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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觉醒[GL]-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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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岛登陆。他历经生死,穿过了魔族的境地,伤痕累累地去到了艾诺塔,又几经波折,辗转至埃格特,带来了许许多多闻所未闻的异国故事。
  人类男子故事讲得很有感染力,一旁的人听得唏嘘不已。可这些早被人说烂了的陈年旧事,讲得再好,也有很多人是不信也不屑一顾的。
  他们宁愿相信络绎想象力丰富,编造了那么多美好或精彩的故事,也不愿意相信一个自海上而来的人类,有能力活着穿过魔界,来到人类与矮人的王国。
  毕竟如果这一切是真的,那还有什么异国故事,能比络绎自己的故事更精彩呢?
  “说这络绎,本来也是我们埃格特一大名人,见多识广,武力超群,当初咱们的王有意重用他都不曾答应,可也就那么一两年的时间,这么一个名声大噪的人忽然就销声匿迹了。”那人忽然转了个身,翘起二郎腿,伸手到身后抓起酒壶小喝了一口,道:“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一些与此人失踪相关的传闻吧?”
  “听说看上了哪个大户人家的闺女,手脚不太干净,就被人私下处理了。”一旁凑热闹的人说着,还伸手抹了抹脖子,小声道:“我兄弟说他朋友的朋友的亲戚的朋友的妈亲眼看到那人的尸体横在城东巷尾。”
  不过立刻有人反驳:“这都多少层关系了你还信啊?国王的赏识他,他想要哪家妮子还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我听说啊,他是身上染了一种从魔族带来的怪毒,本来就活不长了,后来非但死相还特别惨,还让那种毒在王宫里传播开了,只是风声被上面压下来了。就是一百多年前,那人销声匿迹的那年,我们这儿不是来了不少外族的巫医、术士和法师吗?就是为了这事。”
  “那不过是一次招贤纳士。”
  “都说风声被压下来了,这么大动静的招人救急,当然要找一个好听的说法。”
  “不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
  “早有人说过,亲眼看见他从西岸偷偷出了海,早不知去哪里了。”
  “得了吧,那你也信?”
  听着那么多人的争论,那人只是仰头喝酒,什么也没说。
  “你倒是说啊,怎么好好一个人就忽然失踪了?”
  “对啊,你说啊!”
  那人在一众听客的催促下打了个酒嗝,道:“出海了呗,到了另一个大陆,找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从此停止了漂泊。”
  一时间众人嘘声连连,满是不屑。
  这种毫无新意的平静结局,一点都配不上络绎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名字。
  那人一脸不怎么在意的神情,看似随意地摸了摸腰间的刀,四周立刻安静了下来,气氛紧张而又尴尬,只有他跟个没事人一般,拎着酒壶缓缓起身,喊了一句:“结账。”
  长笙望着那人有些出神,只见他结账后目光忽转,冷不丁地与她四目相接,又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去,留下一阵心有余悸。
  那人的眼神,似在对她暗示什么……
  蒋筝一脸八卦地问了问身侧矮人:“那人什么来头?”
  “前几年忽然名声鹊起的赏金猎人莫格,能力没得说,有钱人都喜欢找他办事。”矮人压低了声音,继续道:“可那人品就……啧啧,总之混出名堂后,价喊得一直特别高,还经常中途要求加报酬,不然就拍屁股走人。”
  “多谢!”蒋筝说罢,将水钱放在了桌上,刚想提醒长笙跟上,便见她已先一步追了出去。
  那人一路晃晃悠悠走了两条街,最后钻进了一条无人的破旧小巷,停下脚步,笑道:“我知道你们想要什么。”
  蒋筝道:“说说看。”
  “黑龙之翼被地狱熔炉烧灼了千年,仇恨的怒火,早就足以烧毁一切。四方封印经过了无数次冲击与修补,早已不堪重负,沃多那位老不死是不得不使用别的手段了。”那人说罢,转身歪着脑袋看向蒋筝,道:“她将不死鸟的力量给你,是准备孤注一掷了吧。”
  长笙下意识握住刀柄,将蒋筝护于身后,皱眉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人收起那副醉酒的荒唐模样,神情变得认真起来。
  他说:“我是与你不同路,却同仇之人。”
  “同的哪门子仇?”
