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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从怀里取出一只厚厚的信封,交给飞鹰,道:“别以为你离开之后就可以逍遥快活了,你一日是特种兵,终身是特种兵,还得替我卖命,这是我的一些计划,拿着。”
飞鹰一听说还可以继续替李浩办事,顿时激动无比,赶忙接过信封,兴奋道:“飞鹰一定不辱使命。”
“飞鹰队所有队员听命。”李浩忽然沉声道,“从今往后,你们便跟飞鹰在边塞执行我安排的所有任务,唯飞鹰马首是瞻。”
“是!”飞鹰队所有成员齐声领命。
飞鹰闻言一阵懵逼,李浩居然让他带走整个飞鹰特战队,这太疯狂了。
“金立,鲁大毛,于中平!”李浩连叫这三人的名字。
三人赶忙出列:“属下在!”
李浩缓缓道:“飞鹰这次是去大漠执行计划,你们对那里比较熟,去帮衬他。”
“是!”三人说完走到飞鹰的身畔。
林定坤和陈海近见状着急了,他们这一帮人是一伙的,金立还是他们老大,现在金立走了,他们两个小弟当然也想跟着金立一起去,陈海近赶忙道:“侯爷,让我和林定坤也一起去吧。”
李浩摇头:“你们若是也去了,锋刃特战队由谁带领?”
“那让我去。”陈海近道,“我跟着金立老大去,让林定坤留下带队。”
“放屁!”林定坤闻言叫起来,“留下老子一个人算个什么事,我不走了,你也不许走!”
这是典型的要死也拉个垫背的。
李浩淡然一笑,道:“我就是知道你们感情好,才留下你们两个人,不然一个人带队多无聊,以后林定坤是锋刃队长,陈海近是副队长。”
“是!”
“好了。”李浩长叹一声,转头面朝飞鹰,“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时候不早了,你们出发吧,路上小心。”
飞鹰带着公主一起朝李浩跪下,其余人见状也纷纷跪下,最后整支飞鹰队都跪下了,飞鹰带着他们朝李浩磕头:“侯爷,飞鹰以后不能跟随侯爷左右,侯爷一定要多多保重,提防歹人。”
“知道了,知道了。”李浩转过身去,不耐烦地摆手,“滚蛋,滚蛋,快点滚蛋,再不滚蛋就别走了,等着被砍头吧。”
其实李浩也很舍不得飞鹰离开,以前一遇到什么事,他只要大喊一声“飞鹰”,飞鹰保证立刻出现,绝不会超过三秒,现在飞鹰居然要走了,他又怎么舍得,他背转过身,就是不想看到离别的场景。
飞鹰带着众人站起,然后纷纷上马,缓缓消失在夜色之中。
“侯爷,他们走了。”林定坤小声提醒。
李浩转过身来,望着飞鹰他们消失的方向,无奈叹息:“走就走了吧,也好,边塞乃动荡之地,皇权难及,我的私军计划,在那里实行起来比较靠谱。”
李浩给飞鹰的那封信里,记录着他的私军计划,没错,他要按照至元真人的吩咐,积蓄力量,建立一支自己的军队,他在信中让飞鹰前往陇右大漠区域,先以罗布泊那一代为根基,招揽人马,建一支荡寇团,这支荡寇团其实有点类似于马贼团,毕竟不是朝廷编制的武装,既然不是朝廷的武装团队,那么都归于匪类。
但匪也分好坏,李浩让他们建立的这支荡寇团,就是专门对付那些大漠盗匪和马贼的,在吞并那些盗匪和马贼的过程中,不断壮大自己,充实荡寇团的兵力,等发展到足够壮大的时候,就可以帮助边塞的城镇对付那些袭扰边疆的异族。
当然,建立荡寇团存在着许多难题,首先就是钱粮,所谓无利不起早,当兵吃官粮,拿军饷,那么他们荡寇团也必须解决钱粮的问题才能招得到人手。
这对李浩来说并不难,李浩打算回长安后就派商队去西域通商,表面是去通商,其实是去跟飞鹰他们接头,送物资。
只要飞鹰他们有了足够的武装,荡寇团启动,吞并大漠上的那些马贼,还怕没钱没粮吗,那些马贼们富着呢,况且,在楼兰古城下,还有个楼兰宝藏,那可不是一点点的钱啊,当然啦,那个宝藏太大,暂时还没用得上呢。
等到荡寇团兵力发展到八千人以上,李浩授意他们将根据地向西州和庭州方向移动,那边已经建立了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而秦渭正在庭州担任庭州刺史,王元泰调到了西州任折冲都尉,秦渭跟金立他们的关系,比亲兄弟还亲,王元泰曾在飞鹰队受过训,跟飞鹰关系不一般。
