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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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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清歌……那温吞的女人,倒也不是一点用处没有……

    *

    永益的老总是来跟霍晋霆谈自家品牌入驻霍氏商场的,吃过饭,两人一起在商场内巡视。三楼全部是高奢品牌,几个女性在一家品牌店内挑选衣服,霍晋霆看到门口橱窗假模特穿的一件红色手工大衣,眉眼微微一动,走到柜台前。

    柜台小姐吓了一跳,赶紧鞠躬问好。霍晋霆简单问了下营业情况,又问了下最畅销的几款,得到答案以后,霍晋霆点了点头:“把你说的那几款全部都打包起来,稍后会有人过来拿。”

    尽管满脑子疑问,柜台小姐还是很理智,很亲切的问:“霍总,请问要什么号码?”

    “号码?”霍晋霆微微拢眉,脑子里浮现那个瘦瘦小小的女人,道,“最小号。”

    永益老总在一边看着霍晋霆,传闻中不近女色的霍氏总裁,一下子买了这么多衣服,而且都是小码?

    他微笑着踱步过来道:“看起来,要恭喜霍总了啊。”

    “恭喜?”霍晋霆看了他一眼。在商场上混的,都是人精,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遐想。他淡笑了下道:“答谢一个朋友而已。”

    *

    妮妮做完最后一个检查,孟清歌带着孩子走回病房,一推门,里面的人影听到声响,缓缓转过身来。

    那天的天空晴蓝,云团朵朵,高大的身形,俊美的脸庞,在那样的映衬下,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突然就出现在了那里。

    孟清歌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在急救室的走廊,他也是突然出现,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清冷至极的脸没有一丝表情,用着极为淡漠的口气问她“孟小姐”。

    现在,他的表情没有那么冷漠了,像是一座云雾缭绕的高山,散开了四周的云雾,看起来没有那么高不可攀了,静静的注视着你,却也神秘深邃。

    很多年后,孟清歌都记得那一幕,他从云中走来,向她而来。

    “爸爸!”妮妮看清里面的人,高兴的跑了过去,“爸爸,你是来接我的吗?我都做完检查了。”

    霍晋霆走到她跟前,看了她一眼,才低头看向在他腿边仰着小脸,努力吸引他注意的小豆丁,摸了一下她的小脑袋。

    孟清歌被妮妮那一声爸爸叫回神,眨了眨眼睛,脸上也觉得有些发热。为了不让他发觉,她微低了脑袋走进去,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她柔声道:“不是说要下班后才过来,现在才三点多。”

    “事情结束的早,就过来看看了。”

    “哦。”孟清歌点点头,走到床头柜,把手里的一叠单子整整齐齐收拾好了,放进抽屉。

 第四十三章 心跳砰砰砰

    霍晋霆将妮妮放到病床上,顺势坐在上面。孟清歌就站在床头柜边,他可以看到她柔美的侧脸。白皙的脸庞上面,细小的绒毛都看得清,粉粉的,像是水蜜桃,一掐就能出水来。

    大概是为了方便,她的头发只到脖子下,一低头,就露出她细长的脖子,白的几乎透明的皮肤,可以看清上面的血管。

    医院里面开足了暖气,孟清歌只穿了件圆领的毛衣,随着她的动作,一侧微低,从霍晋霆的角度,就能看到她漂亮的锁骨。

    他想:果然是s码。

    孟清歌保持那个姿势收拾柜子已经有好几分钟了,他就在她旁边,她也可以感觉到他在看她,刚降温的脸又开始红了起来。

    他看的时间,是不是有点长?

    孟清歌装不下去了,撩起耳边一丝落下的头发勾到耳后,转过头来看向他,用着非常平静的语气道:“中午你叫人送午餐过来了?”

    中午酒楼的人送餐过来的时候,孟清歌还很意外,对方也没有说清楚是谁叫送的,只说是一个姓霍的先生。姓霍的没有别人,孟清歌一想就知道是他了。

    霍晋霆坐在床铺上,长腿随性的搭在另一条腿上,双手搁在腿上,模样闲适。

    这样的他,与之前的不大一样。一向沉稳内敛的人,忽然就让人生出一种雅痞的感觉。

    人是感官动物。霍晋霆这样的男人,长相英俊,成熟有魅力,随便一举手一投足,就能让人心跳砰砰砰。即便孟清歌已经觉得自己不会再有心动的感觉,但面前的男人,还是会让她脸红心跳。

    她别开了目光。

    霍晋霆中午吩咐林秘书送午餐,只是突然想到了,才那么做,没料到她会问起,于是淡淡开口道:“吃的有营养一点,对身体恢复的快。”

    他这么一说,孟清歌的脸更红了一些。

    她不善厨艺,不怎么会搭配,做的东西也只是寻常口味,好在妮妮不挑食。

    “我回去后,会好好练一下厨艺的。”孟清歌低低的说着,垂着眼皮剥手指头。

    她再也不需要为了妮妮的医药费到处奔波,但嫁给这样的男人,虽然不用在人前露脸,但怎么说,也是嫁人了。就像他说的,她该去学着做好一个妻子。

    一个好妻子,在孟清歌的潜意识里,最基本的,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厨艺。

    霍晋霆看她脸红低头的样子,眼睛微微一动,一下就明白过来,她误会了他的意思。

    不过他也不准备说破,她的手艺,的确需要长进。他不希望,以后吃她的饭,不是面条就是汤泡饭。

    不过,她这个样子,倒是可爱,不是那倔强顽固讨人厌的模样了。

    他轻咳了一声道:“好,我就抱着期待。”

