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浩道:“人的寿命,自有定数,如今翼国公寿数将尽,那么,你们其中可有人愿意借数月寿命给他?”
“借寿?”众人闻言纷纷惊呼,觉得这太玄乎太匪夷所思了。
震惊了片刻,尉迟恭大声道:“莫说数月,便是借上几年,我大老黑也心甘情愿!”
李浩摇头道:“每人最多只能借出三个月的寿数,而且,不是人人都能借的,这一切,要看机缘。”
众人闻言又是一阵茫然,感觉满头雾水。
程咬金实在忍不住了,扯着破嗓子问:“臭小子,别卖关子了,到底怎么借寿,快说吧!”
李浩点了点头,道:“众所周知,血是人的一身精华所在,然而各位可能有所不知,血也是人的寿数所在,借寿,便是借血,我要从各位之中挑选出合适人选,输血给翼国公。”
众人闻言尽数恍然,原来就是借血,尉迟恭顿时撸起袖子,露出黑乎乎毛绒绒的胳膊,咋呼呼道:“我大老黑身上血太多,来,先给我弄三个月的血给叔宝!”
李浩抬手止住他,又道:“尉迟前辈莫急,我刚才说过,借寿需要看机缘,需得相同血型之人方能借血,否则不是救人,而是害人。”
虽然他们没听过“血型”这个说法,但是这个词不难理解,他们听懂了李浩的意思,就是要找和秦琼一样血的人,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秦怀玉,因为古代有血脉之说,秦怀玉既然是秦琼的儿子,自然应该和秦琼的血一样。
李浩知道自己又要和他们普及一下血型问题了,于是他又费了好多口舌跟他们解释了一下血型的问题,众人听了这番话后,顿时傻眼,尉迟恭着急大叫:“那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李浩取出自己带来的药箱,道:“各位莫急,我现在就帮各位做一个血型匹配实验,也叫溶血实验,这样便可以找出和翼国公血型匹配之人。”
“赶紧赶紧,某先来!某先来!”尉迟恭这急性子,当即就把毛绒绒的膀子伸到李浩面前晃个不停。
李浩开始给他们做溶血实验,做完溶血实验,李浩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还好,秦琼不是稀有血型,李绩,秦怀玉还有程处默的血型与之匹配。
接下来便是输血了,还好李浩在去西藏和新疆旅游前学过一天的急救培训,其中就包括使用注射器,虽然只是点理论知识,但也比什么都不会强多了,抽血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问题,接下来便是输血了。
李浩将李绩的血注入生理盐水袋中,然后便开始静脉滴注,第一次他没扎好,又重新扎了一次,成功,再次松一口气。
半个时辰后,300毫升的血输送完成,明显可见秦琼的脸上红润了少血,眼睛也睁开了,甚至还能开口说话了,不过他身子还很虚弱,只能简短地喊个人名什么的,即便如此,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他状态比之前好多了。
尉迟恭见状激动得不行,抱着李浩的肩膀可劲儿晃,赞誉之辞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还一个劲地称呼李浩为诗狂贤侄,看书 这态度转变得简直天翻地覆啊,于是李浩又多了一个便宜叔叔。
李浩以写药方为由,好不容易摆脱了尉迟恭铁钳一样的大手,写了两份药方,一份交给秦怀玉,让他给秦琼按时煎药喂药,上面还写了一些饮食和生活方面的注意事项;另一张药方交给李绩,李绩这次献血过多,脸色惨白,走路都有点虚浮了,李浩让他回去按照方子服药调养,很快便能恢复如初。
