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老房子的春天-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余下的小半块地,一个多小时两人就翻完了。眼看着后院从一片荒芜,变成整齐的菜畦。程诺一时兴起,拿手机过来,拍了许多照片。
  白源举着锄头,摆了个造型,对她道:“程诺姐,给我也拍一张!”
  人帅腿又长,程诺啪啪拍了好几张。
  白源又拉着宗朗,“来来,朗哥,合个影。”
  程诺又是啪啪好几张。
  最后白源又拉程诺,三个人一起自拍。程诺站在中间,个子最矮,不到他们的肩膀。拿着手机,怎么也拍不到全景。
  白源说:“我来!”
  他接过手机,一手虚拢着程诺的肩膀,另一手高高举起相机,为了配合程诺的身高,半蹲着身子,说:“茄子!”
  拍完一看,宗朗只拍到了半个下巴。
  “朗哥你配合点!”白源喊道。“再来再来!”
  这次白源惦记着宗朗,原先拢着程诺肩膀的手,直接勾到宗朗的脖子,把他往镜头里扯。
  拍完再看,这次三个人全入镜了,只是程诺站在他们两个中间,像个小矮人。
  白源哈哈笑起来,“这是白雪公主和两个巨人么!”
  程诺听了也笑。无意间看向宗朗,发现他竟然在望着她笑,视线相遇,程诺下意识地,飞快地看向了别处。
  拍完照,白源把工具都还了回去,宗朗骑着三轮车,带他们去菜园摘菜。
  洲上的居民,都住在渡口附近。程诺的房子算是偏僻的,但距渡口,步行也就七八分钟的路。程诺搬来这些天,只在房子附近散过步,更远的,还没去过。
  三轮车一路往南,骑了有十来分钟。沿路只有零星几栋房子,都废弃了。叫不出名字的树木,落尽了叶子,立在路边。
  程诺没想到宗朗的菜园会这么远,心想种个菜而已,就在房子周围不是更方便么。等到了地方才发现,这哪是什么菜园子啊,根本就是蔬菜种植基地。
  一眼望过去,一畦畦整齐的菜地,一直延伸到江滩。还有很多大棚,整齐地排列着。
  “这些,是你的菜地?”她惊讶地问宗朗。
  宗朗嗯了一声,问她要什么菜。
  程诺有一种,小老鼠掉进油罐子里的感觉。可能是从小跟着奶奶种菜卖菜的原因,她对菜地,有着特殊的情感。她喜欢看一畦一畦、整齐的菜地,看亲手播下去的种子发芽,长高长大。采摘的时候,将那些鲜嫩欲滴的青菜放进篮子里,总是特别满足。
  结婚后,她曾经试着在阳台,用花盆种菜。种出来的菜没有菜地里的壮实,但也是自己亲手种的,所以她乐此不彼,哪怕收获的时候,连一盘子都不够。林以安并不反对,只是说她得不偿失,有那个功夫,去市场什么菜买不到。
  程诺想,他是不懂种菜的乐趣。
  “这么多菜地,你一个人照顾得过来吗?”她问宗朗。
  宗朗用看傻子一样的表情看着她,“难道我不会雇人吗?”
  程诺也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就在不远处的一片没覆膜的棚里,还有人在干活呢。
  “你都种了些什么菜?”
  宗朗说不记得了,“市场有的,这里基本都有。”
  白源说他要吃黄瓜,让宗朗带他去摘。程诺也跟在后面,进了其中一个大棚。一进去,程诺就走不动道了。
  这整个一个棚,全是黄瓜。搭了专用的架子,缠满了藤。摘黄瓜的乐趣就在于,一眼望过去全是叶子,可只要静心仔细找,就会发现,叶子后面藏了许多黄瓜,总也摘不完。
  程诺和白源摘了有七八根,没东西装,就抱在怀里。还不舍得停手。
  “白源,那里那里,你右边,有根最嫩的!”
  白源找不着,问:“哪呢、哪呢?”
  程诺急,“哎呀,就在你手旁边啊!”
