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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拥抱。
到陆嘉时宿舍楼下,梁以霜站在一盏路灯旁抬头向上看,她记得陆嘉时住三楼,具体哪一扇窗肯定不知道。
想拿手机叫他下来,可是握着糖葫芦的手有些僵,北方人的意识告诉自己:拿手机打字也费劲。
她对着手呵了呵气,没什么作用,接着脆声喊了起来:“陆嘉时!”
第一声没人应,三楼一排开着灯的宿舍窗前也没有出现人影,她又叫第二声。
“陆嘉时——”
好像抬头被路灯灯光照射的原因,居然觉得眼睛有些湿,她低下头疯狂眨眼,手冻到没了知觉。
默默叹口气,举着糖葫芦的手垂落,梁以霜蹲下身,忽然就觉得自己在作妖,她也不知道钻什么牛角尖,男女生宿舍一南一北,回去还要走好久。
她没看到的是:三楼一间男生宿舍的阳台门猛地被推开,陆嘉时穿着单薄,站在阳台上露了头。供暖温热的室内冲进一股寒风,姚松战绩1…10的亚索变成1…11,大叫一声“卧槽”。
另一个室友也在喊,“陆嘉时你抽风吧!”
他赶紧关好阳台门,从衣架拽下羽绒服披在身上就跑了下去,还不忘顺走旁边的围巾——他没看错的话,楼下那个人领口处脖子露得有点多。
陆嘉时跑得很快,一步迈三层台阶,冲出楼门的时候已经微喘。梁以霜刚起身离开,杏粉色大衣、长发背影,还有两串草莓冰糖葫芦,是陆嘉时有关初恋的起始标志。
“梁以霜。”他把她叫住。
梁以霜停住脚步回头,四目相对,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试图握住怎样一种暌违又贪恋的错觉。那瞬间好像回到年少时无数个有人相伴的黄昏雪夜,她不孤单。
陆嘉时猝不及防被她扑过来抱个满怀,攥着围巾的手不知道该不该回抱过去。
她鼻音很重,还带着点哽咽,抱他很紧很紧,沉默许久才开口。
“我想你了。”
陆嘉时从未觉得自己被一个女孩子爱得这么深刻又迫切。
他抬手揽住她的背,试着温暖她,“今天很冷,你来干什么?”
梁以霜举着糖葫芦怕蹭脏他衣服,可是头又埋他怀里很深,“我想你了……”
她重复,无比委屈可怜,陆嘉时早已溃不成军。
两个人就傻傻地站在雪中不知道抱了多久,陆嘉时不善言辞,几次开口都不知道说什么,白白给她抱着。时间不早,有回宿舍的男生投来目光,陆嘉时觉得如芒刺背,又舍不得推开她。
他问:“你怎么了,受委屈了?”
梁以霜平复好心情,缓缓抬头,眼眶泛着淡淡的红,从容回答:“我在外面吃饭,遇到卖糖葫芦的大爷,就想给你带一串。”
她伸手递给他,陆嘉时愣愣接过,“就为了这个?”
仿佛在说就为了这个你哭什么?
梁以霜笑着解释,“我冻的,我叫你好久,你不下来,我手都冰了。”
陆嘉时单手把围巾绕在她脖子上,梁以霜任他摆布,主动伸过去摸他的手,本以为他会拒绝甩开,没想到陆嘉时回握住她的,轻柔地摩擦揉捏。
她抬头看他,陆嘉时低着头,没什么表情,可他生得好看,一动不动就很能让人起色心。
梁以霜吞了口唾沫,“陆嘉时,你不吃一口吗?”
“……”他摇头,“等会……”
梁以霜舔了一口自己的,红彤彤的草莓外面裹着厚厚一层糖浆,拜脚下5cm根的马丁靴助力,梁以霜踮脚勾住陆嘉时的脖颈,一切都在短短几秒间,她主动吻上了他。
谁说初吻是甜的?陆嘉时以前不信,那一刻开始笃信。
先是四瓣相触,接着她张口,舌尖双唇轻轻扫过,点到即止。
“是不是很甜?”
