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簟�
少年道:“杀这么个东西,还配让我动用仙法?你这老东西倒是晓得心疼你儿郎,可知道、你拐来的女儿也有人心疼!何时我碾死只臭虫还得跟臭虫讲道理了?”
见过横的,就没见过这么横的。“我的苦命儿郎唷——娘很快就来陪你咯!!”
明琇左边是个死人,右边是个戏精,脖子上是把刀子,前面站着的是……好吧。他看着是个神仙公子,一袭白衣、不染纤尘的模样,可性子偏又一身江湖气,哪里是什么神仙、什么公子,分明就是民间故事走出来的使气任侠的游侠儿。
“你既说了要下去陪你儿,那我便成全了你。”
这一次,少年甚至懒得用自己的剑,而是拾起那根死去的人贩子手中的鞭子,将鞭子往婆姨脖子上一抽一拧,她便断了气。
明琇跪在两个尸体中间,大气也不敢喘一声。不过须臾,他就轻轻松松杀了两个人,饶是知道少年帮她处置了人贩子,这两个人做的事丧尽天良,实属罪有应得,但她仍心有余悸,背后全是冷汗。
“腌臜之人、龌龊之事,但被我碰上一个,就除一个!”少年信步走回马车,听到路人中传来的闲言碎语,别人骂他,他就怼。“当街杀了两条臭虫,怎么,还有人为其伸冤?还有,休要提什么九阙。某,一介散修,并非九阙门人,尔等若想为人贩子鸣不平,来某跟前骂,在背后骂九阙无德又是何等窝囊!”
那些圣母心泛滥的人,自然不敢真的走到他面前指摘,被他一瞪、被侍卫一威吓,便陆陆续续都散去。
最后留下的是支持少年的人。
这个时代尚武,侠义之风盛行。围观者中有四五青年,看起来都是草莽好汉的样子,见他行侠仗义,大受鼓舞,合力逮住了剩下的几个随从人贩,让他们引路,去扫平那黑市窝点。
重获自由的少女们竟反而嘤嘤哭泣起来。明琇不解,拉住其中一个模样娟秀、皮肤白皙的姑娘,“你可以回家啦,还难过什么?”
娟秀少女摇头道:“早先双亲大人已将奴奴许了夫家,谁知踏青途中被人绑走,遭此飞来横祸,奴奴名声受辱,夫家定然不要,更会另家族蒙羞。”
“噫……这算是哪门子逻辑。”明琇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二十一世纪女性,对这一切都十分无知。“横竖那个白衣小哥救了姑娘你啊,你这不还没被卖掉呢,名声怎么就受辱了?看到你回来,你爸妈还有你未来老公高兴还来不及吧?”
娟秀少女流下两行清泪,咬唇道:“不……不是这样的。这五天奴奴落在外男手里,流落市井腌臜之地,奴奴说自己清白,又有谁会相信?本来若奴奴偷偷逃回家中,说不定家人还能将被绑一事隐瞒过去,可现在那仙郎在闹市之中杀了人贩,这么多双眼睛都瞧见了奴奴,这件事是决计无法隐瞒过去了。奴奴这一辈子,怕都无望了……只有遁入空门,了却残生。”
这番话给明琇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她怎么也想不通,怎么会有父母对子女这么残忍。可是,看其余少女毫无喜色的青春脸庞,她又觉得或许不是父母残忍,而是这个时代对普通女子就是这般苛刻。
“我、我难道不该那样救你们……”少年先是难以置信,然后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怀疑。
娟秀少女擦干眼泪,摇了摇头,“不怪仙郎,是奴奴命不好。”说罢微微踉跄了一下,头也不回地向东走去。
他方才那凌厉的眼神顿时烟消云散,他就像是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咬着牙,紧紧攥着衣摆。
人群里有人喊了出来:“金冠白衣郎,葫芦问酒剑……他就是谪仙!”
