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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细细打量起那个伤痕来。
那伤痕一粗一细,上端交叉,下端扭结成一个双8字形,边缘整齐,一看便知,这不可能是随手弄出的痕迹。
看到这个符号,都合木脸色顿时刷白:他就知道,这么漂亮的马怎么会平白出现在他面前!他早该想到,它长得这么神气,必是大有来头的!
怎么办?送回它的来处?
一想到这里,都合木心头一阵绞痛:这匹马从草原到这,足足跟了他一个多月,他在草原上碰见它时,只以为它是来赶互市的马商不慎丢失的,叫自己捡了大便宜。因此,一得了它他怕被人认出来,先是秘而不宣,再又急匆匆在第一天上午就把它卖了出去。只是单单倒手一遍倒也没什么,但都合木当日瞧着这马品相上佳,每天都给它喂的上好草料不说,见它来时那几天掉膘掉得厉害,还一狠心花高价在一个牧民手中买了一罐子蜂蜜。
在草原上,蜂蜜这等稀罕物几可价比黄金,寻常连小贵族都不一定有得吃,要不是机缘巧合,都合木也买不到,结果呢,他自己一点都没舍得吃,全填了这小东西的嘴!这一个多月他少说在这小东西身上花了三十两银子!
更莫提因为它的事,自己今天早上才刚刚赔出去了一百两银子!
祸害,这马绝对是专门来害他的!
都合木愤恨无比,又左右为难,突而听黑衣青年道:“这马,你给个实价吧。”
实价?都合木又呆了:这人不是已经看出了马的来历,他怎么还敢要?
他目光挪到青年的脸上,触及他漠然的眼神,顿时一个激灵:是了,若这人真是他想的那个人,怎么会害怕这匹马带来的麻烦?若是他也会怕这个,那大郑国就没有不怕的人了。
一时间,都合木心灰意冷,他现在只想把这烫手山芋快点扔出手,眼前的人,无疑是他当下最好的选择。
“三百两,三百两我就卖。”都合木估算了一下,怏怏给出心理预期的最低价。
黑衣青年伸出一根手指。
“一百两!”都合木差点跳起来:“不行!一百两太少了,绝对不行!公子,你不能让小的血本无归啊!”
青年也不跟他争执,他揉揉枣红马来回动的招风耳:“不行,就不行吧。”说完毫不留恋地竟转身走了!
都合木站在原地,面色阴晴不定:原以为还能讨价还价一二,没想到这人说走就走,他这般作派,哪像是传说中豪掷千金的五陵少年?
真的要送回去?
都合木想到某些可怕的事,顿时打了个寒颤:不行!绝对不能送回去!那么,杀了?那就真的亏大了!
都合木咬咬牙,看青年即将走得人影不见,急忙追了上去:“公子,等等!”
半个时辰后。
枣红马哒哒踏着马步,走在黑衣青年旁边,看着他的俊脸颇为不解:怎么一会儿功夫,这人就像被换了魂似的,一直在笑?刚刚他可酷着呢!
秦牧想到自己只花一百两银子就买来了柔然王庭御马,一张长年被冰冻着的脸竟不由自主地解了冻:这么些日子来,总算有了件叫人开心的事。
半晌,秦牧揉揉脸,望一眼刚刚到手的小马:没想到只是来马市碰碰运气,就能有这等收获。谁能想到,柔然王庭从不外流的天马竟会在一个小小的边关马市中被人挂牌售卖?这种天马驯养繁殖技术一直掌握在柔然王族手中,只赐给最亲近的将领和血脉子孙,在世人眼中,它一直极为神秘。
若非自己发现了它在耳后的烙印,也不能确定这等好运会降到他身上。这种马乍瞧着像大宛良驹,但它的马蹄没有大宛马那么大,并且大宛马大多为棕色马,耳朵偏圆,不似这匹小马耳朵长且宽,略有些招风,动起来颇有些逗人的喜感,不怪都合木这等平民也不认识它。
当然,即使是秦牧,也只在两军交战的战场上远远见过几回,是以,他才没有第一时间把它认出来。也因此,一认出它来,秦牧便猜到,那个马贩子必定不知道这匹枣红马的来历和珍异之处,否则这种一查一个准的违禁物,他怎么敢光明正大地拿出来售卖?