    “啊?”孟清歌一抬头,就对上他带着玩味的双眼,顿时生出一股羞恼。

    看起来他今天的心情很好,居然来调侃她了。

    “爸爸,你期待什么?”妮妮听不懂大人之间的对话,伸过脑袋来凑热闹。

    … … … 题外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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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那些花儿

    乔南刚看完一个病人,经过妮妮病房的时候,想顺道过来看看,却隐约听到门内有声音。从门上的窗口往内一看,霍晋霆坐在床上,妮妮坐在他怀里撒娇。

    霍晋霆那样的男人,从来都是人们嘴里神话一样的人物。不到三年的时间,将濒临破产的公司变为南城龙头企业,而他本人,也成为可以掌控南城经济的人物。加上他本人低调,从不上杂志,更添了几分神秘。

    在乔南的记忆里,他却是一个严肃冷酷的男人,自己的孩子成了植物人,他只偶尔过来看一看,还是在深夜,在医院,只有晚上值班的人才能看得到他。

    当然,人们嘴里神秘到近乎神一般的男人,有一个女儿这样的事,是个绝对的秘密。就是在瑞安医院,也只有少数人才知道,住在顶楼病房的那个小女孩,有个那样的爸爸。

    可现在,他看到的是什么?

    那个男人竟然允许孩子在他怀里撒娇?

    乔南是震惊的,他的目光一转,眉头更是一紧。孟清歌就站在他们旁边,静静的看着他们,那一双宁静的眼眸里,竟然带着几分柔光!

    早上刚警告过她,不要对那种人动心,看样子,她并没有听劝。

    不过,如果心能控制,就没有那么多事生出来了。

    乔南眉头皱的死紧,心里隐隐的生出一种不安来。可还未仔细想,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更是叫他皱紧了眉头。

    ——简应琛。

    *

    乔南的父亲,是简盛光的私人医生,所以,乔南是跟简应琛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简应琛在那件事以后,便去了帝都,前不久才调回来做海关关长。乔南一直跟他有联系,但始终没有告诉过他,关于孟清歌母女的任何事情。

    在今天之前,他也没有在孟清歌面前提起过关于简应琛的任何事。

    对他们两人来说,谁都是彼此心口的一道伤疤。

    乔南下班后应约来到平江路的蓝莲酒吧,走进去,一眼就看到坐在前面舞台上拿着吉他唱歌的男人。

    平江路是南城一条很有名的酒吧街,但不是非常喧闹的那种,而是类似于丽江古城里的那些酒吧,聚集了很多的文艺青年。有许多歌手驻扎在这些酒吧里,也有不少的星探坐在某个角落,物色着未来的歌后歌王。

    乔南在吧台的空座上坐了下来,向酒保要了杯啤酒,然后侧过身体,微眯着眼看台上男人唱《那些花儿》。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那个男人也看到了他,淡淡一笑,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琴弦,低沉性感的歌喉,每唱一句,就敲动人的心弦一回。

    仿佛回到记忆里,那个最美的时候。

    舞台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将他英挺的脸衬出几分柔和,但始终无法照亮他的眼睛。

    乔南懂他。

    … … … 题外话 … … …

    那些花儿,朴树的歌,很喜欢很喜欢

 第四十五章 乔南,我想她

    一曲唱完,下面的听众都鼓起了掌。

    简应琛放下吉他走下来,乔南看到角落的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走过去,递给他一张名片,而他说了几句,将名片收进了口袋里,然后就走了过来。

    “又有星探想要挖你?”乔南对着在他旁边座位坐下的男人碰了下酒杯,喝了一口笑道,“你这新任的关长,看起来是要搞事情啊。”

    简应琛敲了下他的肩膀,拿起之前点的酒抿了一口。

    乔南注意到他喝的是烈酒,问道:“怎么,心事这么重?”

    简应琛有个习惯,高兴的时候喝啤酒,心情低落的时候喝红酒,而心情恶劣的时候,喝的是白酒。

    简应琛又抿了一口进去,闭着嘴唇没说话,似乎在回味浓烈的酒精在口腔撞击的感觉,过了过儿,他侧过头来,眼睛微熏:“乔南,我想她。”

    那个“她”,不用说也知道是谁。

    乔南心里咯噔一下,转过身去喝酒。

    其实刚才听到他唱那首歌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意味过来,但他这么直接的说出来,他还是惊愕了下。

    今天是走了什么日子,早上明明就差点遇见,晚上他就在这儿唱歌喝酒说想她……

    那两人分开那么久,这是乔南第一次从他嘴里,直接说出来。

    简应琛嘴上不说,但他这些年,去过的酒吧,都叫蓝莲。

    曾经,孟清歌说过,等她将来赚到钱了,就要在平江路开一家这样的文艺酒吧,冲咖啡,做调酒,做点小零食,生活悠游自在。

    店名她都想好了,叫蓝莲。

    乔南还记得,那两人分手半年以后,在帝都逛夜市,当时简应琛看到一家叫蓝莲的酒吧,马上冲了进去,要见酒吧的老板。

    酒吧的老板是见到了,但不是叫孟清歌,而是叫陶晴。

    他的失望全部写在了脸上,当晚就喝的烂醉如泥,嘴里叫的全部是她的名字。

    世事弄人,曾经想开一家蓝莲酒吧的女人,现在带着一个心脏病的女儿,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卑微如尘,而真的开了蓝莲酒吧的女人,却成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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