三岁小孩也知道冰糖葫芦一定是甜的,梁以霜非要用这种方法告诉他。
陆嘉时脸热心热,一句话都不想说,他居然还有点想逃。
梁以霜狡黠地笑,“陆嘉时,你被我亲过了,就算是我男朋友了。”
他对上她的眼神,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随便你。”
他放弃抵抗,缴械投降,拜倒在梁以霜的武器下——十二块钱一支的草莓冰糖葫芦,杀伤力巨大。
后来他说送她回宿舍,梁以霜指着他脚下的拖鞋,摇头拒绝,“你今后每天都可以送我回宿舍,不差今天一天。”
陆嘉时被她推着送进楼门口,还不忘勒令,“糖葫芦要记得吃光,不便宜的!”
他不太喜欢甜食,又不忍心拒绝,淡笑着点头。
梁以霜在恋爱中并不算矫情的女生,她舍不得陆嘉时穿着拖鞋陪自己从北走到南、再独自从南走到北回去。
一路上路灯整齐,大雪已停,梁以霜错觉温度升高,好像被他捂热过的手就增加了永久时效的buff不会再冷,步伐轻快。
还没走多远,她忽然感觉背后传来急促脚步,没等回头就被对方牵住了手。
她整个人傻掉,“不是让你回宿舍吗?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陆嘉时故意看向前方,牵她手的动作生硬又羞涩。
“换双鞋很快的。”
他想她不是说自己是她男朋友了吗,男朋友送女朋友回宿舍是天经地义。
可他羽绒服里面还是睡衣,顷刻间梁以霜的爱意泛滥成灾。
那天晚上百分百浪漫,唯一的小遗憾仍有,陆嘉时再度回到宿舍后,梁以霜收到他的微信。
“糖葫芦被姚松吃了。”
“!!!”
“他说寝室有二十度,不吃会化。”
“。。。”
彼时陆嘉时还不具备甜言蜜语的技巧,考虑到节约因素,无比老实地说:
“下次买一支就好了。
“我们吃一支。”
梁以霜对着手机笑得荡漾。
随后,她把给陆嘉时的备注从“003”改成了“+10”。
……
星期一,梁以霜先睁开眼,陆嘉时还在睡。
两个人默契地轮流做早餐,倒也不是严格规定你一三五我二四六,大多是谁先起谁做,或者今天谁不想做了就催另一个人做。
陆嘉时醒后摸不到旁边有人,端着杯水到厨房门口,她正在煎鸡蛋和火腿,头发用一个大大的夹子挽在一起,她今天上午不用上班,时间很宽裕。
陆嘉时问:“做三明治吗?”
梁以霜闻声回过头对他笑,“是手抓饼。”
“大清早揉面?”
梁以霜笑他傻,“现成的冻在冰箱里,热一下就好了。我这没有面包机,你喜欢吃可以回头买一个。”
“我先去洗漱。”
梁以霜“哼”了一声表示应答,看起来心情不错。
再热了两杯牛奶,刚好陆嘉时从洗手间出来。
他一边吃一边问,“一会和我一起去公司?”
