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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天的训练量,加倍。”
欧景年:o(>_<)o
☆、第177章
独孤桀骜的小心思里,是觉得萨瓦迪卡边上那家巴巴客熟悉,又靠近金湖,她可以和欧景年喝喝东西吃吃蛋糕看看风景,末了再在湖边散散步,呼吸下新鲜空气什么的,毕竟现代社会的污染实在是太严重,跟独孤桀骜那时候山明水秀的天气完全没法比。
然而欧景年主意已定,而且据说这家巴巴客会有更多更全的甜点,独孤桀骜也就只能勉勉强强地跟着女朋友的步伐,拖着脚半情愿半委屈地向外面走。
欧景年把车停在一片专门的停车场里,这停车场的样式有点古怪,中间整片都是水泥平台,最外面一层却用散发着刺鼻油漆味的深色木栅栏围住。木栅栏边上挂着几个奇奇怪怪的旗杆,上面飘着黄的绿的旗帜。停车场供行人出入的口那里用的又是不同颜色的栅栏,比外围的要高一点,上面挂满了各种布做的广告——“老王酒家,百年老店,名不虚传”“金市十三香油炸虾”“闲情茶馆古琴班招生”等等等等。
从停车场出去,要先经过一条黑乎乎的街道。到路口的时候,欧景年下意识地站住回头,还没说话,独孤桀骜已经先把手搭在了她的掌心。
独孤桀骜以前是特别不喜欢碰别人的手的,可是最近却非常迷恋和欧景年牵手。欧景年的手和她以前见过的武林人士全都不同,软乎乎、暖洋洋的,掌心光滑顺嫩,只在指尖那里有很轻薄的茧。独孤桀骜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喜欢欧景年这个人,所以才喜欢她的手,还是因为喜欢她的手,连带着也迷恋上了这个人,她只知道,自己喜欢这种有人相伴的感觉,尤其是那种一到什么地方,有个人会突然回头惦记着的小小的温馨感。
对于“从浪漫湖边换到昏暗街巷”的一点点小不满突然就被这种温馨的感觉取代了,独孤桀骜不由自主地咧嘴一笑,眼睛和牙齿都在昏暗的光线中闪闪发光,她握紧欧景年的手,贴着靠近了欧景年的身侧,欧景年笑了下,手从独孤桀骜的手里抽出来,越过独孤桀骜的肩膀,搂住了她另一边的手臂:“这是小路,黑是黑了点,但是有很多人的,不怕不怕啊。”
独孤桀骜的好心情瞬间被破坏殆尽:“…不怕什么?”
欧景年下意识地拍了拍她:“这么黑,你不怕?”
独孤桀骜:“…你什么时候见过本座怕黑?!”
欧景年怔了怔,转头笑着问:“一进巷子你就跑过来贴紧我,难道不是怕黑?”
独孤桀骜:“放屁,我是…我是…我是怕你怕黑!”
欧景年敷衍地揉了揉她的脑袋:“好,你是怕我怕黑,宝宝真贴心,来,跟我走这边啊。”
独孤桀骜愤怒地推开了她:“谁是你宝宝?”一天到晚给人起外号,还都叫得恶心巴拉的,就不能起个高大上一点的名字吗?
欧景年笑得眼睛都弯了:“咦,原来你不喜欢被叫宝宝啊?我看之前那么叫你没反应,以为你喜欢呢。宝、宝。”起初只是无意,然而独孤桀骜的娃娃脸太具备欺骗性,配上宝宝这两个字简直太棒,叫她改口还真有点舍不得。及
独孤桀骜:“之前那是我没注意…你你你你不许给我再起奇怪的外号了,当心我揍你。”
欧景年:“嗯,那我不给你起奇怪的外号了,我正正经经给你起一个,以后都这么叫你,好不好?”
独孤桀骜:“不!好!”
