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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的,肯定就没这个福气了。
当时的姚丽气得险些要上去撕了程建东,可最后还是看着人高马大的程建东没敢动手,只憋着气,回去后就立了遗嘱。
其实程建东说的也没错,她是国内名气不错的钢琴家,原本也经常受到邀请演出,其中也有义演,这对姚丽来说就是做善事了,一直没有别的捐助打算。
等到她的父兄进去了,她的名声也算是坏了大半,毕竟,贪污犯受贿犯的女儿/妹妹,又能是什么高洁的人?义演做善事这件事,就算是彻底没了。
她也可以趁活着时候捐钱,反正她的钱多的花都花不完。
可姚丽依旧怕被母亲嫂嫂她们知道了,跑来质问她,为什么宁肯把钱给“外人”,也不留给她们?于是,就去立下了遗嘱,算着她自己分到的那些钱财,给家人留下了足够富裕生活的钱和不动产,剩下的就都给捐了。
若有来世,她也希望能有自己的孩子。
绝对不能比那个程建东过的差!
……
想到这里,姚丽就有些恍惚。
可她也的确很多年没有干活了。
她家世好,嫁得丈夫也是有名的大商人,她可以经常飞来飞去的到处采购,身边还一直跟着两个助理,她连一些礼服外套,都是助理帮着穿的。
过惯了好日子,姚丽在重回这个年代的时候,最开始想的就是报复程建东这个渣男,其次就是想要留在京城。再辛苦,京城也是要比农村好过的。
而且,留在京城的姚美,后来嫁的那个丈夫,是个怀揣着画画梦想的青年。初时不显,77年高考恢复,他就考上了京城大学,后来出国留学,学成归来,就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绘画大师。
只是他和姚美只有表面感情,实际上没有什么灵魂上的交流。后来二人在三个儿女里最小的一个高考后就离婚了。
姚丽反倒很欣赏他。
认为自己留下来的话,就可以代替姚美,和他在一起。将来一起高考,一起出国留学,一起成为艺术家回国。岂非很美?反正、反正姚美和他,最后也是离婚了。
可惜,姚叔这次没有理解她的想法,以为她真的想要下乡,就将她和姚美一块给送来下乡了。
姚丽:“!!!”
真心不是猪队友吗?
姚丽看着自己红肿的双手,想到前世的事情,忍不住就想哭出来。
——她以为她重生回来,就能走到人生巅峰,就能把日子活得更好,就能打压那个大义灭亲举报了她的父兄的渣男程建东。可是,她重生回来了,依旧下了乡,却是连个来给她帮忙干活的人都没有了。她只能依靠自己。
而依靠自己,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无比的艰难。
姚丽越看自己的手,越发想要哭。
就在这个时候,同一批下乡的一个二十出头的脸上带着微微笑意的男青年走到了院子里,瞧见她双眼通红的模样,就笑:“还坚持的住吗?其实,坚持不住也没关系的。我们男知青想要留下来难,毕竟干不了活。
你这样的女知青,长得又好看,手里也有些粮票,家里还肯补贴,你要实在受不住,就在村子里找个人嫁了好了。这样就有人帮你干活了,也不用辛苦上工了。”
他们同一批来的四个男青年,两个是京市来的,一个叫做彦萧,一个叫做章泽南,两个来自沪市的,一个叫做沈自辉,一个叫做李云鸿。
其中,就属这个章泽南长得最好,也,最会挑事。
前世就是章泽南看她熬不下去了,故意这样跟她说,然后她才动了这个心思。
可到底年纪小,又熬了3年多,真心熬不动了,又有高考的消息传来——在知青院里,既要干活,又要学习,别人受得住这份辛苦,姚丽则是受不住的,她只能嫁给了程建东,好能有时间复习,参加高考。
这一世,章泽南又要跑来劝她。
姚丽越发恼羞成怒。她原本心思都动摇了,结果被章泽南这样一劝说,她又想着继续靠自己了。
姚美和她一起来的,姚美都做得到,她当然也能做得到。
姚丽一抹眼睛,下意识的抓住那颗掉落的小小的粉色珍珠,刚要转身,忙又去看章泽南。
章泽南含笑道:“怎么?难道你不想要嫁给这桂花村的人,反而想要嫁给男知青了不成?”他竖起一指,在自己唇边摇了摇,暧昧轻笑道,“相信我,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姚丽:“!!!”
什么毛病?
她就是想要确认一下,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看到她眼睛里掉落出来的那颗粉色的珍珠。
现在见章泽南什么都没看到,姚丽也就放心了,转身就回了房间。
她想,她要再小心些才成。
可不能被人发现了这个秘密。
院子里的章泽南则是深深叹气,瞧了一眼男知青的一个屋子,那里刚刚有人掀起了帘子,然后又放下了。
啧,好容易鲛鲛附身了个将来有大功德的人,结果这个大功德的人,竟然在他控制这个世界和世界规则的时候,不小心重生了。
这可真心是可惜了啊。
根据他之前的经验,重生和穿越有时候,并不一定能带来好处,反而是麻烦不断。
然而这也没法子。
谁叫他为了守在这里,等着另一个任务者,已经重复了这个时间段好几世,期间出现些漏洞,让一些重生者和穿越者钻了漏洞,导致剧情错乱,他也……很无奈呀。
章泽南颇有些苦恼,不过,想想鲛鲛它们这次跟着他下来,也着实赚了不少功德了,化形有望,他也就不怎么担心了。
鲛鲛它们可以化形,他自己则可以将那个抓了他兄嫂的任务者给打败,抢夺了对方手中的酆都大帝印副印,他就可以距离酆都大帝的位置更进一步了。
——既在仙界,无法报仇,何妨下界,抢了仇人最想要的东西?
