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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不会随便邀请人。”
他装得很矜持。我很不屑。这种语气分明是在抬高自己,顺便抬举一下被他邀请的我。
“可惜,我也不会随便接受邀请。”我浅浅一笑,叫来服务生,续了一杯酒。
“一个男人可以坐在这默默独饮,一个女人,不应该如此寂寞。”他的语气里多了几分挑逗,我依旧不为所动。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什么鱼?美人鱼?”
看他那一脸茫然的样子,一看就是不学无术的烦绔子弟,对牛弹琴。我暗想。
“你没有跳,怎么知道跳舞的乐趣?”
原来又是装的。
“我不喜欢跳舞。”我很冷淡的说。
“no,no,no。”他连说三个“no”,然后不语,只是站在那里,依旧盯着我。
他的眼神比苏曼芝的还要凌厉,摄人心魄。
我生平最怕人盯,但此时却不想露怯。于是扭过头去,不再看他,依旧自酌自饮。
果然,那人已经没有耐心,转身离去。
我暗舒一口气。
忽然,杯中的光影一闪,一束玫瑰花飞在我的面前。
我很诧异,抬头一看,又是方才那个男子。
“小姐,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他依旧微微翘着嘴角,眼睛里射出看似执着的等待的目光。
我放下酒杯,无奈笑道,“你很固执。”
“你又何尝不是?萍水相逢,跳一支舞有何不可?难道你怕我把你拐跑?”那人的嘴角挂着几分邪邪的笑意。
不远处,苏曼芝还没有忘记我,正在朝我挥手,示意我也加入他们的队伍。
苏曼芝的示意简直像威逼。
看她的样子,如果我一个晚上都坐在这不动的话,回去必然要吃她许多责怪。
这样想着,我忽的站起身,搭上那人伸出来的手臂,和他一起走到了舞池中央。
他的舞步很轻,和他健硕高挑的身躯有种不相称的温柔。我半低着头,琉璃世界里,可以隐约瞥见自己白色的长裙微微晃动的影子,仿佛飘飘如盖。
他的节拍把握得很好,我们相触的手指似乎是自然而然的粘合在一起,随着音乐移动舞步,有种天鹅飞过水面一般的柔滑。
☆、第七章 何必相识
不久,这一支舞曲结束。只隔片刻,另一支音乐再度奏起,众人像是不知疲倦的鸟儿,再度翩翩起舞。
我回到座位,又端起了酒杯。
“你的舞跳得很好,腰肢纤弱,体态轻绵,真是——”他也跟来,坐到我的对面,笑着道。
我犀利的看了他一眼,让他一时戛然。
“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舞伴——以前学过?”他碰了一个钉子,却不在乎,仍旧好奇的问,像是一个古玩专家琢磨一块不见真容的璞玉。
“谢谢。”
我简单的回答了两个字,却毫不理会他的问题。
“你在哪所大学念书?我好像没有见过你。”
我心想,口气好大,难道全国所有大学的女学生你都见过?
他似乎也看出了我眼神里的那丝掩盖不住的鄙夷,便自嘲的笑道,“至少在上海,我还是第一次见你。”
“我也是第一次见你。”我重复他的话,呷了一口酒,用手指在杯沿上画着圈。一圈又一圈。
只希望这样至为无趣的对话能够逼他离开,留我一个人清净一会儿。
“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那人坐在对面。
“你已经说过,萍水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听了,浅浅一笑,露出两个酒窝。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几分迷人的魅力,然而我只是欣赏,并不贪恋。
“上海并不大,我们迟早都会见面。”他盯着我,颇为自信的说。
“只怕那时我已不在上海。”我饮了一口酒,待理不理的说道。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写了“愕然”两个大字。
“你——”
他还没有来得及发问,苏曼芝已经回来了。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像一颗油润的樱桃,和她一身粉色的裙子、镶着五彩水钻的鞋子称在一起,宛如一个真人版的白雪公主。
看得出来,她玩得很尽兴。连同她手里玲珑优雅的女士雪茄,都跟着开心的一闪一闪。
还未走近,她便向我招了招手,高声唤了一声“槿初”。
我朝她笑了笑,心里却很不爽。好像一个辛苦据守的秘密被轻易捅破了一样。其实并不见得这个秘密有多珍贵,只是此时此刻它是我极其不想暴露的秘密。可惜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是事与愿违。
那人哈哈一笑,朝我眨了眨眼,便迎着苏曼芝走过去。
苏曼芝笑道,“原来你们认识了!”
“原来你们认识。”我省略了一个字,然而口气完全不一样。
苏曼芝没有理会,依旧自顾自的高兴着,估计是为我有了一位伴侣而欣慰。
“存勖,这是王槿初。”
那人“哦”了一声,表示听过我的名字,不过还是带了几分惊诧。
正如苏曼芝此前的话,王家二小姐的名字,早已名满三晋商圈,谁人不知?只是,七年的时间里,这个名字已然在人群中消失,此时再现,恐怕和这个现实中的人已经对不上了。
然而此刻的我,只觉得一切名字、背景等等修饰词都甚为碍眼,只想逃之夭夭,避开一切追逐、求取和是非。
然而苏曼芝没有注意我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更不会听得到我内心的声音。
“槿初,这是元存勖(音同“序”)。”
我一怔,看着苏曼芝,问道,“他是——”
“他也是咱们同乡啊,山西元家的二少爷。”
苏曼芝高兴的说,显然是为我遇到了一位和我一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伴侣而欣慰。
元存勖的手已经谦彬有礼的伸到了我的面前。
我盯了他半晌,积足了力气,“啪”的打开他的手,拨出一条路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第八章 重逢云笙
次日我睡到很晚。藏在被子里,蒙着身子,不愿出来。待到日上三竿时,终于母亲来了,亲自来唤我起床。
“知道你累乏了,可是总得见客吧。”
母亲坐在床边,压了压我的被角。
我在被窝里没有出声。心里想,不如让我瞎了吧,什么人也不要见。七大姑八大姨,哪个不是势利眼,他们想见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们王家的钱。
“一会儿云笙要来。”母亲说得很清淡。
云笙?方云笙?
