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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之后,就到了和沈琳她们约定好的地方。是我们以前常去的咖啡屋。
想当初我追秦安的时候,深深坚信着党的工作要以群众为基础,所以充分发挥着室友的优势,和沈琳一起经常对秦安以及他的室友明察暗访。毕竟是住在同一个寝室四年多的人嘛,总可以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小内|幕吧!
我们大学处于杯来盏往的繁华区,不远处就有一座山和一个湖,学校的大门前也有不少的食品铺子礼品店之类的商店,还有一条宽大的交通公路,每每到了上下班高峰期,门口便会堵得水泄不通。
按理说,在这样一个充满喧嚣的地带,出现了一个清新脱俗的咖啡屋,实在是个奇迹。
咖啡屋的屋主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看上去刚毕业几年,屋内屋外都装修的很典雅精致,整个房间都挂满了用金花点缀的深红色织锦,脚下踩的是软软绒绒的卡其色毛地毯。屋顶修的也不高,在里面坐着时,感觉隐秘而舒适。
我和沈琳翘课的时候经常去那里,去的次数多了,与店主也熟悉了许多。
她让我们叫她“桑姐”。
那次,我正苦恼该用什么招数来更接近秦安。
沈琳在一旁百无聊赖的拿着咖啡匙搅拌,数着泡沫。
桑姐边调着咖啡,边问我们:“碰到什么烦心事了?”
我郁闷的猛灌了一口咖啡,沈琳兴致勃勃的跟桑姐长话短说的解释事情。
桑姐笑眯眯的凝视着我,“我当谁呢,原来是秦安啊。”
我顿时两眼飙飙的冒着光,巴着她的胳膊问:“桑姐,你也认识秦安啊!”
“他平时也会和一个小男生一起来,基本是下午两点多钟吧。”桑姐友情告诉我们。
于是,那天过后,我和沈琳每天下午两点就去那儿守株待兔的蹲点。
于是,再过半年,我发现,沈琳和秦安的室友,在一起了。
我曾经一脸愤怒的对着沈琳,“你发展群众关系发展到把自己都发展成了基层群众,你还真是会做公关!”
沈琳坦然的跟我解释:“把敌人化成自己人,这就是最高境界啊。而且你想,到后来你跟秦安在一起的话,我们两对佳偶天成多好呀。”
我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然后,我过了将近一年的茕茕孑立的彻底的形单影只的生活。
再然后,我觉得发展群众是完全没有用的,因为沈琳问了她男朋友之后告诉我,他与秦安同学兼同寝四年,他对秦安唯一的了解是,秦安,的确是个男人,生物学与社会学上双重意义的男人。这种感觉,在每次期末考来临之前,会变得愈加强烈。
经此一役,我对秦安的室友,完全失去了发展群众的用心。
不过不得不说,高羽作为一个室友虽然很失败,作为一个男人,还是很不错的。
当我这么跟秦安说的时候,秦安只是微微一笑的看着我。
然后,他就以一种迅雷不及快车的速度把我扑倒了……
更气人的是,完事了之后,他靠在床边上,圈着我的腰,道:“我发现为了让我吃饱,你今天特地说些让我生气的话,好刺激我精力充足。”
如果我当时还有力气,一定会二话不说的给他一拳。
但是,“如果”往往只是不可能的另外一种表达。
所以,我只是在心里低骂他了一句,秦安,你这个大闷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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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秦安,这里!”
沈琳和高羽正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边上,边甜蜜的腻腻歪歪,边向我们招手。
我们慢悠悠的走过去后,才发现原来坐在那里的人不止他们两个。
还有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
一位长得圆滚滚的,扎着两个小牛角辫,正眨着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眼弯弯的看着我包包上挂的棒棒糖吊坠。
一位……光从外貌上看,暂不清性别,不过正忙不迭的用眼神吃着秦安豆腐。
所以,初步估计,应该也是个女娃娃。
我不知所以的与秦安对视了一眼,才对着沈琳道:“你们也发展的太快了吧,才同居多长时间,就抱着孩子出来了。”
沈琳浑我一眼,道:“他们是我哥哥的小孩,这几天没人带,所以就委托给我了。”
我点头表示明白了,看着满桌已经叫好了的吃食,开始动筷子。
“下个星期就国庆了,陆离前几天说已经在郊外订好了一栋别墅,国庆就去那里玩吧。”
高羽说完便拿了块糕点往旁边的一个孩子口里送。
郊外,别墅!听起来就很有趣,我兴致勃勃的点头答道:“国庆我们有空呀,去,当然去!”
秦安在一旁吃着小菜,冷冷的开口:“国庆我们有空吗?”
我委屈的用眼睛直视他的眼睛,“没空吗……”
他的眼睛乌黑而亮晶晶的发着某种诡异的光,“你觉得呢?”
我霎时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大义凌然的一闭眼,伸出两根手指道:“一个星期,每天两次”
“三次。”
“两次。”
“三次。”
“一次!”
