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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里,一个一身青衣的年轻男子,剑眉星目,身执佩剑,双手抱拳,冲着高琅便是深深一躬:“七爷。”
第二十五章 用孩子去换大富贵
高琅冷峻着脸,与白日里的傻少爷判若两人。
此刻的他仿佛是一只冰原上的白狼,冒着丝丝寒气和阴戾,让人不敢直视,不敢靠近。
高琅微一点头,面前的年轻男子遂站直了身子:“七爷,野狗们还在周围虎视眈眈。”
“野狗始终是野狗,不用在意。”高琅伸手,捻起一片薄薄的竹叶,“我交代你的事查得怎么样了?”
“已经查到了。”年轻男子回到,“麟儿已到了和府上,由金香带着抚养,对外称说是金香娘家的侄子,柳氏给他找了一个奶妈,吃穿用度皆没有亏待。”
“那就好。”高琅将竹叶远远的飞了出去,“退下吧。”
“七爷……”年轻男子犹豫片刻,终是大着胆子抬起头,看向高琅仍旧有些微红的脸颊。
他的七爷可是谈笑间横尸遍野的人,哪里有人能动他分毫。
可……此刻,七爷脸上那个红印,怎么看怎么像是被扇的一个巴掌。
“七爷,你当真要装作傻子,一直待在这个小山村里?”年轻男子一鼓作气,问了出来。
高琅抬起眼眸,盯了过去。
话还未说,已令年轻男人背一挺,直直的跪了下去:“七爷恕罪,长安多嘴。只是,长安实在是想不明白。”
“你不用明白。”高琅淡淡到,“你只需要做好你分内的事。”
说罢,长身玉立,又多言了一句:“我装傻装得还少吗?既然他们都希望我是傻的,那我便一直傻下去,也好叫周围的野狗们放心。等他们在家里面斗得差不多了,我们再回去,坐收渔翁之利。”
“七爷英明。”年轻男子拱手,他家七爷装傻,苦的可是他。
这一天,又是下田扯草,又是打扫屋子,还要负责做饭并且做得色香味俱全。
要知道七爷的舌头那可是天底下最挑剔的,京城里天香楼的饭菜,都无法令七爷下口。
他这双舞刀弄剑的手,什么时候做过这些活儿,也真是赶鸭子上架了。
直到目送高琅回到小茅屋,男子才转身,隐进夜色之中,不见了身影。
高琅摸黑进了屋,月光下见金小楼睡得四仰八叉,遂解开自己的外衣,轻轻搭在她的身上。
再挨着她缓缓躺下。
……
隔着一个院子,东边的屋子里。
软烘烘的木床上,金小凤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她的心里头一直念着今日下午,大伯母说的那一歇话。
什么叫娘撺掇了祖母要拿金小楼的那个孩子去换大富贵?
究竟是怎样的大富贵,又是给谁换的大富贵。
大富贵三个字,就像是叮在了金小凤心尖上一个蚊子包,痒得不行,可又挠不到,这滋味,真叫人不好受。
金小凤又是一个翻身,吵得柳氏蓦地一下睁开了眼。
自打柳氏怀孕以来,睡眠变得浅多了,金寿又最爱打呼。柳氏深受其扰,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头发都掉了一大把。
想着反正有了身孕,不能和金寿同房,女儿睡觉向来老实,为了能睡个安稳觉,柳氏便搬到了金小凤的屋子里。
可这会儿,这金小凤也不知道怎么了,一个劲的动来动去,直接把柳氏给吵醒了。
“屁股里夹马蜂了?”柳氏没好气,“再动给我睡地上去!”
金小凤一见柳氏醒了,赶紧规规矩矩的躺好,磨蹭半天,还是忍不住冲柳氏问道:“娘,金小楼那孩子,你是打算怎么弄啊?”