丝丝愧疚涌上心头,少年听到别人喊“谪仙”,反倒低下了头,凶道:“不是!认错了!看甚么?全散了!”
“谪仙?”这个名号听起来有些耳熟,但明琇一时半刻也没想起来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他小声道:“我该怎么办?”
他身边站得最近的人是明琇,也只有是在问她了。
“我将你们一一送回家,亲自向你们的父母双亲解释缘由,管不管用?”
“啊?”明琇心中一动,她虽不知道这样做到底管不管用,但她感觉到少年的心很好,是个难得的热心肠的好人。
少年垂眸,自己否定了这个法子。“呵,这算什么馊主意。我与她们非亲非故,护送她们回家,反倒会教人误会。”
随后,他命侍卫给余下的姑娘分了些丰厚的路钱,让她们自己回家。明琇也得到了两枚银铢。与此同时,少年已回到了车上,准备扬鞭启程。
明琇在这个世界上着实无处可去。再流浪下去,也是再次被人抓走卖了的命。
如何安身立命、如何不饿肚子都是燃眉之急的问题。
想到这些,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马车,一把抓住厢前横木,矫健地跳上了爬上了马车。她一把拉开车门,将银珠子往里面一扔,大声道:
“英雄!我不要你的钱,我没地方去,想跟着你混!”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以前看水浒,生动的暴力场面描写给我留下了森森的阴影。杨雄、石秀杀潘巧云、武松杀潘金莲,都是脱光女人衣服,虐杀毁尸。。。古代女人一旦不洁,就会被彻底剥夺作为人的尊严
可以想象一个女人如果被掳走多日后,好不容易逃回来。。。哎
第18章 《蜀都赋》4
明琇扒着行驶中的马车,眼巴巴求收留。
不能细想,否则实在狗腿得没眼看。
她从前收养过一只流浪狗。原先她并不打算养狗,只是某天好心在校园里喂了狗子几块大排,结果那狗子就缠上她了,卖萌跟踪求抱走,然后明琇真的就抱走了它,从此过上了有狗儿子的生活。
嗯,她大概是从狗娃身上受到了启发。
侍卫赶她,她死死抱着车门不走,侍卫一鞭子抽上来,骂道:“滚!”
这时,车帘扬起,从里面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风一般地握住了鞭子。
那个嚣张跋扈的少年离她不过三尺的距离,一股幽幽的檀香扑鼻而来。他问:“我害得你回不了家?”
穿越这种随机事件根本不在人力掌控的范围内,在回家之前,明琇只想好好活着。于是,她厚着脸皮顺水推舟,顺着误会继续下去。“我回不去了。求您收留我一阵……我很快、很快就会找到出路的。
“对不住。”他真的以为明琇和刚才的那些少女一样,也因为名节受损而不敢回家,因而诚挚地道歉。“我没有想到会给姑娘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姑娘若实在没得出路,我这至少可以给你一口饭吃。”
一看就是被保护得很好的、天真爽直的少年。欺骗这样的人,明琇觉得有些无地自容,低着头,用蚊子般的声音道了声谢。
“进来。”
明琇走进了车厢内部,没想到里面的空间比外面看上去得大不少,想来是修仙者用法术变幻空间的关系。
除了少年,还坐了一个是个鹤发白须的老翁。
老翁道:“青莲,看,你当街救人,本是好心,可惜忘了姑娘家的闺阁教条,办了坏事。你这使气任侠的性子,可得好好改改。”
“青莲……李青莲?”听到这个名字她的反应似乎过大了,她意识到后,故作镇定,“你是李青莲?大匡城少主李青莲?”
“正是。”
明琇脸色煞白:不是吧?
