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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穿越成了王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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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七皇子孟辰十三岁那年跟兄弟打架打到重伤在床,
  好友带着只有五岁的妹妹石薇来探望他,
  他忍不住手痒捏了石薇的粉嫩脸颊一下。
  “这胖妞探病也不知道笑一个。”
  石薇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殿下伤成这样可见不擅长打架,以后还是别打了。”
  若干年后,被流放去守皇陵的孟辰,
  带着浑身煞气与战功回到京城。
  抢了石薇出嫁的花轿,掀帘一瞧,
  只见当年那粉嘟嘟小姑娘出落成清丽绝伦的大美人,
  面无表情的拿着把匕首坐在里头。
  孟辰笑了一下,说:“把刀放下,再怎么妳也打不过我的。”


第2章 
  曹宛乔的原身是爱躲在房里的小姑娘,旁人都摸不清楚她在想些什么,也很少出去走动,曹宛乔穿越了来,怕自己露馅,益发不敢乱说乱动。
  只是时日久了,本性多少有些跑出来,至少对这辈子的家人们接触多了,对此曹大牛、陶氏是很高兴的,总是怕大女儿闷坏了自己。
  曹宛乔占了人家女儿的位置,心中总有些愧疚,日常家事会做的就经常帮忙,不过古代日常起居与前世不同,曹宛乔摸索了许久才知道怎么用灶煮饭之类的,幸好原身十指不沾阳春水,刚开始笨手笨脚,陶氏也以为理所当然。
  曹宛乔摸清楚这个家里状况以后,也过了半年多了,在她观察,原身之所以被那啥八叔公耍着亲事玩,最大原因就是一家子生计都挂在八叔公身上,曹宛乔虽然对自己智商没什么自信,好歹也知道如果能够改变,从经济状况开始是必要的。
  她试探着跟陶氏建议其他的赚钱方式,没想到其实曹大牛跟陶氏早就想到这事,陶氏面带苦涩说:“都是我拖累了妳爹,当初我这腿就费了不少钱医治,把家里的田都给折腾没了,否则咱们家如今至少还能有田指望。”
  原来曹大牛本住在平函城外,父母双亡,留给他一块田,幸而父母未过世前就给他说了亲,说的便是隔壁村陶家闺女,陶氏嫁过来,上无长辈,家中就他们一对小夫妻,日子蜜里调油,陶氏每日中午做了饭走到田里给曹大牛,替他擦擦汗,看着他吃完饭再回家去。
  长女出生了,小夫妻此时还有一些存款,家中第一个孩子,夫妻俩特别疼爱,曹大牛拿着钱给书塾先生取名字,书塾先生查了古书,卜了吉凶,得了宛乔二字,曹大牛很高兴,觉得自家女儿名字这么文雅,将来日子肯定不凡。
  可命运多舛,一日陶氏将女儿寄在隔壁婶子家,自己如往常般去给曹大牛送饭,路上却忽然被一条蛇吓到,摔到一深坑里去,被人发现的时候都出气无多了。
  把曹大牛急的,请了村里大夫,看一眼就说准备后事,曹大牛生气了,连夜进城,等清晨城门一开,就去寻那最有名望的大夫,卖地卖家伙,凑足了医药费,才挽回陶氏一条命。
  可陶氏也瘸了一条腿,休养了很久。
  家中没了田,曹大牛就去给人耕田,还到处打零工,村里人没少说陶氏克夫的,陶氏只能关在家中垂泪带孩子。
  待陶氏终于养好了身体,夫妻迎来第二个孩子,这回没钱请人取名了,可曹大牛坚持名字得有书香气,便取了大笔二字。
  生了儿子之后,陶氏松了口气,可家中经济愈发困难,曹大牛心想这样下去不行,多方考虑后,咬牙便去跟屠户拜师。