诊治完毕,秦怀玉开心无比,想要设宴款待李浩,众大佬也纷纷赞同,但李浩一口拒绝,因为他现在要急着回去清洗针筒,一个月后还要替秦琼再输一次血,这样才能巩固病情,然而他只有一个针筒,所以必须将这个针筒清洗消毒才行,血液这种东西一旦凝固便很难清洗干净了。
众人听了他的理由后,便不敢再挽留,赶紧送他离开,秦怀玉用他们家最好的马车送李浩回家,还特地安排了八个最厉害的部曲护送,要知道,这八个部曲当年可都是秦琼亲卫队中的高手。
李浩回到家,立刻开始清洗针筒,步骤其实也简单,先用酒精清洗,然后高温蒸煮消毒。
李浩之前特地让酒坊蒸出了一些纯度80的酒作为酒精,以防家里有人受伤什么的,方便清洗伤口,毕竟这个世界经常有人死于伤口发炎。
为了确保清洗干净,李浩一遍又一遍地清洗针筒,不厌其烦,人命关天的事,他不敢马虎,清洗了三十多遍后,开始高温蒸煮,蒸了足足一个小时,他还不放心,又用酒精清洗了十几遍,这才将针筒收藏起来。
正文 九十六章:怒掀桌
(;
秦琼按照李浩的药方服药三天后,身子果然大为好转,不仅能下床走动,还跑到院子中耍起了拳脚,秦琼的那群朋友们见状都开心得不行,纷纷对李浩赞不绝口。
李世民听说秦琼大病得治,竟微服出巡,亲自来到秦琼家里探望,看到秦琼果然病况大好,李世民那个开心啊,他忽然就觉得其实李浩混账一点也无所谓,起码这小子很有本事呀,比那些整天只会聒噪,一到关键时刻只会说微臣无能的废物好上几百倍。
李世民开心之下,直接下旨,增加李浩一百食邑封户,并赐良田五十亩外加黄金百两,这真是喜从天降,把李浩开心坏了,可有些人就不开心了,比如说…孔颖达。
现在李浩在孔颖达的眼里就是一坨臭狗屎,不,比狗屎还臭,他怎么能容忍李浩这种缺行丧德的玩意受褒奖,直接在大朝会之上上奏,让李世民取消对李浩的赏赐,李世民很生气,但又不想跟这个腐儒闹得不愉快,只说容后再议,房玄龄长孙无忌魏征等大佬这次居然齐刷刷地站到了李世民这边,哎——这就很舒服了。
十一月十五,吐蕃(在青藏高原)赞普松赞干布遣使赴唐,于朝会上递上国书,吐蕃使臣奉松赞干布之命向李世民求婚,要求迎娶一位大唐公主。
李浩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想起来,这天下除了李世民外,还有一位人杰,那便是松赞干布,李浩曾仔细研究过松赞干布的资料,这货绝壁是个人物。
贞观三年的时候,吐蕃遭受到沉重的打击,国王朗日松赞被人毒害,与此同时,父王诸臣和母后诸族一起举兵叛变,工布、达波、娘波等地尽为叛乱者所据。不仅如此,西部的羊同部落乘势入侵,雅鲁藏布江北的苏毗旧贵族也图谋“复国”,这些势力纷纷向吐蕃进兵发难。
13岁的松赞干布继承父位,成为吐蕃第33代赞普。依靠新兴势力,征集了万余人,组成了一支精锐的队伍。经过3年征战。平定了内部叛乱,稳定了局势,再次恢复了吐蕃的统一。
这么大的逆风局,硬是被他翻盘,可见松赞干布是多么的牛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比李世民还牛逼。
李世民这一生虽然厉害,但所遇的逆境比较少,最大的一次逆境也就是他刚登基那一年,武德九年,东突厥的吉利可汗偷袭大唐,最后兵围长安,差点就被破城灭国,自那以后,李世民便一路顺风顺水了。
可惜松赞干布生于吐蕃,吐蕃地处青藏高原,环境恶劣,农业衰弱,国立发展缓慢,无法与大唐相比,倘若他生于中原大地,这个天下到底是不是姓李,真的有点难说。
李浩虽然挺佩服松赞干布,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对松赞干布友好,相反,吐蕃是大唐之下第一国,也就是大唐最强大的敌人,敌人越强大,李浩越不安心。
