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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慢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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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埃菲尔德甚至能清楚的回忆起,自己对詹妮弗·莱特小姐的粗暴,与她那动人的反应。
  越是被诱惑,心里便越是抗拒,毕竟他是个有爱人的人,却在冲动之下,对别的姑娘做了这样的事情。他当然也觉得很对不起詹妮弗·莱特小姐,但心里更愧疚的,却是对斯贝卡。
  于是,当两个人进入了庄园,埃菲尔德将林仙仙给扶下马后,他对她这样说道,“莱特小姐,今天的事情,是我冒犯了您,我希望您不要放在心上,那只是我的一时……”冲动,后面的这个词,埃菲尔德没法说出来,因为这实在是有些伤人。
  索性林仙仙直接在这里打断了他,“可以了,王子殿下不用再说了,我明白的。”就像谁不是冲动似的,这具身体到底是什么毛病,这也太敏感了吧!


第170章 
  说完这句话; 林仙仙转身就跟着来给她引路的侍女走了,不过埃菲尔德的态度也确实有点刺激到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她离开的时候; 姿势显得特别的挺胸抬头。
  埃菲尔德看着林仙仙离开时的姿态,便知道,他还是刺伤了这位小姐; 不由有些烦躁的将手指插进了头发里。
  他沉默了半晌,复又抬头看了看林仙仙离开的方向,终是放下了多余的情绪; 将马鞭随手甩给了侍从; 抬手解开了自己的领扣,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等回到了自己的卧房; 埃菲尔德打开床头上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本书; 他抚摸着书封犹豫了一下; 还是翻开了这本书; 从里面取出了一只干花书签。
  这只雏菊干花是斯贝卡送给他的,看到了这朵花; 想念着他的斯贝卡; 埃菲尔德躁乱的心终于恢复了平静; 他将干花小心的夹回书里; 之后又将书重新锁回了抽屉。
  埃菲尔德枕着手臂躺在了床上,望着房间的屋顶,他决定; 忘记今天不该发生的一切。
  林仙仙跟着侍女来到了管家给她安排的房间; 等完成了一系列的洗漱换衣程序后; 晚餐她是在自己的房间用的; 根据林仙仙看外国电影的经验,显然,埃菲尔德这是拒绝了和她一起用餐的这个安排。
  不然她这个新鲜入住庄园的客人,这第一天的晚餐,怎么的也得和主人一起吃吧,是不是有这个礼节?!林仙仙其实也不是很确定,不过她估摸得也是大差不差了。
  管家确实询问过埃菲尔德差不多的问题,但被埃菲尔德以他有事要出去,这种比较温和的姿态给拒绝了。埃菲尔德不知道他这样做到底是出自于怜悯,还是其他的什么,他只是下意识的做了这一切。
  用完了晚膳,林仙仙终于能彻底静下来思考进入这具身体后,这错乱的一天了。
  为什么会在路边醒来,而不是在马车里醒来这一点,线索太少,林仙仙是无从得知了,这她也就不为难自己了,那么她现在唯一能思考的,就是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系统给出的任务是,或者说詹妮弗的心愿是,获得别人真心的爱恋。
  爱可以有很多种啊,真心这一点就比较玄学了,突然,林仙仙脑中迸发出来了一个灵感,成为一个受追捧的人,那么多的追捧者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是真心爱恋她的吧。
  那么,这个时代,做什么会受人追捧呢?!权利地位这些就算了,这里面充满了尔虞我诈,因为这个被追捧和现在这样其实区别也不是很大,毕竟人们追捧的是她代表着的权利和地位,而不是她。
  那她目前的这个情况,大概就只能搞一些文娱事业了,BUT,演戏唱歌这两项可以刨除了,毕竟这两者在目前这个社会中,不算是受人尊重的群体,哦,也许还要加上一个画家。
  文娱方面,受人尊敬的人,结合詹妮弗的记忆,林仙仙能想到的就是两个,一个是钢琴家,一个是作家。
  就自身和詹妮弗的能力而言,钢琴家这个目标着实遥远了些,她和詹妮弗其实都会弹一些钢琴,但和那些从小练起来的比,那估计只能称之为一种过家家,就更别提去做什么钢琴家了。
  所以,林仙仙目前能够得着的,并且可能靴微有点擅长的,大概也就只有作家这一项了。
  所以,林仙仙决定,从明天开始,她要为了成为一名受人追捧的知名作家而努力!
