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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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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他?
  明琇一紧张就下意识搓手,额头上流下冷汗:为什么深夜会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将她吃妖丹的事捅出去,就会暴露她是鬼修,甚至连寄生在她的右眼中凶煞也会一并被发现。
  仙门普遍认为召唤凶煞附身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穷凶极恶之辈,终有一日会入魔危害人间,因而立有严令,一旦发现凶煞附体之人,必然是要连人带魂一并用圣火烧灭。
  不如杀了他?明琇在背在身后的手中凝聚怨气……
  为了保全自己,有时候不得不杀人灭口。
  一步、两步、三步……随着那人渐渐走近,她手中的怨气一腔散尽——最终还是打消了杀人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
  尽管她的手上并不干净,但这并不构成她肆意杀害无辜者的理由。习惯于杀人这种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才是真正被鬼道的戾气所吞噬,正应了仙门谶言。
  杀人或许是最快的办法,但绝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生啃妖丹的不一定是鬼修,还有可能是……单纯的变态或是脑残!
  明琇灵光一现,为自己立了新人设:异食癖变态。
  她眼一闭,心一横,生生扑到了男子身上,双手搂紧他的脖子,双腿往他的窄腰上一跨,张嘴咬在他的左肩上。
  “哥哥真香!”她装疯卖傻,贡献了人生中演技的巅峰。
  接下来,他一定会本能地用力甩开她!
  如此一来,明琇无需解释,就有了逃跑的机会!
  明琇像牛皮糖一样黏在那人身上,说什么也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与此同时,往自己脸上抹上更多的妖血。月黑风高,在这张毁容的脸上又被涂了一脸蓝血,怕是鬼见了她都会两眼泪汪汪。
  只要熬过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门来,也认不出她。就等着这个人恼羞成怒,将她重重甩开,然后乘机开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发出了一声闷哼,却一动不动。
  明琇虽于心不忍,但为了维护“变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还咬出了一点血丝。
  谁知,那人竟仍旧不甩开她,反而就着她这种熊抱的姿势,抱着她迅步离开了有四具狐尸的凶案现场。
  这是什么情况?
  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变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变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术,明琇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抱到了一间木棚。
  一间坐落在沙漠里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围响着骆驼的呼噜声。
  都到了人家的地盘,明琇也晓得装变态没用了,便索性松开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我放骆驼时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这声音有一丝耳熟。
  明琇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惊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莲!
  哪怕再过去十年,明琇也绝不会认错,就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是天下幻形术第一人扮演他,也无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韵。
  月光静静照在他脸上,恍惚间,沙漠也成了仙洲。
  明琇的手、脚都绷紧了,就连脖子都僵化在一个勉强的角度。她产生了两个疑问:
  刚才我为什么要扮演傻X?我是傻X吗?
  李青莲似乎并不打算戳穿她刚才的表演,直接略过了她咬人这件事。他在屋内生柴点火,架上小火炉,烧上热水。
  蒸汽弥散开来,水壶发出了“嗡嗡”声。
  李青莲道:“内室有衣裳,你若嫌这一身惹眼,就去换身新衣。”
  明琇确实很需要换一身衣服。如果穿着这身沾着蓝血的衣服回去被人发现,免不了要被发现她曾去过凶手谋杀沈爱未遂的现场。
  这让明琇觉得他变了很多,不仅心细,也心软了许多。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是飞扬跋扈、嫉恶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问酒一剑穿个窟窿;遇到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在出手买下前考虑价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异士,也不管合不合礼数,一律请客吃酒。
  李青莲好玩、好学,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边,他绝不会碰。
  可现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个剑窟窿?
  这也太奇怪了。明琇缩了缩脑袋,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是认出我来了?
  不,绝不可能。
  她第一次来到《问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书女配许柔止身上。许柔止的长相确实和她的长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现在她的脸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坏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许柔止时期消瘦许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个两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说,没有人会将她与死去的许柔止联系起来。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莲的眼睛里装了DNA探针,也不可能认出她来!
  于是,她从善如流,走进内室,换上新衣。
  古人的衣服都用系带固定,并不那么讲究尺寸,而且李青莲的衣服虽说宽大些、拖到了地上,倒是正好显得飘逸当风,符合潮流。
  素色衣裳摸起来手感比蚕丝还要细腻,散发着一股幽雅的檀香味道。檀香市价十金一钱,而李青莲习惯用的上好檀香更是有价无市,可见他平日里穿得看似朴素,实则确是把钱全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多年后再见,饶是自己穿着他的衣服,明琇心里还是忍不住蹦出四个字:
  “豪无人性!”
  换好衣服出来,热水也烧好了。李青莲沏了茶,随后伸出右手,手掌像变魔术一样在她面前展开。
  掌心里放着一颗当地特色的乳酪糖。
  奶香扑鼻。明琇吸了吸鼻子,摇头,“我乳糖不耐。”
  李青莲“嗯”了一声,从袖子里掏了掏,掌心里又放了一颗麦芽糖。
  ——李青莲随身带糖?还带了两种糖?
  见她迟迟不接,李青莲问:“这也不吃?”
  ——五年过去,硬核仙君的人设也崩成硬糖仙君了?