  因屠户多杀生,令人感觉造业沉重,一般人家中有田是不会走这一行的,就连曹大牛都觉得自己肯定不长命。
  可为了家人,曹大牛还是硬着头皮去学去做,幸赖族中八叔公开养猪场的,都是亲戚,八叔公也能多个出货的地方,才开始合作起来。
  如此生活逐渐宽裕,曹大牛心想在村里没田,留在这里客源也有限,便打算举家搬进城里。
  祖宅当然是不能卖的,而且也不过几个房间,曹大牛租给了村里人,一次拿十年租子,总算凑了钱到城里租房住,八叔公城里人脉较广,租个摊位交了保护费,曹大牛就在城里落了户。
  这也是为什么曹大牛夫妇对八叔公如此霸道插手曹宛乔亲事不敢违抗太过,八叔公实在对他们家有恩情的。
  一年年过去,曹大牛赚了钱,首先就是给家里买房,只因孩子越生越多,租的房实在住不下,新买的地方就在菜市里,味儿老大,出入又复杂,也因此价钱还够负担,曹大牛做生意又方便,住着住着也就习惯了。
  如此多年积蓄空了,可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家人住得安心,都很高兴。
  再说到一家人想办法开源的事,曹大牛本就不打算让儿子们继承屠户的事业,他还想着杀生的事自己揽了做,儿子们还是要好好做正经工作的。
  再者,也想着把祖传的田地买回来,所以已经联络好了村里,过两三年,曹大笔就能下田工作了,打算将他送回乡间去帮人耕田。
  曹宛乔知道这些事后,心中有些着急,曹大笔还要两三年后才能帮家里赚钱,况且恐怕短时间内也赚不了什么钱,八叔公再来一次,她还是得去当人家小妾。
  可曹宛乔自己也不会做什么,上辈子做的文书工作,在这里全无用处,认的字都有区别呢,而且她一个姑娘家,到哪里揽文书的活儿?
  还有,原身没上过学,基本不识字,她要站出来说会认字识书,恐怕立刻被当作孤魂野鬼丢到庙里去。
  她想到从前看过一些小说,发明东西这个她没办法,倒是女红致富还靠谱些,便向陶氏提议。
  陶氏只当她开玩笑。“傻孩子,一条帕子才几文钱?咱们费工去做,得的钱只怕还买不上几粒米。”
  曹宛乔一愣,仔细问过,才知道像他们这样人家,用的帕子水粉,都不贵,衣裳自己绣几朵花还能见人,拿去卖,店家肯定看不上。
  首先就要准备好布料好丝线,才能往高价上靠。
  可曹宛乔也想不到其他办法,自己在房间里悄悄的绣,且别说她根本没经验,女红不忍卒睹,还有就是伤眼睛,夜间绣还费灯油,油的钱够买几条帕子的。
  她观察陶氏手艺也是普通,给家人们补补衣裳还行,绣花什么的,陶氏家事都忙不过来,哪能鼓捣这些?
  但曹宛乔没想到,自己这些赚外快的提议,给了陶氏灵感。
  家里不是卖肉的吗?陶氏就留了几斤,腌肉干、熏肉干还是会做的,用心试做了一批,家里人尝过后都觉得不错,曹大牛让她多做些,他平日在摊子上就一起叫卖。
  他们有肉源,成本省了不少,家中确实增加了一些外快,陶氏愈发勤奋做肉干,曹宛乔也跟着帮忙。
  从备料到煮肉,再到熏制,三个熊孩子也一起动员,速度快了不少,陶氏并不小气,帮忙的孩子们就从利润里拿出零花钱来给,权当工钱,曹宛乔年纪较大,出的力也比较多,拿的工钱攒下来,才攒出那五两银子。
  曹宛乔对这里物价概念还是只有一知半解,可五两银子还是不够什么大用处,她自己也知道,可她又没有金手指,这样普普通通的魂穿了来,啥事不会,如今只能帮忙做肉干了。
  就是站在厨房里忍着高温煮肉的时候,恍惚想起前世,觉得此刻很不真实。
  上辈子父亲单独拉拔她长大,对她宠到骨子里,父女俩感情也好,父亲时常告诉她,让她大学毕业后才能交男朋友,曹宛乔嘴上撒娇抱怨,可心里还是打算听父亲的,有早恋的任何可能她自己都给推了。
