材质,应该是鳄鱼皮的。
    明曦显然很喜欢,左看右看,试了又试,爱不释手,许久,她终于有些犹豫的问我道,“这双鞋不在表演花费之内,姐姐你可以为我负担吗?”
    她把标价指给我,竟然要一百块钱!
    “小妹,你可知道茶庄里普通员工一年都挣不到这些钱的!”我对她声明道。
    店长看到我吃惊的样子,过来和气的解释说:这是鳄鱼皮的,不同于普通皮鞋,穿起来又时髦又舒服,现在卖得很快,这是最后一双了。
    上帝!身为王氏大东家的我竟然被一个小店长当成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什么是鳄鱼皮,真是无语!
    这时,一个声音飘过来,“喜欢就拿走吧,千金难买美人愿。”
    谁这么不合时宜的可恶?我扭过头去,看到一张邪邪的笑脸。

☆、第九十五章 割爱而去

元存勖正挽了一个女郎的胳膊,站在门口——那女郎不是别人,正是林秀娘。想必他们俩也在这里逛商场、买衣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也算是一道显眼的风景。
    明曦瞧见是元存勖,不由得有些局促,换下了鞋便起身要拉着我走。我很诧异她竟然舍得那双鞋,当然我知道那是缘于少女的羞涩。
    元存勖瞥了一眼明曦和她旁边的鞋,笑着问道,“小妹喜欢吗?喜欢就拿着,做哥哥的可以买了送给你。”
    明曦的脸顿时红了,低下头没有说话。
    要是别人听了这话、这语气,还真以为他是我们家的近人,至少沾亲带故,小妹要糖便买糖,小妹要鞋便买鞋,实际呢?哼!好会占便宜!
    元存勖说着,便抽出了胳膊,放开了林秀娘的手;后者很有眼力见的就走向了那个店长。
    这不是故意让我难堪吗?就算王家穷得要饭吃,也绝不会接受这种嗟来之食。
    我拦住道,“不必了。”又看了一眼元存勖,硬声说道,“元少爷在外面走了一圈,口气就是不一样,公然在这里炫富。”
    “当然,怎么说也算见了世面。如果有机会,还想像二小姐你一样,去欧洲溜达溜达。”
    我别过头,不去看他,只觉得肚子里填了一股气。
    元存勖拿准我的情绪,嘻哈的笑道,“现在才晓得你为什么要卖掉茶庄,是不是手头紧哪?如此好说,跟我说一声不就得了吗?又不是第一次——”
    “元存勖,你别太得意!”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然而,我身无寸铁,更是手无缚鸡之力,有什么办法惩治眼前的这个人呢?
    “好啊!俗话说,骑驴看账本——走着瞧。如果还有第二个景元茗府,我照收不误!”他满不在乎的笑道。
    卖掉景元茗府已经是轰动晋商圈子的大事,甚至让一些生意上的合作方以为我无能无志,可是我并没有受到那些风言风语的影响——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才卖掉景元茗府的。可是,元存勖在此说出这样幸灾乐祸的话,却让我感觉他格外的刺耳、刺心,恶毒到无以复加。
    我气极了,怒视着他,以同样恶毒的话反击道,“你凭什么居高临下?让我向你求告,除非我的舌头烂掉!你以为我会像你一样,甘心给日本人敬茶倒水?我才没那样的骨头!”
    元存勖听了,顿时怒火燃烧,脸色刷的暗下来,像一块灼烧的玄铁。
    明曦见到这种情势,赶忙把我往后拉了拉,生怕我们越吵越凶。林秀娘则挽紧了元存勖的胳膊,劝道,“不要说了,咱们走吧。”
    “你这个女人,真是忘恩负义!”元存勖看着我,额上青筋毕露,如同拧得紧绷绷的缰绳。
    我知道自己的话说得很重,但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确实,我不得不承认欠了他很多,包括钱财、人情乃至方云笙入狱时的性命。但在此刻,我却情愿变成一个负心人,一概不认,全部推翻。
    不过,在明曦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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