欧景年:“…好吧,那我还是叫你宝宝吧。”
独孤桀骜:……
欧景年:“其实宝宝这个名字跟你很配的,你看你是武林盟主,天下第一人对吧?普通的金啊银啊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儿都不足以形容你,必须要是绝世珍宝才行,而且你看我这么喜欢你,一个单独的宝字已经形容不出我的心情,必须要叠字双加,才能形容我对你的喜爱啊。你说是不是,宝宝?”
独孤桀骜:“…其实你就是在胡说八道,自己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对吧?”
欧景年眉眼弯弯地点了点头:“宝宝真聪明。”真想揉一揉,捏一捏,抱一抱…啃一啃。
独孤桀骜甩开了她不屈不挠追上来的爪子:“我不想跟你走一起,哼!”
欧景年:“不走一起你认得怎么去巴巴客吗?”
独孤桀骜:……
欧景年:“还有你带了钱吗?等下饭钱够吗?”
独孤桀骜:“我走在你后面,哼!”
她们很快便穿过了小巷,来到了一条极其热闹繁华的步行街。
这条街穿河而过,两边都是各种各样的摊贩和小店,主街固然已经不宽,两边还有数不清的小小巷道,每一条都灯火通明,热闹非凡。除了这一条之外,街道交河的地方又延伸出去两条小路,小路有台阶下到河边,沿河又是两条与主街无异的繁华小道,地面的街道和巷子多半是卖小玩意的店铺小摊,河边的小道上则多是装扮得古色古香的饭馆、茶馆、酒家、酒吧和咖啡厅。
最靠近桥这边一块有一家大大的巴巴客招牌,上下三层,把河边和街边最美的景色都给占了,这家巴巴客也入乡随俗地装修得极具古韵,竹木外墙,花草装饰,连巴巴客的英文字都用了不同寻常的字体,看上去像是毛笔书写的一样。
欧景年带独孤桀骜走到主街桥头靠近巴巴客的那一段,倚在了石头做的栏杆上。元旦时候,又正是金市古城老街最繁华的时间点,河面街面灯火辉煌,从她们这里看出去,可以看到河边垂着的柳、亮着的灯,以及水面上倒映着的桥、反射着的光。街道上人群川流不息、热闹非凡却井然有序。临水人家的布料招牌被风吹得飘飘摇摇,在灯光中若隐若现。
欧景年心情颇佳地扯了扯独孤桀骜的手,笑着问:“喜欢这里吗?”这是金市的老街,一向建设得非常有古韵,独孤桀骜这种古人,应该会喜欢?
独孤桀骜眨了眨眼:“挺漂亮的,就是有点怪——这里是哪里?”
“怪?”欧景年也眨眨眼,“这是金市的老街啊,千年老街,古色古香。很多电视剧都在这里取景呢。”
独孤桀骜:“…我说那些电视剧看起来怎么都这么怪怪的,原来你们心目中的古代就是这样啊。”
欧景年:“如果是简体字或者是左起右起这种小细节就不要追究了,我们毕竟不是真的古代嘛。”
“这可不是小细节。”独孤桀骜摇了摇头,指了指路边的招牌:“那个料子是什么意思?绣龙的旗子?国旗或者帅旗才这么用,一个酒家,他不怕满门抄斩吗?啧啧。”
欧景年:……
独孤桀骜:“还有啊,‘平康坊’这种一听就不正经的名字卖书?有辱斯文有没有!”
欧景年:…我错了,我不该指望一个挑剔的古人会对这种假冒古代的地方有好感的。
独孤桀骜:“…还有那边,那个穿长袍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款式奇怪就算了,左衽右衽都不分,这可是民族问题,不容轻忽!”
欧景年:…突然有点想打人怎么破?
独孤桀骜:“还有那个茶馆,门口摆个筝说是古琴是怎么回事?琴乃礼器,岂是他们可以这么亵渎的?还有那个剑,就算是木头剑,款式也不能差得这么离谱吧…”
欧景年:“宝宝说这么多话渴不渴啊?晚饭吃得那么少一定饿了吧?”
