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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第10章
赵家栋眼疾手快,看见李玉凤伸出手就躲一边去了,一边跑一边又忍不住回头,见四周没人,挠了挠后脑勺冲她喊道:“玉凤姐,我哥贼好!真的!你要嫁他准亏不了!”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11章
李玉凤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候天色已经擦黑,晒谷场上的广播里又传来了女播音员高亢的口号声。
这样的口号声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让一个神情懒散的人瞬间就精神振奋。她起来在井边打水洗了一把脸,就听见大嫂张翠芬在灶房门口喊她。
“玉凤,过来吃完饭吧。”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