梁以霜摇头,“你今天不是要见绿腾的人?我去干什么,小白也别带去了,我今天课少。”
他很喜欢小白,最近开始把小白带去上班,因为梁以霜有时候整天排满课,不一定什么时候才能回家。虽然有自动喂食机,但小白确实容易寂寞。
现在陆嘉时的办公室成了小白的第二个据点,还有一套新的猫碗,他养宠物比梁以霜还细心。这样下班之后不管回梁以霜那还是陆嘉时那,都不至于让小白独自看家。
陆嘉时“嗯”了一声答应,临出门前还不忘抚摸小白,梁以霜凑上去“争宠”,吻他作别。
让他没想到的是,绿腾那边来的总工居然是林莞懿。
Chapter 23
如果说梁以霜把自己和陆嘉时的感情经历算作一本小说,那林莞懿当之无愧是其中的女二号。
而小说里面的女二号,总是喜欢在男女主角确定关系后才姗姗来迟,她丝毫不在意你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什么,或是对他有多好,她好像被输入了唯一的程序:你是配不上他的,只有我配得上。
陆嘉时所学的建筑专业学制五年,恰巧与梁以霜同年毕业,但算起来应该是她学长。
他同届的林莞懿在大二那年到苏州的友校做了一年的交换生,大三开学初返校后琐碎事比较多,学校那年还开了个交换生的交流与汇报会,她大概觉得陆嘉时是不近女色的唐僧,对他有意也不急不忙。
殊不知已经杀出了个梁以霜。
林莞懿讨厌梁以霜,讨厌她张扬花蝴蝶一样的性格、讨厌她“夺走”陆嘉时,大概还有几成原因是自己掌控的局面被梁以霜破坏。
这些梁以霜都不知道。
那天建筑系有两个班一起上周复椿教授的设计课,林莞懿坐在前几排,她知道今天会见到陆嘉时,嘴上还搽了斩男色口红。
她这类女生天生骄傲,太把面子当回事。林莞懿或许打算靠自身魅力把陆嘉时“斩”到,然后让陆嘉时死心塌地地苦苦追求,她再“勉为其难”地答应……
上课铃声响,陆嘉时踩着铃声走进教室,面色不悦。
林莞懿投过去关切的眼神,还在疑惑他为何表情不好,很快看到他身后跟着的女生就明白了。
两个人牵着手,但显然陆嘉时走得太快,梁以霜将将跟着,也有些小脾气在脸上。她答应陪他上这节课,但是有点事耽误,压点到达教学楼下,陆嘉时以为她又因为化妆而磨蹭。
林莞懿当时又臊又怒,低声问了个陆嘉时同班的女同学:“陆嘉时交女朋友了?”
“好像是吧,上次在周教授课上看到过。”
那节课下课后,林莞懿气得把口红折断,丢进了垃圾桶。
梁以霜在后来接触了林莞懿这个人之后,和姜晴笑说,林莞懿一定喜欢看亦舒。
她是经典的亦舒女郎形象,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亦舒中毒太深的女生,大多变得自私又寡情。
林莞懿是否自私寡情梁以霜不确定,只知道她形象太过符合,看起来有不凡的衣品和尚佳的谈吐,本身条件优越,可惜骨子里觉得所有男人都应该爱她,包括陆嘉时。
她在建筑系、甚至全校都不乏追求者,每次出现在人前都是高傲不可攀附的女神模样,梁以霜私下很mean地吐槽:一只戴三道杠的鹅。姜晴认为林莞懿身上的那股劲儿很像梁以霜小学中学时候不易近人的样子,笑说:你那时候不也是一只鹅啦!
……
陆嘉时看到来人的瞬间说不惊讶是不可能的,他想过会是任何一个同届同学,但确实没想到是林莞懿。
林莞懿穿了件杏色的风衣,整体衣着也是温柔的浅色,陆嘉时在正式场合见过的甲方里很少有这么柔和的颜色,甲方对乙方不需要柔和。他不知道林莞懿并非抱着全然见乙方的心态才这样打扮。
陆嘉时和她握手的瞬间不可避免地打量到她的穿着,心里想的却是梁以霜,他们正式在一起的那晚,梁以霜穿的是染上粉色的杏色,太温柔。她大学的时候明明很喜欢这些浅色系,冬天的大衣都是杏粉色,马丁靴也是女生鲜少会选择的白色,现在却是深色居多。
他想晚上回家要问问她。
林莞懿的笑容好像都对着镜子练习过一样,刚好露八颗牙齿,她叫他“嘉时”。
“嘉时,没想到是我吧。”
陆嘉时难免觉得不适应,他们在大学并不相熟,只能客套地回复:“没想到,林工。”
林莞懿体面地笑,只有自己知道在咬牙,她是甲方设计部的总工,他叫她林工,确实一点问题都没有。
就是太疏远了。
林莞懿好像掐好时间一样,两个人谈完公事就是午饭时间,不可避免一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