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蒙古小王子掀开绸缎的时候。笼子里那活物鲜艳夺目的漂亮羽毛,着实叫宜萱眼前一亮。
华丽的羽色、金黄的羽冠,前胸是大片铁锈红色的鲜艳羽毛,这是一只雄性的红腹锦鸡。野生的红腹锦鸡。毛色着实鲜艳,全身羽毛颜色互相衬托。赤橙黄绿青蓝紫具全,光彩夺目,还有长长的尾羽,的确是漂亮得没话说!
只不过。蒙古小哥儿,你送姐一只鸡这是毛意思呀?!
送鸡啊……
鸡!!!
特么地它再漂亮,也是一只鸡啊!!
宜萱瞬间满脸黑线。小子,你丫的是不是再暗示什么?!
蒙古小王子道:“大公主。你马上就要回京了,我也要回科尔沁了,今日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相见!所以——这只锦鸡送给你,权当是留个念想。日后,公主看到这只锦鸡就会想到我了。”
宜萱暗暗嘀咕道,或许你送一只野鸭才对……
鸭,比鸡更恰当点。
“谢谢,它很漂亮。”宜萱默默道,不管怎么说,以后天各一方,也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至于这份最后的礼物,还是不要拒绝了。
蒙古小王子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他笑得很阳光,“大公主喜欢就好!也不枉费我这么多年深入山林了!”
其实宜萱想提醒这小子,你要娶的人是淑慎和端柔中一个,这么对她殷勤,是不对滴!也不怕你未来老婆吃醋!
其实这些日子,宜萱也看出来了,这个蒙古小王子性情不错,很直爽,长得也挺英俊的,而且还是科尔沁的王子,这些加到一起,可是实打实的白马王子……额,不,或许叫黑马王子更贴切点,蒙古人嘛,风吹日晒的,难免黑了一点,不过也没什么,反而看上去有男子汉气概呢!
要不是宜萱和他年纪差距太大,若不是她已经有了子文,或许还真的会动一点点心。
不过,现在只能说句“遗憾”。对于这个比自己儿子才大七岁的科尔沁小王子,宜萱着实歪歪不了,那也太罪恶了点!这简直是大妈吊小鲜肉啊!
所以,宜萱只能谢敬不敏了。
齐默特多尔济眼睛发烫地看着宜萱,“公主,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考虑什么?”宜萱下意识得一愣。
齐默特多尔济毫不忸怩地道:“公主可愿嫁我为妻?!”
“额……”宜萱嘴角抽了抽,“那个——我短时间内没有改嫁的打算。”——她可是答应的四爷爹大人,不会嫁给子文。所以说,起码得等雍正十三年以后,也就是至少要等十年。
齐默特多尔济忙点头道:“我明白你们那儿的规矩!丧夫之后要等三年才可以改嫁!没问题的,公主,我愿意等你三年!”
宜萱顿时头大如斗,怎么她这个二手货居然还成了抢手货了?!
宜萱只得认真地道:“对不起,虽然草原很美,但是我不想离开京城。”——这话的意思应该是足够明白的了吧?——若是嫁给科尔沁王公子弟,自然是要离开京城,来到科尔沁草原居住的。而宜萱不想离开京城,就表示自己不愿意嫁到这里来。
齐默特多尔济沉默了一会儿,但似乎还是没有完全死心,“公主可以慢慢多考虑几年。”
宜萱顿时晕倒,难道蒙古人都是这么有毅力吗?!!L
☆、二百六十六、子文送鸳鸯
只不过,子文的消息着实是太灵通了,这一天傍晚,已经已经吩咐人拾掇东西了,明天一早就要启程了,得提前做好准备才成。至于那只红腹锦鸡,宜萱也特意叫人问了怎么养,心想着这么漂亮的活物,可别半路上就死了,那就太可惜了。
宜萱蹲在笼子外头,看着疏离着自己羽毛的红腹锦鸡,真是漂亮极了,越看越漂亮!
