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蹲在这儿干吗呢?林媛一边说一边打开包,打算掏张纸垫在地上和夏然蹲在一起。
  看美女呗,还能干吗。夏然不想多说话,林媛的突然出现让他有些不自在。如果这时候沈倩出来看到他和一女的在一块,和解的事也就黄了。
  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怎么还这么闲?林媛从包里掏出两片口香糖,给夏然一片,自己含一片。
  你不是也有男朋友吗?不也挺闲。夏然把口香糖含在嘴里,心想林媛除了发型之外真是一点都没变。尤其是她那个包,简直是个百宝箱。除了女生出门必备的镜子、梳子、纸巾、发卡、化妆品之外,还能找到男生喜欢带的香烟、打火机、游戏机。
  我来这儿就是找他的。他说他来这儿找他表姐借钱,一来就没踪影了。电话也打不通,我只好过来看看能不能碰见他,没想到碰见你了。
  那你去找他呀,小心等会儿被他看到你和你一男的在一块。
  嘁,我才不怕被他看到呢,我们又没做什么。是你怕了吧?说实话,你现在的女朋友是不是特蛮横特不讲理?
  比你温柔多了。对了,你男朋友是不是光头,高高瘦瘦的,穿着一件印有“切瓦格”头像的t恤衫?
  你怎么知道的?你认识他?林媛瞪大了眼睛盯着夏然的鼻子问。
  我在公交车上看到过你挽着他胳膊在街上走,他那形象很好记。一个小时前我看到他和一个装束和你差不多的女孩勾肩搭背地从这条街上经过。
  林媛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很久都没有再说一句话。直到夏然说起风了,过会儿可能要下雨,她才抬起头,像是问夏然又像是问自己似的说了句,男生是不是都这样?
  哪样?
  一边让自己的女朋友担心,一边又和别的女的勾搭在一起。
  不知道。也许那女的和你男朋友不是那种关系呢?你找到他问清楚了再下结论吧。我得走了,等会儿可能要下雨。
  我跟你一起走。
  你不知道我要去哪儿你就跟我一起走?我要去找我女朋友,而你,应该去找你的男朋友。
  林媛站在原地不说话。夏然看了她一会儿,摸了摸她的头说,别不开心。然后转过身打算找家网吧上会儿网去。
  夏然刚走出两步,林媛就“哎哟”一声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不知道是不是冰激凌和麻辣烫吃得太多的缘故,夏然认识的像林媛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打扮的女生似乎都有胃病。林媛的是慢性胃炎,胃体黏膜充血水肿糜烂。
  夏然就是在医院里认识的林媛。那时候夏然的女朋友胃病很严重却不配合治疗,医生开的药不吃,医生不让吃的却天天都吃。夏然是强行背着女朋友去的医院。那时林媛也在检查胃,但她是一个人。医生给她提建议的时候夏然听到她在小声嘟囔: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
  之后夏然独自去医院帮女朋友取药,遇到过林媛几次,就认识了。他们竟然在同一所大学。和林媛谈恋爱的那段时期,正是夏然喜欢上文学的时候。那时青春文学和网络文学刚刚开始流行,夏然的包里总是装着几本小说,和人聊天,总会不由自主地引用韩寒、村上春树、安妮宝贝和痞子蔡的小说里一些经典的句子。
  看著书上杂志上叛逆的主人公,夏然觉得自己活得很窝囊。为什么一定要完成老师的作业,即使那些题已经做了无数遍,用脚指头都可以算出答案。有了这些想法之后,夏然渐渐就不那么认真地听课了。他开始故意迟到、旷课。即使按时到了学校,也是在桌子底下看小说或者趴在桌子上睡觉。对于夏然来说学校相当于一个笼子,要想飞起来,一定要把笼子打破才行。最终,夏然如愿以偿地退学了,时间一长,也自然而然地和林媛分开了。
  退学后,生命好像一下子被拉长了许多。夏然变得更加无聊,不过他并不去抱怨什么。小时候他的学习成绩总是全校第一,结果他却连大学都没有读完。而他的邻居,那个小时候顽皮得要死总是被家长和老师教育要以夏然为榜样的孩子,后来却从北方一所著名的高校毕业。夏然觉得这是宿命,他这一生,就是要做一个创作者。创造出新作品时感受喜悦,创造不出新作品时感受空虚。就像他最欣赏的盲人歌手周云蓬说的那样——
  蛇只能看见运动着的东西;狗的世界是黑白的;蜻蜓的眼睛里有一千个太阳;很多深海里的鱼,眼睛蜕化成了两个白点。能看见什么,不能看见什么,那是我们的宿命。
  夏然把林媛扶到网吧,倒了一杯温开水给林媛喝,看着林媛苍白的脸色逐渐恢复红润,夏然离开网吧去给林媛买胃药。林媛的包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她最需要的胃药。
  从药店回来的路上,夏然看到路边的一家私人书店还亮着灯。夏然想,这么长时间没回去一定让沈倩担心坏了,为表示歉意,应该买份礼物才对。沈倩最喜欢看漫画,尤其是几米的。可是几米的漫画只有那几本,沈倩都看过几遍了。在书架上翻找的时候,夏然看到一本名叫《我喜欢你》的绘画本,上面有一段话夏然很喜欢:
  让我们种一棵能开花的树,我拿着铁锹,你拿着树苗,我挖坑,你浇水……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两个人一起做,不准孤单。这棵树也是,不准孤单,它要开花。如果它开出两朵花,我会给你一朵。如果它开出四朵花,我会给你两朵。如果它开出三朵花,我们就继续等下去。
  夏然想,沈倩一定会喜欢这份礼物的。把药带给林媛并且看着她喝下之后,夏然带着礼物回到住处,可是他发现门已经落了锁。
  夏然愣了一下,他一开始一直蹲在沈倩回学校的路上的,即使去网吧、药店和书店的时候,夏然也一直看着街上的,可是并没有看到沈倩。难道沈倩没有回学校,而是去相反的方向找自己了?可是,如果要找的话,应该先打电话的呀。
  夏然摸出手机,打给沈倩,却发现她早已关机了。夏然心里有点莫名的慌乱,他摸出钥匙,打开门,果然,桌上留了一封信:


第3章 爱情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喜欢我(3)


