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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瞧了,这些抱枕样式单一,若是多做出一些样式,倒是更能讨姑娘们喜欢。”
这算得上盗版抢生意,但在这个时代很是寻常,盛珍之前也做过,故而她没有反对。
“是哪家的?”
不过想来估计也不是什么有名的商贾,不然苏素不敢直言。
不出所料,苏素不在意道:“南方一个小城的乡绅罢了,此物新奇,故而被我们的人给注意到了。”
也就是说流传还不算广,安然点了点头,就不再过问了,苏素在这方面一向有经验,十分可靠。
苏素笑着说起了别的事情:“两位娘子可是犯了什么过错,我瞧着她们疲累得很,没什么精神。”
安然没有细说家丑的意思,随口带过,听出不是什么大错的意思,苏素就不在意了,她也不过是藏着些小心思,若是东家打算好好培养两位娘子,她日后也能沾些光。
但要说真有多在意她们也未必,现在盛家还是盛珍当家做主呢。
又聊了一会儿,安然就回了盛家,侍女捧来新衣,她一边换上一边道:“将那只信鸽拿来。”
侍女神情有一瞬微妙,轻声应着下去了,不一会儿,拎来一个竹子做的鸟笼,青翠的竹笼内,一只圆鼓鼓胖乎乎的鸽子站在里面。
“娘子。”
侍女低下头,忍住表情上的古怪,她都没见过这么胖的信鸽,到底是谁养的,就这还能送信?
安然示意她把鸟笼放在桌子上,然后叫她退下。
桌面上摊开一张雪白的宣纸,憨态可掬的虎形镇纸压在上头,她从笔架上挑出一支毛笔,斟酌片刻,落笔如行云流水,很快写好了信。
这时她放下笔,看向鸟笼,笼子里的信鸽终于屈尊降贵咕咕叫了两声,算是给了回应。
安然没在意这只鸽子的态度,将信卷成筒状挂在鸽子一只腿上,然后将它轻轻推出了窗户。
信鸽展开雪白的翅膀,没见它多用力,圆滚滚的身子竟然成功飞了起来,速度还不慢。
目睹了这一幕的侍女有些呆,原来它还真能飞啊。
没人知道胖信鸽飞出了盛家的范围就在空中莫名消失了。
南方昭城,唇红齿白的男童在街上颇受欢迎,他左手拿着东家阿婆送的烧饼,右手举着西家阿爷给的糖葫芦,嘴里含糊着打着招呼。
某一刻,男童眉毛一挑,飞快应付完热情的街坊们,三两下吃完了一根糖葫芦,往最近的巷子里跑。
狭小昏暗的巷子里,雪白的信鸽是一抹极明亮的颜色,男童伸出油腻的手就要去抓鸽子,被信鸽嫌弃的躲开。
他嘿嘿笑了两声,再伸出手时干干净净,飞快准确的抽出了信鸽腿上的信纸。
信鸽恼怒的抢走了他手里的烧饼。
小五也不在意,他展开信,见又是一件麻烦事,不敢骂安然,只能吐槽起这个世界的天道来。
“都被穿成筛子了还不知道。”
不算他和偷渡而来的安然争流,单说云岚城就有一个盛惜,走的都不是正规途径,现在南方小城又出现一个疑似穿越者,这个世界的天道是在睡大觉吗?
他把信揣回袖子里,没管身后跟着的信鸽,回了昭城落脚的客栈。
争流在擦他的剑,在这个世界,他是在江湖上行走的落魄剑客。
不过小五对他不走心的扮演嗤之以鼻,落魄剑客?他哪点像是落魄的剑客了?
看不出材质却本能知道不凡的玄衣,宽袍大袖,勾勒出穿的人挺拔的身姿,神情冷漠,举止不说优雅贵气,却有一种脱俗的韵味。
被认为玩票公子哥的概率远高于落魄剑客。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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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嫣然 3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 ,,,,
第124章 忘恩负义(五)
盛惜在邓家的日子并不太好过; 不止是因为邓母和她作对; 百般阻挠她和邓戚培养感情,还因为盛珍的态度。
被赶出盛家; 盛惜几次想要上门求情都不得入门; 这般坚决的做法让盛惜很是怀疑是不是有些事情暴露了。
不然以盛珍昔日对她的宠爱程度,怎么可能因为几句话就彻底对她心寒?
邓家; 她坐在梳妆台前,将一只金簪几乎要捏变形。
盛家的偌大富贵是她早就心有觊觎的; 虽然这个时代商贾地位低下,但铜钱可一点都不臭; 多年的生活经历告诉她,要想提高社会地位; 唯有走仕途一道; 商人钱再多也只是粗鄙商贾。
当然,她是女子; 不可能当官; 但妻凭夫贵,丈夫当了大官,她一样地位尊贵。
嫁给邓戚只是第一步; 举人娘子更只是开始,她不仅要当官夫人; 还要让邓戚的仕途中自己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
她想到的唯有钱财,大笔的钱财可以让没有靠山的邓戚走得更高更远。
钱财从哪里来,只能是盛家。
因此; 盛珍必须死。
但现在这一步貌似出了岔子。
铜镜中,气质温婉的女子紧紧拧起秀眉,她倒是不怎么担心失败了的后果,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盛珍还是念旧情的,甚至连摊牌都没有,只是拒绝了她的登门。
只要还念旧情,那就好办,她有的是办法磨得盛珍心软,只是她想起在盛家看到的情景,盛珍似乎有培养盛乐和盛菱的意思。
这不是好事。
盛惜确定盛珍的身体不怎么好,不然有个神医在身边也不会整天病歪歪的模样,以往盛珍最疼爱的妹妹是她,整个云岚城都只知她盛二娘子,盛三盛四几乎不为人所知。
她也就是仗着这一点,才敢对盛珍出手,盛珍死后,凭借着盛珍最疼爱的妹妹这一身份,足以把大半盛家家资纳入怀中,甚至要是运作的好,说不得能争取到十成。
但现在盛三和盛四的冒头让她有些不确定了。
该怎么办?