好半天,柳氏都没有出声。
金小凤都以为她又睡着了,没有听见自己问话。
失落的闭上眼睛,黑暗里忽然响起柳氏的声音。
柳氏的嗓音细细的,此刻带了些得意,显得更尖了:“你就是为了这事睡不着?”
“嗯。”金小凤轻轻的应了一声。
“真是个没出息的东西。”柳氏唾骂到,“我就你这一个女儿,还能为谁谋富贵?”
一听见这话,金小凤的心激动得猛地跳了起来,嗓子眼像是堵了一口糖,甜腻腻的,说不出话来。
“这事你别张扬,好处少不了你,你就等着做知县老爷家的少夫人吧。”柳氏忽然温柔起来,她双手抚上自己的肚子,“到时候,你可得记着提携你这还未出世的弟弟。”
知县老爷家的少夫人!这样大一个名头落在了金小凤头上,喜得她脸红得烫手。
她就知道自己不会是这小小井口村里的一只麻雀,老天爷给了她这样一张美丽的脸,总归是有用处的。
知县老爷家的少夫人,金小凤越想越是喜滋滋,立马回道:“娘你放心,若我得了势,一定……”
说到此处,她顿了顿,若有朝一日,她金小凤得了势,一定要让欺辱过她的所有人悔青肠子。
“一定记着娘和弟弟,全心全意待你们。”
金小凤乖顺的答到。
第二十六章 山林里借种险遇险
墨云滚得有些浓,遮住了月光。
离天亮还早得出奇,就连井口村里叫得最早的公鸡也在鸡圈里睡得正香。
不远处的林子里,树与树的间隙处闪着亮光的萤火虫如同散落漫天的碎钻,在黑得暗沉的森林中愈发显眼。
有火光从林子深处透出来,萤火虫拖着尾巴四散逃开。
金小楼一手拿着沾了松油的火把,一手挎着篮子,背上还背了一个背篓。
篮子和背篓都被野山芋叶盖得严严实实,让人看不清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
在城市里待了二十来年的金小楼早习惯了乌烟瘴气浑浊的空气,在这清晨的山林子里,每一口呼吸都清新得发甜,这让她一扫早起的倦怠,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了精气神。
她之所以起这么早,是为了赶在早饭前,采些山珍野味回去,好填饱自己和傻少爷的肚子。
今天她的运气也真不错,除了林子里的菌子、木耳和野花生外,她还在野草堆里捡到一窝鸟蛋。
鸟蛋足有六枚,比鸡蛋要小上一圈,通体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斑痕。
看起来像是野鸽子蛋。
鸽子蛋很补人,金小楼是知道的,自己生产完不久,体虚得厉害,要留三枚补一补,再拿三枚给桂枝,桂枝成日里被周氏念叨着孩子,身子若养不好,孩子很难怀得上。
至于那傻少爷,脑子不太灵光,补了恐怕也是白补,就不给他吃了。
正打算着这得来不易的鸽子蛋,金小楼忽然眼前一亮,已经微微泛白的天光下,一笼乱草的尽头处,好大一片枇杷林。
黄澄澄又圆又大的枇杷密密叠叠的挂了满树,有的已经熟透了落在地上,引了数只雀儿蹦跳着,啄来啄去。
这片山林还真是处处有宝藏。
刚想去枇杷林里看一看,摘些枇杷回去,便听“咯吱”一声脆响,一道浅灰色的身影从前方的树荫间掠了过去。
金小楼看清了那人的脸,正是谭猎户家的独子,谭四海。
这么早来林子里,多半是来打兔子的。
金小楼本打算吃过早饭再去谭猎户和孙木匠家问借水稻的事情,既然在这里碰上了谭四海,就不必再多跑一趟了。
更何况此时天色已经完全亮了起来,再不回去只怕会晚了,枇杷还是等来日再说。
金小楼看了一眼枇杷林,记住方位,便朝着谭四海离去的方向追去。
“谁!”树林里埋首往前走的谭四海听见身后的响动,回转过身,“是你?”