  我是该为这个破时代感到可悲,还是该为你这个理想主义者感到可笑?你以为我愿意在网上做这样那样的小生意,愿意跟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打电话吗?我们的房租快到期了大作家。难道你没有发现逛超市的时候每买一样东西我都要对比一下价格吗?难道你没有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买衣服了?你整天只知道写小说看小说,我让你买盗版书,你还骂我,还要去支持你喜欢的作者。我一直忍着让着,努力让自己把你当成一个小孩子,可是你自己应该明白你不小了。你不要再幻想成名成家了,你写的那些小说连我都读不下去,别人能爱看吗?你醒醒吧,你没看到网上都在说这是个理想贱卖的年代?坚持理想迟早是要饿死的。
  夏然把沈倩留的信折起来,夹在了他看了一半的诗集里。那本诗集的名字叫《一位理想主义者之死》。
  异爱
  (一)
  我十八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偶像。那时候我刚读完高中,正准备开始大学生活。而他也只有二十多岁,但已经退学多年,靠写小说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
  他只在我所在的城市待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他在一所奶茶店帮忙。店主好像是他的女朋友,但也可能只是关系暧昧而已。
  我那天只是路过,有些口渴,就去买了杯奶茶。那是一家很小的奶茶店,只有他和店主两个人。店主给我做奶茶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像个学徒一样。
  一杯奶茶喝完,我起身要走,却看到门口来了个邮递员,高声喊着他的名字。季沐阳,写出来应该算是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喊出来,却让我想起那种叫四季沐阳的太阳能。
  原来是一张汇款单。我听到他向店主解释说那家杂志社发稿费只能通过邮局,不能直接打在银行卡里。店主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压低了声音说,以后,还是不要把这里的地址告诉别人吧。
  那阵子我刚刚接触学习之外的图书和杂志,兴趣挺大的,于是就问他,你在哪里发表文章了吗?
  他张口要说,嘴里却被店主及时塞上了一块苹果。等吃完苹果,他笑了笑说,没有,没有在哪里发文章。
  可是我刚才明明听到你说杂志社和稿费之类的。
  那大概是你听错了吧。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了。
  他对店主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然后转身就出了奶茶店,我随即跟了上去。他走路时只看脚下,偶尔抬一下头,我跟着他走了两条街,他也没有发现我。
  他在一家邮局门口停住了,我想他大概是要取汇款单上的钱,于是就在门口等他。十几分钟后,他出来了,看到站在邮局门口的我,他笑了笑,说,在等人?
  在等你!
  等我?等我做什么?
  等你告诉我你在哪里发了文章呀。
  他再一次笑了。我发现他挺喜欢笑的,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虽然生活上有时会很窘迫,但他的心情总是非常明媚。他指了指街边一家书店门口的宣传海报,说,就是那上面宣传的那个杂志。
  有了答案之后,我就没有再跟着他。我们在街边分手,他回了奶茶店,我去了那家书店。翻看当月的那本杂志,当时我并没有看到上面有季沐阳的文章,我翻看了几页,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杂志,可莫名其妙,我还是买了这本杂志。
  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他而买杂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之后很多年里,只要看到他的书或者有他文章的杂志,我都会买下来。直到他不再用那个名字。
  因为那家奶茶店离家并不远,所以几天后我又去了一次。店主看到我之后,眼神和言谈总是躲躲闪闪的,我觉得他们像是小情侣,但又好像没这么简单。
  我对偶像退学的事情挺好奇,就缠着他问。他招架不住,最后跟我讲了一个故事。原来偶像小时候学习成绩特好,被誉为神童。后来念了初中,就有些贪玩。有一次回以前的小学拜访过去的老师,刚好遇到一个小学生向那个老师请教一道数学题。于是那老师就让他去给这个小学生讲解。他看到那题目,脑袋里一片茫然,他发现自己已经忘记这些数学题的解法了。
  回到家后,他想了很久,突然发现其实自己是在浪费生命。既然以后是要被忘记的,当时又何必去学呢?要学就应该学那些不会忘记,或者是自己热爱的东西呀。
  于是他选择了退学。
  可是同龄人都在上学,父母又在上班,他一个人待在家里,刚开始还好,时间长了,就空虚起来。他买了很多书来看,买了电脑来玩,还是不行。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无论做什么,在他看来,也都是浪费生命。
  怎样才能在有生之年做更多值得去做的事呢?想了几天后,他决定去流浪。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他只能离家出走。
  我所在的城市不知道是他到过的第几座城市了,但肯定不是最后一座。事实上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奶茶店。
  我并不十分相信他讲的故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话我还是半信半疑的。怎么会这么简单呢?想退学就退学,想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想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流浪四方过随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