荡寇团虽然没有编制,但只要一直行侠义之举,想来朝廷也不会针对他们,再加上秦渭和王元泰的帮衬,荡寇团绝对能在那边混得风生水起,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朝廷的兵制约束,可以不断壮大,只要小心翼翼发展,哪怕有五万人,每次出动只出兵五千,不把强大的兵力暴露在朝廷面前,想必朝廷不会在乎。
至于之后的大本营,就选定在魔鬼城,魔鬼城常年荒无人迹,不容易被发现,虽说之前那里驻扎了一批马贼,这不重要,以飞鹰他们的实力,区区几百马贼何足道哉。
这个私军计划,李浩足足想想了三天才完成,可以说天衣无缝,在如此盛世,想要悄悄地培养出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可真的不容易。
送走了飞鹰他们,李浩带着锋刃队回到军营,第二天开始,所有人都发现李浩的亲卫队明显少了一半人,不过都没人在意,因为李浩经常让自己的亲卫队去执行任务,他们都习以为常了,又不是什么大事。
接下来,李浩让彩儿偶尔到营地之中走走,当然了,出来的时候要以轻纱遮面,公主的圣容岂是一般人能窥探的,他这么做就是为了让彩儿的公主形象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让他们知道,这就是大唐的公主。
在此等候了将近一个月,朝廷终于派人来了,来的是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带了五千骑兵过来。
执失思力和李浩也算是熟人了,双方见面一顿寒暄,李浩将执失思力请入牙帐,奉上新茶,执失思力开怀道:“诗狂,真有你的,在草原之上居然能以八千兵马打败吐蕃三万大军,而且敌方主帅还是伦珠仁增,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哪里哪里,自私自利将军过奖了,过奖了。”李浩虽然在谦虚,但那嘚瑟的笑容却一点都不谦虚。
“你还是叫我执将军吧。”执失思力怨念地看了李浩一眼,有的时候他真的认为李浩是故意叫错自己名字的,自己这名字虽然拗口了一点,但有那么难念吗。
执失思力咂吧了一下嘴,又道:“你此次粉碎了吐蕃的抢亲计划,还大获全胜,最重要的是还生擒了吐蕃右如帅伦珠仁增,陛下龙心大悦,已经当殿许诺,待你回到长安,重重有赏。”
“唉……”李浩忽然长声叹道,“不治我罪便好了,还封赏,不敢想。”
执失思力闻言双眉一蹙,不解地问:“诗狂你犯错了?”
李浩快速眨眼,问:“屠杀俘虏算不算?”
执失思力闻言一愣,面色变得凝重起来,低声问:“你杀了多少?”
“一万。”
“嘶……”执失思力倒吸一口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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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74章:任性的诺曷钵
李浩屠杀俘虏是秘密,只要他编织一个借口,就能搪塞朝廷的查问,自然也能搪塞执失思力,可面对执失思力,李浩选择了相信他,他就是想看看,执失思力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值得相信的朋友,最差的结果无非就是执失思力将自己屠杀俘虏的事告诉李世民,这么点小事,李浩不怕,大不了功过相抵而已。
执失思力蹙眉沉吟了片刻,低声道:“诗狂,恕我直言,你为何如此冲动呢,你可知道,你连番立下大功,早已遭人妒忌,朝中有很多人都在等着你犯错呢。”
李浩坦然点头:“这个我知道,但我有我的理由。”
“哦?”执失思力闻言微讶,摊手道,“你有什么理由?”