松赞干布此次遣使来求婚,应该是迎娶文成公主,不过时间对不上,李浩虽然没有仔细查看文成公主的信息,不过他却大致看了一下,文成公主是贞观十五年的时候嫁到吐蕃的,现在才贞观十一年,还早着呢。
果然,李世民又在两仪殿召见吐蕃使臣,以大唐暂时并无适婚公主为由,婉拒了松赞干布的求婚,然后赐予回礼财帛,送其回国。
见历史按照既定的方向发展,李浩就放心了,起码这样一切不会超出自己的预料,掌控未来的感觉还是很爽的。
十一月二十三,李浩前往太极宫替晋阳公主检查病情,
(;
回来的时候路过四方馆,正巧看到两个身穿奇装异服的外国人从里面出来,这两个人的打扮和服饰一下就吸引了李浩,从他们说话的语音中,李浩确定了他们的身份…倭国人,现在叫做扶桑国人。
李浩相信,但凡是个中国人,对日本人都没啥好感,原因自然不必多说,是人都知道,李浩自然对这些倭国人也没啥好感,不过这些倭国人忽然出现在四方馆,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要求见李世民呢。
李浩虽然不问国事,但对于国事多少知道一些,现在的大唐已经足够强大,周边小国对大唐十分敬畏,纷纷谴使来巴结,结什么宗主国,其实就是寻靠山来的,李世民身为天可汗,看到万邦来朝,自然开心,一般都是来者不拒的。
倭国使者前来,不用多想,估计也是请求结宗主国的,要说现在的日本是真的挺可怜的,土地贫瘠,生产力落后,文明落后,最悲哀的是他们的国内天灾不断,隔三差五地就是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什么的,说实在的,那地方根本就不适合住人,他们非要在那建国安居,能怪谁,怪徐福咯。
想到徐福,李浩就笑了,首先,徐福是汉人,这一点李浩很清楚,因为徐福也是鬼谷派门人,鬼谷派的名册他看过,确实有徐福,所以徐福也算是自己的先祖前辈。
其次,徐福是方士,受秦始皇谴派,出东海寻长生不老仙药,徐福知道如果寻不回仙药,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他就打算一去不回头,跟秦始皇要了船队,还带了许多童男童女,说是献祭用的,然后就出发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音了。
然而又有一则事实,徐福在日本民间遍立庙宇,民间尊其为第一任天皇…神武天皇,还有很多日本人公开声称自己就是徐福的后代,并留有家传徐氏族谱可供阅览,这就耐人寻味了。
就在他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那两个倭国使臣已然走远,不见了人影,李浩嘴角一扬,冷笑喃喃:“倭国现在落后,想要巴结我大唐,呵呵,想得美,我们养猫养狗,不养白眼狼。”
十一月二十八,刮了一天的寒风,子夜时分开始下雪,雪下得很大,直到隔日辰时才变小,今日是李浩替秦琼的复诊日,说实话,下雪天他真不想去,可想到秦琼的病情不容轻视,他还是去了,太冷咋办,里面穿个羽绒服,外面再加一个外套,身体看起来很臃肿,没关系,加个毛绒绒的裘皮大斗篷,看起来就帅多了,温度有了保证,风度也绝对不能少。
到了翼国公府门口,敲开门刚准备递上拜帖,管家就兴匆匆地迎了出来,笑眯眯地道:“李公子,我家老爷吩咐了,以后公子便是他亲侄子,只要您前来,不必通报递拜帖,直接进门。”
得,又多了一个叔叔,不过李浩明显感觉这个叔叔比程咬金那混账靠谱得多,秦琼为人还是挺正直的,从他的人缘便可以看得出来。
管家带着李浩前往偏厅,进去一看,发现一大群人正围着桌子喝酒吃火锅,没错,就是火锅,要知道火锅可是李浩带来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