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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那些奇案[全二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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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前水、林仁友两个,面红耳赤搭拉下脑袋不敢跟他争辩,但也不肯说实话。蓝知县追问:“到底怎么回事?”两人支支吾吾:
  “俺们所知道的……全……全说了……”
  “我看你们两人是魔鬼缠身,不用重刑,你们不会清醒。”蓝知县喝道:“来人,看大刑!”
  几名衙役七手八脚将吴前水架上了老虎凳,吴前水大叫:“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徐丙一所说都是实情,我们中了李振川的诡计了。他说人命关天,牵连着谁,比疯狗咬着厉害,永远没完没了。俺们家里穷,拿不出丧葬费,与其和原告和解,不如三个人一口咬定是营兵打死的。云落关卡的武官肯定很害怕,必然拿钱贿赂原告,要求和解。邱子双的哥哥邱子书得到营兵的贿赂,领回尸体埋葬,卡子上就可以免受官文通报,我们三人也免去了—场祸灾。他是县吏,熟悉官司的门道,俺们自然相信不疑,就把捆、打、箍、烧的这些罪行,都推在营兵身上。后来,看看卡子上的武官并不要求和息,人命已经报官,俺们心里着实害怕,怎么能昧着良心再陷害好人呢?邱子双的确是被李振川叔侄打死的,与营兵无关。”
  这使蓝知县想起那天审讯吴前水的情形,大声地问道:“吴前水,那天你说自己身上的伤痕也是蔡高打的,现在怎么又说与营兵无关呢?”吴前水道:“因为李振川用酷刑折磨我,还百般恫吓我,不让我说出真情,我上了他的圈套了,总想和息了事,以免牵连自己,所以,包得严严的,牙齿口缝里不敢透出半点信息。如果真的是蔡高吊我、箍我、烧我,我能做他的包衣为他隐瞒罪行吗?今天我说的才是真情,现在我才伸开舌头说话。就算把我杀了剐了活埋了我也要实话实说,不敢再诬赖好人了。”
  再审蔡高,蔡高依旧不承认自己有罪。
  最后审讯李振川。蓝知县先将吴前水、林仁友两人的口供念了一遍,然后命衙役摆开刑具,问李振川:“你是据实招供呢?还是再弄阴谋诡计呢?若据实招供,可免受皮肉之苦;若继续耍弄阴谋,先教你尝够受刑的滋味,最后还要判你死刑!”
  李振川是县吏,当然懂得审案的规矩,长叹了一声道:“这是前生注定,我罪孽深重,只求速死,没有什么可说的。”
  蓝知县问:
  “邱子双到底死在谁手里?”
  “死在我手里。”李振川回答得很干脆。
  蓝知县又问道:
  “邱子双是个脚夫,身强力壮,你身子如此瘦弱,怎么能把他治死呢?是不是跟蔡高两人一起干的?”