李浩道:“皇上派给公主陪嫁的一百宫女,之前被吐蕃擒获,如今只剩十八人,那八十二名宫女,有很多被吐蕃兵士糟蹋至死,还有人则是因为不堪凌辱,自杀而亡。”
“什么?”执失思力闻言一愣,面现怒色,过了片刻又恢复平静,点头道,“此事着实让人愤怒,不过你一下杀了一万,有点多了。”
“我却还嫌少了。”李浩淡然道,“我原本是打算将一万九千俘虏全部杀光,只留伦珠仁增一人。”
执失思力闻言无奈苦笑摇头,李浩的暴脾气他见识过,现在事情已经发生,说什么都是徒劳,他只能问道:“你可想好办法面对朝廷的查问了?”
“想好了。”李浩道,“倘若朝廷问起,我就说咱们在此等候你的时候,粮食不够,总不能让我大唐兵士挨饿吧,就缩减了吐蕃俘虏的口粮,最终导致一万俘虏饿死。”
“你这说辞……”执失思力闻言苦笑不得,感觉他这个理由编得跟闹着玩似的。
“很敷衍,对不对?”李浩挑眉问。
执失思力没有说话,他这是默认了,李浩却一本正经道:“我也知道是有点敷衍,所以还需要执…失…思…力将军帮我圆这个慌。”他这次一个字一个字地念执失思力的名字,终于念对了。
执失思力笑道:“就冲你这次叫对了我的名字,我也要帮你圆这个慌。”
李浩赶忙起身拱手:“多谢自私自利将军。”
执失思力:……
执失思力再次停留了一夜,第二天便押着伦珠仁增和九千吐蕃俘虏回长安去了,李浩也在同时拔营,朝吐谷浑进发。
七日之后,李浩终于到达吐谷浑都城伏俟城,伏俟城一直以来都是吐谷浑的都城,但自从被李靖带军击溃后,吐谷浑分裂为东西两部,东吐谷浑由伏允子延芒结波接位,设都城于鄯善,西吐谷浑由伏允长子慕容顺接替王位,依旧定都于伏俟城,他想以此来证明自己才是正统的吐谷浑王。因为延芒结波投靠了吐蕃,所以大唐只承认西吐谷浑为吐谷浑。
吐谷浑虽然荒凉,而且国力衰弱,但伏俟城毕竟是都城,算不上繁华,却也不萧条,反正就那样吧,不过城中建筑跟大唐城池风格不同,大多都是圆顶和尖顶建筑,也正是因为这些迥异的建筑,彩儿看到之后顿时对这个异域国度产生了新鲜好奇感,毕竟她才十四岁,对新鲜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好奇。
李浩在吐谷浑城外等了片刻,很快,吐谷浑大相宣王带领百官出城相迎,礼数隆重,不过李浩却很不满意。
对于吐谷浑的现状,李浩是知道的,贞观八年时,吐谷浑王慕容顺继位,被李世民封为西平郡王,贞观九年,因慕容顺久在大唐为人质,国人不附,竟被部下所杀,他十一岁的儿子诺曷钵继位,诺曷钵自然承袭了西平郡王的封号,郡王是个什么概念,李道宗知道吧,他就是郡王。
一个小小的郡王迎娶大唐公主,自然要亲自来迎,人家可是皇帝的血脉,公主耶,郡王看到公主也是要行君臣之礼的,诺曷钵倒好,自己往王宫里一躲,派自己的这群小弟来迎亲,几个意思,想造反?
面对宣王和文武百官的迎接,李浩不为所动,喊宣王上前说话,将礼数好好地给宣王讲了一遍,蛮夷不通礼,咱们就要教他们,不过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