  “魔族。”
  “那你的同仇之人可不少。”
  “但如今能轻易出入加喀伦的只有你们。”
  蒋筝不禁与长笙对视一眼,笑了笑,装傻反问道:“我们哪有那个能力?”
  “纳尔森家族世代为王室效力,拉基大人更是国王的挚友,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荒唐事,他也不会辞官退隐。虽已离开数十年,可当初陛下曾赐他一柄匕首,许下若他愿意归来,往事不究,一切荣华富贵仍任他享有。”
  他说:“你们获取他的帮助,与你们同路,我便也可以随意出入加喀伦。”
  “噢。”蒋筝应着,笑了:“骗小孩也要有取信之物呢。”她按住长笙握刀的手,晃了晃那张写着小酒馆地址的纸条,道:“叫我们来,又讲了一个没头没尾的故事,如果你想暗示什么,那最好明示一下,太过拐弯抹角,于你于我,都不利于合作。”
  “你想知道什么?”
  “你知道的一切。”
  那人沉默半晌,靠着墙角蹲坐了下去,道:“刚才的故事,我还没有说完。”
  蒋筝点了点头:“洗耳恭听。”


第46章 半魔者(上)
  络绎是个武痴; 来自一个被人称作云之大陆的地方; 因天生有万中无一的特异体质与武学天赋,十六岁就已扬名,不足二十便以举世无双的剑术战遍天下,无论人鬼妖魔; 皆无一败绩。他是云陆千百年难得一见的传奇,却在百战不败后迷失了自我的方向。
  如果世间永无敌手; 天下第一又有何用?
  不甘一生如此的他,终是在一人口中得知海的那头有其他大陆,他们有着与云陆全然不同的风土人情; 相貌奇特的未知生物; 甚至有不靠内力就能崩山裂石的高手。
  “不靠内力,那不就是妖怪吗?”
  “不是妖术!是人; 就是人类,那绝不是内力; 是一种奇怪的光束!”
  其他大陆的高手吗?
  络绎决定要出一趟海,哪怕那只是一个随口编来糊弄人的谎言; 他也要去找找看。毕竟; 世界那么大; 海如果不是无边际的; 就真的可能会另一个存在生人的大陆。
  他赌对了; 尽管险些葬身大海,最终还是找到了另一个大陆,他心心念念的陌生之地。
  这块大陆; 被人称作沥隰,他们的武学原理与云之大陆很像,可他们的生存之道却与云之大陆全然不同。
  云陆中,人为大陆主导,妖魔鬼怪常处被压迫之势,沥隰则是一个被妖魔主导的世界,人类虽有知名高手,却多只能自保,甚至为了生存还要与妖魔结交,无法改变人类弱势的现状。在那里,人们甚至对妖魔频出感到万分习惯,入夜后多不出户,夜晚不管听到什么奇怪的响动,也不会多看一眼。
  络绎到了沥隰的第三日,便亲眼看见一个能力出众之人,因得罪了一个妖族,被数百小妖围捉,最后以残忍的妖术放空血液而死,死状奇惨。
  在那之前,他本想出手相救,却被身旁一人拦下,那人与他交手数十招,胜负难分,这才停手问他:“你从哪里来?”
  他答:“云之大陆,清都人士。”
  那人皱眉:“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就别管我们这里的闲事了。”
  “不管闲事,难道就这样漠视自己同类被妖族残杀?”