独孤桀骜:“不饿,不渴。”
欧景年笑:“怎么可能不饿不渴呢?不要不好意思嘛,来,走,我们进去,想吃什么随便点啊。”
独孤桀骜:“不…”话没说完,欧景年已经一把搂住了她,半拖半塞地拖着她进了巴巴客。
☆、第178章
独孤桀骜眼明手快,迅速地霸占了一张靠窗的四人沙发,欧景年自觉地点好了东西,买了单,顶着大家惊异的目光,和巴巴客的服务生一起把食物铺满了四人沙发的长桌。和独孤桀骜在一起有些时间,欧景年对独孤桀骜的饮食习惯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独孤桀骜吃蛋糕喜欢吃甜的、松软或者有嚼头的、奶味浓厚的那一类,假如是有芝士或者黄油就更好了。所以欧景年并没有和以前一样把所有东西都来一遍,而是把独孤桀骜可能喜欢的东西全都包下来,再选了一些独孤桀骜没吃过的新品。
独孤盟主对女朋友的体贴非常满意,迅速地解决了所有的食物,摸着肚子倒在沙发里问:“接下来去哪?”
一杯红茶拿铁才喝了几口的欧景年:“…不去哪,就在这里坐坐不好吗?”
独孤桀骜:“东西都吃完了,有什么好坐的?”有这时间,还不如一起去散散步,拉拉手。
欧景年笑了下:“可是,我想跟你聊聊天。”她从对面沙发挪了过来,挨在独孤桀骜身边,握住她的手捏了捏:“才10点,不急着回家。”
独孤桀骜看欧景年似乎很想这样,也只好点了点头,然而只坐了不到5分钟,就开始百无聊赖,扭捏不安了——她已经忙碌成习惯,不太适应这种无所事事坐着闲聊的感觉。
独孤桀骜转头看看欧景年,“聊天”这个建议虽然是她提出的,可是这会儿她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把饮料捧在手心里,出神地望着窗外。被忽略的独孤桀骜有点不爽,轻轻拍了拍欧景年的肩膀,欧景年居然还是没有反应。
独孤桀骜咦了一声,用力推了欧景年一下,她才回过神来,对独孤桀骜一笑:“宝宝,你看这里的夜景多美。”
独孤桀骜嫌弃地看向窗外,结果这份嫌弃马上就被她抛到脑后——平心而论,如果不计较“原汁原味还原古代街道风貌”这个卖点的话,这条老街还真是挺漂亮的。
从巴巴客二楼看下去,这景色就更美了。
放假时节,即使到了晚上,河道里依旧有游船来往,敬业的船娘摇着橹,载着游人慢悠悠地用土话唱着歌,河边有穿汉服的工作人员来来往往,做出似是非是的古代礼节,四周亮着形形□□的灯火,闪烁出各种各样的美丽形状。
在独孤桀骜那时,纵然她是武林盟主,也未见得能营造出这么多五颜六色和形状各异的灯光,她那时候的灯花的焰火的技术和现代比要差得远了。而且正因她身为武林盟主,她那时候的人工景色都处处透着一股庄严感和距离感,不像这边的处处透露出一种市井气息,喧闹、平凡,却又充满了人气。
独孤桀骜再一次感受到了一股温馨。
在遇见欧景年之前,独孤桀骜从未感受过“温馨”这种东西,她也从不会去想世上是不是会有这两个字组成的词组,是不是会有这样一种安心、体贴、可靠的温暖。世人于她基本只有两种,有用、无用。而她于世人,要么是足堪敬畏的鬼神,要么是面目可憎的恶魔。没有人把她当做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来看待。连最亲最近的父母师父口中的她,也往往只是“天资优异的子弟”,而非普通的“儿女”。所有人和她的相处,都像他们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彼此固然看得见,甚而有时候还摸得着,可是就是亲近不到一块去,那种感觉非常玄妙,像是她和世上的所有人都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独孤桀骜以前从没感觉过这样有什么不好,她已经习惯做什么都孤独一人,所有决定都乾坤独断——直到她遇见欧景年,失去武功,变成一个一无是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独孤桀骜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