“一个月,每天三次。不愿意的话就算了。”
“……”
一分钟过后,我含泪的妥协了。
秦安这才露出了那个百无一害的微笑,对着沈琳道:“我们有空。”
我在一旁伤心着,看来,我下半生的幸福只能靠他下半生的性福了。
3 初夜情怀
聚餐完后,我们便各回各家了。
其实,按照我的想法来说,夜深人静,月上梢头,在杯来盏往的都市上散步也不失是一件小资情调的事情。
然而,像秦安这种只有在床上才会有丝情|欲的人是决计不会有这种想法的。
所以,我们两个人立即就回到了公寓,他去了领带,就进浴室洗澡了。
我打开电脑,本来只想着逛逛微博,结果硬是被某条微博上的内容弄得心痒难耐。
听着浴室里还有声响,就赶快点开快播,想着下午那迟迟未看到的奇迹。
来了,终于来了。
小受已经微微发颤,那白玉般的脸颊开始带着粉光。
我看着不禁都咽了咽口水,乖乖龙个冬,真是诱惑不死人的尤物。
“清欢,清欢!”浴室里飘飘然传来秦安的声音。
祖宗啊!我的小心脏被他这么一喊,差点直接从喉咙里跃出来。
抹了一把头上还在流的汗,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和普通“怎么了?你不会又忘记拿什么了吧?”
不怪得我会用“又”这个字,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
刚开始和他同居的时候,我还只算是一个弱弱的情窦初开的少女。搬到公寓的第一天,心里想的无非就是原来秦安被所谓“高薪留校”中的“高薪”果然不是徒有虚名的。
我虽然不是特别推崇柏拉图式爱情的人,但是让我这个一个黄花大闺女主动跟他提出:“喂,秦安,我们上床吧!”也肯定是没有可能性的。
于是,我们两个人在同一栋房子里分居两室的平静的度过了几个月。直到沈琳发现我有心事。
我告诉她实情之后,她便笑眯眯的表示这绝对有问题:“其实我一直都很怀疑。”
我不解的问:“怀疑什么?”
“根据我多年经验,太俊的男人不是被别人包养的份,就是被人家爆菊的命。秦安虽然没被人包养,但是说不定秦安以前真的有被(此内容被和谐)过,然后在他的心里上造成了严重的阴影,导致他ED!”
听了她的话,我只能勉强自己一笑,然后对于她生出的想法如此猥琐表达了我个人强烈的鄙视。
不过,有句名言说得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所以我抱着求知的打算又隐喻的问了班上几个已经默默搬出去和男友同居的人,结果可想而知——被她们用极其惊异的眼神在心里对秦安的能力鄙视了一番。
再过几天,我正四处在网上百度答案的时候,秦安的声音就从浴室里传来:“清欢,我东西忘拿了,帮我递一下。”
我注意力都在网上,这怎么说也是关乎我今后的性福的,于是只是草草回着他:“哦,你忘了什么?”
他那边传来了处变不惊的声音:“内裤。”
“……”
我的手离开了鼠标,声音里不免多了些忐忑:“在哪?”
“我衣柜的最左手边的第二个抽屉里。”
我照他说的找到了位置,但是蹲在抽屉旁,对要不要把东西递给他这个选择很是苦恼。
这种感觉该怎么说呢……
虽然我看过的A|V和GV也不计其数,虽然我每天想着他怎么还不扑倒我,但是……但是真要做起来,我还是很犹豫的。
哪怕,只是拿条内裤。
“叶清欢,让你帮我拿个东西还这么耽搁。再不给我的话,我自己出来拿了。”秦安发话了。
我狠狠往浴室那边瞪一眼,东西!这是普通东西吗,让人帮忙还装大爷,真是!
犹豫再三后,我咬咬牙,随便在他抽屉里面挑出了一条黑色的性感内裤来。
其实我真是随便挑的,只是这个大闷骚的抽屉里的不是黑色,就是黑色。
我敲了敲浴室的门,闭着眼睛把内裤一递。
浴室里,秦大爷又开始下命令了:“我在浴缸里,你自己进来给我。”
我此时已经快癫狂了:“我靠!你还真当自己是大爷啊!”
大爷微微一叹息:“那不麻烦你了,我自己出去拿。”
我只好继续装孙子:“不用了,我给您送进去。”
那时是冬天,浴霸开的很大,浴室里朦朦胧胧的一片雾气,浴缸里的水倒映着他的身影。
也许是雾气太过迷蒙,他的头发微湿的贴在发梢。
我当即想起了一个词语——美人出浴。
他动作极优雅的向我伸出一只手,微动唇角:“内裤。”
所以说美人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我把手向前一递:“给。”
“太远了,拿不到。”
我恼怒的瞪他:“爱拿不拿!”
他抚着额头,叹道:“好吧,那我出来拿。”
我面不改色的伫立不动,就不信他真的脸皮厚到出来拿。
结果是——我高估了秦安。
当他走出来站在我面前,并且拍着我的肩膀的时候,我唯一的反应就是捂住眼睛,吓得大叫。
但随即被他的手捂住,他刚刚沐浴完,所以手上还残留着坚果味沐浴露的清香。
然而这不是重点!
“我穿了衣服。”秦安的声音含笑。
我一手遮住眼睛,一手拿开他的手,死活不信:“秦安,我信你,我就是傻子。”
“我真的没骗你。”秦安两只手并用的捏捏我的脸,声音里带着淡淡销魂的意味。
我仍然半信半疑:“真的?”
“当然。”
我的手指间微微张开一点缝。
然后,事实证明——我真的是傻子。
我把我脆弱的相信他的心狠狠的埋葬起来之后,便对着他大吼:“秦安,你个大色狼!洗完澡竟然不穿衣服!色狼!”
他只是无奈的摊摊手:“穿了之后还要脱,很麻烦。”
“为什么还要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