原来母亲说的“客”是他。
什么时候,他已经成了我们家的“客”。
不知道多久以前,我还亲切的唤他“云哥”,母亲也叫他“云儿”。就像现在我叫小侄子的小名儿一样——她也是“芸儿”。
不知何时,忽然发现被子湿了一片。
从被子里探出眼睛来,母亲已经走了。
回到这里,就注定重逢。这是躲不掉的。何况,我的心底并不想躲。
我以极快的速度梳洗完毕,甚至没有叫丫鬟帮忙。多年在英国的独立生活,让我已经不习惯依赖任何人。
疾步走到会客厅门口,发现那幅开门见喜的“喜鹊登梅”巨画前已然立了一个人。
我不由得停了脚,好像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给吸住了,迈不动。
他的头发还是那样乌黑,背影还是那样挺拔,好像比七年前那个青涩的小伙子壮实了一些,但和一般人相比,依旧是比较清瘦的。
他好像发觉了我的存在,转过头来。
那两道目光射到我的身上,我就知道,自己从来没有忘过他。方云笙,我哥哥的同学,父亲和母亲青睐有加的年轻人,我的少年伴侣,还有——
我的初恋,也许是我的终恋。
“槿初,是你吗?你变了好多。”他有些欢欣,有些潸然。看他笑起来的样子,依稀有旧时的影子,然而成熟了许多,沉稳而幽深。
我想告诉他,我其实没有变。虽然我的皮肤由白皙变成了玉色,我的头发从直发烫成了卷发,我的服饰从一贯黑白搭配的女生校服变成了摩登的洋装,可是,我并没有变。是他眼里的“我”跟着时间变了。
可是那一刻,我哑了嗓子,什么也说不出,只是凝然盯着他。
他走过来,握起我的手,“你还好么?”
我点了点头。不由自主的,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好像感受那个熟悉的温度,和温暖。
泪珠滴到他的厚实的手掌里,一切变得潮湿、朦胧。
未见之时,我很冷静,以为自己早已变得理智;真见之时,原来一切都不过是掩饰。
“槿初,你不要哭。你这样,我很伤心。”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紧紧的抱住了我。
“云哥。”
我终于轻轻唤了一声。七年来第一次叫出这个称谓,感到格外的遥远。
“你回来了,真好。”
他的话,大哥的话几乎一样,只差了一个字。大哥的“就好”,是心头愿的满足;他的“真好”,是旧时光的回声。
“你可好?”我的眼泪很快就没了,很快又回到了理智。这个过程假的像个仪式,因为泪水并非出于痛苦,而是纪念。
连同这个问候,也很假。因为这是一个言不由衷的问候。
如果他说不好,我也许会伤心,因为他的不好是我造成的不好。可是,如果他说好,我也不会开心——看到自己少年热忱的爱恋的男子终究娶他人为妻,再好也照不到自己半分。无论如何,我是快乐不起来的。
可是,他没有说话,没有回答,只是抱住了我。
门口传来了小而轻快的脚步声,似乎还踩不稳地。我离开他的怀抱,转身拭了拭眼睛。
帘子飞开,是两个可爱的孩子,一个白白胖胖,一个粉粉嫩嫩。两个都约摸两三岁的样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子,龙凤呈祥。
他们搂到云笙的腿上,争着叫“爸爸”。
我破涕为笑,“你的孩子?——已经这么大了,长得真好。”
云笙笑了笑。抱起一个,哄着他唤我“阿姨”。
小孩很羞涩,嗫喏一声,扭头拥到了爸爸的怀里。
这时一个妇人走了进来,一身淡紫色的旗袍,古雅而素净。一看便知道是方云笙的妻子,方文氏。山西清徐文家的大小姐文涓。
“二小姐,你回来了。”她的声音很轻,很柔。
我还是第一次见她。想不到年近三十的她依然身材姣好,容颜俊丽,虽然不饰奢华,却也雅致。
“文涓姐,你也来了。”
“听说你回来了,我和云笙一起来看你。”
我点头致谢。
“想不到二小姐还这般年轻,气质也这么好。云笙常说你很有学问,性情高雅,可见是真的。”她笑着,瓜子脸微微偏了偏,瞅了瞅方云笙,表示他没有骗她。
也许她希望他骗她——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想。
“托父兄的偏爱,只不过多念了几年书。”我淡淡的笑着。
这时母亲进来了,唤我们去吃饭。
席间又说了些话,才知道方云笙现在是元家的华南区管事,替元家大少爷——也是元家的现当家人元存劭,打理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的三十多家药材铺子。我听了,有些愕然。方云笙的父亲不善经营,倒的倒,卖的卖,到去世时留给云笙和他弟弟的家业已然不多。但我也没有想到,曾和大哥一样是贵族少爷的方云笙竟然去给别家做事,不知他是怎样忍受下来的。
☆、第九章 偶遇故人
转眼便到了送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