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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她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
胡闫抓了抓头发,手足无措的说:“我……我带你去医务室,好不好?”
原先是方嘉敏的同桌扶着她前往医务室,可她烧得迷迷糊糊地,路都走不稳了,胡闫咬咬牙,干脆把她拦腰直抱,送往了医务室。
她躺在医务室的病床上,先是量了体温。
年逾半百的医生看了下温度计,表达了自己的惊讶。
“嚯,三十九度,再烧久点,指不定把人烧傻了怎么办?”
胡闫闻言有点儿急了,他忙问:“要不要送医院?”说完,又在心中埋怨她怎么生病了都不吃药。
“先吃点退烧药,当然能送医院最好了。”老医生建议道。
胡闫给她接来热水吃了几颗退烧药,当说到送医院时,她摇了摇头,见胡闫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儿,才轻声细语说:“我没钱看病。”
她低下头来,不去看胡闫的表情。
胡闫一愣,方嘉敏的家庭情况他略有耳闻,听说她父亲帮人开车,是个司机,母亲在乡下开了个小杂货店,是家庭苦难户,不过,不就是看个病而已,怎么都花不起钱了?
“既然不想去医院,先吃退烧药看看情况,老头我帮你开点药。”老医生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这年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方嘉敏的同桌把她送到医务室便先回去了,此时回去的路上只有她和胡闫两人,胡闫把一只手插入口袋,抿着嘴,不看她,稚嫩俊朗的小脸佯装出酷酷的模样。
若是平日苏舜卿还有心情看几分小帅哥,说不定还会调戏一番,但生病的滋味不好受,这让她浑然没有半分旖旎的想法,脑袋里空荡荡的,化为了一片浆糊。
秋日的阳光透过树缝打在少年的黑发和紧抿的嘴唇上,他斜着视线偷偷的看了她几眼,见她面色苍白,毫无血色目视前方的淡定样子,有点儿失落,又有点可怜她。
两人回到教室的时候,还在上课,苏舜卿把自己的情况给任课老师说了,又递上了病条,顺理成章的请假回寝室休息了。
她离开座位的时候,胡闫一直盯着她,她没有任何反应,只有在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偷偷的回视他一眼,年少的情感总是纯粹得让人害怕,少年发现了她的视线,嘴角弯了弯,开心了大半天。
躺在寝室冰冷的铁板床上,苏舜卿睡了一会儿,睡不太熟,醒来后,寝室一片漆黑,她理了理自己的思绪和接下来的发展。
野路子是避免不少的,为了达到目的,她要不择手段了。
她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谁都有自私心,她也是个常人,也不例外。
真假千金(三)
一贯爱学习如生命的学习委员翘课了?——初中三年级A班的同学惶恐思付。
了解情况后众人不由得感叹,原来是太热爱学习生病了。
此刻生病了的某学习委员看着眼前的高楼大厦,看着车流龙马,静静的蹲在某个小巷口,暗中观察。
这个十字路口正好对应袁父,方嘉敏亲生父亲的公司,想要尽快被认回,只能从他的身上下手。
苏舜卿啃着干瘪的面包,努力忽略面包刮过嗓子的难受感,囫囵吞枣的解决了一个面包,总算裹腹把饥饿感驱散了。
她一直盯着袁父的公司门口,等待目标人物。
此时,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巷口路过,苏舜卿没有在意,等到这个身影走过了第N+1次的时候,她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打算做个好人。
“兄弟,你……是不是迷路了?”她从身后拍了一下……这人的手臂,无奈人太高,约莫一米八多这样,如今正在长身子的她对于来人来说完全是个小矮子。
“啊?”来人回眸,是个长相斯文白净的青年,他穿着简单的衬衫、马甲和薄风衣,有种浓郁的英伦范。
若不是这人给人的表现太过于呆萌,穿着打扮和性格的画风太不符合,苏舜卿都要觉得这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了。
“你,是不是迷路了?”她又重复了一次问题。
宣七看了一眼眼前的小矮个,及胸的身高,一头浓密的黑发扎了起来,扎成高高的马尾,面容清秀,面上清汤寡水,打扮老土,不过倒是有一番青春活力在里头。
“哦,”宣七顿了顿,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正色道:“从这里去新七大道怎么走啊?”
苏舜卿想了想,很快便给他指了一个路线。
“这样啊,”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说:“谢谢你啊。”他说这话的时候,已同苏舜卿挥别了。
苏舜卿待得那人从眼前消失后,才松了一口气,这年头,不知道为什么看一个长得好的都觉得熟悉,真可怕的直觉。
然而,新七大道,S市的码头边,姗姗来迟的S市军火老大被众小弟簇拥上了豪华游轮。
迎接老大的二把手当家小弟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在他们无恶不作斧头帮谁人不知七爷是个路痴,敢放老大独自一人上路,不要命了!
立马把今天的司机辞了,再有下次,这军火生意,还能不能做下去了!
坐在豪华游轮顶级包厢中,喝着红酒,搂着身材妖娆的小妞,谈着几亿军火生意的宣七爷抿了抿嘴,面无表情的招呼小弟向前,悄咪咪的吩咐他一件大事。
从此,某人的命运便开始天翻地覆,朝一条康庄大道一去不复返。
还在老地点快被冷风吹成傻子的苏舜卿叹了一口气,打算明天再来蹲袁父了,她起身朝公交车站走去,赶在众人下课前回学校寝室躺着。
这不,她还在病中呢,即使病好得差不多了,可演戏也要演全套,是不是?