  至于为什么是明天,自然是因为,她对于系统压榨自己的行为,还是有点耿耿于怀的,所以她决定在投入工作之前,先给自己放个小假。
  林仙仙躺在床上无聊放空了一会儿,便刷手机一般的刷起了系统商场,于是,那一瓶神奇的香水,又再一次的落入了她的系统储物空间之中。
  而这一次,她给自己喷洒的香味,是一种清纯中又带着三分妖冶的香气,林仙仙形容不出来它的味道,就是前调闻起来,会让人联想到青春正好的少女,而后调闻起来却是有一些些惑人的余韵,仿佛那阳光清纯的少女转过头时,留给了你一个魅惑妖冶的勾人眼神。
  是林仙仙很喜欢的风格,她趴在床上,摆弄研究了一会儿这瓶神奇香水,不知不觉间,便沉浸到了睡梦之中。
  第二天早起,林仙仙让侍女将早餐端到了她的房间,在自己的房间里用完了早饭之后,便跟侍女要了纸笔,准备开始她的创作。
  其实她知道,如果出去用饭的话,是有可能会遇到埃菲尔德王子殿下的,并且作为一个客人,她应该对主人的收留表示感谢,但是,啊!注意了,重点是:她!不!愿!意!哼哼!
  而埃菲尔德在听到侍女对管家的这个禀报的时候,面上不动声色,但他那蠢蠢欲动想要轻咳的嗓子,和忍耐着没有抬起来去摸鼻子的手,却是说明了,他略有些尴尬讪讪的小情绪。
  看来这位小姐现在这是还在生气啊!至于气的是什么,埃菲尔德下意识跳开了另一种可能,只觉得可能是自己最后的那番话惹到了人家。
  心不在焉的用完了早餐后,埃菲尔德拿起外套准备出门,今天他和一些贵族子弟约好了,要去看一场歌舞剧,自从回到了帝都,他的日常就是这样的纸醉金迷,白天到各处游玩跑马,晚上去参加一些宴会,两年过去,他能感觉得到,叔叔对他的监视与戒备,已经开始放松了,而相应的,他眼中的轻视却是越发的浓郁了。
  临走之前,埃菲尔德吩咐管家,“照顾好莱特小姐。”
  老管家冲着他恭敬的弯了弯腰,“好的,我的小主人。”
  这位老管家,明面上是埃菲尔德的管家,实际上却是国王派来监视他一举一动的人,而国王不知道的是,这老管家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前国王的隐秘心腹,所以,破开他套娃一般的伪装,他本质上,其实还是埃菲尔德的人。
  也因此,小主人终于带了女人回来,老管家的心情还是非常的欣慰的,因着这个原因,即便是没有埃菲尔德的吩咐,他对林仙仙也是不会不尽心的。
  所以,给林仙仙端来了纸笔的侍女,同时还给她端来了各种水果和糕点,甚至姿态恭敬的让林仙仙有事儿尽管传唤她。
  唔!~在侍女恭敬的态度中,林仙仙嗅到了一丝熟悉的谄媚味道,是那位高傲的王子殿下吩咐了什么吗?