她既最想要酆都大帝的位置,他就偏偏叫她得不到。
仙与人,本就是存在着巨大鸿沟,无人能改变。
帘子后的,却不只是一人看到了姚丽眼角滑出来的那颗粉色珍珠。
一人是彦萧,一人是李云鸿。
彦萧发着呆,面无表情。
他明明是京城里来的公子哥儿,偏偏对于农事非常熟练,对于如何在村子里生存,他也做得很好。因此别看整天没什么表情,可在村子里的人缘还不错。
李云鸿则是精明了许多。他最初看到的时候,浑身发抖,如今才震惊下来,想到了别的东西。
他看了一眼彦萧,忍不住道:“彦哥,你看到了吗?虽然现在世道变了,可好东西嘛,肯定还是有人愿意要的。如果、如果能有许多这样漂亮的珍珠……咱们就是在村子里不上工,也不愁吃穿了。”
彦萧:“……”这可真是为了钱,妖怪都不怕了啊。
他退后一步,淡淡道:“可我怕那妖怪,知道真相后会吃了我。”
李云鸿便笑:“那有什么不好呢?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更何况,妖怪嘛,也有精明和不精明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想那些志怪传说里的妖怪,可没几个精明的。
彦萧:“!!!”
彦萧:“……”
行叭,好言难劝该死的鬼,那他也就不劝了。随意随意吧。
反正,一次又一次的,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他能改变了的。
反而是李云鸿在彦萧走后,看着彦萧的背影,若有所思,手中的拳头攥紧一会又松开,然后再重新攥起。
算了,还是先将那个能流珍珠的神奇姑娘给哄到自己身边重要——他倒不是重生来的,而是一位穿书者。
只是这本言情,是他女朋友看的。
他女朋友特别想跟他有共同语言,不肯陪着他看球赛,就逼着他看她喜欢看的,还要各种给他介绍里面的剧情和人物关系。
知道里面的女主是个真·人见人爱的姑娘,好像叫什么兰兰?男主是个个性阴郁的男人,正是这次和他们一起下乡的沈自辉……的弟弟,不过,兄弟二人性子都阴沉沉的,只为女主一人倾倒。
但李云鸿更喜欢点家的男主升级文,对于女朋友看的这,每次听女朋友说起,都是“嗯嗯啊啊”的随便答应着,只在女朋友很遗憾的说起,里面有个女配重生了,而且重生后竟然还像鲛人一样,一哭就落珍珠的时候,才觉得有点意思,关注了一下。
然后,就发现这个一哭就有珍珠“啪嗒啪嗒”往地上落的女配,简直就是重生界的耻辱,她这个秘密被性情阴郁的沈自辉发现了,然后沈自辉就逼着她经常哭。
嗯,因为他要收集漂亮的珍珠,一来是作为离开桂花村的本钱,二来则是要拿来哄这时候就人见人爱的女主程兰兰开心。
当然,这时候的沈自辉对于程兰兰还只是觉得,这个小朋友真可爱,为什么越看越可爱的程度,给她东西,也只是因为这样做,程兰兰开心了,自己会跟着开心而已。
那个会流珍珠的姑娘,就一直被沈自辉控制着,而沈自辉连个名分都没给这姑娘,1978年,沈自辉高考成绩过了,就带着这姑娘离开了。
然后不知为何,后来还是结婚了,沈自辉最初是奴役这个姑娘,这姑娘自然厌恶沈自辉,可这世上不是还有一种叫做“斯德哥尔摩症”的东西嘛?这姑娘最后竟然真的爱上了沈自辉。
而那个时候,女主程兰兰已经进了京城,上了大学,长成了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沈自辉利用那个姑娘的眼泪,成了有名的商人,然后还拿着那些眼泪,其实是珍珠,去哄程兰兰欢心。
眼睛里会流出珍珠的姑娘,最后真的受不了了,就开始逃跑,可沈自辉早就有了算计,他野心勃勃,内心阴郁,只有对着程兰兰的时候,才会显得阳光温暖一些。
他早就算计好了,妻子一旦逃跑,就报警,然后,将这个妻子,给私下里抓起来,研究她究竟为什么会流出珍珠。
当然,如果检查不出来也无所谓,她每天流出的珍珠,就足够叫他白捡上许多钱了。
……
李云鸿当时听女朋友说到这个结局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心说,这世上哪里有这样的人?可等到他穿过来了,亲眼看着姚丽流出粉红色的小珍珠,才会知道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样白来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更何况,谁叫姚丽这么蠢?
是包子就不要怪狗惦记。
李云鸿自觉自己还是要比那个沈自辉好一些的,沈自辉能一面把姚丽给关在实验室里研究了,一面成立慈善基金会以姚丽的名义做善事。他就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他觉得有个蠢一些的、把柄在他手上的大老婆,其实是件不错的事情,只要这个大老婆,记得每天给他提供些珍珠就好了。
那个里,沈自辉每天至少要1000颗珍珠,李云鸿觉得,他就比较喜欢持续性发展,每天100颗就足够了。看,他是个多么怜香惜玉的人?
只是,就是不知道那个彦萧,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了。
彦萧和他一起看到了,竟也能忍得住那些珍珠的诱惑?
要知道,珍珠,就意味着钱啊。
李云鸿心中闪过诸多算计,暂时还是放下了。再等等好了。他毕竟对于剧情知道的少,还是要多了解一番,想到了完全的办法,才能把彦萧给解决了,也能将姚丽给哄过来。
不过,姚丽那个女人,一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