又是新的一天,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段。
只是,多了一条哈士奇罢了。
苏舜卿啃完面包,面无表情的看着某个人牵着一条跟他的主人一样二缺的傻狗在同一条道路上反复的来来去去的走。
“喂,大叔,你是不是又迷路了?”她跳出来,问。
大叔?
我们的宣七爷抿了抿嘴,脑海内浮现两个小人在开始说相声。
小恶魔小人说:开什么玩笑,我可是堂堂的S市军火黑老大,才年仅二十八就坐上了一把手的位置,什么大叔,没搞错吧,每天要爬上我床的妞数不胜数。
小天使小人说:哎呀,一看这小姑娘就是个天真善良不懂事,口无遮拦的小女孩……
这小矮子,爷大人不记小人过……宣七爷不高兴的想道。
哈士奇是一种神奇的雪橇犬,自来熟的速度比谁还快。
宣七看了一眼哈着舌头,主动凑上去蹭着小女孩的傻狗,心中在乱想,他为什么不带一只金毛或者萨摩耶,就是中华田园犬都比这货好多,傻乎乎的样子,跟这个小矮子一样。
苏舜卿蹲着身子,笑摸狗头,手下是柔软的触感,她推拒了一下这热情自来熟的哈士奇,问:“大叔你今天要去哪里,我告诉你。”
宣七:不想说话,不想理小矮子。
“嗯?”她揉了揉哈士奇毛茸茸的脑袋,问:“怎么不说话,难不成你连去的地点都忘了?”
“我叫宣七,”宣七满脸都写着不高兴的说:“你可以叫我七爷。”
躲在暗处的小保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七爷不会又迷路了吧,这是问路还是搭讪,还是熟人?
虽然七爷是路痴外加脸盲这事儿是斧头帮内众人皆知的事情,但是老大毕竟是老大,要面子,他们底下的人只能紧紧的闭嘴,不说话!
他们还想看见明天的太阳,知道了也不能乱说。
这个时候,有个路人牵着一条萨摩耶过了马路,宣七没有注意,被手底用力挣扎的哈士奇挣脱了狗绳,犹在沉思中的七爷同样没有注意到,一个小矮子追着他的狗跑上了马路。
事情就是这么巧,无巧不成书。
苏舜卿没想到,她百思求而不得的事情,居然会在今天遇上了,袁父开回公司的车撞上了跑去拉狗绳的她,袁父整个人都愣了,只不过低下头捡起手机的一瞬间,车子忽然撞上了重物。
“砰”的一声重响,几滴湿漉漉的猩红滴在了车前。
她的身子像一片落叶飞起又落地的一瞬间,她在想,这个笨法子好蠢啊。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翘你奶奶的,真痛!
耳边响起了车轮声,空气中弥漫消毒水的味道,她被救护车给送到了离车祸现场最近的医院。
宣七一路跟车,直至目送她进入急诊室才停住步子。
好似知道自己闯祸了的傻狗低着狗头,一脸丧气的瞪着可怜的小眼珠是不是瞟一眼自己的主人。
“把lucky带回家,”宣七对自己身后一身三件套西装的保镖吩咐道。
过了好一会儿,有护士跑出来问:“你们谁是她的家人,病人大出血,库房正好没了病人的血型,你们谁可以去验血,匹配一下血型?”
真假千金(四)
苏舜卿以为她这次真的药丸的时候,又有人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她在重症病房待了三天,三天后转到普通病房。
在她昏迷的这三天内,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变化。
首先,宣七爷查到她的真实身份,半分都不委婉的同袁父说了实情,袁父震怒之下又是愧疚,情绪复杂的他病倒了,而她的养母方氏甫一听闻她被车撞飞了,神经叨叨的骂了她好几句废物,干什么不死了算了,白养你了,惹来了七爷派去的人的白眼。
“大妈,你到底去不去看你的女儿,你不去我们就走了。”风拂来的空隙,吹翻保镖小伙的外衣,露出了挂在内衬口袋上的冰冷机械。
“不去……”方氏一口驳了回去,本欲多骂几句,但她无意间看见了放在内衬口袋里的黑色的手枪,心中害怕的咽了咽口水,把嗓子眼处的恶语收了回去。
保镖看了好几眼方氏的脸色,回去禀告宣七爷的时候,顺便把方氏的态度一一告之。
当时是,我们的宣七爷坐在他惯常坐的黑椅上,笔直修长的腿架在前方的矮桌上,手上晃荡着高脚杯中的殷红红酒。
灯光昏暗的堂内,有好一两只德国牧羊犬在追逐,犯了事的lucky在最远处静静的趴着。
“是吗?”他摇了摇杯中的酒水,一把饮尽杯中的红酒。
他的嘴角勾了勾,轻轻的笑了笑,笑容魅惑,他说:“查清楚,把事情跟袁振天说清楚,顺便表明一下爷的态度。”
“是。”
脚步声渐渐远去,宣七爷起身,朝lucky招了招手,lucky立马吐着舌头摇着尾巴欢快的凑上前。
“傻狗,把你拿去炖狗肉吃了算了。”宣七爷有意无意的说道。
“嗷……嗷……嗷……”lucky委屈的叫唤了几声。
“走,爷带你去看病人。”
……
苏舜卿才苏醒,宣七爷清俊的眉目就呈放大状出现在她的眼前。
她的瞳孔放大,惊道:“大叔……你……你……你……”还没你完,就感受到脑部传来的痛意,她低低的抽气,哀嚎,眼睑处浮现生理泪水。
“很疼?”宣七问。
“嗯,”她鼻音浓重的应了一声,泪水汪汪。
“疼就不要用脑了,爷不会说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