  “看惯了就好,一人之力什么都改变不了,今日你若出头,明日就是他人漠视你的生死。”那人说着,摇头叹道:“身手不凡的人很多,与妖魔作对,埋入黄土的也不少。冲动不能救人,只能丧命,除非有一天,人们都足够强大……”
  原来,沥隰大陆最初并不是妖魔当道的。
  起初,人魔势均力敌,一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后却忽然爆发了一场近百年的人魔之争,最后人族大败,魔族也元气大伤,妖族趁机而起,格局瞬变。人族曾试图再次凝聚起来,一雪前耻,却是瞬间遭受妖魔两族双重打压,再次受到重创,无力回天。
  络绎起初并不将那人的话放在心上,甚至想找妖族魔族的高手一决高下,直到惹祸上身,九死一生狼狈逃离之日才明白,原来曾经在云之大陆纵横的他,在另一个地方,也要学会敛起锋芒,才能存活。
  他带着重伤再次出海,先后路过两个杳无人烟的小岛修整,最终来到了另一个全新的大陆。
  那一年,他二十九岁,自无名岛登陆埃尔和,从此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无名岛,曾是一个与埃尔和大陆临近,却不曾接壤的小岛,此处擅于破坏崇尚力量与杀戮的魔族久居,环境早被破坏得异常恶劣。黑龙炽·加里被五族联手重伤垂死之际逃至此地,以生而为龙的强大力量折服群魔,成为了魔神,后移山填海,将无名岛与埃尔和接壤,开启了侵略埃尔和之战,带着魔族走出无名岛,侵占了人类近五分之一的领土。
  不过那都是数千年前的事了,络绎到来时,世上早已没了黑龙,魔族在与人族的战争中也早显颓势,魔王埃文思一心想要复生魔神,不断做着实验。
  他想要制造一个容器,一个可以承载魔神之力的完美容器。
  魔神的意识渐渐苏醒,甚至已经可以间歇性给他下达旨意,他不禁设想,如果有一个临时的容器,能让魔神微弱的意识有个宿体,直接领导魔族重新寻回数千年前的辉煌。
  为了制造这个容器,他用自己的手下做了许多次实验,却没有一个人能成功存活下来,这让他险些放弃了这个想法。
  而此时,忽然出现于无名岛的人类络绎入了埃文思的眼。
  魔族领域出现人类,自然免不了一番拼杀。
  埃文思很快便得知这个来历不明的人类有着极其特殊的体质,能忍耐常人无法忍受的疼痛,受伤后伤口的自愈能力更是强于普通人类,甚至强于天生有体质优势的魔族。
  就这样,络绎成了埃文思眼中势在必得之物,一路东躲西藏,想要穿越这片魔土,去往别处,却最终没能成功,被其捕获。
  后来,埃文思用络绎的身体做了一个失败了数十次都未能成功的实验——将可以传递命令、削弱本体意志,随意操控人心的魇昧,用一种奇怪的禁术,植入心脏,以此作为桥梁,将魔神残存的意识引入其中居宿。
  这是他继位以来,数十次实验中获得的第一次成功。
  络绎是唯一一个被他将魇昧植入心脏还未死去之人,他办一次大型血祭,要将黑龙残存之识引入其身,却怎么也没想到,络绎的意志坚强到哪怕奄奄一息,也努力抵御着黑龙的入侵,直至**彻底死亡的那一刻,也没为黑龙留下一丝夺舍的机会。
  络绎死了,在那一场血祭之中。
  他被魔化的**没能在临死前没能得到全新的灵魂入驻,也随之一同消亡。
  埃文思怒不可遏,终是愤愤将其弃置荒野……
  “没有人会想到,络绎最终还是活了下来。”莫格说着,苦笑起来。
  络绎的心早与魇昧融为一体,人心为肉,说死便死,可魇昧不一样,那株魔物一息尚存,顺着土地生了根,化作草藤,将这一具“尸体”缠绕、保护了起来,在吮吸数年养料后,终于得以重生。
  睁眼时,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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