反正她就是这注重外表的庸俗女人。
这时候,哐啷一声,一只铁笼子落在了宜萱脚边,宜萱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给惊得跳窜了起来,当她看到子文那张沉闷的俊脸的时候,忙拍着胸口,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嗔怪道:“子文,你闹腾什么呢!!”
子文不说话,只伸手指了指自己送来的另一个铁笼子。
宜萱低头一眼,顿时眼前一亮。
笼子里,是俩活物,也是俩漂亮的活物。
也是禽类,不过不是鸡。
是两只靠在一起依偎取暖的鸳鸯。
木兰围场自然是有鸳鸯的,不过是在湖边浅滩、芦苇丛里才有,而那种地方行走不便,而鸳鸯也是一种机敏的东西,是很难捕捉的。而眼前的这对,羽毛没有一丝损伤,可以说是完好无损。
鸳鸯的确漂亮,但比起红腹锦鸡还是差了点,但并不妨碍宜萱那雀跃的心情。
鸳鸯!这代表了的含义,是再明显不过的了!
宜萱心里顿时美滋滋的,她想着子文迄今为止送给她的东西,从鼻烟壶,到一片枫叶。可都远远比不上这对鸳鸯!!
宜萱兴奋地连连蹦跳,他看着子文那吃醋的样子,也欢喜得不得了。此刻的宜萱,就跟个傻了女人似的,围着那装了鸳鸯的笼子,蹦跳着转了好几圈。
最后,她转到子文身旁。笑靥如花。“子文!这个太好了!我太喜欢了!”说着,宜萱突然脚下一掂,一个红红唇印就盖在了子文的左脸上。
子文也被宜萱突如其来的献吻给弄懵了。他回过神儿的时候,脸上已经泛起了可疑的红色。他看着盯着鸳鸯目不转睛的宜萱,突然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脚下都轻飘飘的了!
比起齐默特多尔济送的那漂亮的鸡。鸳鸯才真真好意头呢!
不过,鸳鸯。貌似是鸭科动物呀。
宜萱再度瞬间黑线了。
一只鸡,一对鸭……
她怎么这么背啊!好不容易收到点特特别的礼物,居然都是有特殊深层含义的!!
“那个,子文……鸳鸯其实也是一种鸭子的。对吧?”宜萱踟蹰着道。
子文脸色的红晕和笑容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气恼得鼻孔都要冒烟了,“鸳鸯怎么可能是鸭子!!你开什么玩笑?!”
宜萱讪讪缩了缩脖子。子文素来涵养不错,没想到居然也被她气成这幅样子。看样子她说得真的有点过分?天可怜见,她只是随口一说而已……真的没有别的特殊含义的。
她绝对没有把子文当鸭子看待。
绝对没有!!
宜萱只得急忙扬起满脸讨好的笑容:“好了好了,是鸳鸯,鸳鸯不是鸭子啦!”
子文鼻孔出气地哼了一声,他为了捉对鸳鸯,费了多大的劲,没想到居然被这个女人轻飘飘地来了一句,鸳鸯是鸭子!!简直是把他的一番心意当成狗屎啊!
“子文,别生气了成不。”宜萱嘟了嘟红唇道,扬起一个魅惑的笑容;“要不,我再亲你一下?”
子文顿时心跳加剧,再亲一下……似乎不错呀……
只不过,子文是奸诈的,不愧雍正爷给他下的“藏奸”的评价,他眼里扬起一抹邪魅狂狷的笑意,“亲一下就想揭过了?!”
宜萱:“额……”——怎么温润美男突然变坏了?!
公主帐内一片静谧,笼中的那对鸳鸯交颈而眠,子文略沉下肩膀,将嘴唇凑到宜萱耳畔,他低低道:“告诉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宜萱不由一愣,旋即又有些气鼓鼓的,靠,居然到现在都没想明白欠缺了她什么!!她还能想要什么?一个让自己心安的仪式而已!
想到这点,宜萱心中忍不住抱怨,连那个蒙古小王子都知道要求婚,你丫的居然给忘了这茬了!
宜萱气得跺脚,但是她看到那对鸳鸯,不由喃喃道:“算了,我就将就一点吧,这个就算是聘礼了。”
“聘礼?”子文俊脸上突然有些呆滞。
豁然间,子文脑袋里一片清明,他眼底又惊更有难言的喜悦,原来……萱儿只是想嫁给他而已……
就是这么简单!