  “不,是与侄子李显一起干的。”李振川把那天捆、打、箍、烧邱子双的实情,从头至尾备细讲述了一遍,和徐丙一的证词完吻合。
  蓝知县又问:
  “以前供词中为何从来没有提到过李显这个名字?他家住什么地方?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李振川说:“那时想把罪责推到营兵身上,和息了事,怕扯出了李显泄露了真情,所以不提李显这个名字。今天实话实说了,自然不能不提到他。李显家住海阳县鳄溪,是当年韩愈驱赶鳄鱼的地方。他上无父母,下无妻儿,孤身一条。名义上是个郎中,实际上是个浪子,东食西宿的到处为家。自从那天离开云落客店之后,再也没听到他的消息,可能又到外面流浪去了。”
  蓝知县连夜发了传文到海阳县,专门派捕快催办,不到半月,将李显拘捕归案。一经堂审,不等用刑,他就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把如何用酷刑害死邱子双的情形一—供了出来,与徐丙一、李振川的口供完全相符。
  蓝知县合起这桩命案的案卷,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他提笔写下了判决:一、拟令李振川偿命。
  二、李显处以杖刑,并流放三千里。
  三、吴前水、林仁友初供不实,各打八十大板,押赴知府衙门审明。
  四、蔡高,徐丙一不加劝阻,本该治罪,顾及证词真实,坚持正义,免去刑罚。
  蓝知县将案犯及众犯转送到州府,申请核复。按察使孙启雄翻看了打死邱子双一案的呈文和案卷,见当初禀报的凶手是蔡高,现在判定的凶手是李振川、李显,以现在判定与当初禀报不符为由,下令驳回复审,并明确指出,打死邱子双的凶手应是云落关卡的蔡高,应立即调取管束士兵不严的军官的名单,交付弹劾。
  蓝知县仔细研究了案情,逐条推敲,心平气和地重新审理,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仍按原判写了呈文,为了慎重起见,亲自送往潮州知府。正好按察使孙启雄驻潮州办案,看了蓝知县的呈文,气冲脑门,当着蓝知县的面说:“一个小小的县令,竟如此执拗,若再一意孤行,我就给你加上此案易结而徇私不结的罪名,将你弹劾革职。”
  5
  孙启雄大人一番威赫恫吓,满以为蓝鼎元必定屈服,哪知蓝公不愠不火,笑着说:“县令虽小,法重如山。一个人的性命虽小,但民心却大过天地!为了讨好上峰,保全官职,就杀无辜百姓,这种事我断然不为。我本不宜做官,常叹心为形役。削职为民,隐居山林,嚼菜根饮清泉,读书自娱,那才符合我的本性啊!”
  几句话噎得按察使孙大人冒不出声来,停了半晌,才怒斥道:“狂妄!狂妄!”
  蓝知县坚持自己的判决,恭恭敬敬地将案卷放到按察使孙大人的面前,转身退下。事情卡在了关节上,无法了断。大概孙启雄觉得这样僵持不是个办法,又调蓝知县到省衙复审。其实,复审是个幌子,目的是再次训斥,逼迫蓝知县就范。
  “你这个人吃亏就吃在一个‘才’字上,有人说你是闽中才子,你被这虚妄的美誉弄昏了头脑,觉得自己真的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谁都看不起了,恃才傲物,目无上司。我原来的批文是怎么说的?你早扔到脑勺后边去了。你也不用心想想,如果不是营兵充当凶手,怎么会使出这种酷刑?你朝秦暮楚,先报的是那样,后报的是这样,如此办理,什么时候能报到刑部结案?此案交给你再审,不许恣意胡为。”
  蓝知县深施一礼,不卑不亢:
  “所谓闽中才子之说,是无知百姓的谬奖,下官从来也不这样认为,如果真的有才,怎么只做了个小小的县宰?官大则才大,官小则才小,这是个千古不变的道理。蓝某人官小才薄,从来不敢恃才傲物任意胡为。此案复审,下官按照孙大人的旨意严加审讯,罪犯和证人都一口咬定不变,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沿海的流民多,强盗多,捆贼锁盗是常有的事,人人熟悉捆、打、箍、烧这些酷刑,并不是只有营兵才懂。李振川身为县吏,难道就不懂得杀人偿命这个道理吗?李振川没等用刑就顺顺当当认了罪,那是因为人证物证具在,不抵命不行,这难道是别人能够强迫的吗,蔡高是无辜的,若硬是要他含冤抵命,不单蔡高不会愿意,就连死去的邱子双的灵魂九泉之下也不会安然。当初的通详文书是根据他们当时的口供写的,不能当作最终的判决。后来审出了实情才写成现在的判词,这只能证明案情由浑浊变得明朗了,由虚假变得真切了,这在古今公案中是常有的,也是正常的,怎能说前后不符没法结案呢?就是刑部驳回审查,我也没有办法改变。革职事小,枉杀无辜事大,下官无能,只好静听弹劾了。”
  俗话,三冬的鹌鹑是爪秋,蓝知县口口咬在疼处,按察使孙启雄怒不可遏,大骂道:“姓蓝的,仗着你多读了几本书,不知道多粗多长了!难道你的脑袋是铁打铜铸的,当真我不敢弹劾你?”