想到都合木连声叮嘱,让自己一定要将马耳朵上的印迹去掉,秦牧神色微敛:即使他不惧被人找麻烦,但如今正是两国交好之时,为免不必要的麻烦缠身,有些事也不能太过大意。
马匹对骑兵而言,就像他们的另一个孩子。想到这小东西接下来要受的苦,秦牧神色不由放软了些:“小家伙,你喜欢吃什么?”
枣红马停了下来,仰着头“咴”地叫了一声。
它的头上正吊着一串串红艳艳的沙枣。
秦牧问道:“你喜欢吃这个?”边关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东西,没有米面的时候,秦牧这些年没少拿它当主食。
枣红马又“咴”地叫了一声。
秦牧不由愕然:他只是习惯了独行时跟马说说话,这枣红马一问一答的架式,怎么像能听懂他说什么似的?
枣红马见秦牧半天不动弹,忍不住拱了拱他的手,催促道:“咴!咴!”快给我摘啊!我饿死了!
秦牧的怀疑只是一闪而逝,见枣红马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便找了两根树枝,扬手夹住一根离得最近的枝条,将它勾到枣红马的面前:“快吃吧。”
枣红马嫌弃地看一眼秦牧:这人一看就是没打过枣的,谁家吃枣是送到嘴边连树叶子一起啃的?不过,谁叫它没手,也只能先将就着啦。
枣红马欢呼着“咴咴”两声,用舌头卷起一串红艳艳的枣子,欢快地吃了起来。
枣红马吃得正欢时,只听秦牧道:“看你这么喜欢吃枣,以后你就叫枣儿吧。”
枣儿?
枣红马困惑地抬头:这名字……好熟啊!
第3章 传说中的共浴
秦牧原本没甚胃口,看枣儿咔嘣咔嘣吃得香,竟然也觉得腹中有了些饥火。他解开身上的皮囊,取出干粮,一口水,一口饼。一人一马就着黄沙夕阳,在沙枣树下吃得津津有味。
沙枣这东西,吃多了肚子里要倒酸水,枣儿这些日子很有些当马的经验,但叫她去啃草解酸,不到万不得以,她是吃不下的。一看见秦牧手里的饼,她眼睛顿时亮了:这个人吃得这么香,肯定很好吃!
它轻轻地拱了拱秦牧的手。
秦牧起先不觉,以为是自己挡住了枣儿吃枣的路,往旁边让了让。但随即,他的手又被拱了一下。
他扭回头,只见小马的眼睛上方,它两条细细的白“眉毛”呈八字型挂在脸侧,一脸愁苦地盯着他……手里的饼。
秦牧看看枣儿,又看看被他咬了半拉的饼,不敢相信地举了下手里的饼,问道:“你要吃这个?”
这还是第一个能马上明白她想表达什么的人类!
枣儿正要高高兴兴地点头,忽然觉得不妥:如果被这个人看出我懂他说的话,会不会被当成妖孽烧掉?顿时迟疑了一下。
虽然枣儿也不明白什么是妖孽,为什么她会被当成妖孽,被当成妖孽为什么会被烧掉,但动物嘛,本身就是凭直觉和兽性行事的多,她没往深处想,又不想轻易放弃到手的美味,只是眼巴巴盯着秦牧手里的饼不动弹。
她这副馋样,即使再笨的人也该明白了。
秦牧拍拍她的头,十分大方地把饼分成两半来喂她:“吃吧。”他以前的老伙计还喜欢偷他两口酒喝呢,一匹马想换换口味吃饼,在秦牧眼里,压根就不是个事。
真是个不错的人啊!枣儿欢快地“咴”了一声,迫不及待地将饼卷进了嘴里。
随后……啊啊啊啊!呸呸呸呸呸!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这是饼吗?这是包着石头和干草的抹布吧!