  林仙仙瘪了瘪嘴,决定不去想它,不过心里的气却还是消下去了几分。
  她拿起羽毛笔,新奇的在纸上写了两个单词,说实话除了新奇感之外,其实不太好用,一个是羽毛杆有点细,不太好抓握,再一个就是羽毛笔的笔尖,写出来的字笔墨不太均匀,这可能和她用得还比较生疏有一定的关系,不过对于林仙仙而言,它确实不太好用就是了。
  林仙仙觉得,用这样的笔,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便打开了系统商城,买了一只基础百变笔,这支笔的舒适度和好用程度都是达标的,甚至可以说,肯定比她原生世界里买到的笔好用,除了这个基础的特点外,它还能够在使用感不变的情况下,变幻外形伪装成各种笔,最关键的一点是,它够便宜。
  而且,它笔体里的自带笔墨也是很耐用的,看介绍上面说,就算是一直不间断的用,也能用上个一千年。
  当然,想用当前世界的墨水也是可以的,只要让它的笔尖接触到墨水,它便可以自动吸取墨水,容量也是可以想象的大。
  而如果墨水没用完,就想要更换墨水,你也可以先选择倾倒模式,等它把吸到的墨水吐干净之后,再去吸你想要更换的墨水。
  林仙仙觉得,这个功能以后备不住还能当个储水功能来用呢,反正它容量大又便携。
  林仙仙拿到了这支笔后,便将它的外形给设置成了羽毛笔的样子。
  做戏做全套,林仙仙用的墨水也是侍女和纸笔一并端过来的那瓶墨水。
  搞到了趁手的工具,林仙仙便开始构思自己的第一个故事。
  可是,选什么题材好呢?!哎呀!选材有点多啊!选东方的还是西方的,玄幻的还是现实的,热血向还是爱情向呢?!
  林仙仙参考了一下时下流行的一些小说剧目,大多都是一些类似《茶花女》和《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爱情悲剧。
  类似这样的故事,林仙仙倒也不是写不出来,只是这个和她习惯的文风区别太大了,风格也太压抑,简而言之,写类似的小说,对她来说是个Hard模式,在这样的前提下,很难保证一定能够将小说给写好。
  同时,林仙仙觉得,这一类小说的市场应该已经饱和了,写一个类似的出来,难免会被人给拉来比较,她这新人新作的可不占优势啊!达不到一鸣惊人的效果不说,说不定还会攒下一大群的黑粉。
  再加上可以想见的,选这种题材的话,她写文写的不会太开心,权衡之下,林仙仙还是放弃了这条被别人给验证过的路。


第171章 
  不过; 也许她可以打打擦边球,写个短篇沙雕小甜文出来,先给自己练练手。
  选择短篇的原因是因为之前她写的多是电影剧本; 篇幅都不是很长,如果一上来就选题大长篇的话,她怕自己HOLD不住; 而且,她还想早点杀进市场试试水呢,所以; 短篇无疑更为合适她当前的这个状况。
  既然已经选定了题材; 林仙仙便开始考虑具体的故事框架,首先; 这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涉及到的现实问题太多了; 林仙仙到底不是本世界的土著居民; 虽然她有詹妮弗的记忆; 但许多观念,她们两个是截然不同的; 这很可能会体现在她的作品中; 所以; 林仙仙打算避开这个雷; 往轻了说,是不想自己的作品中出现什么明显的bug,往重了点说; 万一她的作品中; 哪里不小心触犯了社会禁忌; 使得她的小说成了封禁作品; 那她不是白忙活了。
  所以男主角的话,林仙仙打算搞得猎奇一点,她想了想,很轻易的便想起了后世非常迷人且吸粉的吸血鬼男主,而吸血鬼当下在人们的认知里,还属于传说中的恐怖生物,所以选择吸血鬼当男主角的话,她的这部作品应该能够很轻易的,就吸引到爱读小说群体的眼球,毕竟她够新奇嘛。
  不过当下传说中的吸血鬼形象,是长相有些类似于猴子,但面容却长得青面獠牙,血盆大口里还留着口涎的丑陋又恶心的怪物,林仙仙当然不会将自己的男主角给设置成这种形象,不然那真的是在劝退而不是在吸粉了。
  她打算走后世描写吸血鬼的常规套路,什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啊!什么长生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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