  按察使孙大人手下的侍从,一呼啦围上来,帮着狗馇屎,七嘴八舌地喊叫:“你敢顶撞孙大人,快快脱帽,向孙大人叩个响头谢罪!”蓝知县流露出一丝鄙夷的冷笑:“脱帽不过举手之劳,没有什么了不起,只是头怎么能响?这种本事只有你们有,我还没有学会呢!”孙启雄眼见没法下台,恨恨地说:“驳回再审,十五天后本官再看你的判文。”蓝知县恭恭敬敬地答道:“谨遵台命。”
  十五天期限太短,转眼就到了,鉴于这种情况,蓝知县带着案卷和人犯,赶回潮州府会审。此次以知府孟旭光主审,蓝知县坐在一旁静听,县衙的书办和府衙的文案一起记录。审讯结束,李振川、李显、蔡高、徐丙一、吴前水、林仁友等的供词和证词,与以前一样,没有任何更改。蓝知县更改了问语,补上新的供词,再将原判写进去。连夜呈给按察使孙启雄。
  按察使孙大人看后,气不打一处来,召来蓝知县,指着他的大鼻子说:“好一个蓝鼎元,又来耍花招!你只改了问语,供词和判决仍与原来一模一样,你是糊弄我呢还是糊弄你自己?百姓们说,听着喇喇咕叫照样种庄稼,你是把我的话当成喇喇咕叫了?!”
  6
  孙启雄怒气冲天,蓝知县却平静如一潭止水,诚恳地说:“问语出自审讯的官员,当然可以更改。口供出自犯人,生死攸关,哪里是审案的官员所能任意改变的呢?口供是花,判语是果,既然口供不变,判语自然难以改变。今日的案情确实没有什么可怀疑的,请宪台亲审明察。如有差错,下官愿承担一切罪责!”
  孙启雄是个意气攻心的人物,往往是为争一口气,不顾满盘输。他气愤愤地说:“蓝鼎元,你以为我不能亲自审问?我就是要亲自审问,等我找出差错,咱们再说!”
  “下官乐于聆听宪台大人的教诲。”蓝知县依然十分冷静,说罢,快布走出了大厅。
  潮州刑厅推官唐奥是蓝鼎元的闽中同乡,又同窗共读多年,甚为蓝公的处境担忧,连夜叩门来见蓝公,劝诫道:“宪台大人是你的顶头上司,怎么能跟他较劲儿呢?你没有牢蹲还要找个锅框子蹲吗?他是三品按察使,你是七品芝麻官,惹恼了他,撸你还不是撸一把菜叶子!高桌子矮板凳,熬个县宰也不容易,万一革职回家如何见人?”
  蓝知县淡淡一笑说:
  “我自幼贫贱,什么苦都受过,官职的有无,不足挂齿。当官本身不是坏事,若要杀无辜百姓,讨好上司,当这样的官就是可耻!我蓝鼎元能够做吗?”
  好心的唐奥,干急躁不淌汗,毫无办法。
  两天后按察使孙大人亲自复审此案。一开始便凌颜厉色喝神断鬼,要他们说出真相。李振川、李显等的口供与原来的口供一点不差,孙启雄十分恼怒:“你们受了多少贿赂,快说!如不据实招供,我将你们一个一个用夹棍夹死!”
  李振川说:
  “谁能贿赂我呢?是蔡高?是蓝知县?他们能给我多少银子?我在县衙任职十几年,难道不知道杀人者死这个简单的道理吗?纵然得到千金万银,性命没有了,要金银又有何用呢?我因为舍不得四两银子被人家偷走,结果打杀了一条人命,现在若再把罪责推到无辜的人身上,这不等于又杀一条人命吗?此案没有一点冤枉啊,到任何地方,我也没有别的口供。”
  李显说:
  “小人拒不认罪,才应该用刑,现在我自愿如实招供,不敢嫁祸于人,为什么对我用夹刑呢?如果按察使大人非要我改变口供,那很容易,要我说谁是凶手,我就说谁是凶手,无需用刑。出了差错,我可不担干系。”
  徐丙一、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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