枣儿从这半个饼里体会到了世界深深的恶意。
她抬头控诉地瞪着秦牧:都是这个人,看他吃得这么香,害她以为饼很好吃,才上当的!
秦牧觉得,自己好像真能跟眼前的这匹马心意相通,她一瞪眼,自己好像就知道她要说什么。就像现在,枣儿肯定是在嫌弃这像抹布一样的炊饼!
这……这简直太棒了!
即使他家学渊源,也知道要跟一匹马培养出默契,没有三五个月是不成的,更别说达到心意相通的地步,抛开马匹本身的智慧,心意相通什么的,至少要跟主人相处许久,感情不错的老马才有可能做到。而枣儿跟他才处了多长时间,就能达到这一步,传说中柔然王庭的御马果然名不虚传!
即使枣儿其他身体素质一般,但凭这份灵性,也足有跻身名马的可能性。
秦牧振奋无比,想到开心处,他饼也不吃了,牵着枣儿的缰绳兴冲冲地准备出发:“哈哈,这回那群小子们可得眼红死了,叫他们瞧不上这边境小地方,被我捡到宝了吧!”
兴奋无比的秦牧完全没注意到,自家的马刚刚抬起又放下的蹄子。
枣儿完全不理解秦牧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兴奋:吃得比猪食还差,居然能笑出来,这个人,怕不是傻的吧?作为一匹经历丰富,并且勇于尝试的马,枣儿太清楚猪食的味道了。
带着一种对傻瓜的奇异怜悯,枣儿的那一脚就没踹下去。
乌兰集镇位于大漠边缘,镇上常驻人口不超过一千人,若非周围人迹罕至,地方足够大,这点子人,在大郑国的江南,连个大型村庄的规模都达不到。
事实上,乌兰集镇就只有一条不到二里长,可供二马并行的街,从街头到街尾,便是穿过了整个镇。
枣儿就这么看着秦牧拽着自己,在乌兰集镇那条唯一的街上狂奔。
作为一匹马,枣儿很喜欢跑步,那种血液燃烧起来全速奔跑,仿佛在乘风驰骋的感觉十分令马沉醉。
但是,秦牧已经在这条街上来回至少跑了二十遍。
来回看到的风景都是低矮的土房,马蹄扬起的尘沙把眼睛都迷住了好吗?他不烦,枣儿都烦了。
完全不明白这个人到底兴奋在哪啊。
“咴~~~~”好无聊,不想跑了啦!枣儿停了下来,拖长了声音叫。
这匹马,刚刚不是在向他撒娇吧?秦牧有些不确定,一匹马,它要怎么撒娇?
不过,跑了这么长的时间,也能让他将雀跃的心情冷静下来了。
秦牧抬头看看黑尽的天色,挽起枣儿的缰绳,“走,咱回客栈睡觉去。”
乌兰集镇统共就一间客栈,秦牧到的时候,店小二正在上门板。
看见秦牧进门,他有些为难地迎上前笑道:“客官,小店已经没有房间了,您看——”
秦牧没听他讲完,直接摆手问道:“那马棚的位置总还有吧?你不用管我,给我的马备上好的草料和水就行了。”
店小二忙点头道:“那倒有,小店马匹寄放一夜的收费是二十文钱,新鲜的草料一捆五文钱,干草一捆三文钱,水是不要钱的,客官要备多少草料?”
秦牧面色微僵,沉默片刻后从怀里摸出一串钱:“你数数,看是多少。”
店小二点了钱,面上的笑淡了下去:“一共是二十二文钱,客官,这些钱还不够一捆干草的价钱。”
秦牧默默地从店小二手里拿回两文钱,牵着马往院子里走:“那就不要草料了。”
店小二:“……”这人穿得也不差啊,怎么连一文钱都不舍得掏?
不过,秦牧随身佩剑,一身的气势太强,大漠里行走,带没带富贵眼识人还在其次,最要紧是不要眼瞎得罪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