  宗朗在一旁抱手站着,看他们摘,目光总是不受控制地,往程诺脸上飘。


第10章 新生
  程诺进了菜地就不想走,宗朗找了只特大号的竹蓝子,给她装菜。她和白源两个,一个棚一个棚地跑,什么菜都想要摘一点。等到回程的时候,程诺才发现,她竟然摘了半三轮车的菜。
  “天啊,这么多!”
  白源笑道:“没事,我饭量大,能吃。”
  程诺已经在想着,这些菜要怎么搭配,做什么菜色。想着想着,发现一件很重要的事。没有肉啊。总不能做一桌子素菜。
  她和白源说,还是得去镇上一趟,买些肉菜。
  白源答道:“那我和朗哥去,你留家里准备菜。”
  程诺说好,“我回去拿纸笔,列个单子,把要买什么记下来。”
  宗朗在前面开车,一直没说话,闻言道:“不用那么麻烦,直接微信给我吧。”
  白源一听,“你们俩都加微信了啊,不行,程诺姐,你也得加我。”说着就拿出了手机。
  程诺无没,只能加了白源。白源通过后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将他们三人,拉了个群,命名为‘荷叶洲小分队’。
  程诺编辑好要买的东西,就没发给宗朗,而是发到群里。
  回到房子,白源帮着把菜提到后院,就和宗朗一块去对岸了。
  菜太多,程诺挑了些能放的,搁在一边,其余的全都洗了。切配好,发现碗盘不够,连忙又在小分队的群里发消息,让白源买些碗盘。
  只有一个电磁炉,做菜太慢。程诺转到厨房,围着锅灶上下看了看,虽然积了层灰,但仍是完好的。
  打了水,将锅刷了十几遍,又将散落的柴火堆整齐,地面清扫了,升了火,先烧了锅开水,试试看是不是能用。
  一锅水烧开,没有漏。程诺高兴地说了句:“太好了!”
  把油盐酱醋全都搬了过来,支电磁炉的小桌子也搬进来,方便放碗碟。刚准备好一切,白源和宗朗就回来了。大袋小袋,买了许多。
  厨房的灯泡是坏的,程诺怕天黑后看不清,所以就趁早,开始动手做饭。白源主动坐到灶下,帮她添火。
  “程诺姐,我添的火还行吧?”
  程诺说行,“火够大。”
  白源得意。“小时候在这里住,太奶奶做饭,都是我添柴。”
  “老太太那么大年纪还做饭?”程诺问。
  “当然,现在还能做呢。我回来第一天,老太太还记得我爱吃粉蒸肉,非要亲自给我做,蒸了一大锅。把我给撑得,腰带都系不上。”
  程诺说真好。如果她老成老太太那样,还能给玄孙做饭,想想都很幸福。
  她把排骨炖萝卜下了锅,添水,嘱咐白源用小火炖着。去后院打水,发现刚才还在这里转悠的宗朗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又去前院看,也不在。
  心想这人真是,走了也不打个招呼,一会吃饭,还得去请他吗?
  刚这么想着,就见有人从院墙缺口那里跳了进来,正是宗朗。
  程诺又想,一个两个的,怎么都和那只白猫一样,喜欢不走寻常路呢?