见是金小楼,他放下了警惕,神色却变得复杂起来,伫立片刻,随即不再言语,扭头便走。
“四海哥。”金小楼见谭四海自顾自的离开,忙追了上去。
谭四海今年二十一岁,比金小楼大上三岁,算起来两人也是一块儿玩泥巴蛋子长大的。
只是谭四海从来没正眼瞧过这个出生并不光彩的金小楼。
“四海哥。”金小楼追到谭四海身后,又唤了一声。见谭四海脚步分毫未减,金小楼不管不顾直接说明了来意,“四海哥,你家种的旱稻近来盛花了吧,我想向你借借种,作为回报,我会给你一些我自己采的野花生或者野山菌野木耳也有的,可以吗?”
谭四海终于放缓了脚步,语气里满是不可思议:“旱稻借种?金小楼,你在搞什么名堂,难不成你还真要去种地?”
金小楼点头:“如果水稻收成好,到时候我也可以分你一成的粮食,当你入股的分红,怎么样?”
害怕谭四海听不懂入股分红,金小楼刚想解释。
谭四海却蓦地停住了脚步,转过脸来直直的盯着金小楼。
这还是谭四海第一次这么近这么直接的看向金小楼,从前在他的记忆里,金小楼不过是个发育不良的黄毛丫头,也不爱梳洗,浑身上下散发着难闻的鸡粪味,一张脸又黑又瘦。
特别是和金小凤站在一起时,更衬托得金小凤真如天上的凤凰一般,光彩夺目。
可眼前,这金小楼的脸白皙干净,眸子更是水润润的看得人心头发慌。
谭四海扯开嘴一笑,不自觉的便脱口而出:“旱稻借种是不可能的,小凤打心眼里讨厌你,我若让你如了愿,小凤永远也不会跟我好了。”
“不过嘛。”谭四海油腻腻的目光上下打量着金小楼,最后落在了她的胸前“我倒是可以给你借个种,嘿嘿,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到时候你白得一个大胖儿子,可比什么稻子都值钱。”
金小楼心里头一阵恶心。
她清楚,有这样一种人,他们卑微弱小什么也得不到,总是将自己的价值体现在贬低比自己更差劲的人身上。
从前,金小楼就是谭四海心里不如自己的那一个人。
看看金小楼,再不满意的生活,也变得不错了。
可如今,曾经不如自己的人一下变得光辉灿烂,让他有些自惭形秽。
最大的恶意便会在第一时间滋生起来,他想要让那美丽被玷污,被沾染,变得肮脏不堪。
金小楼一下收回了看着谭四海的眼神,什么话也没有说,挎着篮子,径直掠过谭四海,向林子外走去。
“你给我站住!”谭四海升起一团火,金小楼最后那一道目光,竟带着不屑和悲悯,她金小楼,一个表子生下来的烂货,还没成亲就生了孩子,怎么敢用这样的眼神看自己?
他要搞烂她!
谭四海恶向胆边生,反正这林子密不透风,办了她也没人知道。女孩子为了名节,也只会哑巴吃黄连。
越想越是心痒难耐,心头浮现出金小楼刚刚那双动人的眼眸。
谭四海衣袖一撸,就朝金小楼追去,只是刚奔两步,砰的一个木棍敲上了他的后脑勺。
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谭四海已经倒了下去。
金小楼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停下脚步回头望,密密深深的林子里,只有一群麻雀扑腾着翅膀凌空而起。
第二十七章 闺房私语大成不行
回到金家的时候,柴房屋的烟囱已经冒起了黑烟。
金小楼把篮子和背篓放在茅屋里,揣起三枚野鸽子蛋,便要往柴房去。
刚迈开两步,见草席上,高琅还睡得正香,深深闭着的眼眸上,一排长长的睫毛投下阴影,就像清晨的森林。
他不说话时,面容倒是沉峻,自然的散发着一股贵气。
在高琅身侧,一件鸦青色的长褂随意的散落着,长袍肩头被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