咔。
金簪终于被她捏坏了,房间角落里目睹了一切的侍女默默咽了咽口水,埋低了头。
就在盛惜一边讨好邓戚,一边和邓母斗法的时候,又有一则不好的消息传来。
盛惜自诩自己和这个时代的人是不同的,她有着先进的千年之后的记忆,比这个落后时代的人高上一等,但她同时也有些懊恼,自己那些记忆中没有多少有用的信息,甚至记忆中自己的年纪太小,基本都待在学校,更甚者她在记忆中学习成绩还只是一般。
这样一来,她记忆中的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她根本没有办法利用那些先进的记忆来提升自己。
盛珍能以纤弱之身扛起一个家族,将生意做得风风火火,盛惜一边不屑,一边还有自己都不清楚的嫉妒。
几个月前,盛惜在认识了一个从外地而来的女孩后,两人交谈中,盛惜突然起了个念头。
她不会做生意,也不想把赚钱的妙招教给盛珍,那能不能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她出点子,别人来运作。
之所以她从前没有这个想法,那是因为盛家在云岚城是当之无愧的地头蛇,她更是深知盛珍的手段,她要是敢在盛珍的眼皮子底下做出什么事,保准会被盛珍知道,到时候就没法解释了。
但现在她想到,不能在云岚城里做,可以找外地的人啊。
她跟这位小姐把话一提,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那位小姐也不问她为什么有个大商贾的姐姐还要找别人,大户人家里的事情,还是不问的好,别说盛家,就连她自己家的后院都热闹非凡。
几个月后的今天,那位合伙人送信来道市面上出现了大量的盗版商品,且它们中不乏精美高昂的,一下子就把她们家的给比了下去。
盛惜深吸了口气才没把怒骂给说出口,是了,盗版,她都忘了,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什么正版盗版的意识,东西你能卖,别家也能卖,你甚至找不到理由去告别人。
很快,院子里又有下人偷偷摸摸跑到邓母的院子里,说是夫人今天又摔了东西。
邓母皱起眉,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眉眼隐隐流露出一丝刻薄,她将茶盏重重放下,呵斥道:“太不像话!”
“来人,”邓母扬声道:“去书房请公子来。”
“等等,”
她又犹豫起来,叫住准备动身的下人,“还是我亲自去吧,莫耽搁了戚儿读书。”
下人不敢有异议,忙上前搀扶住她。
书房。
见识到邓母厉害的书童一点都不敢不恭敬,殷勤的帮她推开门。
“母亲。”
青衣眉目端正的书生听到外面的动静,起身恭敬一礼。
“快起来,”邓母眉眼带笑,扶住自己的孩儿。
邓母很快道:“我儿,这次母亲来,是为了盛氏的事情。”
邓戚闻言不由皱眉,眼中闪过一丝不满:“可是她又对您不敬?”
邓母很满意儿子的态度,忧愁地叹了口气:“她教养有瑕,不过这也怪不得她,毕竟是商户女,难免如此。”
邓母一直为自己的丈夫曾是京城大官而自豪,也自认自己是官夫人,因此很看不上盛惜的出身。
不仅是商户女,还是个庶出,这样的出身怎堪配我儿。
她将盛惜三五不时就摔东西的事情一说,然后道:“她这般大手大脚如何是好,我邓家可不比盛家家底丰厚。”
接着她便道出了自己的真正目的,盛惜年轻,大手大脚,不会管家,不如将她的嫁妆交给长辈打理。
邓戚有些犹豫,一般的人家都不会沾手妻子的嫁妆。
邓母何其了解他,立刻好言好语说自己是为她考虑,又提了提盛惜往日还在闺中的做派。
邓戚想到了往日云岚城流传的盛二娘子一掷千金的事情。
盛珍宠爱盛惜这个妹妹,对她很是大方,几乎是她想要的,只要提一句,盛珍都会给她买下。
云岚城没人不羡慕盛惜。
邓母又道:“我也是为你们小夫妻俩着想,盛氏一看就不是个会掌家的,真将嫁妆败光了,难道我们还能让她厚着脸皮去找她姐姐?”
邓戚脸色微变,他还要脸,娶了盛惜,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明里暗里讽刺他吃妻子的软饭。
这才是他冷落躲着盛惜的主要原因。
邓母继续劝说,终于,邓戚轻轻点了头。
当晚,一家三口在一张桌子上用饭,邓母风轻云淡的提出了这个要求。
盛惜当场就变了脸,差点没把汤勺扔到老太婆脸上,她怎么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哪个夫家敢明言要嫁进来的媳妇的嫁妆?
邓母敢。
她轻柔软语,却是振振有词道:“盛氏你不会管家,又大手大脚,婆母实在不放心你打理家业,你放心,那些东西最终都是用在咱们一家子身上的,婆母不贪求你的东西,日后戚儿读书也要用。”
她着重点了最后一句。
邓母人老成精,盛惜为什么非要嫁进来,她看得太清楚了。
果然,这一句话后,盛惜脸色微僵。
邓母又笑眯眯给儿子使了个眼色,邓戚从桌子底下握住盛惜的柔荑,温声道:“夫人,交给咱们母亲,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盛惜心一凉,有些不敢相信邓戚看不明白是为什么,那是他的母亲,可不是她娘。
但在母子俩的注视下,盛惜说不出半个不字。
于是,隔天在盛家的安然就知道了盛惜被迫将大半嫁妆交给了邓母的事情。
安然暗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