  却没想到,父亲在她大学毕业前就过世了。
  曹宛乔那两年都不知道怎么过的,每天哭着醒来,若不是父亲希望她顺利念完大学,她根本也不想上课。
  父亲留下一笔够她读书生活几年的遗产,还有一套房子,生活暂且无虞,可她每日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生活顿失目标,朋友们都心疼她,可她只想躲起来,每日回想与父亲生活的点点滴滴。
  勉勉强强毕了业,找了份不起眼的文书工作,到底在人家底下讨生活,曹宛乔才振作起来,生活规律的过着她小白领的平凡人生。
  男朋友什么的,自从父亲死了后就没想起来。
  还是朋友们看不过去,介绍给她一个人,说是她同个大学正在读博士的学长,给曹宛乔传了照片,脸倒是她喜欢的,皮肤感觉特别好,白净的脸上一双单眼皮,鼻梁挺直,戴着一副金边细框眼镜,个子也高。
  就是让人感觉不常笑,专注学习的模样。
  曹宛乔想着朋友对她这么体贴,这人脸蛋她也喜欢,就试试。
  真见了面,嗯,果真就是她想象的,不苟言笑,一心扑在研究上。
  读的还是物理,两个人初次见面,曹宛乔至今都没想起来聊了什么,后来打听,这人还是大学里有名号的男神,高岭之花什么的,她特别惊吓,怎么愿意和她谈恋爱啊?
  跟朋友探听过,才知道对方也是看了她照片,可能有符合他审美,才同意见面的。
  曹宛乔自认长相不是大美人,圆脸圆眼睛,个子还矮,就是常听人说看了舒服,就这还算个优点,没想到人家男神喜欢的是这种类型。
  好歹脸蛋人家看得上,曹宛乔心很大的继续见了几次面,人家男神话虽少了点,可人挺大方,心地……应该善良吧?主要曹宛乔看见他脸就觉得养眼,所以当男神问她要不要当他女朋友,曹宛乔只犹豫了一晚上,便答应了。
  后来嘛……曹宛乔觉得没什么值得特别回忆的,反正分了手,她就抛到脑后。
  哎,想起来自己上辈子好歹能谈场恋爱呢,这辈子的亲事还如刀悬头顶。
  她可是十六岁了,在古代绝对可以嫁人生孩子了,不提八叔公,是不是该积极为自己的亲事打算呢?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妳倒是继续回忆交往之后啊!


第3章 
  既然要为自己的亲事打算,曹宛乔煮完了肉,走到陶氏身边去,陶氏正在备料,曹宛乔洗了手也帮忙。
  她状似无意的问:“娘,您什么岁数嫁给咱爹的啊?”
  陶氏顺口就答:“十六、七岁呗。”
  真这么早嫁人啊?曹宛乔苦了脸。“和我现在一样年纪。”
  陶氏抬头看到女儿的表情,笑说:“那是在乡里,咱们平函城十八岁才嫁的姑娘可多了。”
  那就是还有两年时间,曹宛乔略松口气,她试探的问:“我有些害怕八叔公又来介绍亲事,娘心里面有没有什么对象,适合女儿的?”
  曹家不是大户人家,年轻姑娘说起这些并不会被喝斥,陶氏之前聊起嫁人什么的,也没避着曹宛乔,所以曹宛乔很自然的就问出了口。
  没想到说到自己的对象一事,陶氏却沉了语气。“虽然我也不喜欢妳八叔公说的那些亲事,可妳别跟我探听这些了,我知道妳还记挂妳陶家表哥呢!”
  曹宛乔一愣,啊?什么陶家表哥?
  “替我将这些东西放进锅里。”
  曹宛乔还待再问,陶氏却扯开了话题,她只好帮着陶氏把切好的备料都放进大锅里。
  可她心中还是想着这事,十分震惊,原身竟然有意中人吗?
  陶家表哥,那就是陶氏娘家的人了,想必之前原身曾经流露出对这啥陶家表哥的情思,让陶氏发觉,陶氏是很疼女儿的,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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