可是他居然卡在这个简单的问题上,苦思冥想了半年!!
我真是一头蠢驴!子文忍不住如此暗骂了自己一句。
子文伸手轻轻将宜萱揽入怀中,柔声款款道:“萱儿收了聘礼了,那接下来,我可以‘请期’了吗?”
送聘礼,即纳征,六礼中的第四礼;而请期,是六礼中第五礼,请的是成婚之期。
宜萱老脸上一片灼烫,“那个……总得等回京吧。”——这句话刚说出口,宜萱就后悔了!干嘛那么快啊!很有一种上杆子想要尽快嫁给子文的样子啊!!
子文却认真地点了点头:“好,等回京。”
等回京……
宜萱已然是浑身酥软,依偎在子文的怀中,静静听着他沉稳而又节律的心跳声。
好吧,宜萱其实早就想把自己嫁给子文了。哪怕这种嫁人,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
纳采、问名、纳吉,三个步骤全都省略掉了,接下来的纳征和请期一下子办了,接下来就是“亲迎”完婚了。
真的好快啊……
纵然这件事不能为外人所知,宜萱还是忍不住先告诉了自己的儿子:“熙儿,额娘决定要嫁给你阿玛了。”
盛熙可爱的小脸有些呆滞,浑然不复平日里那副机灵的样子。
宜萱笑得露出了雪白的贝齿,“虽然只是私底下办个婚礼,但是额娘真是太高兴了!实在憋不住要找人告诉!”
盛熙的嘴角抽了抽,“额娘,你都多大年纪了!不要跟个情窦初开的小傻女人似的成不成啊!”
宜萱瞬间脸绿了,你丫的,这小子果然越长大越不可爱了!!
盛熙旋即仰着脸笑了,“不过额娘,我答应你嫁给阿玛!”
宜萱撇嘴道:“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是征求你的同意!”——狗屁答应不答应的,你丫的没有决策权,只有知情权!
这下子轮到盛熙小脸蛋发绿了。
宜萱大手一挥道:“行了,早点睡吧!明天就要启程回京了,倒时候你还得给纳喇星德扶棺出殡还有哭丧呢!”
盛熙一脸的不乐意。
“对了!”宜萱突然想起了什么,“纳喇星德一死,你岂非又要多守三年的孝了?!”
听到“守孝”,盛熙瞬间暴走,“鬼才给他守孝!!等玛法的一年丧过,我肯定大口吃肉喝酒!”
咚!
宜萱给了他脑袋瓜上一拳头,“喝什么酒?!小小孩子,不学好!”
盛熙疼得泪眼汪汪,“额娘,我不是小孩子了……”
宜萱哼了一声道:“未满十八周岁之前,不许喝酒!!”
盛熙咬着手指头,委屈得跟小白菜似的,地里晃呀~~~
雍正三年九月初二,皇帝御驾回鸾北京,宜萱作为固伦公主,仪仗只列在皇帝、皇贵妃以及端亲王之后。
南下的官道上,皇帝的骑驾卤簿浩浩荡荡,加上跟随的嫔妃、皇子、公主,亲王、贝勒等宗室子弟,满汉勋贵,还有上千仪卫,和整个骁骑营兵马护驾,队伍迤逦十里之长。
回京之后,皇帝并没有直接回紫禁城,而是回到了圆明园行宫,这里的确比紫禁城里景色宜人,也叫人住得舒坦。
秋季的京城,虽然凉爽,但距离寒冷似乎还有点距离,气候不冷不热,正是好时候呢!
鸣鹤园中的千瓣莲尚未凋谢殆尽,还余有几只点点红,碧杆高擎,轻轻摇曳。
风吹蹁跹的、似美人群袂的荷叶下,湖面上泛起圈圈涟漪,一对鸳鸯正在嬉戏——没错,这就是子文送给她的那对鸳鸯。
可怜了人家小夫妻,一路上都饿瘦了不少呢,如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