《文道仙途》中的悲剧男配出现了。李青莲作为一个导师型角色,其价值就在于给男主加经验值和送道具,作者最后让他在混战中为保护男主壮烈死亡,也算是榨干这个角色身上的最后一滴价值。
明琇遇到了第一个书中人,这种感觉很是奇妙,却又让人不免担心,她心道:李青莲既救了我,我也要报答他,决不能让他落得像书里那样的结局。
“小姑娘,来来来,别跪着了,坐这。”老翁一身华贵,笑呵呵地看着明琇,丝毫不嫌弃明琇身上脏,邀她别坐到软塌上来。
老翁的身材敦厚,脸上也胖乎乎的,笑起来,眼睛就迷成了两条弯弯的新月,在两抹蓬蓬的白眉毛底下几乎就瞧不见了,胡须也是白蓬蓬的,看上去手感很松软。
这样的笑容让明琇想起了自己过世的外公,心中一暖,险些哭出来。
这是她穿越的第三天,孤苦无依,又饿又累。尽管想起了身份,但按照剧情,许柔止向父母毁了婚约,又为了追随尉迟瑄离家出走,未出阁的女儿背弃婚约、远走高飞,这对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许柔止早已与家族决裂,这也意味着,明琇无法回到符离宗寻求庇护。
本来,穿越分三种,地狱难度的是身穿,中等难度的是魂穿,最方便融入的是胎穿。可许柔止一早就把仙门小姐的身份作没了,明琇失去庇护,和身穿也没多大区别。
更别提许柔止的容貌和她原本的容貌有七八分相似,让她有一种“另一个世界倒霉的我”的既视感。
明琇以前样样不缺,性格也骄傲,有时候宁愿自己多做点或是花钱买便捷,也都不愿开口求人,可她现在为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立足,不得不厚着脸皮寻求帮助。
老翁善解人意地问:“小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那句“小姑娘”一听就是吴语口音,明琇也是南方人,听到熟悉的乡音,那关切的语气,再也忍不住,湿了眼眶,喉咙里干裂发烫,哭了出来。
穿越发生在自己身上,给人第一感觉就是被整个世界遗弃。
人本来就是高度社会的动物,一旦脱离熟悉了一辈子的社会、文化、亲朋好友,无异于将整个人回炉重造。原来她身边有家人,卡里有钱,有自己的生活,可现在她就是天地间唯一的异类。
这种孤独感,是任何新鲜劲都无法盖过的。
李青莲看不得女孩子哭。他望向车外,转移话题:“也到了饭店,我们去当地食府吃顿饭,包管你甚么麻烦事都忘了,其余的事,吃饱了再说。”
他随即介绍道:“这位是九阙阁老大儒,姓贺,姑娘就尊一声贺老;至于我,还没起字,和你算是同辈,姑娘大可直呼我的名字。”
明琇占了许柔止的身体,总不能还说自己是明琇,否则被人当成邪魔夺舍可不好。
“我叫许柔止。”又想到许柔止这个名字说不准还会和符离宗扯上关系,遂补充,“平常叫我阿止就好。”
*
马车在一家名为“文道烫”的食府前停下。李青莲对一众侍卫随从道:“一会儿诸位敞开了吃,李某人请!”
饭馆名叫“文道烫”,里面的装潢也一样风雅,四壁悬着字画,各桌之间以书柜相隔,书柜上也堆满了各种书册、卷轴。走进大堂迎面而来的店小二一席灰袍,羽扇纶巾,还真就是一副儒生的模样。小二热情地将他们引入二楼雅间,对李青莲熟络道:“李郎上回就说了要常常小店最新出的五熟釜,小的提前一月就叮嘱后厨备好了辛辣鲜香的老锅底,可还是按照老规矩,要个招牌绝品辣锅?”
明琇听到“绝品辣锅”这四个字,嘴巴就一麻。可又听到随从之间闲聊用的都是当地方言,可见都是很能吃辣的朋友。她不会吃辣,却因为自己就是个蹭饭的,不好意思提出要鸳鸯锅。有一回明琇和几个嗜辣的朋友一起吃火锅,她提出要点鸳鸯锅,她永远也忘不了朋友用妥协又无奈的语气说:鸳鸯就鸳鸯吧。
好在贺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