  明琇咽了咽口水,狐疑地接过那颗糖。
  将麦芽糖含在嘴里,妖丹的腥臭真的被冲淡了不少。不过她从来都含不住糖,很快就把糖嚼碎了。
  咽下了糖,明琇清了清嗓子,“多谢小郎君的衣服和糖。”
  李青莲没有立刻回话,而是沉默着望向窗外硕大的月亮。
  他的眉骨生得立体,更显得眼神深邃。那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明月就在他眼睛里流转出琉璃般的眩光。
  如至清至浅清溪。
  或许拥有这样的眼神的人永远不会老去。
  麦芽糖的甜味还没有散去,咂咂嘴,嘴里还有回甘。
  “在下李青莲,幸会。”
  幸会?
  明琇不觉得他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客套寒暄的必要。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掉马是不可能掉马的

  第9章 恐惊天上人

  在下李青莲,幸会。
  他报的是大名,而非表字。
  灵界男子二十及冠,及冠后由长辈赐字,平辈间以表字相称。
  李青莲却没有表字。同样,李成壑也一直未取字。本应在冠礼上为兄弟二人赐字的李老城主在四年前突然撒手人寰。
  大概是为了缅怀亡父,兄弟二人一直以来只保留着老城主起的名。
  明琇那会儿刚来到这个世界,也不懂什么名、字、号的区别,第一次见面就直呼“李青莲”。现在,总算懂得了收敛,规规矩矩地揖道:“原来是李谪仙,刚才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久仰大名,闻名不如见面……”
  李青莲显然不想听她客套,打断道:“你呢?”
  他倒是不吃亏,也要她报上姓名。明琇摸了摸鼻梁,低头一笑道:“我刚才那副样子都被谪仙看到了……这时候我说的名字,你敢信?”
  “信。”李青莲不假思索,“你不过是吃了一颗死妖的妖丹,既非杀人,也非越货,纵然不雅,也没有危害他人。我权当没有看到,绝不追究。”
  不过是吃了一颗妖丹?明琇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这还是眼里那个融不下一粒沙子的少年侠士吗?至少她认识的那个李青莲,遇到这种情况、对付她这种吃妖咬人的疯子,就算不一剑刺死,也必然要把她揍得服服帖帖。
  “李青莲,真的不考虑打我一顿吗?”她第一次因为别人没揍她而感到惴惴不安。可毕竟不能真的提出“我觉得你像是被人魂穿了,不如你把我吊起来打一顿,让我相信你没变”,那也太抖M了。
  李青莲看着她那无处安放的双手不停地相互揉搓,嘴角微微上扬,“只要你亲口告诉我芳名,我就信。”
  顿了顿又道,“我现在虽瞧不清姑娘样貌,但等你入了大匡城内门,再见之时我必能认出你来,横竖躲不掉。”
  这个时候出现在大漠里的外乡人,必然是前来投考的修士,并不难猜。但能不能顺利进入内门,却是没有定数的。明琇听他这么说,心道:莫非他想给我开后门?
  “明琇。”她没骨气地回答道。
  “哪个琇?”
  “明王秀。”
  拆字拆得清奇。他点头,“原来是‘充耳琇莹’的琇。好名。”
  明琇讪讪一笑。“充耳琇莹”出自《诗经·淇奥》: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这么解释,这个字确实风雅美好。但实际上,她的“琇”并不是这个含义。她的妈妈在她幼年时给她改名的时候,只怕也不知道有这首诗。妈妈带着她再婚嫁给了明瑄的父亲,为了凑个像一家人的名字,才按着明瑄的“瑄”,给她起名“琇”。
  瑄是古时祭天用的美玉,而琇是比玉差一些的石头。
  。
  方才倒的茶凉了,李青莲重新沏上一盏热茶。
  “我不喝茶。”她嗜甜怕苦,算是个小毛病。
  李青莲又将酒葫芦解下,放在桌面, “酒呢?” 
  如今他已不再随身佩剑了。
  但酒葫芦还在。
  酒,竟比剑更长久地陪伴了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
  这一刻,明琇忽然生出一种“日月既往,不可复追”的感觉。
  “那就来点酒吧……”
  寒夜里的酒,总是令人无法抗拒。明琇接过他的酒壶,猛地灌下一口酒:是甘甜清冽的葡萄酒。
  这里的酿酒技术不像现代那么完善,酒的度数并不高,水里还有些许葡萄渣。味道甜甜的,也像葡萄汁一样。甜味过后,酒韵就在舌尖慢慢散开,有些辛辣,亦略微苦涩,咽下一口后,却是回味余长,回上来一股原汁原味的清香。
  李青莲爱喝,便钻研酿酒。这也是他的老习惯了,喜欢什么,就必然要去摸清什么东西的门道。
  喜欢四海游玩,各种方言、外语就信手拈来;喜欢古玩,就去学了破译器物上的阴文阳文,请教丹修绘箓之法;爱洁、喜香,便真的去学了在仙门女子中流行的香道;就连修仙界一贯对于凡人庖厨之道的鄙夷,都抵不过他对美食和做菜的一腔热爱。
  明琇就不一样,她若喜欢什么,但自己不擅长,索性不喜欢了。
  葫芦中是五年未曾喝到的味道,喝一口,少一口。这么想着,明琇就喝得慢了些。
  木炭这时候已经让这间小屋暖了起来。李青莲做到火炉边,拉开衣襟,露出肩头。
  “明琇。”
  这是他第一次叫明琇这个名字。明琇听了竟有些恍惚,听到他又说“劳驾帮我在伤口处上点酒,可否”,才回过神来。伤口,指的是她咬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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