  宗朗手里拿着几个灯泡。不是节能灯,是程诺房子里用的那种白炽灯。
  “早上在镇上看见有这种灯泡,就顺手帮你买了几个大瓦的。”宗朗把灯泡递给程诺,解释道。
  程诺因为自己刚才的腹诽,有些不好意思。“太谢谢你了,我给你钱。哦,还有买菜的钱,一起给你。”
  宗朗已经进了屋,端了把椅子站上去,将堂屋的灯泡取了下来。让程诺递给他一个新的。装好了,跳下来。程诺就站在椅子旁边,因此两人离得十分近。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
  宗朗低下头,看着程诺,眼带笑意:“好啊,等我回去算算多少钱,再告诉你。”
  程诺因为他的靠近,心莫名的漏跳了一拍,大脑放空之际,竟然注意到,他下巴上的胡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剃干净了,一道美人沟,特别显眼。
  “哦,好、好的。”
  宗朗笑着离开,去房间,照样换上了新的灯泡。然后去厨房,将坏掉的那只,也换了下来。
  程诺拽着开关绳子,啪嗒一声,昏暗的厨房里立时明亮起来。
  白源看着灯泡笑道:“朗哥,你可是干了件大好事。”
  宗朗没回他,朝程诺看过来。程诺忙去揭开锅盖,看排骨炖好了没有。
  盖一揭,烟雾蒸腾,肉香扑鼻。
  程诺想,自己是怎么了,心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还有这种久违的、小鹿般的跳动。
  她咬着唇,想到林以安。告诉自己,程诺啊,你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心,别再一次让自己陷入绝境。
  “真香啊!”白源伸着鼻子嗅过来,“程诺姐,我能先吃一块吗?”
  程诺回过神,说好。用锅铲挑了块排骨,递给白源。
  白源捏了就往嘴里扔,烫得呲哇乱叫,也不舍得吐出来。
  “好吃,有萝卜的鲜味!”
  程诺问他:“肉烂了吗?”
  白源说:“烂了烂了,刚刚好。”
  程诺拿了汤碗,将排骨盛了起来放在小方桌上。洗了锅,继续做下一道菜。
  白源嘴馋,中午也没吃饱,就拿了筷子,蹭在小桌旁边吃排骨,记不得去灶下烧火了。
  宗朗接替了他的位置,往灶洞里塞了把柴。隔着锅里腾起的油烟,看程诺。她一直很认真地做菜,耷着眼皮,视线连扫都没往他这边扫过。
  因为菜太多,一顿饭,做了近两个小时。白源就像小孩一样,等在旁边。做好一道菜,他就先尝一尝。边吃边嚷:“程诺姐,你做的菜太好吃了!”
  等菜做完,他已经吃饱了。
  一起动手,把菜端到了堂屋的四方桌上,摆碗筷的时候,宗朗突然道:“快六点了。”
  程诺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白源却猛地吼起来:“糟了糟了,要赶不上最后一班轮渡了!”
  程诺也忘记了他还要过江的这茬,“那怎么办,要不你先赶紧吃点吧。”
  白源说已经饱了,边穿了外套往外跑,“剩的菜可千万别倒啊,等我明天来吃!”
  突然之间,整间房子里就剩下了程诺和宗朗两个人。安静的有点尴尬。
  程诺说:“这么多菜,我们两个也吃不完。不如叫罗叔他们一起来吃吧!我记得罗叔就住在前面那间房是吧,我去喊他!”
  说着就跑了出去,跑得飞快。
  宗朗没忍住,笑出声来。心想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罗叔不愿意来的,程诺说当是开工前的庆祝,好说歹说,把人劝来,又问了他刘叔家住哪,咚咚地跑去找刘叔。和刘叔一起,喊了吴伯。
  一桌子人,堂屋里终于热闹起来。
  罗叔是不爱说话的,程诺给他倒了杯酒,他就自己一个人吃菜喝酒。刘叔却相反,是个热闹性子,非要大家一起干一杯。
  程诺说她不会喝酒。
  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心虚,瞥了宗朗一眼,他正勾着唇笑。
  刘叔说,“不会喝酒,那就以水代酒吧,祝开工大吉!”
  杯子不够,程诺拿了只碗,装上白开水,和他们一一碰杯。
  “开工大吉!”
  一顿饭,吃到□□点,桌上菜都冷了。送走刘叔等人,宗朗也没久留,打个招呼就走了。
  程诺收拾了碗筷,因为换了新灯泡,从厨房到堂屋,都亮堂堂的,也不觉得害怕了。
  收拾好一切,洗漱完,检查了门栓。程诺回到房间,打开了笔记本。
  她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些天发生的事太多,就断了。
  打开文档,看着跳动的光标,却久久写不出一个字来。索性关了文档,用手机登录微博。之前的微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